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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篇·第一

计篇·第一

作者:钮先钟 ·中国

出自————《孙子三论》《原论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首先从篇名说起,由于版本之不同,篇名也不一致。武经本为“始计”,其他版本则为“计”篇。似乎很明显,“始”字是宋代编辑《武经七书》时加上去的。因为孙子以“计”为其研究的起点,在“计”字之前加一个“始”字具有强调此一事实的意义。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始”字实在加得很好,应该予以保存。概括言之,我们对于《孙子》原文的研究并非以考据为目的,而是以深入了解其思想为目的。所以,个别字句的差异有时实可不必斤斤计较。

   孙子为何要以“计”为其书的第一篇?孙子自己所提供的答案是“兵者国之大事”。“兵”字是《孙子》书中使用次数颇多的一个字,一共为六十九次,除“火攻”篇之外,其他每一篇都有“兵”字。同时“兵”字也有很复杂的含义,在不同的地方应作不同的诠释,不可一概而论。在此,其基本意义应为“战争”,但也可以包括国防、安全、战略等含义在内。

   为什么战争(兵)是国家大事?孙子在书中已自作答案,那是因为战争是“死生之地,存亡之道”。孙子对于其重要观念或名词,都常会在文中加以解释或界定。在十三篇中可以找到很多这样的例证,学者钮国平称之为“文中自注” [ 注:钮国平、王福成:《孙子释义》(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10页。 ] 。因为战争是决定人民死生的场地(地),决定国家存亡的途径(道),所以自然要算是国家大事,于是也就必须加以认真的考虑(察)。这样才会使孙子把“计”列为其书的首篇。

   “计”字的基本意义是计算(calculation),但也可以具有计划(planning)、分析(analysis)、评估(assessment)等复义。事实上,这不过是咬文嚼字,因为计划、分析、评估都必须以计算为基础,而且这些观念之间具有高度互赖关系,所以,也不可能划分出明确的界线。 [ 注:黄柱华:“孙子计篇之计与诡二字探义”,《孙子新论集粹》,76-79页。 ]

   在认真考虑战争问题时必须作精密的计算、计划、分析和评估。然则其对象又是什么?孙子的想法和现代学者几乎完全一致。他认为必须以国力评估(power assessment)为起点,所以他说“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经之以五”就是首先对权力因素(power element)作必要的分类,然后再来对每一种权力因素进行评估。孙子认为决定国家权力强弱的基本因素共为五种,接着他又对每一种因素的内涵作了简要的说明:

   1、道:令民与上同意,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畏危(诡)。

   2、天:阴阳、寒暑、时制。

   3、地:高下、远近、险易、广狭、死生。

   4、将:智、信、仁、勇、严。

   5、法:曲制、官道、主用。

   国力评估即依照这样的分类进行,而上述的说明也就是在每一分类中对敌我双方所应比较(校)的项目。

   在方法上,孙子的观念也和现代学者大致相同,只是名词不一样而已。“校之以计”即为量度(measurement),“而索其情”即为判断(judgement)。前者用来处理可以量化的因素,后者用来处理不能量化的因素。两者综合起来即孙子所谓“庙算”,用现代术语来说,即为“纯净评估” [ 注:“纯净评估”是美国国防部所用的名词,所谓“纯净”(net)的意义即为把敌我双方的权力作一比较而获得的优劣结果,所以与“庙算”的意义恰好相当。 ] 。(net assessment)现在再对比如下:

   庙算 = 校之以计 + 而索其情

   评估 = 量度 + 判断

   “五事”是孙子所认定必须评估的权力因素,他这样的安排当然是以时代背景为依据,其中包括物质(硬件)和人事(软件)两方面,而又以后者为主。不过孙子又坚持先量度而后判断的原则,这可以显示其重视科学方法的精神。孙子所最重视的是“道”与“将”,其次则为“法”,至于“天地”则合并评估,用现代术语来表达即所谓“战略环境”(strategic environment),那是外在的和客观的,而非任何国家所能控制或运作。

   首先要评估的权力因素就是“道”。这个“道”字曾经引起很多的争议,甚至于有人认为孙子在思想上曾受道家的影响。事实上,“道”字在此处的意义,孙子已作明确的界定。“道”就是“令民与上同意”,也正是孔子论政时所说的“民信之矣” [ 注: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面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第十二》) ] 。政府(上)能令其人民对其政策或行动表示同意就是有道,否则就是无道。用现代术语来说,“道”就是战略的国内基础(domestic foundation),亦即为其政治基础。孙子对于这一点非常重视,所以他在评估国力时所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主孰有道?”至于如何始能令民与上同意,孙子并未作进一步分析。也许由于那是“主”的责任,他不便干预。

   因为能令民与上同意,所以才能“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畏危”。换言之,全国上下才会一条心,生死存亡与共,而不害怕危险。“可与之死”固然难,而“可与之生”也许还更难。前者例如我国在卢沟桥事变之后决心抗战到底,后者例如日本在1945年决定投降。“而不畏危”在汉简本中作“而不诡”,“诡”字作“疑”字解释,换言之,即人民对政府的决策毫无疑虑。两说似可并存,而且其义相通;不疑自无所畏,而不畏则也暗示其不疑。

   第二个重要因素即为“将”,所以孙子接着就要问:“将孰有能?”严格地说,孙子认为“将”乃战争中的决定因素,所以战略也就是将道。“将”是战争的指导中心,从战前到战后都受其支配。古代的战争形态比较简单,由一个人来总揽全局是事属可能。因此,对于将才的选拔不可不慎,孙子遂列举五个字来作为评估的标准,即“智、信、仁、勇、严”。此种排列具有深意。他把“智”列为第一位,而“勇”则屈居第四位。这表明孙子充分了解战略的本质即为斗智。在其书中只提到“智将”而从未提到“勇将”。他的思想与孔子非常接近,不仅“智”、“仁”、“勇”的排列完全一样,而且对于战争也始终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

   接着孙子就考虑战略环境:“天地孰得?”在孙子的时代,战略环境相当单纯,但孙子还是表现出其科学精神,对环境因素仍然加以有秩序的列举。在此有两点值得注意:(1)孙子在“天”的项目中所列举的都是自然现象,即“阴阳”(昼夜、晴雨)、“寒暑”(温度)、“时制”(季节变化)等。他所谓的天是自然的天而非神意的天,他是一个破除迷信的人。(2)从其所列举的项目上来看,即可以暗示其对于地理非常重视,而且也有相当科学化的深入研究。

   “法”被列于五事中的最后位置,这绝非暗示它的重要性较低,而是有其逻辑上的理由。“法”的内涵为“曲制、官道、主用”。用现代名词来表示:“曲制”为军事组织、部队编制,“官道”为人事制度,“主用”为军费、物资的供应管理。简言之,“法”即为有关国防的一切法令规章和管理系统,其建立和制作都应由“将”来负责,并且受到战略环境的影响,所以在评估顺序上自应列为最后。

   列举五事之后,孙子又作一小结说:“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由此可以显示“将”在评估工作中所居的重要地位。此处有两个字应略作解释,即“闻”和“知”。“闻”就是“预闻”,也就是参加。“知”字则值得特别注意。这是“知”字在书中的第一次出现。这个字是全书中的一个极重要的关键字,一共出现七十九次之多。 [ 注:杨少俊:《孙子兵法的电脑研究》,332页。 ] 孙子非常重视“知”字,所谓“知”者,又并非仅为“知道”(know)而已,更含有深入“了解”(understand)的意义。所以,为将者对于国力评估必须有充分和彻底的了解,然后其研究判断才会正确,并因此而能获得胜算。反而言之,若对评估内容缺乏了解,则自无胜算之可能。

   孙子在重述“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之后就一口气提出七个问题(包括前述三者在内),于是在后世的某些注释中遂有所谓“五事七计”之说,因此也就引起一种误解,以为“五事”和“七计”是两种不同的评估。明代何守法对于此种误解曾作辩正如下:

  愚谓七计,不过计五事。今云七者因增“强”、“练”、“明”三句也。然三句岂出于“法”之外哉?孙子欲人之慎用,故特祥言之,实非五事之后又有七计也信。 [ 注:何守法:《音注孙子》编人《孙子集成》(山东:齐鲁书社,1993)第九册,327页。 ]

   为明确表示这七个问题与五事的关系,可以图解如下:

  (1)道——主孰有道?

  (2)天 ┐

      ├天地孰得?

  (3)地 ┘

  (4)将——将孰有能?

      ┌法令孰行?

  (5)法 ┤兵众孰强?

      │士卒孰练?

      └赏罚孰明?

   孙子认为根据这样的分类评估,即可知胜负。于是再作结语说:“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这一段话又曾引起不同的解释,主要可分为两种:(1)“将”字作“如”(假使)字解,读若“江”。而这又是根据孙子以兵法见于吴王之说,认为孙子是明确地告诉吴王:听吾计否决定我的去留。(2)此“将”字乃指偏裨之将,其意即为在选用部属时必须是能听吾计者,否则应去之。但我却有第三种不同的解释,照文字结构来看,本篇中的“将”只应有一种解释,即为主(大)将,然后文意始能前后连贯。此外,现存的书可能是孙子传世之作,而献给吴王的“十三篇”也许只是其最初的草稿。孙子完成其书时,一定也像西方的若米尼一样,会深信他这本书“对于国王和政治家都是极适当的教科书” [ 注:钮先钟:《西方战略思想史》,217页。 ] 。所以他应该是在向后世的政治领袖发言,告诉他们必须如何选择其将才。概括言之,听吾计者即为合格的标准。

   到此为止,孙子一共提出了两项基本观念:(1)“校之以计,而索其情”;(2)“将听吾计,用之必胜”。假使这两项基本条件都能符合,即为“计利以(已)听”,简言之,就是评估有利,而此种评估又已被接受,于是可以战矣。以上所说的一切都是在国内的战前作为,但在进入战争之前又还另有一项在国外的准备步骤。于是孙子说:“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即应在国外制造有利的形势,以作为辅助。如何制造此种形势并无固定的方法,而必须“因利制权”,换言之,好像用秤称东西一样,要依照所称的重量来调整秤锤(权)的位置。 [ 注:何守法:《音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九册,331页。 ]

   接着孙子又说:“兵者诡道也。”这句话引起了无穷的争论。除“诡”字的意义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之外,而“诡道”究竟又是什么,更已成迄无定论的疑问。过去,大家大致都是把“诡”字解作“欺诈”,这也使孙子因此而受到“权谋有余,仁义不足”的批评。时至现代,论者的意见又已有相当的改变,于是“诡”字逐渐消除了恶意,而开始被解释为“变异”或“非常”。 [ 注:黄柱华:“孙子计篇之计与诡二字探义”,《孙子新论集粹》,80-84页。 ] 实际上,要想了解孙子用字的原意,就必须先注意字是用在何处。孙子是在说明应该“因利制权”以来造势之后,就紧接着指出“兵者诡道也”,可以显示他所谓的“诡道”即为“因利制权”的方法。换言之,必须采取各种不同的手段始能达到造势的目的,而并无一定常规可循。因此“诡道”并非专用名词,也不是一种固定观念,其真正的意义只是表示要想造势则必须灵活运用各种方法,而并非有一种特定的“诡道”存在。

   以下连接着一段很长的文章:从“故能而示之不能”到“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于是结束了有关“乃为之势,以佐其外”的全部讨论。过去注孙子者常将这一段称为“诡道十四势” [ 注:何守法:《音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九册,331页。 ] 或“诡道十二势” [ 注:赵本学:《孙子书校解引类》,《孙子集成》第五册,81页。(所谓“十二势”即未将“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两项列入。) ] ,换言之,也就是认为“诡道”的内容即为此十四条或十二条。但从《孙子》原文上看来,他似乎是说既无常规可循,故可以采取下列各种手段,因此他只是举例而已,并非认为仅只是限于此十四势或十二势。最后,所谓“兵家之胜”也是指造势而言,因为在战前造势即可以增加获致胜利的机会。而这些手段都是因利制权,随机应变,所以也自不能事前泄密(不可先传)。

   此外,还有两点必须再强调说明。“诡道”并非特定名词,只是表示一种随机应变、毫无常轨的形式。凡是属于这种形式的方法或行动都可以算是诡道。欺诈的确也是诡道,但诡道却非仅限于欺诈。其次,孙子对于“诡”字似并未特别强调或重视,在十三篇中就只有在“计”篇中用过,此一事实实颇微妙,但并未获广泛的注意。专就此一事实来看,似乎又可认定所谓诡道的适用范围是应仅限于战前的造势,而并非可以通用于其他的情况。至少《孙子》的原文是给予我们这样的暗示。

   在插入这一大段有关战前造势的讨论之后,孙子才又回到本题,并作成其全篇的结论: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中国古人有敬天法祖的优良传统,用现代名词来表示,即为一种战略文化(strategic culture)。所以,有关国家大事的决策必须在太庙中行之,此即为“庙算”一词的来源。孙子所谓的“庙算”也就是战前的纯净评估,其内容即为就五种权力因素分别评定双方的得分。分数多的(得算多)就会胜,分数少的(得算少)就会不胜。这也就是“校之以计”(数字的比较)。

   但孙子已知道仅凭单纯的数字比较还是不够,而必须对数字的内涵有更深入的了解,此即“而索其情”。我们可以用当前的情况来作为例证。譬如说,媒体报道某国有飞机多少架,这并不足以表示该国空军的真实战斗力,必须对于其素质作进一步分析始能获得适当的结论。所以孙子最后才说:“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所谓“多算”就是精密计算,“少算”就是粗略计算。孙子认为必须计算得非常精密,然后得分(得算)的高低比较才有意义。于是始有真正胜算的可能。假使只是粗略的计算,则可能会受数字的欺骗,于是表面上的胜也许就会变成实质上的不胜。至于根本算都不算(无算),则也就斯为下矣,不值得一谈。

   前人作如此解释者有何守法与蒋百里 [ 注:何守法认为“多少犹详略也”。见《孙子集成》第九册,343页。蒋百里认为“多算少算之多少两字,言计算精密者胜,不精密者不胜。”见《孙子新释》。由魏汝霖,《孙子兵法大全》加以引述,73页。 ] 。但一般的注释则常将“得算多”与“多算”混为一谈。事实上,此种看法的错误显而易见,假使二者意义相同,则孙子又何必再重复一遍,而且“无算”又应如何解释?双方在评分上固然可以有多少之差,但绝无得零分(无算)之理由。因此,很显然孙子的观念是分为两阶段,现在再图示如下:

    ┌校之以计→得算多者胜

  庙算┤

    └而索其情→多(精)算者胜

   第一篇的讨论到此应告结束,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应该提出,即所谓“诡道”者应否列入“庙算”范围之内。从《孙子》原文上看来,可以断言其不应列入。孙子已经明确地指出“计利以听”之后才“乃为之势”。所谓“计利”即庙算的结果已经有利,这当然表示庙算已经完成。造势的企图是在计利之后,所以当然不应列入“庙算”的范围之内。

   “计”篇为十三篇之首,居于领导全书的地位,也构成全部思想体系的代表,所以非常值得重视。孙子在这一篇中充分表现出其治学的基本精神和方法。诚如学者孙柏林所指出:“孙子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运用朴素的系统观和运筹思想,讲求效益的综合分析和预测评价,都符合现代系统论和运筹学的基本原则。至今仍闪耀着智慧的光芒,给现代人类智慧的启迪。” [ 注:孙柏林:“孙子的系统和运筹思想”,《孙子新论集粹》,251-260页。(运筹学即作业研究(operation research)) ]

   综观全篇,孙子一开始即指出“兵者国之大事”,明确显示其对战争研究所保持的极端慎重态度。而在结尾处又强调“多算胜”的观念,更显示其对“精密分析”(critical analysis)的重视。此种力求慎重,力求精密的治学精神实为孙子给予后世的最重要的思想遗产。“计”篇不仅是全书之首,而且也代表孙子的中心思想,其地位极端重要,以下诸篇均可视之为此篇之延伸,读者应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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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