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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战略·第九

核战略·第九

作者:钮先钟 ·中国

出自————《战略研究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引言

   1945年在人类历史上是永远值得记忆的一年。人类在这一年中正式进入核时代(nuclear age)。从此,人类就一直生活在核武器威胁的阴影之下。究竟何时能够进人后核时代(postnuclear age)?那可能只有天知道。

   今天谈到核战略(nuclear strategy),似乎早已没有什么陌生之感。事实上,人类进入核时代不过刚刚50年,究竟什么是核战略?其正确的内容和意义应如何界定?这一类的问题都很不容易作答,甚至于许多知名学者的意见也时常不免于模糊或矛盾。尽管有关核战略的文献非常多,但正因如此,也就更令人有无所适从之感。

   当前的时代为核时代,几乎一切战略问题都莫不与核武器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核战略此一名词也就同时具有两种不同的意义。就广义而言,核战略即为核时代的战略。因为在当前的时代中几乎所有一切的战略思想和问题,都必然含有核因素的考虑在内,所以,概括地说,核时代中的一切战略都可以称之为核战略。此种观念固然合理,但如此界定则又未免过于空泛,甚至于也缺乏实际应用的价值。

   就狭义而言,核战略又可以界定为使用核武器的战略。这样界定也足以说明核战略与非核战略之间的基本差异。在核时代,虽然任何战略都可能会受核武器的影响,但又并非一切战略都必须使用核武器。实际上,在战略领域中使用核武器的范围非常有限。在本章中对于核战略的一切讨论都是以狭义的解释为基础。

   大体言之,核武器的使用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也可以说是具有两种目的。第一是吓阻(deterrence),第二是战争(warfighting)。这又是两种相互对立的观念或现象。吓阻本是一种古已有之的旧观念,但在当前的时代,由于核武器的出现,遂又赋予旧观念以新的意义,并且也创出一个新名词,即所谓“核吓阻”(nuclear deterrence)。吓阻什么?简言之,即为吓阻核战争。

   假使核战争终于不幸发生,也就是说核吓阻未能发挥其理想的功效,那又将如何?于是导致第二个问题:怎样使用核武器来进行战争。此一问题的研究也构成核战略的第二方面。总结言之,核战略所研究的主题一共有两个:(1)如何使用核武器来吓阻战争,(2)如何使用核武器来进行战争。

   非常有趣味,但也并不难解释,当前许多西方战略家,尤其是文人战略家,所注意的焦点都是放在吓阻方面,以至于核战略在事实上也几乎已经变成吓阻战略(strategy of deterrence)的同义词。厌恶或畏惧战争本是人情之常,何况又是近似浩劫的核战争。如果核武器的吓阻作用真能使核战争永不发生,那该有多好。所以,战略家偏爱吓阻理论实乃理所当然,无可厚非。

   不过,可惜谁都不能保证核吓阻不会失效,核战争不会发生。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冷战结束,苏联解体,其间还不到五十年。在此短短的阶段中,固然不曾发生核战争,甚至两大巨头也都能勉强和平共存,但又并不能因此而就断言今后也会永远共存。在人类历史中,和平与战争往往交替出现。几十年的和平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而且往往又都是正当人们沉醉在和平的美梦中时,激烈的战争却突然爆发。

   因此,战略家绝不可作一厢情愿的想法,换言之,他不应迷信吓阻,而必须假定吓阻有一天会丧失其效力。然则吓阻失败又怎么办?要不要打核战争?假使要打又应如何打法?这些都是现实问题而并非幻想,但很令人感到遗憾,西方战略家对于吓阻以外的核战略似乎始终不曾给与应有的和足够的注意。

   诚然,核战略是人类历史中空前未有的问题,而且其内容也极为复杂,在过去数十年间更是有很多的变化。所以,本章的叙述和分析自不够详尽和深入,实无可讳言。但从事战略研究之士对于此一主题又必须重视,尤其是尽管冷战已经结束,但我们还是生活在核阴影之下。

   早期的核战略

   最早的核武器,即原子弹(atomic bomb),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中试验成功,当时西方同盟国非常害怕德国会先成功,事实上也的确有此可能。所以美国不仅只是加工赶造,而且也保密到家。其结果为美国政府中几乎没有几个人知道此项机密,当然也不会有人去考虑与其有关的战略问题。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历史教训:没有战略来指导技术,则技术将如脱缰之马,可能会丧失控制而引起难以想象的后果。 [ 注:Barton J.Bernstein,“The Atomic Bombings Reconsidered”,Foreign Affairs(January/February,1995),p.135. ]

   原子弹试爆成功之后,也就现炒现卖,糊里糊涂地投在日本,这两颗原子弹所曾产生的战略效果实在是很难断定,不过无论如何,总算是第一次经验。但严格说来,那只是在传统战争中使用核武器,并非真正的核战争。 [ 注:钮先钟:《二次世界大战的回顾与省思》第二十四章。 ]

   战后,从1946年到1953年,美、苏双方国防当局对于未来战争的想象和计划仍与过去并无太多差异,换言之,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模式,很少有人考虑到核武器的冲击。事实上,美国所拥有的核兵力也的确非常有限,甚至到1948年,美国还只有三十二架改装的B–29能够投掷原子弹,而所储积的原子弹一共只有五十颗。苏联在 1949年以前还没有核武器,其武力完全是传统性的。 [ 注:Aaron L.Friedberg,“A History of the U.S.Strategic Doctrine”,The Journal of Strategic Studies(December,1980),p.40. ]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略轰炸经验使西方战略家大致都认为,原子弹只能用来攻击大都市(工业和人口中心),而且必须用飞机投掷,于是原子弹也就自然成为空军的专利品。但除空军以外,并无任何人相信原子弹能够单独赢得战争。一般的共识可以综述如下:

   1、战争形态仍像过去一样,即为大规模和长期的三军联合作战。

   2、海外基地仍然需要,因为飞机的航程仍然有限。

   3、战争不仅是可以进行,而且在战争中还是可以赢得胜利。 [ 注:David A.Rosenberg,“American Nuclear Strategy and H–bomb Decision”,The 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June,1979),p.64. ]

   朝鲜战争(1950–1953)不曾使用核武器,虽然美国曾作这样的威胁。1952年北约组织(NATO)在里斯本(Lisbon)召开会议讨论西欧防御战略时,仍然拟定了九十个师的建军计划,足以反证在核时代初期,核武器的战略含义并不曾受到西方同盟国领袖的重视。更值得一提的是,凯南(George Kenan)在1947年首先提出围堵战略观念时,在其著名的论文《苏联行为的根源》中也完全不曾考虑核因素。 [ 注:“苏联行为的根源”原名为“The Sources of Soviet Conduct”,原作者所用笔名为“X”,原文载于《外交季刊》(Foreign Affairs)1947年7月号。 ]

   尽管美国空军努力游说,希望能使美国政府把较多资源用在空权方面,但陆、海两军则对于过分依赖原子弹而忽视传统战争的准备深表忧虑。他们不相信原子弹为绝对武器(absolute weapon),对战争具有决定性,所以也认为传统兵力不可轻言废弃。此时,文人研究战略尚未蔚为风气,少数早期大师,例如李德哈特和布罗迪,虽有较深入的见解,但曲高和寡,对于官方思想几乎不曾产生任何影响 [ 注:Gregg Herken,Counsels of War(Knopf,1985),p.100,105. ] 。

   从1950年代中期开始,情况又有新的变化,概括言之,可归纳为下述四项:

   一、美国核专利权的丧失

   当苏联在1949年第一次试爆成功时,美国的核专利权即已丧失。但美国对苏联的能力仍作过低的估计。其参谋首长(JCS)认为苏联的第一颗原子弹在1952年以前还不会出现,而大多数科学家也都认为最早要到1955年,苏联才会有发动大规模核攻击的能力。但不幸,技术的发展却远比那些自命为内行的专家们所预期的要更为迅速。

   二、热核武器的出现

   美国当局在苏联试爆原子弹之后,即开始发展威力更大的热核(thermonuclear)武器,也就是俗称的氢弹。到 1952年即已试爆成功,并对于战略思想立即产生重大冲击。原子弹威力虽大,但还只是以KT(千吨)为计算单位,与传统武器相差也仍然有限;氢弹的威力则以MT(百万吨)为计算单位,那足以代表空前未有的巨大毁灭能力。从此,核武器遂自成一格,并必须有其特殊的战略。

   三、投掷工具的进步

   最初的投掷工具仅限于轰炸机,1947年美国所发表的《康普登报告》(Compton Report)指出,越极或越洋的长程导弹可能要在二十五年之后才会出现。因此,美国仍然集中全力去发展飞机。1953年B–47中程喷射轰炸机开始服役,而B–52远程喷射轰炸机也已在试飞。但苏联人却走了捷径,倾全力发展弹道导弹。到1955年美国已获苏联在这一方面成就惊人的证据,于是艾森豪威尔总统才决定应给与导弹发展以最高优先。1957年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在美国造成所谓导弹差距(missile gap)的虚惊。事实上,就整体而言,美国在技术和数量上仍然居于领先地位。有两项重要事实应特别提出:(1)初期的导弹都是用液体燃料,但不久即改用固体燃料,于是导弹的安全和效力都获得重大的改进。(2)1959年美国“北极星”(Polaris)导弹潜舰试验成功,使所谓“三合一”(Triad)的战略兵力组织终于完成(即陆上基地导弹、潜舰导弹、战略轰炸机的三结合)。 [ 注:Lawrence Freedman,The Evolution of Nuclear Strategy(St.Martin,1983),p.35. ]

   四、战术核武器的发展

   在氢弹和洲际导弹出现之前,美国所准备的未来战争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并无太多差异。战略空军将替美国争取足够的时间,好让美国完成动员并赢得战争。等到美、苏双方都已有毁灭对方的可能时,旧的战略观念也就必须改变,于是核武器被分为两大类:准备用于全面战争者称为战略(strategic)武器,准备用于有限战争者称为战术(tactical)武器。就战略思想而言,前者的象征为杜勒斯(John F.Dulles)所提倡的大举报复(massive retaliation),后者的象征为泰勒(Maxwell D.Taylor)所提倡的弹性反应(flexible response)。 [ 注:对于“战略”与“战术”两个名词应略作解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国航空兵力把攻击敌国后方的兵力称为战略空军,把支援地面作战的兵力称为战术空军。以后有了核武器,也就沿用此种分类,于是用于全面战争者称为战略武器,用于有限战争者称为战术武器。但此种分类与军事理论中的战略和战术毫无关系。 ]

   吓阻理论

   核武器的毁灭威力日益增大,核战争的恐怖也随之而大增,考虑如何进行核战争的人也随之而减少,于是吓阻开始变成一枝独秀的核战略观念。以吓阻战略为分析主题的文献真可以说是汗牛充栋,诚如阿龙所云,没有任何人敢说他能了解所有的文献,所以在此只能作一种非常简明扼要的叙述。 [ 注:Raymond Aron,“The Evolution of Modern Strategic Studies”,Problems of Modern Strategy(Praeger.1970),p.14. ]

   首先必须指出吓阻本是一种古老的观念,既非核时代所独有,也不一定要与核武器发生关系。但由于核武器的出现,遂使此种观念获得空前未有的重要性。古人的著作中常有论及吓阻观念的例证,虽然他们并未使用此一名词,甚至于当美国已经享有核专利之时,有系统的吓阻理论也尚未形成。美国官方的核吓阻思想出现于 1950年代,而民间的理论性研究则在此后二十年内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

   吓阻的基本模式非常简单:假定有甲、乙两方,甲方想阻止乙方采取某种行动(乙方此时尚未采取),于是明确告诉乙方,若采取此种行动则甲方必使其蒙受重大损失。基于此种模式,即可获两点认识:(1)吓阻的目的用威胁来达到,(2)吓阻所产生的是心理效果。

   甲方吓阻乙方时,毋需采取任何实际行动,而只需以将采取某种行动为威胁。仅当乙方不听劝阻时,甲方才会有所行动。如果乙方在甲方吓阻之后,即未采取甲方所欲制止的行动,则甲方的吓阻就应算是已经成功,至于乙方究竟是基于何种理由而不采取行动,则可以不予考虑。也许乙方真是因为害怕甲方的威胁,而就打消其本来想采取某种行动的意图,但也可能他根本就无此意图,甚至于也许还可能有其他的理由。

   反而言之.吓阻的目的是要使乙方在威胁之下不敢采取行动,如果他不怕威胁而悍然采取行动,则甲方的吓阻即完全失败。至于甲方在其吓阻失败后又应采取何种对策,那是另外的问题,不属于吓阻战略的范围。 [ 注:Sharon A.Watkins,“Deterrence Theory:Expectations and Illusions” The Journal of Strategic(December,1982),pp.429–435. ]

   吓阻欲求生效,则必须具备下述三项基本要件:(1)能力(Capability),(2)可信性(Credibility),(3)沟通(Communication)。由于这三个名词的英文都是以“C”字为首,所以,也可简称为吓阻的“3C”。

   一、能力

   吓阻必须以实力为基础而不能以空言为恫吓。必须让乙方知道甲方的威胁的确能够兑现,然后始能产生吓阻作用。甲方的能力愈大,则其威胁也就愈受乙方重视,于是接受吓阻的机会也就愈大。若无足够的能力来使威胁兑现,则即令是最大的威胁也不会产生吓阻作用。

   二、可信性

   甲方虽有能力但还是不一定能保证乙方相信甲方的威胁是真的,而并非虚声恫吓(bluffing)。换言之,甲方的威胁在乙方心中必须具有可信性。某种威胁能否使对方感到可信,那又牵涉到很多的因素。譬如说,威胁的本身有的比较可信,而有的则不可信。又或某种威胁在某种环境中比较可信,而换一种环境就会变得不可信。一般言之,威胁愈大,则可信性愈低;反而言之,较小的威胁虽可信性较高,但对方却又可能不那样害怕,于是也同样不能产生吓阻作用。此种微妙的变化可以举例说明如下:

   美国以“大举报复”为威胁来吓阻苏联对美国本土的攻击,其可信性较高,但用同样威胁来吓阻苏联对西欧的攻击,其可信性就会降低。所以,为了增强此种威胁的可信性,美国遂必须驻军西欧以作为再保证(reassurance)。

   假使双方能力悬殊则吓阻关系是单片面的,可信性当然不成问题,当美国尚享有核专利时就是这样。但若双方能力相当,则将形成相互吓阻的态势,可信性遂必然降低,而吓阻的范围也会随之而缩小。

   三、沟通

   欲求吓阻生效,还需要第三要件,即必须能使对方确知何种行动为我方所不允许,以及如果采取此种行动,则其后果又将如何,此即所谓沟通。我方必须能把正确的信息(message)传送给对方,并使对方对于信息的内容不会有任何遗漏和误解。随着科技的进步,信息的传达变得迅速而正确,所以,沟通似乎并不困难。但事实上,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因为信息本身是一件事,对方对它的认知和了解又是一件事。

   以上所云为吓阻观念的基本分析,对于任何时代都同样适用。基于此种分析,即可了解吓阻是一种充满内在不确定性(uncertainity)的观念。其效果是心理性的,所以也不能作量化的处理。换言之,不是一百就是零,而无程度上的差异。吓阻无赫赫之功,但却有显著的失败。从过去的经验看来,吓阻失败的例证很多,其原因很简单:过去任何国家对于他国所能作的威胁都相当有限,所以对方虽明知此种威胁会兑现,但有时仍敢冒险而不受吓阻。因为其结果固然可能会触发战争,但即令战败,其所受损失也并非不能忍受。过去战败国不久即常能复兴,历史中不乏成例。因此,除非双方实力悬殊,又或利害关系不大,否则吓阻就不易生效。

   但自从人类进入核时代之后,吓阻的意义、运作、效果都开始发生新的改变。其主因为核武器的出现的确已经使人类有了毁灭他国也同时毁灭自己的能力。用核战争来当作威胁,其意义与过去的任何威胁都不一样。假使核战争发生,其结果可能是不分胜负,同归于尽。

   当美国最初享有核专利以及后来还享有压倒优势时,美国自然有把核武器看作万应灵丹的想法,即认为核武器可以吓阻一切战争和一切侵略行动,不仅能保护美国本身而且也能保护其同盟国。等到苏联也已有向美国发动大规模核攻击的能力之后,美国的吓阻战略思想遂开始发生改变。其分水岭即为麦克纳马拉在1960年代任国防部长时所主张的MAD观念。MAD可以解释为“互相保证毁灭”(Mutual Assured Destruction),也可以解释为“互相保证吓阻”(Mutual Assured Deterrence)。换言之,当美苏双方都有保证能够毁灭对方的能力时,则也就能够彼此吓阻而都不敢向对方发动直接攻击。对于美国本身而言,此种改变并无太多影响,但对于其同盟国则有极大的影响。 [ 注:Alexander George and Richard Smoke,Deterrence in American Foreign Policy(Columbia,1974).pp.11–15. ]

   过去,核吓阻好像一把伞,当核伞撑开时,不仅可以保护美国本身,而且还可以保护其同盟国。现在却像一件雨衣,只能保护穿雨衣的人。学者把前者定名为积极吓阻,或延伸吓阻(active or extended deterrence);把后者定名为消极或最低吓阻(passive or minimum deterrence)。换言之,前者可以达到保护同盟国的积极目的,后者则只能达到使其本身免受攻击的消极目的。 [ 注:Patrick Morgan,Deterrence:A Conceptual Analysis(Sage,1977),p.28. ]

   自从核武器的威力、射程、精确度和数量都已大增,而美、苏双方的战略兵力又已达到真正均势(parity)水平之后,核吓阻的要件也随之而有少许改变。根据里根时代国防部长温柏格的意见,吓阻欲求有效,则必须符合下述四项条件: [ 注:Casper W.Weinberger,“U.S.Defense Strategy”,Foreign Affairs(Spring,1986),p.677. ]

   一、生存能力(survivability)

   我方核兵力不仅应有重创对方的能力(capability),而且还应能在对方发动制先攻击(preemptive attack)时确保自身的生存,或至少能保存足够的报复能力。换言之,能使对方有所畏忌而不敢发动制先攻击。

   二、可信性(credibility)

   我方所采取的威胁方式,必须是对方认为一定能够兑现的。换言之,吓阻的范围有其一定的限度。

   三、明确性(clarity)

   必须能够透过适当的沟通渠道使对方明确知道何种行动一定会受到我方的报复,而不至于发生任何误解。

   四、安全性(safety)

   一切由于意外事件或计算错误而引起的任何危险,包括未经授权的导弹发射在内,都应设法使其减到最低限度。

   吓阻具有其内在的不确定性,即令在核时代,此种本质仍继续存在。上述这些基本条件都只有一个惟一的目的,即为希望能把吓阻的不确定性减到最低限度。尽管如此,还是不能减到零。但只要不等于零,则吓阻失败(效)的机会就永远存在。

   如何打核战争?

   于是也就必须考虑核战略的第二个问题:如何打核战争?核武器应如何用于战争之中?首先必须对于“使用”(use)的意义作少许澄清。使用可分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使用(Peaceful use),另一种是实际使用(Physical use)。当使用核武器来吓阻战争时,此种使用为和平使用,不会造成任何伤害,但若使用核武器来进行(打)战争,则为实际使用,也自然可能造成严重的毁灭。 [ 注:Robert J.Art,“To What Ends Military Power”,International Security(Spring,1980),p.6. ]

   核武器的实际使用又可作两种不同的分类方式。第一种方式是依照动手打击的先后来分类:先动手打击称为“第一击”(first strike),记之以“A”;后动手打击称为“第二击”(second strike),记之以“B”。第二种方式是依照所打击的目标(target)来分类:以对方战略兵力为打击目标,称为“对抗兵力”(counter force)的打击,记之以“I”;以对方城市为打击目标,称为“对抗城市”(counter city)的打击,记之以“II”。若再把这两种分类方式加以组合,即可构成四种模式:

   AI——以兵力为目标的第一击。

   AII——以城市为目标的第一击。

   BI——以兵力为目标的第二击。

   BII——以城市为目标的第二击。

   AI即为一般人所谓的制先攻击(pre–emptive attack):先动手击毁对方的战略兵力,使其不再具有报复能力。这样的第一击若真能成功,当然是非常有利,因为对方的战略兵力若已全毁,则除屈服以外,也就自然无其他的选择。

   AI的实际可行性几乎可以说是没有,因为第一击若先攻击对方的城市,而不攻击对方的兵力,则也就无异于容许对方仍然保有完整的兵力。于是对方必然会随之而发动报复反击,其结果即可能为同归于尽。

   BI模式的采取有一先决条件,即为对方的第一击(AI)并未将其兵力目标全部击毁。这也构成一种有限核战争的模式,即双方均仅以对方兵力的一部分为攻击目标,

   BII也就是MAD观念的兑现。不管敌方所攻击的目标为何,发动第二击的方面都决心攻击对方的城市,而与对方同归于尽。

   当甲方决定发动核战争时,其所选择的模式,应为 AI,除非他决心与对方同归于尽,否则不可能选择AI。选择AI又可能有两种结果:(1)把乙方兵力完全毁灭,(2)只毁灭了其中的一部分。而造成第二种结果的原因又有两种:(1)甲方的能力不足以造成完全毁灭,(2)甲方故意只作有限的攻击。

   当乙方受到甲方制先攻击(AI)时,其反应可能有下述两种方式:(1)假使其战略兵力已全毁,当然只好投降;(2)假使尚未全毁而尚保存一部分实力,则又有两种选择:(a)全面报复(BII),(b)有限报复(BI)。假使是后者,则暗示双方都有意只打有限核战争,只攻击对方的兵力,而将城市保留为“人质”(hostage)。 [ 注:Henry S.Rowen,“The Evolution of Strategic Nuclear Doctrine”,Strategic Thought in the Nuclear Age(John Hopkins,1979),p.133. ]

   在此又有两个名词必须略加解释,“保证毁灭”(assured destruction)与“保证报复”(assured retaliation)的意义并不相同。保证报复只是保证对方若先动手则必然会受到报复,但此项报复是否一定能毁灭对方则又另当别论。其次,“第一击”(first strike)与“首先使用”(first use)意义也不相同。第一击是指甲方先动手打击乙方的战略兵力或城市而言;首先使用是指首先使用核武器而言,但所使用者又不一定即为战略核武器,而也可能仅为用于战场上的战术核武器。

   假使甲方想发动第一击(AI),则他必须能够确知这一击一定可以把乙方的战略兵力全部毁灭,或至少可使其报复变得不足为害。若不能如此,则他就必须作较慎重的考虑。假使甲方自知其能力不足以毁灭乙方的全部战略兵力,而居然仍敢冒险一击,又或希望乙方同意只打有限核战争,则都只能算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有理性的决策者,也许只有在下述三种条件都能满足时,才会考虑发动制先攻击:

   1、本身拥有压倒优势。这不仅是指武器数量而言,更包括武器的命中率和摧毁硬目标(hard target)的能力。

   2、敌方战略兵力居于易毁的地位,即缺乏确保生存的能力。

   3、本身有适当的防御能力,足以减弱对方报复打击的效力,而达到可忍受的程度。

   由于核技术领域中还有许多未知数,所以上述三条件也就很难完全满足。

   反而言之,若欲吓阻对方,使其不敢冒险发动制先攻击,则最重要的措施莫过于增强本身战略兵力的确保生存能力,换言之,也就是使其易毁性(vulnerability)降到最低限度。若能如此,则敌方的制先攻击虽能造成重大毁灭,但我方还是能保存足够的残余兵力以发动有效的报复。假使敌方已确知我方战略兵力具有这样的生存能力,也就自然不敢冒险一试。 [ 注:Roger D.Speed,Strategic Deterrence in the 1980s(Hoover Institution,1979),p.32. ]

   从技术的观点来看,如何应付核武器的攻击,共有四种可能的对策:

   1、对敌方的武器作预防性(preventive)的毁灭。

   2、拦截在飞行途中的敌方核武器(弹头)。

   3、采取防护措施以抵消核爆炸的效力。

   4、.以报复为威胁来吓阻对方。

   从1945年到1985年整整四十年,这四种对策在美国的核战略中部曾先后出现。现在就依照时间的先后来略加分析如下。

   1、从1940年代中期到1950年代后期,美国享有核专利或压倒优势。此时美国想用核武器来吓阻一切侵略,如果吓阻失败,则美国所将发动的是第一击而非第二击,因为对方尚无第一击能力。所谓大举报复是采取AII模式。

   2、当苏联发展核武器之时,虽有人主张应立即发动预防性攻击,但美国政府并未有任何行动,而只是坐视苏联走向核途径。等到苏联已有直接攻击美国的能力时,从1950年代末期到1970年代初期,MAD遂成为美国的主流思想,即仅企图以报复威胁来吓阻攻击。

   3、美国同时也已知易毁性问题的严重,遂开始采取措施以抵消对方攻击的毁灭效力。最主要者即为采取三合一的兵力结构。陆上导弹基地转入地下,战略空军保持经常空中戒备,而尤其是导弹潜舰的部署使一部分兵力经常保持高度的生存能力。

   4、最后到里根入主白宫时,战略防御的观念才正式受到重视。为什么拦截导弹的观念一直都不曾列入战略计划之中,主要的原因是技术因素和成本过高。里根虽已在1984年正式宣布推动战略防御初步计划(Strategic Defense Initiative,简称SDI),但事实上受到很多阻力,可以说是成效不彰。 [ 注:Leon Sloss and Marc D.Millot,“U.S.Nuclear Strategy in Evolution”,Strategic Review(Winter,1984),p.22. ]

   在整个冷战时期,美国最感忧虑的问题,即为苏联会不会发动制先攻击,要分析此一问题,则又必须先了解苏联政权的基本战略思想。过去,美国人常以为苏联人的想法也一定和他们一样,而且在时间上还是比他们较落后一点。换言之,美国人自以为他们在核战略领域中,是永远居于思想领先的地位,而认为其他国家都只是步其后尘。这实在是非常荒谬无知。事实上,冷战期间的苏联军人自有其独特的战略思想。

   苏联的战略思想有其特殊的意识形态基础,即马列主义。根据马列主义者的理论,世界革命必然成功,问题只不过是时间的迟早而已。他们具有类似教徒的信心,也有极大的耐性。他们谴责冒险主义,并相信时间对他们有利。因此,在正常情况之中,他们虽不断地扩充军备,但却无意发动战争。

   苏联当局虽不求战,但又相信战争仍有发生的可能,而战争一旦发生,他们又一定能赢得(win)战争。这与美国人的想法有一根本差异,因为后者认为在核战争中无赢家(nowin)。由于想在未来战争中求胜,苏联的战略思想遂强调下述五种观念:

   1、制敌机先。苏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饱受奇袭之苦,所以痛定思痛之余,遂认为今后不能再受奇袭,而更应以奇袭求胜。在核战争中,奇袭的效果会比在传统战争中远为巨大,因此必须制先。

   2、数量优势。在过去的战争中,苏军一向有量多而质不精的传统。即令到今天,苏联在素质上,尤其是在高科技方面,似乎还是不如美国。因此,他们也就仍然保持其以量胜质的传统观念。

   3、打击兵力。以对方战略兵力为打击目标。在苏联官方思想中,几乎从来不曾强调MAD的观念。

   4、联合作战。美国人把核战争和传统战争视为两种不同的战争。苏联人则不是如此,在他们的思想中并无此种分类的存在。他们仍强调三军联合作战的观念。

   5、守势思想。在整个苏联军事思想中,防御所受重视的程度绝对不亚于攻击,甚或犹有过之。苏联在防空和民防两方面所作的努力可以算是天下第一,而且在弹道导弹防御(BMD)方面也一直都在埋头苦干,只是不像美国的SDI那样大肆宣传而已。 [ 注:Fritz Ermath,“Contrasts in American and Soviet Strategic Thought”,International Security(Fall,1978),p.22. ]

   基于以上的分析,对于美、苏双方战略思想作一比较,遂又可以获得下述三点认知:

   1、从美国人的眼中看来,苏联的战略思想似乎是矛盾而不合理。但苏联人又自有他们的逻辑,因此,也就不能完全从西方的观点来衡量其是非得失。

   2、苏联人并不认为核战争与一般战争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同时也不认为核武器与传统武器之间存在着种类上的差异。换言之,苏联似乎并无独树一帜的核战略。

   3、依照西方战略家的传统想法,在研究判断敌情时,所应重视的是对方的能力而不是其意图。所以,不管莫斯科的意图为何,但从其能力的发展趋势上来观察,西方战略家也就不能不怀疑苏联是一直都有企图发动制先攻击的意念。

   尼克松在1970年代初期入主白宫之后,美国的战略思想又开始改变。美国国防部希望能在毁灭与屈服之间找一条第三路线,于是所谓“有限核选择”(limited nuclear option)遂代替MAD而成为新的思想主流。从此时开始,直到冷战结束时为止,五角大楼中的核战略计划作为几乎一直都是以此种观念为其基本准则。 [ 注:Henry S.Rowen,“The Evolution of Strategic Nuclear Doctrine”,Strategic Thought in the Nuclear Age(John Hopkins,1979),pp.131–156. ]

   事实上,这也就是采取了前述的BI模式,此种准则由尼克松的国防部长施莱辛格(James Schlesinger)所宣布(1975),故也被称为“施莱辛格主义”(Schlesinger Doctrine)。其主要要求有下述四点:(1)有大量而不易毁的战略兵力,(2)能控制战争的升级,(3)能迅速结束战争,(4)有适当的战后恢复能力。此外又还有两点额外要求:(1)对方也只作有限攻击,(2)双方都有不求胜的意愿。很明显,后两点是美国所不能控制的,而且至少从表面上看来,也与苏联的思想冲突。 [ 注:Leon Sloss and Marc D.Milot,“U.S.Nuclear Strategy in Evolution”,Strategic Review(Winter.1984),p.27. ]

   福特总统接掌政权时间很短,其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Donald Rumsfeld)对于施莱辛格主义大致都是“萧规曹随”,等到1977年民主党的卡特又进入白宫时,国防部也随之而易长。新部长为布朗(Harold Browm),以学识和经验而论,在美国历任国防部长中都要算是首屈一指。布朗在其任内对于战略思想又作了若干改变,其原则被称为“对等战略”(counter–veiling strategy)。其大致内容可简述如下:

  1、并非新战略准则,对过去20年的基本政策并无改变。

  2、不假定美国能赢得有限核战争,希望能使苏联也有同样的认知。

  3、不假定核战争有持久的可能,并希望苏联认清长期核战争对他们也非有利。

  4、不假定核打击可以有限化,也不认为核战争可仅以欧洲为战场。

  5、不是“第一击”战略,也不挑拨苏联发动第一击。

  6、并不要求用军事目标来代替非军事目标,但认为应有弹性选择。

  7、不妨碍军备管制的未来进展。

   从上述内容加以综合观察,即可发现所谓对等战略实际上只是把过去二十年来的思想作一总述,同时也是对于早已存在的核僵持(nuclear stalemate)作正式的承认。 [ 注:Walter Slocombe,“The Countervailing Strategy”,International Security(Spring,1981),p.21. ]

   当里根在1981年初步入白宫时,他选择他的亲信(加州帮)温伯格为国防部长。若与施莱辛格或布朗比较,温伯格真可以说是无藉藉之名。但他官运亨通,而且表现也不错。里根是一位很有气度的政治家,他认为布朗所提倡的对等战略非常适当,所以无另起炉灶之必要。换言之,里根时代的战略思想几乎没有什么改变,仅在1984年之后才开始提出SDI的新观念。 [ 注:Keith B.Payne and Colin S.Gray,“Nuclear Policy and the Defensive Transition”,Foreign Affairs(Spring,1984),p.521. ]

   里根不仅是一位气度恢宏的总统,而且更是一位运气极好的总统。在他就职不久之后,苏联的领袖勃列日涅夫即病逝,苏联内部政权的转移使克里姆林宫无暇兼顾外务,于是美、苏关系趋于平静。等到1985年戈尔巴乔夫接管政权,其国事已不可为,于是局势急转直下,到 1990年,苏联解体。

   总算是万幸,长达四十余年的冷战终告结束,有关美、苏核对抗的战略文献也似乎可以束之高阁。然则为何还要如此不厌其详地回顾往事,尤其是苏联已经瓦解,而美、苏对抗的国际形势也早已不存在,其理由安在?简言之,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结语

   人类固然已经进入后冷战时期,国际环境也的确已有重大的改变,但世界并未变得比过去较和平或较安定,甚至于还比过去更复杂和更混乱,尤其是人类仍然还是生活在核阴影之下。有人把当前的时代称为“第二核时代”(the second nuclear age),在这个第二核时代中,核武器的威胁不仅继续存在,而且还会变得更复杂,甚至于还更难应付。 [ 注:Keith B.Payne,Deterrence in the Second Nuclear Age(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1996). ]

   又有人说,核时代好像是一场戏(drama),冷战刚刚结束,象征其第一幕(first act)已经下场,现在马上就要上演更精彩的第二幕(second act)。虽然还无人能预测这一幕将会在何时结束,也不知道它将会以和平还是毁灭来终场,但可以断言:第二幕一定会和第一幕不完全一样。 [ 注:Fred Charles Iklé,“The Second Coming of the Nuclear Age”,Foreign Affairs(January/February,1996),pp.119–128. ]

   在第一幕中,世界能够有惊无险平安度过,只能归之于好运。现在苏联已经解体,是否能给人类带来一个新机会,使他们从此脱离核战争的威胁呢?1946年美国老一辈的政治家曾企图建立一个国际机构,以在原子能领域中执行全球性的管制,结果失败了。于是核繁衍(proliferation)遂随之而开始。继苏联之后,英国、法国都陆续发展了他们的核武器,此外,还有若干国家已在秘密地或半公开地作这样的尝试。 [ 注:“proliferation”是在条约上的官方用语,“繁衍”是我们所用的译名,一般常用语为“扩散”(diffusion)。 ]

   简言之,冷战虽已结束,但原有的核武器仍继续存在,而核繁衍(扩散)的声势更已变得比过去还要严重。今天各国政府和学术界对于核武器的注意力集中在两个问题之上:(1)核武器以及其投掷工具仍在继续扩散,而且很难加以制止。(2)俄国以及前苏联领土中还存有大量的核武器,有被偷窃、盗卖或意外引爆的危险。

   经过半个世纪,人类累积了五万多颗核武器。很明显,可以断言任何新的设计都不能阻止核武器的生产,也不能取消现有的核军备。惟一的目的仅为对于大量毁灭武器(WMD)的使用能建立足够的控制,使社会仍能继续繁荣。在一个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世界中,假使有一颗核武器在巴黎或纽约爆炸,则民主制度也就会很难维持。所以,作为民主世界和核国家领袖的美国也就责无旁贷,它必须领导所有的核国家共同遵守“不使用”(nonuse)的传统原则。即令是天下第一巨强的美国也还是必须认清,纵然握有最佳的武器系统,在新的核时代中,也还是不能提供适当的安全保障。 [ 注:Fred Charles Iklé,“The Second Coming of the Nuclear Age”,Foreign Affairs(January/February,1996),p.128. ]

   在冷战时代中,虽然美、苏双方一直都在研究和准备如何打核战争,但事实上,双方都在相互吓阻之下,平安地和勉强地度过了四十年的光阴。此项事实遂使人们对于核武器的吓阻效力产生了过度的信心。假使说面对着苏联那样的大敌,吓阻都能生效,则在后冷战时期,吓阻战略会继续有效,似乎应该是殊少疑问。

   孙子告诉我们,“知彼知己,知天知地”。此“四知”者对于思考后冷战时期战略问题时可以提供重要的启示。在冷战时期,中心问题是美、苏对抗,而在后冷战时期,值得关切的是若干边缘小国,例如伊拉克和利比亚。所以,适用于冷战时期的观念,在后冷战时期都可能不适用。简言之,当敌人和国际环境都已改变之后,旧有的吓阻战略当然必须再检讨。 [ 注:Scott D.Sagan,“Why Do States Build Nuclear Weapons?”,International Security(Winter,1996/1997),pp.54–86. ]

   反而言之,由于技术的进步,环境的改变,新的工具和问题也会受到新的重视。首先应提出的即为弹道导弹的防御(BMD)。自从里根提出SDI计划以来,在此领域中几乎可以说是很少有进展。直到第一次海湾战争发生时,所谓战区导弹防御(Theater Missile Defense,简称TMD)总算是有一显身手的机会。由于未来的威胁来源可能都是小国,他们虽可能拥有弹道导弹,但数量不会太多,因此若有适当的反弹道导弹,则也许可以在中途将其击落,而使其不能构成严重威胁。

   核时代的第一幕长达四十年之久,才刚刚随着冷战的结束而收场,第二幕还只是刚刚开幕,现在还很难预估其未来的发展,尤其是更难预知其将在何时闭幕。不过,可以预言的是第二幕之后一定还会有第三幕,而尽管第二幕还只是刚刚开场,我们就应该已有迎接第三幕的准备。诚如伊克尔(Fred C.Iklé)在1985年所曾经说过的一段话:

  我们对核战略的思考必须向未来深入。假使我们的战略只能在此十年之内,或次一个十年之内,阻止核战争的发生,那还远远不够。核武器和防卫系统的设计、发展、建造都需时十年以上,而一经部署之后,又应能维持二十五年以上。我们的核政策今天在选择上所受的限制是三十年前即已开始影响现有武器系统的战略理论。所以要想为21世纪设计一种较安全的核战略,其开始工作的时间应该就是现在。 [ 注:Fred Charles Iklé,“Nuclear Strategy:Can There Be a Happy Ending?”: Foreign Affairs(Spring,1985),pp.8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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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