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子美十一家注孙子·九地·下 – 吴起兵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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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子美十一家注孙子·九地·下

施子美十一家注孙子·九地·下

出自————《施子美十一家注孙子》《军事地理

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故善用兵者,携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

  施子美注:遇虎隘路,虽寇仇可使相援;投戈散地,虽父子不能相保,何则?势使然也。势惟出于不得已,则无所往而必固。彼将于死之中而求生,于亡之中而求存,是虽百万之师、什百之将,吾能使之合力并气,若相携手而使一人,非势有出于不得已乎!

  刘寅注:故善能用兵者,使三军之众如提携一人之手而使之者,乃陷之死地而不得已也。

  赵本学注:携手,举手以指挥也。若使一人,言三军戮力死斗,无有进退勇怯之不齐也。不得已,言深入死地,不得不自为战。此结上文之意。

  邓廷罗注:携手,举手以指挥也。若使一人,言三军戮力死战也。不得已,言深入死地,不得不自为战也。

  王注:携,提携也。善用兵者,携三军之手而左右之,若使一人。无勇怯刚柔之异者,束于政,拘于地,迫之以不得已而然也。

  陆懋德注:《淮南子·兵略训》曰:良将之用卒也,同其心一其力,故能用兵若使一人也。

  刘邦骥注:三曰指挥三军,如牵一夫之手,此命令一律服从也。此三者军政统一之效也。

  陈启天注:用兵至能携手若使一人,岂非极尽协同一致,互相援助之能事乎!

  将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

  施子美注:为将之道,事莫大于清心,尤莫大于申令,心不清则守不固,无以应事;令不申则法不立,无以治众。此将军之事,所以在于静幽正治也。所谓静者.必其恬淡无事,不为物挠也。既静矣,又何加焉?曰以幽,静至于幽,则其为至静矣。若是者非清心之谓乎?所谓正者,必其守一不变,无所私也。既正矣,又何加焉?曰以治正而至于治者,则其正为愈正矣。一说以静幽正治,皆为定其心,良将先定在己之心,而后可役在人之心。亦一说也。

  刘寅注:将军之事在安静而幽深,使人不能测,公正而整治,使人不敢犯。

  赵本学注:上文言人情必战于死地,死地能使人自战矣。然所以置人于死地者,则又在于将军有颠倒驾驶之术,若使士卒知其为死地,宁可使之就耶。故此复以将军之事言之也。静者,镇重凝定而不躁扰。幽者,沉潜深默而不可测度。正者,严厉方特人不敢犯。治者,周悉缜密事无遗漏。备此四德,乃可以为大将。下文所云乃静幽、正治者之能事也。

  邓廷罗注:(此句至“不可不察也”)此言为将当静正自持,而妙驱率屈伸之用,令人有无可测识之机,必不得已之情。静,谓寂默凝定。幽,谓沉潜深邃。正,不偏也。治,不乱也。

  王注:(此句至“莫知所之”)此节正推原所以能携手若使一人之故也。静者,沉潜安定之貌。正者,纪律严肃之意。幽,隐也。治,理也。一以运谋言,一以御下言。静以幽之,而不浅露以泄机;正以治之,而不宽纵以废法,将军之能事毕矣。

  刘邦骥注:为将军者必静,静则不挠也。必幽,幽则不测也。必正,正则不媮也。必治,治则不乱也。此将军治己之学也。

  陈启天注:指挥官其统御指挥,除必须注意上文所言各项要领外,尚须具有四种素养:镇静、深沉、严正、整治。态度镇静,计虑深沉,执法严正,做事整治,如此则全军信赖,自可听其统御指挥矣。将军具有静幽正治之素养,深得全军之信赖,然后乃可应事势之必要,酌行种种权术。

        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无知

  施子美注:若是非申令之谓乎,然则能愚士卒之耳目,而使之无知。愚其目而使之无所见,愚其耳则使之无所闻。而知愚其耳目,则使之无所见而无所闻,是又用术以役人之心也。

  刘寅注:能愚其士卒之耳目,使之无所知识,惟从吾所麾所指,即所谓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

  赵本学注:有知识则生疑惑,有思虑则生恐惧,故驾虚空不实之言,以愚其耳;张为徂诈不实之形,以愚其目。

  邓廷罗注:愚,蒙蔽也。无知者,谓不告以实,言不示以实形也。

  王注:此以下三段,乃静幽之效。

  黄巩注:太白山人曰:兵贵诡道者,非止诡敌也,抑诡我士卒,使由而不使知也。

  陆懋德注:士卒以顺命为要,故孙子以能愚其耳目为言,非谓士卒以无知无识为贵也。《淮南子·兵略训》曰:善用兵者,用其自为用也,不能用兵者,用其为己用也。按:此语甚精,可救孙子之失。

  刘邦骥注:其治人之学,则在愚士卒之耳目,使之但知服从命令,其他不使之知也。

  陈启天注:前途之危险与军机之运用,此不宜使士卒先知者,故宜设计使士卒不知前途之危险,但服从将军之命令而行。

  易其事,革其谋,使人无识;

  施子美注:必欲愚其耳目,则必易其事,革其谋,易其居,迂其途.而后可愚之也。苟为事一定而不能易之,谋一泥而不能革之,则人得而知之。安其居而不能易,由其途而不能迂,则人得而图之,其何以愚之耶?故事本于此,必千变万化以易之;谋本于此,必纷更变置以革之。如是而后可以使人无识,而其心必为我所愚也

  刘寅注:改易其所为之事,更变其所发之谋,使人无识我造意之端。

  赵本学注:又取事已定者,忽更改之不用;谋已定者,忽革去之不行。

  邓廷罗注:易,更变也。无识者,使人不识我造意之端,所缘之本也。

  王注:易事易居,二“易”字不同。易事之易,作变易解;易居之易,作平易解。革,改也。易事革谋者,谓事已定而忽易之,谋已成而急更之。

  顾福棠注:已行之事,已发之谋,一旦变易当使人不可知。

  刘邦骥注:已行之事,有当易者;已施之谋,有当革者,但使军士服从其命令不可使之识其理由也。

  陈启天注:士卒之耳目,有不可尽掩蔽者,亦有不可久掩蔽者。故又须改易已行之事,变革已用之谋,使人不得识。

  易其居,迂其途,使人不得虑。

  施子美注:所居虽安,必三徙五迁以易之。其途虽直,必奇径别道以迂之。如是而后可以使人不得虑之,而其心必为我所愚也。

  刘寅注:改易其历居之地,或去险而就易,或去安而从危。迂回其所由之路,或舍近而趋远,或舍平而取隘,使人不晓吾所虑之谋。

  赵本学注:或居处以安,故弃之而他徙;路可直往,故背之而反迂,无非所以颠倒士卒之心,使其无有知识,无生疑惑,蚩蚩然易得,以服御之也。御之正如下文所云

  王注:易居迂途者,谓去险而就易,舍近而取远。

  刘邦骥注:更其所安之居,迂其所趋之途,亦但使军士服从其命令,不令使之知其情也。

  钱基博注:易其居,梅尧臣作更易之易解,承上“易其事”,读入声。而王皙、张预似并作险易之易解,读去声。

  陈启天注:或又改换已居之所,迂回必由之途,使人不得测。

  帅与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

  施子美注:彼其心既为吾所役,则帅与之期,帅与之深入之地,皆可得而用之。帅,率然也。一说谓帅而之,如帅师之帅,同。然不若率然之说。率然而与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可进而不可退也。

  刘寅注:帅与士卒会期,若登数仞之高而下去其梯,使不能退。

  赵本学注:帅,主帅也。期,约战之所也。主帅与之相约战,所初不与之言,既至乃以必死示之,使之自战有如诳之,使登高墙而从下阴去其梯然也。

  邓廷罗注:期,约战之所也。登高去梯,令其可进而不可退也。

  王注:此以下二段,又正治之效也。期,限也。登高去梯,则人无回顾之虑。

  顾福棠注:言绝其退心也。

  黄巩注:去其梯,可进而不可退,

  刘邦骥注:帅与之临阵之期,命令所示,如登高而去梯,可进不可退

  陈启天注:将军统军前进,与士卒期会于某地,不预告其计谋,但士卒既至某地后,既不得不死战,是犹令之登高而忽去其梯,能上而不能下也。

  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而发其机;

  施子美注:率然而与之深入诸侯之地,而发其机。

  刘寅注:帅与士卒深入诸侯之地,而发其机谋,使之必能胜。

  赵本学注:主帅与之深入敌地,初则藏其机而不露,既至乃发之使自战。

  邓廷罗注:发其机,如弩之动牙,令其可往而不可反也。

  王注:机,事机也。

  顾福棠注:机贵神速,不可早泄,泄则非特不成反为所害,故帅与军士必待深入诸侯之地,当发而发,不可早也。

  黄巩注:发其机,可往而不可返,置于危险以取胜也。

  刘邦骥注:帅与之深入敌地,命令既发,如省括而发机,可往而不可返也。

  陈启天注:将军统军深入敌境,令其有进无退,如拔弩机而发矢,能往而不能返也。

  焚舟破釜,若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

  施子美注:如驱群羊,往来不自知,惟牧者所随也

  刘寅注:譬如牧者之驱群羊,驱之而往,驱之而来,而羊不知其所之也。三军之众,将鼓之进则进,挥之退则退,皆不知我攻取制胜之端也。

  赵本学注:(一本机下有“焚舟破釜”四字,非是)三军到北不能自由,姑得从命,有如群羊为我驱遣,驱来驱去不知其将何往也。盖军事尚密,人情又难与之谋,始苟无颠倒之术,士卒得以先事而晓其情,必惊疑畏死,或生他变,犹豫之间机败而事不成矣。且私相告语,则有漏泄之患,惊怖太甚,则有叛降之患,皆当深虑而豫防之。善哉静幽正治之语,真为将军至贵之德也欤!

  邓廷罗注:驱群羊,谓往来之惟命也。

  王注:奠知所之,则兵惟将令是听矣。

  顾福棠注:焚舟破釜,绝我军返顾之心。如驱群羊,惟牧者之命;进退三军,惟将军之令。

  刘邦骥注:焚舟破釜示以必死,命令惟行,若驱群羊往来,不能使之知攻取之端也。

  陈启天注:既渡河而焚其舟,既用食而破其釜,皆所以示不胜无归之决心也。将军之统御,深得军心,而全军又陷于危地,不得不听将军之自由指挥,如群羊任牧者之驱遣,不知所往也。

  聚三军之众,投之于险,此谓将军之事也。

  施子美注:人然后可以聚三军之士,而投之于险,将军之事尽在是矣。盖用命者士卒也,使之用命者将也。致力者士卒也,使之致力者将也。是岂不足以为将之事乎。

  刘寅注:聚吾三军之众,投之于危险之地而能取胜者,此将军之事也。

  赵本学注:此结上篇之意

  王注:(此句至“不可不察也”)此节乃结上起下之词,承上而言,收集三军之众,投之险难之地,此将军之重事也。

  刘邦骥注:总而言之,无非聚三军之众,而投之于险,使由之而不使知之。此将军之心得也。

  陈启天注:统率全军之众,投于死中求生之险地,此为将军至要之事也。

  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

  施子美注:人情莫不欲安,然不能常安,必于至危之中而后安者,此人之常情也。九地若甚危也,能变而通之,可以反危而安,反害而利,是能于屈之中而得其伸之之利也。揆之人情,人之常然也。人之情,安则忘危,利则忘害,不有大危,不思其安,不有大害,不思其利。是则因九地之变,由屈以求伸,岂不谓人情之理乎!为将必当审之。

  刘寅注:遇九地而处之,有权变之法,不可拘泥,可屈则屈,可伸则伸,当审其所利。人情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入深则拘,不得已则斗。此皆常理,不可不审察也。

  赵本学注:此指上文而结其意。屈伸之利,以物言。《易》曰:尺蠖之屈以求伸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屈伸相感而利生焉。言物屈极者,则伸生于其中也,是乃屈之所在,即伸之所在也。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深入则拘,不得已则斗,同难则相救,无有知识思虑则易使,此则凡物屈伸之利,亦人情自然之理也。按:此篇之义,概而言之,不外此三者而已,至此则其言已毕。然其玄机妙决,中间犹有所未尽者,故下文复起而申之也。

  邓廷罗注:九地之变,言九地之法不可拘泥,须识变通也。屈伸之利,言屈极者伸,即生于其中也。

  王注:其中九地主客之变,屈伸进退之利,人情自然之理,又乌可以不察乎!言此又以引起下文

  顾福棠注:以上所言九地常法也,以下所言九地变常法而行者,故曰:九地之变当随时察其屈伸之利,以为变也。

  黄巩注:此又申言九变五利之宜察。变,谓散、轻、争、交、衢、重、圮、围、死之殊其地。理,谓专、散、御、斗、从之异其情。利,谓战、攻、行、止、绝、交、掠、谋之各有屈伸也。

  刘邦骥注:(此句至“过则从”)此第六节,论深入决死之时,尤必兼顾九地之变,而设其备,庶乎可以死中求生也。故就第三节九地之作用,而申言其种种变通利用之方。其大旨亦不外乎屈伸之利,人情之理而已。第五节言为客之道,于死中求生,仍在深明九地之变,故此又列举九地之变也。盖以九地有可屈可伸之常理,不可不察也。

  钱基博注:(此句至篇末)此第三节,论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交错而综言之。

  陈启天注:将军之事,既为统军投险,则于九地之战斗须变异其法,退守或进攻何者为利?军队在九地之心理各为如何?不可不详为讲求矣。变,非谓于常法之外有变法,乃谓九地之战法各有不同,不宜以一地之战法适用于九地也。

  凡为客之道,深则专,浅则散。

  施子美注:此言用兵伐人之道也。去国既远,入敌之地既深,则人心自专,不待吾令而自一。入敌人之地未深,则人心易散。

  刘寅注:凡为客之道,入深则士卒心志专一,入浅则士卒心志漫散。此以下以九地之变,申言为客之道。

  赵本学注:深则人心专一,浅则人心涣散,申言欲为客者,当务于深入也。

  刘寅注:自“凡为客之道”至“死地也”,赵注改移《九变篇》。

  王注:(此句至“死地也”)自此以下,总皆发明上文“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三句之意。九地虽属主客二者,而为客备难于主。此段单论为客之道,故将衢、重、轻、围、死五地摘出言之。深、专、浅、散,谓人情地势,大抵如此。

  刘邦骥注:深入则专固,浅入则散归,此人情之常理,行军作战不尽在散地也。

  陈启天注:(此句至“然后能为胜败”)此第四节,论远征军因应九地及军心,以实行作战之要旨。远征军侵入敌境深,则军心固结;侵入敌境浅,则军心涣散也。

  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

  施子美注:自绝地以下,孙子又申九地,而详言之也。去吾之国,越敌之境,而为师者,绝地也。绝者,前后不相续,进退不可之地。

  刘寅注:去己之国,过人之境而用师者,危绝之地也。或曰:去吾国,越吾境,初入敌人之地,所过关梁津要,使吾踵军在后,告毕书绝者,所以禁人内顾之情,而止其还遁之心也。《司马法》曰:书亲绝是谓绝顾之虑。《尉缭子》曰:遇有还者诛之。此绝地之谓,故不在九地之列,未知是否。

  赵本学注:去国,去己之国。越境,越人之境。绝,绝望之意。此篇无绝地之文,此特因上文“诸侯自战其地为散地”之句而反言申之也。

  王注:绝地一句,就为客而统言之。绝地,绝望之地。深入敌境,粮运隔绝,音信断绝,如《司马法》所谓绝顾之虑是也。

  顾福棠注:九地之上,先言去国越境之名为绝地者,何也?曰:为客之第一关键也。春秋之世,四邻交错,举兵伐人,每有不得不越人之境者,越人之境,危险之事也。若始而许我假道,继而袭我不备,袭我则我在其腹中,既不能逃又不能救。孙子于为客之下、九地之上先言去国越境而师者为绝地,正以师之第一关键也。

  黄巩注:绝地,统圮、围、交、死、重、争而言。兵入绝地,然后情专,所谓以屈为伸也。

  刘邦骥注:但使去国越境而师,则入绝地矣。绝地不列入九地之内者,因九地之法皆有变,而绝地无变。故论之于九地之外,而九地之中,不列其数也。

  钱基博注:武之意,自承上文而言,去国越境而师以致之绝地者,所以为深则专耳,非云九地之外,别有绝地。郑友贤之说,尚明而未融也。

  陈启天注:军队出本国,越敌境而作战者,则其战地为与本国隔绝之地也。凡断绝、隔绝,通谓之绝。绝地之绝,与绝域、绝国之绝相近,即以其地与本国国境隔绝而得名。《汉书·班超传》:远处绝国,《康熙字典》释之云:九州之外曰外国,亦曰绝国。可见绝地,即谓外国之地也。详言之,凡战地在本国国境以外,而在敌国或第三国境内者,统称为绝地。盖轻地、重地因去国越境而师,即衢地、围地、死地、争地、交地之在国外者,亦去国越境而师也。绝地既为泛称一切国外之战地,故九地中无其名目,亦未专论其战法。至《军争篇》所谓绝地无留之绝地,不宜与此混同。

  四达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浅者,轻地也。背固前隘者,围地也。无所往者,死地也。

  施子美注:四通八达而无所碍,此衢地也。衢地如通都大途,人皆由之。入人之地既深者为重地,未深入者为轻地。所背者固,其前则隘,为围地。无所往者为死地。此地形之不一也。

  刘寅注:四面通达于旁国者,衢地也。入人之地深者,重地也。入人之地浅者,轻地也。前狭后险,受制于人者,围地也。左右前后皆无所往者,死地也。此专言为客之道,故于九地中拈出衢、重、轻、围、死五者明之。杜牧、张预谓九地而止言五事,举其大略者,非也。

  赵本学注:引刘寅此注。

  王注:四通(达)五句,又皆为客之所至者,兹欲下文申言九地之变。故先言此以发端也。背固则后无所退;前隘,则前无所出,故为围地。

  顾福棠注:五地之义已详本篇“先至而得天下之众者为衢地”等句下。

  刘邦骥注:遇四达之衢,则衢地矣。深入乎敌境,则入重地矣。浅入乎敌境,则入轻地矣。遇背固前隘之地,则入围地矣。左右前后穷无所之,则入死地矣。其不言争地、交地、圮地者,举此可以隅反也。

  陈启天注:境邻数国,道路四通之地,谓衢地。我军已深入敌国内地之地,谓重地。我军仅侵入敌国边地之地,谓轻地。前有隘道,后有山险,我军处于其中进退均极不便之地,谓围地。前后左右均无路可逃之地,谓死地。前言九地,而此仅言衢、重、轻、围及死地者,以此五地在一切绝地中最为危险,故又特言之。

  是故散地,吾将一其志;

  施子美注:地有异形,则因地制宜者,必有异术。散地则吾一其志,使人无易散之心。故张昭释之曰:一志固守而视利,或说龙且曰:齐楚自居其地,战事易散,不如深壁。

  刘寅注:守则志一,战则易散。故散地吾当集人聚谷,一志坚守,依险设伏,攻其不意也。此下又以九地通论主客之道。

  赵本学注:此以下再申九地之法。兵出即闭其城门,以示不纳,所过桥梁栈道舟楫辄烧之,以示不渡,下营布陈背水而居,以示不退。凡此皆足以一其志也。

  邓廷罗注:(按:邓注本此句在“死地则战”下。此句至“过则从”)此详言处九地之法,而又欲其审察兵情也。一其志者,谓收保我之士卒,以防其涣散也。

  王注:(此句至“吾将示之以不活”)此节申明上文九地之变之意。言地虽有九,其所以处地而不为地拘者,其变则在于我也。前用九“则”字,自其现成者而言之。此用九“吾将”字,自其应用处而言也。一其志者,谓激励三军,鼓舞将士,候其虚懈,出而击之也。

  顾福棠注:前云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者,犹是行军之常法也。兹复述散地、轻地、争地、交地、衢地、重地、圮地、围地、死地云云者,所谓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是行军之变法也。前言无以战,战不战之权犹操之于我;兹言吾将一其志,战不战之权更操之于人,是以既不能战又不能退,且不易守,则势必坚固,以一军心,不致为敌所乘。诸家之注均未明孙子所以复述之故也。

  黄巩注:一其志,当如王翦之挑战不出,并兵一力。

  刘邦骥注:入此种九地,苟不临机应变而设之备,则死中不能求生矣。故遇散地,则当齐一士卒之心志。

  陈启天注:我军在散地,宜巩固军心,急求坚守,徐图反攻也。

  轻地,吾将使之属;

  施子美注:轻地吾则使之属,欲其人无相离之心。故曹公释之曰:使相及属。

  刘寅注:入人之地不深,士心不一,吾当使密营促队连属不绝,一以防其逃遁,一以备其不虞。

  赵本学注:属,续也。行则队伍相联,止则营垒相接,所以备逃役,戒不虞也。盖去国未远,人心浮动,密之则固,疏之则惧,譬如三人同行而防虎,惟结伴而行则胆自壮,亦此理也。

  邓廷罗注:使之属者,谓联束我之部伍,以防其奔佚也.,

  王注:使之属者,谓部伍营垒,密近联属,一以备逃亡,一以防不虞也

  顾福棠注:前云无止者,犹得以向前行也。兹云吾将使之属,盖势不能行,则必不得不留,留则务使部伍营垒联属相近,一则防士卒逃亡,再则有敌至易于相救相扶。

  刘邦骥注:遇轻地,则当使士卒相联属以备不虞。

  陈启天注:我军在轻地,宜力求各部队之连属不绝,以防士卒之逃散,并备敌军之袭击也。

  争地,吾将趋其后;

  施子美注:争地,吾将趋其后,则诸军欲其毕集也。前言争地无攻,而此言趋其后者,盖敌已据争地,虽不可攻,然亦必速进其后以争之,庶几得其利。故张昭曰:险阻之地,先得者利,须必争之,虽后当疾走争之。

  刘寅注:险阻必争之地,吾当疾趋其后,使首尾俱至。或曰:即前所谓后人发,先人至之意。

  赵本学注:敌向争利,其后必虚,我趋其后,使不得不舍彼而救,此则所争者为我得矣。

  邓廷罗注:趋其后者,谓疾趋敌人之后,以先据其险要也。

  王注:趋其后者,谓敌方驱兵前进,我以大众尾其后。敌瞻顾不敢前,我然后从间道分兵据之。所谓后发而先至也。

  顾福棠注:前云无攻者,犹得各据其地,不与人相争也。兹云吾将趋其后,其势更不得不争矣。然既不能先至,又不能不争,势必至趋敌之后,以伺其隙而夺之。

  黄巩注:趋其后,言不攻其前,出奇兵旁抄其后也。

  刘邦骥注:遇争地,则当疾趋敌人之后。因敌向我争利,其后必虚,趋其后则彼必还救,而所争者我所得矣。

  陈启天注:我军至争地,宜分遣部队速赴其地之后方也。如争地已先为敌所据守,则我可前后夹击,使敌不得不放弃。如尚未为敌所据守,则我已有部队在争地之后方,可资掩护,敌莫能来争矣。

  交地,吾将谨其守;

  施子美注:交地,吾将谨其守,所以谨其备也。故张昭曰:严兵善垒,自固求利。

  刘寅注:往来交通之地,不可阻绝其路,吾当严壁谨守,以待其来,则设伏而击之。

  赵本学注:旷荡无遮之地,当备人之掩袭。

  邓廷罗注:谨其守者,谓严壁设伏,以防敌人之透漏也。

  王注:谨其守者,谓先居高阳,通利粮道,敌人之来,则严兵以待之也。

  顾福棠注:前云无绝者,犹仅言无过吾界,与敌人轻启兵端也。兹云吾将谨其守,明敌人反有过其疆界来与我启衅之情,故吾当谨守吾界,俟其来设伏以击之,切不可为敌所致,以取败也。张(预)说究非经旨。

  刘邦骥注:遇交地,则谨守惧袭我也。

  陈启天注:我军在交地,宜四面严为守备,以防袭击也。

  衢地,吾将固其结:

  施子美注:衢地固其心,所以结其援也。故张昭曰:交结旁国诸侯,使其心牢固

  刘寅注:地通旁国诸侯,吾将先以重币固结之。

  赵本学注:先结则固。

  邓廷罗注:固其结者,谓敦邻厚与,以防敌人之离间也。

  王注:固其结者,谓示以利害,要以盟誓,使坚固而不渝也。

  顾福棠注:前云合交者,犹言我与领国相交无他虑也。兹云吾将固其结,盖地当四达之冲,我有助则我胜,彼有助则彼胜,既与我相仇,则必构我所交之国,我当寻盟修好,先坚固交谊,以结其心,庶不至为敌所构也。

  黄巩注:备他人之伐交也。

  刘邦骥注:遇衢地,则结交诸侯,使之牢固以助我也。

  钱基博注:固其结,为结阵以自固,非固结诸侯之谓也,详见《九变篇》。

  陈启天注:我军衢地,宜力求巩固第三国之邦交,使其只助我而不助敌也。

  重地,吾将继其食;

  施子美注:重地继其食,则粮掠以固守也。故张昭曰:敌利而我粮尽,我则掠其积聚。

  刘寅注:深入重地,吾将掠于饶野以继其食,使不乏也。

  赵本学注:急掠则得

  邓廷罗注:继其食,谓深入敌境,宜使刍粮勿绝也

  王注:继其食者,谓去国遥远,粮运艰难,当掠于饶野,以足军食;或屯田以省转输也。

  顾福棠注:前云重地则掠者,犹言其地富饶有所掠也。兹云吾将继其食,盖敌境荒凉无所抄掠,势必谋通粮道以继吾食,然入重地而通粮道,实至难之事也。

  刘邦骥注:遏重地,则当继其粮食,不可使绝也。

  陈启天注:我军在重地,宜力求补给军食,使其源源不绝也。

  圮地,吾将进其塗;

  施子美注:圮地进其途,则不可止于此也。张昭曰:宜速行出圮地。

  刘寅注:圮坏难行之地,吾将速进其途而无迟留也。

  赵本学注:圮地由失道而至,或遇雨潦雾瘴,其害为甚,故不可徐行也。

  王注:进其途者,谓多拨侦探前后设伏,待大兵过险,然后徐起而收之也。

  顾福棠注:前云圮地则行者,犹可进可退之词也。兹云吾将进其途,盖圮地之势,复有进无退,则必速进以履平途。途,大道也。若不速进,恐敌先处之,而我不能往矣。

  刘邦骥注:遇圮地,则当疾过而去不可留也。

  陈启天注:(按:陈注本无此句)

  围地,吾将塞其阙:

  施子美注:围地塞其阙者,将以致死战也。张昭曰:我军被围,敌人阙一面以示生路,以诱我卒。我宜以兵塞其处,令我士卒有必死之志。

  刘寅注:既在围地,敌开生路以诱我,我当自塞之,以一士心。

  赵本学注:自塞走路,以固其志。

  邓廷罗注:塞其阙者,敌开生路以诱我,则我须自塞以一士心也。

  王注:塞其阙者,谓敌开生路,以诱我走,当自塞之,以一士心也。

  顾福棠注:前云围地则谋者,犹可出奇谋以急取胜也。兹云吾将塞其阙,盖吾之势一时无奇谋可用,又恐敌速来攻我,我当塞路之阙,以防其入,即《地形篇》云: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敌是也。

  陆懋德注:《吴子·治兵》篇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按:此即处死地之法也。

  刘邦骥注:遇围地,则当塞其阙,示以不欲走之意,因敌人围师必阙也。

  陈启天注:我军在围地,宜填塞敌围之阙口,以巩固军心,奋力死战也。

  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

  施子美注:死地示之以不活,则欲使之固死以求生也。张昭曰:既在必死之地,无计可为,但有战而已

  刘寅注:既在死地,吾将示士卒以必死,令其自奋以求生也。

  赵本学注:慷慨以厉其志,忠义以感其心。

  邓廷罗注:示以不活者,使士卒有必死之志也。

  王注:示之以不活者,谓焚其辎重,弃其余食,塞井夷灶,示无生意,必殊死战也。

  顾福棠注:前云死地则战者,犹吾之势可以速战也。兹云吾将示之以不活,盖地势当战而军未可战,则以必死之情以激励之。上文无以战、无止、无攻等句,皆决词也。兹九“将”字,未决之词也。孙子之意明,复此九地之候,当屈、当伸,必察诸人情而后得用,此变法也。其势不更难哉!

  黄巩注:示不活,如塞井夷灶、焚辎重、弃粮食是也。

  陆懋德注:《吴子·治兵》篇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按:此即处死地之法也。

  刘邦骥注:遇死地,则当示以不活者,示之必死,令其自奋以求生也。

  陈启天注:我军在死地,宜激励将士,誓死决战,庶可死中求生也。本节所言因应九地实行作战之要旨,可与第一节所言者互为发明。或曰:本节上半节文,虽与第三节略异,而意则极相近,盖后人所增者欤。兹姑志之,以待考。

  故兵之情,围则御,不得已则斗,过则从。

  施子美注:人情有所必然者,非人能然也,势使然也。人之情皆能违害就利,故当其危难之中,有不待上之人使之而然者,为人所围则必御,不得已则必斗,过则必从,非势之使然乎。故谓之则御、则斗、则从者,言必然也,兵之情实在是矣

  刘寅注:故兵之情状,在围地则人人有御敌制胜之心,势不得已,则人人有奋力战斗之志,深陷危难之地,则人人从吾之计。或曰:敌兵过我则自后从之,如从奔无息是也。

  赵本学注:此再申人情。言兵在围地,志欲脱死,则自然拒御。势出穷极,无可奈何,则自非奋斗巳过险地,欲走无路,则自然从命。

  邓廷罗注:围则御者,谓敌将围我,则持满以御之也。不得已则斗者,势处于迫,则奋激以求斗也。过则从者,谓我已过险,则三军皆听从而莫肯后也。原本在“将军之事”后,多重出错误,今删正。

  王注:以下三节申明上文屈伸之利之意,紧接上围地、死地二者言之。御,拒也。过,越也。言吾所以塞其阙,示之以不活者,非驱三军于围地、死地而不顾也。盖以兵之恒情,在于围地,则人人有拒敌之心,处不得已之死地,则人人怀奋斗之志。至于去国越境深陷于危难之绝地,欲走无路,则人人听从吾之计矣。但欲为将者,明于地形,而善其屈伸之用耳。

  刘邦骥注:此(以上)皆因九地之变,示以死中求生之方。其大旨亦不外乎屈伸之利,人情之理而已。所以为将军者,必深知兵之情,然则兵之情如何。简而言之曰:兵在围地则同心守御,不得已则悉力而斗,陷之于过甚之地,则所谋无不从也。

  陈启天注:兵之情,谓军队之心理,亦可简释为军心。围则御者,谓军队处于围地,则军心自知抵御也。不得已则斗者,谓军队处于不得死战之危地,则军心自知决斗也。过则从者,谓军队陷于深入之重地,则军心自知服从也。按:从来训释“过”字者,多依曹(操)说,或以其义不明,改“过”字为“逼”字,未可从。“过”字,古可与“祸”字通用,俞樾《荀子平议》云:修身篇,虽有大过之“过”字,当为祸。《汉书·公孙宏传》:虽阳与善,后竟报其过。《史记》过作祸,是过与祸通。予疑此“过”字,亦当为“祸”之假字。祸则从者,谓军处祸难之战地,则生死惟将命是从也。军在危地,情甚紧急,但须为将者指挥得法,士卒未有不从者。

  是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预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施子美注:此三军说见《军争》,其大意谓不知其意,则应援有所不至。彼此有所不通,故不能预与之交。不知山林沮泽之形,则地之害不能避,而地之利必不能趋,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知水草之所宜,与军令之所便,故不能得地利。余并见前。

  刘寅注:解见《军争篇》。此言知是三者,然后能审九地之利。荥阳郑友贤曰:此三法者,皆行师争利,出没往来,迟速先后之术也。盖军争之法,专言变迂为直,后发先至之为急也。九地之变,盛言深入利害之为大也,非此三法,安能举哉?故争迂直之变,趋险阻之地,践敌人之境,求不识之路,不用乡人之习熟者为之前导,则动而必迷,举而必穷。欲争迂直之胜,图深入之利,安能得其便乎?《军争》、《九地》重言之,其有旨哉。

  赵本学注:刘寅曰:三者重言,于《军争》、《九地》二篇,何也?盖军争非三者不得其利,深入敌境非三者不明其害也。愚按:此一节与上文既不相蒙,与下文又不相戾,疑重出之误也。

  邓廷罗注:(按邓注删此节。)

  王注:此又承上“围则御”三句之意而言。不知诸侯之谋,是处衢地而不知变者;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是处圮地而不知变者;不用乡导,是深入重地而不知变者。举三者以例其余,言之又以引起下文也。按:《军争篇》言非知此三者,无以得其利。此篇言非知此三者,无以远其害也。其言虽同,而其意各有指。

  黄巩注:诸侯之谋,谓三属之地,必先至而得众也。险阻,即九地之变也。乡导,侦探也。

  陆懋德注:此三语已见《军争篇》。

  刘邦骥注:(此句至“此谓巧能成事者也”)此第七节,论战斗终结之总计画,一言以蔽之曰:巧能成事而已。《军争篇》已言,而此复言之者,意谓欲以巧成事者,仍必以此三者为先务。预交者,即《谋攻篇》之要旨;行军者,即《行军篇》之要旨;得地利者,即《地形篇》之要旨也

  陈启天注:(按:陈注本将此句至“其国隳”移至“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句下。并为第五节,谓论出国远征,须兼重外交与武力战。

  陈注云:“本节自‘施无法之赏’以下六十字,各旧本均系在下文‘其国可隳’句下。予细察此六十字之文意,与‘其国可隳’以上文意不连,亦与‘故为兵之事’以下文意不合,此极可疑者。又细察本节‘过则从’以下,语意尚未完足。而此六十字所言者,正与‘兵之情围则御不得已则斗过则从’之文一意相承。如移于此,可谓无衣无缝矣。移此以后,不惟可以完足本节之文意,亦且可使下文免于错乱不清。因此予断此六十字原为本节之文,而脱简于后者,故兹特移上。)出国远征敌国时,除实行武力战外,仍须运用外交战。运用外交战,又须先知第三国之意向究竟如何,以便与之交换利益,结为友国,而孤敌援。如若不先第三圈之舆意究竟如何,贸然与之结好,则恐战争发生后,第三国忽反目而助敌攻击我矣。故曰: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预交。至在敌国境内实行武力战,则不可不知敌国之地形如何,以求能因地而制胜。九地,除散地外,皆在敌境内,尤须知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以为行军作战之助。故曰: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又敌国之详细地形,仅恃地图无由明了,必须随地凭求熟习乡土状态之士者,用为引导,乃熊尽得地形之利而不受地形之害。故曰: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按:以上三句,又见于《军争篇》,详解已见前。细释上下文,自在此为宜。其在《军争篇》者,盖误重耳。

  四五者,不知一,非霸王之兵也。

  施子美注:四五者,此谓九地之形也。苟一有不知,则不可以伯王天下,故曰非伯王之兵也。盖善用兵,因地而决机,必知其利地,而后可以强其兵。李荃《阴经》曰:兵因地而强,地因兵而固。则不知九地之形者,何以伯天下也哉。

  刘寅注:四五,谓九地也。言九地之利害有一不知,非霸王之兵也。霸,长也,言为天下诸侯之长也。王,往也,言为天下之所归往也。

  赵本学注:四五为九,指九地而言,盖其结语也。霸王,霸天下之君也。言九地之法,间或一事而知之未至,亦不可以霸天下也。

  邓廷罗注:(邓注本改在“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下。此句至“其国可隳”)此深致意于霸王之兵也。四五者,指九地而言也。霸,长也;王,往也,天下所归往也。

  王注:四五,九数也,指九地言。然不曰九而曰四五者,盖因上文将衢、重、轻、围、死五地另提,故以四五分言之。“霸王”二字连读,不必细分。霸者,把持之称,言能把持诸侯之权,故谓之霸王。言以上九地,一有不知,不可为霸王之兵。

  顾福棠注:初读“四达者,衢地也”五句,疑其文言九地而不全是阙文之误也。细读“四五者,不知一”,然后知四达者五句,特言九地中之重者耳,非阙文也。四五者,九也.不曰九而曰四五者,明九地之中当有轻重之分也。重者何?衢地、重地、轻地、围地、死地五项也。九地之上首先言之,所以使人知其重也。轻者何?散地、争地、交地、圮地四项,仅互列于九地之中复述之,所以见九地之轻重不侔也。

  黄巩注:四者,谓兵之情,诸侯之谨,险阻之形,乡导之用也。五者,谓深则专,浅则散,围则御,不得已则斗,过则从也。有一不知,即不可言兵也。

  陆懋德注:“四五者”三字必有脱误。盖自汉时传写之本已然,观曹公注可知。余谓四五者,或为此三者之误,盖传写时此字以声近四误为四三字,以形近五误为五也。所谓此三者,即指上文“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预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三语也。霸王,谓五霸三王也。

  刘邦骥注:此三者(按:指上文),有一不知,则必败矣。故曰:非霸王之兵。

  :诸家于“四五者”三字,均无所发明,而曹公、张预均谓四五为九地之利,以四加五为九。然古人文字,向无此体例,且近于儿戏,不可从也。考明人茅元仪《孙子兵诀评》,作此三者,可见“四五者”为“此三者”之讹。盖传写时误此为四,误三为五,篆书形体相近。所谓三者,即上文预交、行军、地利三句,其说良是。《行军篇》井生葭苇,诸家皆以“井”为“并”字之讹,其说亦犹是也。

  陈启天注:作“此三者”是,兹依《兵诀评》改正。霸王之兵,犹言强国之军。春秋战国时,多称强国为霸国,称强国之王为霸王或霸主。至秦汉之际,项羽更以“霸王”自号矣。此三者不知一,非霸王兵也者,谓交与国,明地形,用乡导,三者皆不知,则非强国之军也。何者?盖强国之军之所以强者,非仅以其武力之强,尚须明地形,用乡导,以辅助武力战也。亦非仅以其能知武力战,尚须知外交战,以辅助其武力战也。果外交战胜之于先,则武力战继之于后,自更易于取胜。

  夫霸王之兵,伐大国,则其众不得聚。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

  施子美注:分其兵力,则敌之势必弱;离其与国,则敌之势必孤,因其孤弱而击之,斯易胜矣。大国之兵,其众为可畏,吾能分其兵力,则彼国之人虽众,其势不可得而聚。敌人之国,其交为素合,吾能离其与国,则彼之所以相与者,虽欲交而不可合。非伐大国者,使其众不得聚,则我专敌分,彼必不得并力以御我,而我事得矣。

  刘寅注:夫霸王之兵,势力盛强,征伐大国,则其众不得会聚;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相合。

  赵本学注:承霸王之兵而言。众不得聚,以计分其兵也。交不得含,以威破其党也。

  邓廷罗注:众不得聚,谓以计分其兵,使不得相聚也。交不得合,谓以威破其党,使不能相合也。

  王注:承上不知诸侯之谋三段而言。夫所谓霸王之兵者,能知九地之变,屈伸之利,是以伐大国,则形格势禁,使其众不得聚。威加于敌,则敌封各自收保,使其交不得合。

  顾福棠注:大国者,大于我之国也。大于我者而骤伐之,则虽有霸王之势,恃我富强,而我之民亦且畏葸嗟怨而不敢聚也。况曰从我战乎敌者,与我敌体之圈也,不论事之臧否,而辄以威势加于敌体之国,则我之同盟诸邦已寒心矣,况曰与我合兵乎!

  黄巩注:谓能知九变五利,而又加以德立、刑行、政成、事时、典从、礼易,然后不失为霸王之兵。

  陆懋德注:即所谓伐谋伐交也

  刘邦骥注:众不得聚者,能知敌谋能得地利,使之不相救、不相恃,则虽大国之众,不能聚矣。此即《谋攻篇》之所谓伐谋也。威加于敌,则旁国惧而交不得合也,此即《谋攻篇》之所谓伐交也。此对于大国而言之也。

  陈启天注:平时对于较我为大之国,运用外交战,一面使其外交陷于孤立,一面使其国防不以我为意,则我一旦忽以武力侵伐之,彼将措手不及,难于集中军队,御我大兵。对于与我相若之国,亦运用外交战胜之于先,再以武力战胁之于后,彼纵有与国,亦恐祸及于己而不敢为之助。

  是故不争天下之交,不养天下之权,信已之私,威加于敌,故其城可拔,其国可隳。

  施子美注:交者,彼之与国也。彼方以心腹相与,吾于此必欲固争之,彼将叶而不异,而合以御我矣。其争也,乃所以坚之也,其当以不争争之可也。阳利而阴间之,外与而内离之,使其交不可得而合,则其情必睽,其意必异,虽曰不争,而可以必胜矣。权者,彼之机谋也。彼方运筹而为谋,吾于此方且踌躇而不恤,彼将纵其所为,成其所欲,而得以成其私也。其养之也,乃所以成彼之势也,其当以不养待之可也。故多方以误之,用术以怠之,使其权不可得而成,则其事必坏,其势必孤,是吾不养而可以胜矣。夫惟攻其心,彼将不克所欲,不成所计,而日受其毙矣。如是则吾之所欲必成,所为必得,快一己之私,而信之于敌,彼之闻者惧,见者骇,威之所加,果为如何。故彼有城无城也,我可得而校之;彼有国无国也,我可得而隳之。夫是之谓伯王之兵。

  刘寅注:此承上文而言,众既不得聚,交既不得合,我当绝其交,夺其权,得伸己之所欲,而威加于敌国。故其城可得而拔,其国可得而隳也。

  赵本学注:不能自立而依附于人,则彼得以恃其权,是犹我养之也。信己之私者,自用一己之权,不恃他人之助也。言霸王但以奸雄数劫制诸侯,独出独入擅征擅伐而已。不结天下之交以为援,亦不倚他人之势以为安,故无不拔之城,无不坠之国,以战则胜,以攻则克也。张预曰:不争交援则势孤而助寡,不养权力则人离而国弱,伸一己之私忿,暴兵威于敌国,则终取亡也。二说相反。愚按:远交近攻之术,孙子所常言,何此篇则又以舍交独立为武,何其命词而前后相反耶?大抵此篇专论深入死战之事,其权谋诈道皆与常法不同,如下文所云,亦常法所不载也。吁!孙子用兵一至于此,虽横行天下无所不可,孙子者其犹神乎!

  邓廷罗注:不争,绝也。不养,夺也。信,与申同,遂也。拔,攻取也。隳,毁坏也。此知九地之利者。

  王注:权,威权也。权必养而后成。信,遂也。私,谓心之所欲。拔,攻也。隳,毁坏也。惟其交不得合,是以不与天下争交,而天下多助。惟其众不得聚,是以不与天下争权,而天下畏威。所以,遂其心之所欲,威加于敌,攻人之城而城可拔,伐人之国而国可毁,兵之有信而不屈如此。

  顾福棠注:此节极言为国者,交不得不争,权不得不养,徒恃其威无益也。正申明上文其众不得聚,其交不得合之义耳。

  黄巩注:此乃徒逞强兵,而无德、刑、政、事、典、礼者也,故虽强必败。

  陆懋德注:信与伸同。

  刘邦骥注:不争天下之交者,绝天下之交也;不养天下之权者,夺天下之权也,亦伐谋伐交之谓也。伸己之威,拔其城,隳其国,即伐兵攻城之谓也。此对于列国而言也。

  陈启天注:“是故不争天下之交”以下三十一字,应作一句读。谓不运用外交战,多争与国,多养威权,使假想敌国望而生畏,不战而屈也。不讲外交战,但求逞一己之私欲,遽以武力加于与我势均力敌之国者,则有城破国亡之虞也。信,读为伸,犹逞也。两“其”字,指不争天下之交,不养天下之权,但求信己之私者,非谓敌也。隳,同堕,毁也。

  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

  施子美注:赏未尝无法也。军无赏,士不往,军无财,士不来,是赏固有常也。然泥其常而不能以无法施之,则何以激励三军而使之用命。此无法之赏所以在所施也。令未尝无政曰:旗鼓以一其耳目,刑以一其心志,是令固有政也。然不能权其宜而施之,何以役三军而使之无知。此无政之令所以在所悬也。盖因功示报,则赏为无常,见敌制宜,则令难预决。

  刘寅注:施无法之赏者,谓不拘以常法,即所谓法外之赏也。悬殊无政之令者,谓不执以常政,即所谓政外之令也。

     郑友贤曰:常法之赏不足以愚众,常政之令不足以惑人,赏有时而不拘,令有时而不执,此将军之权也。盖进有重赏,有功必赏者,赏法之常也。

  赵本学注:自此以至终篇,皆申将军之事,以广其术。无法之赏,法外之重购也。无政之令,政外之重令也。《司马法》曰:见敌作誓,是此意也。盖军中赏罚号令,自有常典乃教士于平时者也。又有不可以预告者,必至临敌危急之际方骤发之,则人不得拟议退避而皆听从于我矣。

  邓廷罗注:(此句至“然后能为胜败”)此言用兵之法,当神法外之用,然后能转死亡而为生存。无法之赏,谓不拘常法也。无政之令,谓不执常政也。

  王注:此又承上可拔可隳而言,以申上文人情之理之意。言兵之所以威加于敌,常伸而不屈者,固在因其人情必然之势。然其中又有潜移默运之妙,使其不得不如此也。施,犹用也。悬,设也。无法之赏,谓法外之赏,不拘常法者也。无政之令,谓政外之令,不拘常政者也。

  黄巩注:无法之赏,谓破格也。无政之令,谓临时应变以节制之也。

  刘邦骥注:拔城隳国之时,赏罚威令,均宜不守常法常政。故曰:无法无政也。此二者警急时之军法军政也。

  陈启天注:(按:陈注本此句上接“过则从”)军在危地,宜施非常之赏,悬非常之令,以激励士卒,奋力死战也。凡作战本有常令常赏,然当危急存亡之际,当令常赏或尚不足以劝士卒之勇于犯难效死,故悬特令施特赏以鼓动之。特令特赏,与常政常令之列不同,故称为无政之令,无法之赏,非真无政无法也

  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

  施子美注:犯,用也。善用众者,常若不足用,不善用众者,常若不可用,用之得其法,虽百万之师如使一人。不得其法,纷纭而无统,何以使之齐一而惟我所用哉。

  刘寅注:犯,谓以事干而犯之也。干犯三军之众,如使一人者,言信赏必罚,用众如寡也。

  赵本学注:犯,犹言勒令之也。言以威令勒犯三军之众,如使一人之轻也。苏老泉曰:今夫外御一隶内治一妾,是贱丈夫亦能,夫岂必有人而教之。及夫御三军之众,阖营而自固,或且有乱,然则是三军之众惑之也。故善将者,视三军之众犹视一隶一妾无加焉。故其心常若有余,夫以一心当三军之众,而其中恢恢然犹有余地。此韩信之所以多多而益辨也。故夫用兵岂有他术哉?能勿视其众而已矣。愚谓一人此心也,此气也,万人此心也,此气也,百万千万亦此心也,此气也。惟得其机而驭之,初无众寡之异者,机之所在,如珠之在盘,不拨而自转。苟无其机,徒以轻蔑之心视之,吾见三军之未易犯也。此理也自古老将能之者有之,而知之者无也.知之者有之而言之者绝无也。盖颠倒驭驾之术诀,父不得谕之子,心不能谕之口神而存之,在乎其人而已耳。

  邓廷罗注:犯,用也。若使一人,谓用众如用寡也。

  王注:犯,亦用也。施之以作其气,悬之以待有功,故能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

  黄巩注:犯,犹合也。明赏罚以范围三军之众,使如一人也。

  陆懋德注:毕以珣《孙子叙录》曰:犯,动也。“凡”字皆有本训转训,犯为侵,故又得为动,魏武以用释犯,谬已。按:毕说是也。

  刘邦骥注:赏罚明,则用多如用寡也,即上文齐勇若一,刚柔皆得,携手若使一人之渭也。

  陈启天注:悬特令,施特赏,以鼓励全军之众,犯难赴死,如使令一人之易也。犯者,谓事有所难为之也。今欲士卒冒险为难事,故用“犯”字。犯非使用之谓,亦不仅为动也。

  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利,勿告以害。

  施子美注: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由之则惟我之从,知之则人自为虑。若用之于此,吾必以此告之,用之于彼,吾必告以彼,则人将喧喧哓哓而不可一矣。必也用之于事,无告之以言,三军之众,惟知事之可以为。用之以利,勿告以害,三军之众,惟知利之为可趋。然此特权一时之宜矣,非用众之常法也。

  刘寅注:干犯以斗战之事,勿告以始谋之言,人知谋则疑也。干犯以利之所当取,勿告以中有所害,人知害则避也。

  赵本学注:但犯之以其事,不可告之以所欲为,知其谋则犹豫矣。但犯之以所利,不可不告之以所害,知其有害则恐惧矣。众或犹豫而恐惧,则转环拨珠之机有不能行,岂驭众之术哉?

  邓廷罗注:事,战斗之事也。言,始谋之言也。害,即亡地死地也。

  王注:用之以战斗之事,而勿告以始谋之言。用之以利之所可趋,而勿告以害之所可避。

  黄巩注:犯之以事与利,使之由于自然。勿告以言与害,不使之知避也。

  刘邦骥注:但用以战,不告以谋也。但用之于利,不令知害也。此二者,即上文使之无知,使人无识,使人不得虑之谓也。

  陈启天注:指定任务之事,令士卒冒险犯难为之,不可以言辞说明其事之理由及用意也。理由及用意,不可以言告者,盖恐士卒知之反而生疑,不能一意完成任务也。令士卒为冒险犯难之事,宜使其知有何利,但不宜告其有何害也。事之利害,原相杂者。人之恒情,又常趋利避害者。仅告以利,则勇于趋赴。若告以害,则迟疑不前矣

  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

  施子美注:事有出于不得已者,于其不得已之中,而后可以大有为矣。何故?人心安之于所安,则其安易危,必置之于至危之中,而后求其所以安。故亡而后存,死而后生,存亡死生,固相反也。然亡而能存,死而能生,则盖有以使之求存于亡,求生于死,故必投之亡地而后存,陷之死地而后生。

  刘寅注:投士卒于亡地,然后人自为战而获存。陷士卒于死地,然后人自奋勇而得生。

  赵本学注:置人于死亡之地,则同心协力,各自为战,一可当百,十可当千,是则死亡之所在,生存之所在也。

  王注:是以投之亡地,然后人力战以图存。陷之死地,然后人弃死以求生,此乃人生之至情也。

  黄巩注:置之死亡之地,人人自为战。

  陆懋德注:《史记·淮阴传》引兵法作“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盖引《孙子》之文也。

  陈启天注:置军于极危之战地,然后可使士卒奋力死战,以求得胜也。

  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

  施子美注:谓亡地、死地,所谓甚害也,败之道也。吾能因亡而存,因死而生,是亦陷之于害而能使胜其败也。故曰:能为胜败。胜败者,胜于已败也。或以为人当无事之日,其谁知有胜败哉,及于出征则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谓之为胜败者谓死亡之地,虽有胜者,亦有败者,故曰:能为胜败。或又以能为胜败者,谓能取胜败敌,己可得而胜,彼可以败

  刘寅注:夫三军之众陷于患害之地,然后能为我之胜,而制敌之败也。

  赵本学注:若置之于安帖之地,则士卒有怀生之心,将军无必死之气,其战反败安能为措胜之权哉?

  苏老泉曰:尺箠当猛虎,必奋呼而操击;徒手遇蜥蜴,必变色而却步;祖裼而按剑,则乌获不敢逼;克胄衣甲据兵而卧,则童子弯弓射之矣。此言得之也。

  邓廷罗注:能为胜负者,言其能为胜兵而使敌负也。

  王注:人知谋则疑,知害则避,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之力战,决胜以济其败而已。所谓人情之理者,大抵如此。

  顾福棠注:可逃之地人皆思逃,可活之地人皆思活,至陷于害则有死无二,非胜敌不能求生,欲求生不得不死战,此不令而令之效也。孙子或言兵或言众,兹云众者,明陷害求胜必须人众,若孤军深入,仍是必败。

  钱基博注:能为胜败者,众陷于害而人怀必死,则能为胜;众陷于害而人欲偷生,亦能为败。而所以能为胜,无不由于洞察人情。

  刘邦骥注:此即上文投之无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尽力之谓也。

  陈启天注:全军之众,陷于危害之战地,然后可使士卒人人奋力死战,以求胜而败敌也。

  故为兵之事,在于顺祥敌之意,并敌一向,千里杀将,此谓巧能成事者也。

  施子美注:有以诱敌,必有以制敌,此机也,机巧也。详敌之意而并力以敌之,此非巧者不能成事也。顺详敌之意者,谓敌欲攻,吾则诱以攻;敌欲守,吾则诱以守;敌欲利,吾则诱以利,顺详其意而以诱之。然后并敌一向而往,虽千里之远,可以杀将,何则得其机也,是所谓巧能成事也

  刘寅注:故为兵之事在顺详敌人之意,敌欲进则诱之令进,敌欲退则缓之令退,强以陵我,我且示怯以骄之,奉顺其意,设计取之。顺敌之意,未见敌之隙也。若已见其隙,有可攻之势,则并力于敌,专一以向之,虽千里之远,亦可覆其军而杀其将。始也顺之,终也杀之,此所谓以巧而能成事者也。

  赵本学注:详,张贲读作“佯”,是也。顺,奉顺之也。如彼欲进,诱之令进;彼欲退,纵之使退;彼料我弱,示之以弱;彼料我惧,形之以惧之类。并敌一向,知敌之意而逆遏之,彼必转生他计,更不可测。但佯为不知,从顺其意,使彼并在一向无他计谋,则我得以反误之也。千里杀将者,言以此术施之于敌,其将虽在千里之外,不能不送死也。所以甚言佯顺其意,为必胜之道。巧能成事者,言顺敌人中我之意,而因之以反中于敌,是用术巧妙以成克携之功者也。

  邓廷罗注:(此句至篇末)此言谋敌之事,在于顺详敌情,以收处女脱兔之功。顺,不逆也。详,审察也。如彼欲进,则诱之以赢弱,以令其进;彼欲退,则缓之以撤防,以令其退;彼恃强以凌我,则姑示怯懦以避之,正所以骄其志,候其懈怠而往攻之也。并力一向者,敌有可乘之隙,即兼并其力,以向往而敌之也。

  王注:此乃总结上文之词。顺,不逆也。详,审察也。并力,集力也。向,犹趋也。上言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已详且尽,此又总统而言之。夫为兵之事,非谓必先置兵于不得已之死地也,在顺以详察敌人之情意耳。敌欲进,则赢师以诱之进;敌欲退,则撤防以缓之退。俟其有隙可乘,则并集其力,专一以向之,虽千里之远,亦可覆其军而杀其将。是乃谓之巧于伺敌,以成克捷之事者也。

  顾福棠注:顺者,迎其意也。彼欲进,我先设伏以诱其进;彼欲退,我先设伏以诱其退。“详”,古本作“佯”,后人传写误也。何以知之?曹公曰:佯,愚也。曹解“佯”而不解“详”,明汉季之本犹是“佯”字。佯者,诈敌之谓也。并敌一向,千里杀将者,谓外则顺敌之意以诱敌,内则并兵专力以向敌,则虽有千里之远,亦足以长驱直入,而杀其将矣。

  陆懋德注:古字“详”与“佯”通。《史记·殷本纪》:箕子详狂为奴。详狂即佯狂,故曹公训详为佯,又训佯为愚也。

  刘邦骥注:顺祥敌之意者,详,佯也。佯怯、佯弱、佯乱、佯北,以诱敌人,即《计篇》之诡道也。并敌一向,千里杀将者,言用兵者能完全以上之种种计划,则可以并兵向敌,虽千里能擒其将也。此所谓霸王之兵也。然此种计划,仍不外乎以上十余篇之原则。总而言之,惟巧用之乃能成事。故以此节,为战斗终结之总计划也。

  陈启天注:(此句至篇末)此第六节,论战斗开始至实行决战时之要旨。为兵之事,犹言用兵之事,或作战之事。为,可训用。“顺详”二字,古今注家多释顺为顺从,读详为佯,均大误。按:此“顺”字,当读为慎。古文“顺”字作“愩”,与“慎”字形近,因而“慎顺”二字混同,可互借用。《荀子·君子》篇云:忠者,敦慎此者也,杨注云:慎读为顺。刘师培《荀子补释》云:顺墨之顺,亦“慎”字所改。古籍“顺”字,凡唐人所书者皆作“慎”。此书之中,亦慎顺互用。(按:下引王引之《经义述闻》及《辞海》略)慎,谨慎也。详,当读“如”字,审也,察也。顺详敌之意,谓作战之事,首须谨慎审察敌人之意向如何也。令战术上所谓明了敌人企图,与此文意相近。此言谨慎审察敌情如何,然后集中兵力,一致向敌,乘虚进攻,虽敌在千里之外,亦可击败其军,擒杀其将。古以善用兵者,须能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故此以千里杀将为言。善用兵者,审敌情,定方略,集兵力,速乘虚,至能行远道以败敌也。此为巧能成事者乃能如是耳。

  是故政举之日,夷关折符,无通其使,

  施子美注:用兵之道,见则图,闻则议,是谋不可泄也。故政举之日,兴师以往,夷塞其关梁,无通内外往来,破折其符,无与之出入符信,又且不通其使。凡此皆欲密其谋而不泄也。

  刘寅注:国家军政初举动之日,夷塞关梁,毁拆符信,无通使命。恐有智能之士,见微知著,泄我事机,测我虚实也。亦有通其使而反为我利者,盖兵法有常有变,不可执一耳。

  赵本学注:夷塞关门,毁折符信,深绝死命之交也。盖计谋定于独断,不欲挠乱其心,反恐我之使人,或无知识为敌钓取,先事而露其机。亦恐敌使之来,有张孟谈之智,见机知著,探我浅深故也。或问:两国用兵,间使往来,何曰无通其使?曰:兵形未成,不欲遣使,若兵形已成,出境之后使在其间,古之道也。

  邓廷罗注:政,军政也。举,行也。夷,灭也。乎也,塞也。关,津隘也。折,断毁也。符,信节所持,以通往来者也。

  王注:(此句至“以决战事”)此节申明上文巧于成事之义。政,军政也。政举之日,谓军事兴举之日。夷,灭也,犹言闭塞也。关,界上之门也。言当军政既举之日,夷关以杜出入,折符以防奸诈,而无通其往来使命之人。盖恐敌有间使潜来,或藏形隐迹,历危涉险;或窃符盗信,假托姓名,而来窥我也。

  黄巩注:折符,所以遣将也。

  刘邦骥注:(此句至篇末)此第八节,总论战斗开始、战斗决死、战斗终结三时期之纲要也。当战斗开始之时,一则当夷关拆符,无通其使,若今交战国宣战后,则公使下旗回国之例也。

  陈启天注:政,读为征,谓对外作战也。《汉书》:王道既微,诸侯力政。《史记》: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皆借“政”字为“征”,可资佐征。或曰:政,读“如”字,亦通。古统称国事为政,军政军事亦包含在内。政举之日,谓国事及军事均已举办妥贴,可以对外作战之日也。夷关折符,无通其使者,犹今言宣布绝交,封锁国境,取消护照,禁止往来,互撤使节也。符,为竹制之通行证。

  厉于廊庙之上,以诛其事。

  施子美注:谋必有所定,而后为有备,机必有所乘,而后能胜敌。训厉之于廊庙之上,以诛治其事,此定其谋而为之备也。

  刘寅注:君臣严厉于廊庙之上,以责成其事,欲谋不外泄也。

  赵本学注:厉,严也。诛,治也。但严自治于庙廊,使我有不可胜之形也。

  王注:厉,严也。廊庙,朝廷议政之所。诛,治也。君臣则严敕于廊庙之上,以治其事,不使外泄也。

  黄巩注:诛其事,誓众以声敌之罪也。

  刘邦骥注:二则当励于廊庙之上以诛其事。诛者,治也,即《计篇》所谓庙算也。磨励庙胜之策,以责成其事也。

  陈启天注:《左传》云:在军无日不讨军实而儆之。此云诛其事,即谓讨军实而儆之也。古者兴师出国,必先告庙誓师,以激励国人。故此云励于廊庙之上。

  敌人开阖,必亟入之。

  施子美注:举而用之,必视敌人之出入,急而趋之,是能捣虚投隙,乘机而发也。

  刘寅注:敌人或开或阖,出入无常,进退未决,宜速入之。

  赵本学注:开阖,谓可乘之隙。亟入,谓不失其机会也。

  王注:开阖,谓敌人有间可入之时,犹门之一启一闭也。统军对敌,伺敌有隙,必亟入之,不敢失其机宜也。

  黄巩注:开阖,衅隙也。亟入,所以探伺也。

  刘邦骥注:当战斗决死之时,一则当乘敌人有间隙之时,而急入之。此即诡道之所谓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也。

  陈启天注:我以告庙誓师,大军正在前赴敌境途中,尚未与敌军接战。此时敌人或欲战,或欲和,尚犹豫不定。敌人欲和者,如来我军前议讲,须立即延入,以便用敌制敌。故曰:敌人开阖,必亟入之。户为开,闭户为阖。下文“敌人开户”,可证此“开”字,即为开户之意。国境之关门,欲和则开之,欲战则闭之。今言敌人开阖,乃以喻敌人和战不定也。入,谓我军延入敌使,非谓我军进入敌境。

  先其所爱,微与之期。

  施子美注:相视敌之所爱者何事,微与之期,勿令人知之也。

  刘寅注:先夺敌人之所顾爱倚恃者,无与之相期也。敌人所爱者,或粮食,或便地,皆是也。一说微与之期,谓微露其意,与之相期,敌欲趋之,我乃后发先至,所以使敌先趋者,恐我至而彼不来也。

  赵本学注:爱,利也。料敌所利于我者何事,我先佯为失策,以彼所利之形应之,犹与之为期然者,敌人得心之期必信,而喜自送而来。

  邓廷罗注:所爱,粮食便利之地也。微,无也。期,约。言不与之约也。

  王注:所爱,如小胜小利之类。期,会也。于临事之时,又必先以其所爱者,微与之会,以骄其志。

  顾福棠注:敌之所爱者,妻子也,积聚也,必争之地也。先其所爱者,言吾实不欲夺其所爱,而先出一军以攻之,是攻其所必救也。微者,潜也。微与之期者,言吾出一军以攻其所爱,则敌必不能不应我,一若我暗与之相期也。

  黄巩注:先所爱,使腹心之人往也。微,密也。期,约也。

  刘邦骥注:二则当先夺敌人所爱利便之处,而微露师期,使间归告,然后我后人发先人至,使误其期也。即《军争篇》之以迂为直之义也。

  陈启天注:敌使既经延入,须察其个人所爱好者为何物,如酒色财宝珍玩虚誉及权位之类,酌如其而先予之,藉资固结其欢心。此之谓先其所爱。“其”字,指延入之敌使。诸注家多以“先夺其所爱”释此句,误。既用先其所爱之法,结欢敌使,然后与之密为要约,令其回国如约进行。所要约者,或为两国之和平条件,使敌国战意不坚;或为预许敌使执政后之优越条件,使敌国内部分裂。此之谓微与之期。微,犹密也。期,谓要约,非谓军期也。之,指延入之敌使。

  践墨随敌,以决战事。

  施子美注:因其迹以随于敌,是能因敌变化也,故可以决吾之战事。

  刘寅注:墨,绳墨法度之器。践,履。法度随敌变化.形势无常,乃可以决战取胜。践墨随敌,谓不妄动也。

  赵本学注:我之规矩绳墨,素所自治者,则以之随敌变化,与决战斗之事也。

  邓廷罗注:践墨,践履规矩绳墨也。随敌,因敌变动也。

  王注:践墨,谓践履绳墨,不逾于法。随敌,谓随敌变化,又不拘于法也。言我则践履绳墨,随敌顺应,以决战事,则自立不败,而又不失敌之败也。

  顾福棠注:墨,规矩也,即法度也。进退虽必守法度,然随敌屈伸亦当因利以决战。

  黄巩注:践墨,循行幽隐也。决战事,谓探知其详,而后战事可决也。

  陆懋德注:诸家注多训墨为规矩,于义未安。余按:墨与默通,《史记·商君传》:桀纣墨墨以亡。墨墨,即默默也,言桀纣拒谏,人民不敢言,遂以亡也,是墨与默义同。又按:《说文》曰:默犬暂逐人也,读若墨。段玉裁注曰:默,假借为人静穆之称墨,即同默,则默即有暂逐人及静穆之义。然则践墨随敌,犹言遵静穆之道以随敌也

  刘邦骥注:当战斗终结之时,则当践履战斗之规矩绳墨,随敌之形,而与之决战。即上文善用兵者,如率然之谓也。

  钱基博注:此所谓顺佯敌之意,陈(启天)氏之说是也。惟开阖,不必指关门启闭,入者,我之入。敌人开阖,必亟入之者,谓敌人和战之计未定而不我虞,有隙可乘,我先发制人而亟入之。“先其所爱,微与之期,践墨随敌,以决战事”四句,乃所以中上文敌人开阖,必亟入之之意,而明其所以。

  陈启天注:保守沉默,因应敌情,突然乘虚进攻,以求决战而败敌也。践,犹守也。墨,当读为默,二字音同义通。《汉书·窦婴传》云:婴墨墨不得志,即以墨为默之证。诸注家均训墨为绳墨,误。随敌,犹言因敌也,应敌也。或曰:随,与《诗经》无纵诡随之“随”字同义。随敌,谓诈敌也。诡随之随,为之借字,谓谲诈谩欺,详见《经义述闻》卷七无纵诡随条。依此,则此句可释为一面保守秘密,一面欺诈敌人,以求突然决战,一举而胜,亦通。

  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

  施子美注:惟其因敌而决战,故始焉微弱,如室处之女无能为也。敌见其如此,必开户自若而无所畏惮,及终焉奋击,殆如脱兔之速,敌虽欲拒之,不可得也。其始如处女者,示之以弱以诱之也。终如脱兔者,胜之以速而取之也。故太史公赞之曰:始如处女,敌人开户,终如脱兔,敌不及拒,不无得于孙子也。故《传》曰:始如狐狸,敌故轻来,终如凶虎,敌故轻走。言虽不同,其意则一。

  刘寅注:是故始如处女在闺门之中,以示其弱,使敌人开启可攻之门户;后如脱网之兔以速其势,使敌人不及设备拒我。

  赵本学注:处女,喻其迁延畏缩之状也。开户,欺我而不设备也。脱兔,喻其超轶涌奔之势也。不敢拒,畏我而退走也。先怯而后勇如此。

  邓廷罗注:处女,喻其迁延畏缩也。开户,机有可乘也。后如脱兔,言其敏疾,如脱兔之奔迅而不可御也。范蠡曰:先则用阳,后则用阴,尽敌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处女脱兔之谓也

  王注:处女,谓处闺之女。脱兔,谓脱网之兔。言始如处闺之女,坚贞自持,使敌人玩懈,开启其可攻之门户,终如脱网之兔,得便疾趋,使敌人仓皇,不及拒御其迅发之机。按:自“凡为客之道,深则专,浅则散”至末,虽以九地、屈信、人情并说,而意则归重“人情之理”一句。盖以九地之变,是因人情以为变化。屈信之利,亦是因人情以为屈信。故言九地、屈信二节,各带着人情之理意思。所谓地利不如人和也。《孙子》之书奇而正也。

  顾福棠注:始如处女,诱敌人之不备而出也,故曰开户。开户者,无所掩闭之词,使之藐我如处女耳。讵知后如脱兔,迅速而不可测也,我一往彼将何以拒。

  黄巩注:处女,喻其幽沉。脱兔,喻其狡捷。皆言窥伺敌人而敌不知之。此一节开后《用间》一篇之义。

  陆懋德注:《史记·田单传》引此二语,《索隐》曰:言兵始如处女之软弱,则敌人轻侮开户不为备也。后如脱兔,敌不及拒,《史记·田单传》引此二语作“敌不及距”。按:距与拒通,二语言急攻敌人速如脱兔,而敌人不及拒也。《淮南子·兵略训》曰:用兵之道,示之以柔而迎之以刚。此即始如处女,
后如脱兔之谓也。

  刘邦骥注:始如处女者,即《形篇》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之义也。后如脱兔者,即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之义也。敌人开户者,无备也。敌不及拒者,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也。此皆形容巧能成事之巧也。学者苟能于战斗开始、战斗决死、战斗终结之三时期,神明于九地之变而利用之,即霸王之兵也。

  钱基博注:就全篇言,第一节论九地之变、屈伸之利,第二节论人情之理。而此节则错综以为说,而以“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起句,关锁上文,筦领下文,九形之变在地,屈伸之利在我,九地之变有定,屈伸之利何常。第一节称“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此云“散地吾将一其志,轻地吾将使之属,争地吾将趋其后,交地吾将谨其守,衢地吾将固其结,重地吾将继其食,圮地吾将进其途,围地吾将塞其阙,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皆随九地之变,而为屈伸者也。而总言以发凡曰:为客之道,深则专浅则散,承上为客之道,深入则专,而重言以声明之。所谓深则专者,不仅指重地,凡绝地、围地、死地,皆所谓深则专也。所谓浅则散者,不仅指轻地,凡散地、交地、衢地,皆浅则散也。惟不察人情之理,则虽明乎九变之地,而无由屈伸以尽利。所谓人情之理者有二:一曰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故不及拒。此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之在于敌者也。一曰兵之情,围则御,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深入则拘,不得已则斗,过则从;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此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之在于我者也。在于我者,当知示之以不活;在于敌者,尤贵攻其所不戒。而人情之理,所以神明九地之变,屈伸之利,而以尽其用者也。然孙子究极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为当日战术言之也。而今地理政治学者力阐“海陆之权,屈伸之利”,为现代战略言之也。

  陈启天注:在实行决战前,徉与敌使言和,如处女之闲静柔顺,使敌人信以为真,不急为战备,而开关与我交涉和议也。乘敌人误信和平,战备未齐之际,突然迅速乘虚进攻,如狡兔之脱走者然,则敌虽欲仓卒拒战,亦以诸事举办不及而败也。按:本篇乃专论出国远征之全盘方略,虽以九地名篇,然其实篇中所论者不仅九地一事。所言全盘方略,盖综合以前诸篇之说而应用之,并发挥之。学者读至本篇,如再取以前诸篇而复习之,当更能会通其义矣。

  附:邓廷罗注本《九地第十一》原文

  孙子曰:用兵之法,有散地,有轻地,有争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圮地,有围地,有死地。诸侯自战其地者,为散地。入人之地而不深者,为轻地。我得亦利,彼得亦利,为争地。我可以往,彼可以来者,为交地。诸侯之地三属,先至而得天下之众者,为衢地。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为重地。山林险阻沮泽,凡难行之道者,为圮地。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迂,彼寡可以击吾之众者,为围地。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

  是故散地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

  是故散地吾将一其志,轻地吾将使之属,争地吾将趋其后,交地吾将谨其守,衢地吾将固其结,重地吾将继其食,圮地吾将进其途,围地吾将塞其阙,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故兵之情,围则御,不得已则斗,过则从。

  古之所谓善用兵者,能使敌人前后不相及,众寡不相恃,贵贱不相救,上下不相收,卒离而不集,兵合而不齐。

  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敌众整而来,待之若何,先夺其所爱,则听矣。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凡为客之道,深入则专,主人不克,掠于饶野,三军足食。谨养而勿劳,并气积力,运兵计谋,为不可测。投之无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尽力。兵卒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入深则拘,不得已则斗。

  是故其兵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约而亲,不令而信。禁祥去疑,至死无所之。吾士无余财,非恶货也。无余命,非恶寿也。令发之日,士卒坐者涕霑襟,偃卧者涕交颐。投之无所往,则诸刿之勇也。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敢问可使如率然乎?曰可。夫吴人与越人相恶也,当其同舟济,而遇风,其相救也,如左右手。是故方马埋轮,未足恃也,齐勇俱一,政之道也。刚柔皆得,地之理也。故善用兵者,携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

  将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无知。易其事,革其谋,使人无识。易其居,迂其途,使人不得虑。帅与之期,若登高而去其梯。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而发其机,若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聚三军之众,投之于险,此将军之事也。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四五者一不知,非霸王之兵也。夫霸王之兵,伐大国则其众不得聚,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是故不争天下之交,不养天下之权,信己之私,威加于敌,故其城可拔而其国可隳。

  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利,勿告以害。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

  故为兵之事,在顺详敌之意,并力一向,千里杀将,是谓巧于成事。是故政举之日,夷关折符,无通其使,厉于廊庙之上,以诛其事。敌人开阖,必亟入之,先其所爱,微与之期。践墨随敌以决战事。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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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