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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概况

军事概况

作者:T.N.杜普伊 ·美国

出自————《哈珀-科林斯世界军事历史全书

第十一章·蒙古人的时代

出自————《战争通史

   在这两个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人类的军事和政治史被一个强国支配。蒙古人──或其鞑靼属民──征服或劫掠了除西欧外已知世界的每一个主要地区,这种征服或劫掠是由杰出的军事和政治天才──一位未受教育的蒙古酋长成吉思汗发起的,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军事统帅之一 。

       这一时期没有其他人能与这位蒙古大汗相提并论──尽管其部属和继承者如速不台、哲别、蒙哥和忽必烈表现了可与之相比的战略和战术上的才能。当然,也有其他有才干的将领,如英国的爱德华一世、法国的迪·盖克兰、鞑靼人帖木儿、马穆鲁克人 [ 编者注:马穆鲁克,阿拉伯文意为奴隶,专指来自中亚、高加索等地的非黑人奴隶,1250年,埃及的马穆鲁克近卫军将领艾伯克推翻阿尤布王朝,建立马穆鲁克王朝。 ] 巴西尔和奥斯曼人穆拉德都很杰出。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虽然在战略上能力不足,但其战术上的才能和成功也许有理由使他加入有才干的将领之列。

   上面提到的将领中有三位是突雷尼人或土耳其人,这证明土耳其人在这一时期的战争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当然,上面提到的两个英国人也具有同样的意义。

   尽管在蒙古入侵略战争中,骑兵的支配作用达到了顶点,但在这时,战场上的步兵已开始得势。一般认为克勒西之战是步兵重新崛起的象征,正如阿德里安堡之战标志着昔日骑兵获得了压倒步兵的优势一样。步兵重新崛起要归功于爱德华三世,他对其祖父爱德华一世创立的战术体制加以改造,将重甲长矛兵可靠的防御能力与使用威力很大的英国长弓的轻弓箭手的机动性和杀伤力结合了起来。此外,他还运用骑兵进行反击,这再一次证明能够最大限度地将各种兵器结合起来,并充分运用其性能的战场指挥官,最有可能获得军事上的成功。

   战场上黑火药兵器的出现尽管尚未对这一时期的军事行动产生有意义的影响,但它标志着历史上最重要的军事趋势之一开始出现。

   军事历史的两个大时代也在这一时期结束。到14世纪末,一度成为基督教欧洲的堡垒的拜占庭帝国实质上已经消失。更早的时候,基督教在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的最后几个据点落入马穆鲁克人之手,从而宣告十字军时代的结束。

   盔甲

   由于中世纪欧洲冶金技术不断提高,因此到13世纪时,制盔匠制成了金属片盔甲。最初这种金属片盔甲是穿在锁子甲里面的,用来覆盖肩和大腿这样一些重要而容易受伤害的部位。到了13世纪中叶,金属片盔甲开始穿在锁子甲外面,用来遮盖肩、肘、膝盖、小腿和大腿,有时甚至根本不穿锁子甲。13世纪末,金属胸甲或胸盔开始取代锁子甲。

   早期的金属片盔甲和锁子甲合用时,它们的接合部以及肘、肩和膝盖的内侧有时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因此,到14世纪,制盔匠巧妙地制成了全套金属片盔甲,用来代替锁子甲。

   灵巧的欧洲铁匠在13世纪初制成了锁子甲连指手套,接着又很快做出了五指分开的盔甲手套。由于金属片盔甲使骑士或重骑兵越来越不受当时兵器的影响,盾牌的尺寸也就随之缩小了,变成了相当小的三角盾,上面饰有盾徽。纹章学对中世纪的贵族和绅士变得重要了。徽章也常常绣在穿于盔甲上的外衣上,既可辨别身分,又可作为装饰。

   尽管有些骑士仍满足于更轻和更舒适的简单的锁子甲兜帽,但大多数骑士都采用了正面开有目视和呼吸用狭缝的头盔防护帽。到14世纪,头盔防护帽上开始出现了可移动的面甲。

   以上这些发明大大增加了骑兵盔甲的重量,以致于一旦骑兵被击倒或从马上摔下,如果没有别人帮忙拉一把,他就无法起来。因此人们千方百计想伤害敌人负荷沉重的马匹,这又导致人们设法增加马的护具。到了14世纪末期,重骑兵的马匹所驮载的盔甲和装备,不包括骑兵的基本体重,总重量至少达到约60公斤。这样,就必须选择健壮的马匹才能充当重骑兵的坐骑。即使这样的马匹,也只能用小跑和慢跑进行冲锋。

   虽然盔甲的这些改进大大减少了战斗伤亡的总数,可是有时也造成战败一方的大量被杀(但是,后来由于可从有贵族头衔的俘虏那里得到一笔可观的赎金而大大减轻了)。另一个影响是,骑兵为加强对身体安全的保护,而丧失了机动作战的能力──而机动性本应是骑兵作战的基本特点。只要能把体现骑兵作战优势的机动性与不受伤害很好地结合起来,机动能力的降低并不是十分严重。但14世纪的战争却敲响了重骑兵的丧钟。克勒西之战及随后黑火药兵器用于战场表明,越来越笨重的重骑兵既不能维持优势的机动性,也不能保证不受伤害。

   兵器

   火药武器出现前的武器

   火药用于战场之前不久,出现了一种重要的新武器:英国长弓。长弓原产于威尔士,12世纪引进英国。最初是爱德华一世在威尔士的作战(参见第十一章→西欧→不列颠群岛→英格兰)中对长弓的潜能有了充分的了解。他采用长弓作为英国自耕农步兵(包括民兵和职业兵)的基本武器,并成功地用它对付了苏格兰人。爱德华三世在苏格兰的作战中完善了长弓战术,使其在克勒西战役中发挥了明确的作用。

英国长弓手

   长弓不仅射程是十字弓的两倍(最远达370米,有效射程接近230米),而且发射速率要高得多。在技术熟练的英国士兵手中,长弓的命中率大大高于十字弓,而且长弓显然具有可与十字弓相比的穿透力。它显得更轻便、更容易掌握,适用于散兵射击或齐射,就当时来说,它是战场上最有效和用途最广的单兵武器。

   除了英国长弓,在火药武器出现前单兵武器或战争器械没有其他实质性的发展或改进。

   火药武器的问世

   火药武器的起源是模糊不清的。很显然,早在9世纪的时候,中国人就一直在使用炸药(参见第九章→东亚和中亚→中国)。最初实用的火药武器似乎是一种中国竹火枪,产于1132年,其效用不得而知(参见第十章→东亚和中亚→内亚→首次出现火药兵器)。也有证据表明,中国人在13世纪同蒙古人的长期战争中已发展了原始的火箭,而且这些火箭被成吉思汗的一些继承者至少是试验性地用于战争。然而,似乎没什么疑问的是,最初正式有效地将火药用作发射飞弹的推进物是在14世纪中叶的欧洲。在欧洲发现火药的荣誉归于英国人罗杰·培根和德意志僧侣伯索德·施瓦茨 [ 编者注:此系西方学术界对中国的火药发明与军事应用的误解或偏狭的观念,仅供参考。 ] 。

   尽管火枪也许已用于1324年的梅斯之战或1342年的阿尔赫西拉斯之战,但人们普遍认为,是英国人在1346年的克勒西会战中最先将火药武器用于欧洲战场。据称爱德华已有了3-5个圆筒器或铁罐,这样叫是因为它们的形状像圆形的铁瓶子。此后不久,英国人和法国人都在百年战争中将原始的加农炮用在战场上或用于围攻战中。它们也大约同时出现于德意志和意大利。

早期的加农炮

   最初的火药武器是小的金属罐或金属管,不精确地发射像箭一样的短矢。由于重量、体积的问题和用火柴或引信点火时支撑此类武器较困难,最初的原始手枪──其实是小的加农炮──是不成功的。然而,较大的火炮却得到了迅速、急剧地改进。结果,到14世纪末,火炮已成为欧洲各国军队一个永久的组成部分,甚至已出现在俄罗斯的立陶宛和钦察汗国之间的战争中。

   城防设施与攻城装备

   这一时期筑城和攻城技术都无根本的改进。坚固的要塞数目日益增多,遍布整个欧洲,其样式都是模仿拜占庭的安纳托利亚要塞和十字军在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继续修筑的雄伟的堡垒。

   攻城技术远远落在筑城艺术的后面,人类的才智和机械技能似乎已经枯竭。直到人类的大脑发现比扭力、张力和平衡力更强有力和比火更具毁灭性的推进手段之前,没有重要的新机械或攻城兵器被设计出来。

十二世纪的城堡

   菲利普二世对盖拉德城堡的占领证明,能够并且愿意对此任务投入充足资源的富裕强盛的君主,最终能够克服甚至最坚圃的防御设施。但这样的耐心、财富、决心和技能在中世纪是非常稀少的。封建军队极难维持占领如此坚固的堡垒所必须的长时期的围攻;封地兵员只能在当年的几周被召来作战,而雇佣军队要在战场上无限期地维持,花费甚巨。

   结果,采取防御战略常常可以抵消敌方的进攻能力。因此,这一时期也许比以前或以后的任何时代都更少有开阔战场的阵地战。较弱的一方常常能够退到防御工事的后面争取获胜,或至少不会失败。从总体上说,当不能完全肯定具有优势的战斗力时,只有有勇无谋、无能或不走运的人才会冒险一战。

   陆军战术

   步兵作为步、骑联合兵种战斗编队中的主要成份,在战争中重新占据了优势的地位,这一趋势在前几个世纪已明显可见,但在克勒西会战中达到了顶点。这主要是由于一种新的经过改进的火力兵器──长弓被用于战场。在这次战斗中,长弓兵对支援很有纪律的盔甲长矛兵起了关键的作用。对于这次胜利的全部意义,就连英国人自己也没有充分估计到。至于14世纪的其他将领,虽然纷纷仿效英国人的做法,让重骑兵下马作战,可惜他们没有能够找到英国人取胜的关键所在。他们不知英国人胜利的奥秘不仅仅在于让骑士和弓箭骑兵下马作战,而且在于明智地让下马作战的骑士与弓箭骑兵互相合作,并使他们和骑在马上的骑兵紧密配合,从而使投射式兵器的杀伤力、防御的耐久力与机动突击力灵活地结合起来。

英国不骑马的重骑兵和瑞士戟兵

   英国人在运用长弓方面所取得的成功,以及佛兰芒和瑞士长矛兵的成功,使得欧洲战争中防御战和进功战相比,前者在战术上处于实际上的优势地位。从上文所指的防御工事在防御战中所产生出来的战略优势,得到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加强。

   如果14世纪爱德华三世的联合兵种防御战术同13世纪成吉思汗的骑兵进攻战术相对抗,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如果推测一下,是很有意思的。

   中世纪后期的西欧军队

   训练很差又匆忙征集起来的封地军队越来越靠不住,从而使雇佣军的数目增多,规模扩大,影响逐步扩展。然而在英国,后来在法国,这两种不一致的制度却得到了部分的折衷。

   金雀花王朝的国王们采用“契约”的办法,将民兵制与雇佣兵制结合起来。他们鼓励其属民提供进行战争和守卫皇家要塞的常备部队,换取固定的报酬和津贴。尽管名义上这与属民的封建义务没有联系,英国国王们却极少出动民兵。

   实际上,这些常备部队是永久性的英国皇家军队的起源。这一制度避免了强迫,因为贵族们使征集的士兵得到了报酬。他们都是职业士兵,从这一术语的罗马含义和现代意义上说都是这样;尽管由贵族指挥和征集,但他们都效忠国王,都以为自己是国王的士兵。然而也有一定数量的雇佣兵,他们在和平时期不易控制或利用,他们经常暴露出不守秩序的本性,将学到的军事技能,用来抢劫和恐吓市民。由于英国的常备部队通常驻扎在金雀花王朝的法国领地上,因而契约制度的这一方面对英国的影响,比它对法国和那些采用这一办法的其他欧洲国家的影响要小些。

   许多英国军队的每个士兵都是骑兵,而英国军队却是通过它们步兵的优势在欧洲战争中占支配的地位,这或许是自相矛盾的。为什么爱德华三世与其子“黑太子”能够在袭击法国时长驱直入、进展神速?这表明了英国军队的机动性与法国骑兵军队的机动性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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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