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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篇·第四

形篇·第四

作者:钮先钟 ·中国

出自————《孙子三论》《原论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孙子》书中的前三篇是其战略通论,也代表其全部思想的基础。以下各篇则都可以说是这三篇的延伸和发展,其基本观念始终是前后一贯,使全书在思想上构成完整的体系。从第四篇到第六篇,为十三篇中的第二大段。这一段所分析的内容大致是以“伐兵”为范围,用古人的术语来说,也就是“用兵”;用西方术语来表达,即为“作战”(operation);而我国军事术语则称之为“野战战略”;此外,也可以总称之为“战争艺术”。在此又必须指明,孙子在其书中用“战”字时,大体是作狭义的解释,即专指会战(battle)或作战而言,但用“兵”字时,则反而作较广义的解释,即包括战争、国防、国家安全、战略等复义都在内。

   这一段虽分为三篇,但在思想上前后连贯,几乎完全不可分,所以必须对其作总体性的研究,而绝对不可断章取义。固然,其所分析的主题是以军事战略(野战战略)为范围,但其中若干基本观念又还是可以通用到其他的层次,甚至于人类活动的其他领域。

   第四篇的篇名,武经本为“军形”,而其他版本则均为“形”。此种差异并无太多重要性,而对于“形”字的意义也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但此种文字注解问题对于战略研究而言,也并不重要。事实上,孙子的书在这几篇中所用的文辞都非常明白易解,很少有咬文嚼字之必要。所以,我们只要照原文读下去,则对于孙子的思想不至于发生任何误解。

   孙子在“形”篇中一开始就提出他在这一篇中的基本观念:“胜可知而不可为。”他对于自己的逻辑讲得非常清楚:

  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必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

   这一段话暗示一个非常重要而常为人所忽视的观念问题,那就是战争是一种相对行动。战争一定有敌我(己)两面。诚如老毛奇(Helmuth von Moltke)所云,敌方有其独立意志。换言之,战争中任何人所能确定的只有他自己方面的行动,而对方的行动则是他无从确定的。因此遂又如克劳塞维茨所云,战争是机会的领域。 [ 注:有关克劳塞维茨和老毛奇的思想,可参看钮先钟:《西方战略思想史》第十章及第十一章。 ]

   因此,孙子才会说,“胜可知而不可为”,换言之,可以知道在何种条件之下即能获胜,但无法制造(为)一个胜利,因为“可胜在敌”。反而言之,所能为者仅为“不可胜”;所以也就必须“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这个“待”字非常重要,在战略领域中必须待机而动,而绝不可轻举妄动,但一有机会又绝对不可错过。“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

   接着孙子就分析攻守与可胜不可胜之间的关系。这一段在文字上有若干疑问,应略作解释,希望读者注意:

  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有余,攻则不足。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因为这一段话中牵涉敌我、攻守、可胜不可胜三套相对关系,所以很容易引起误解,而“守则有余,攻则不足”,是以汉简本为根据,武经本和十一家注本则均作“守则不足,攻则有余”,与汉简本恰好相反,所以更引起新的疑问。对于后学者而言,的确会有无所适从之感。过去注《孙子》者对于这一段也有各种不同的见解,在此不必详细列举。

   “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应解释为:只要善守即能使我方达到不为敌方所击败的目的,换言之,即能“先为不可胜”。但要想胜敌,则又必须善攻。因为诚如克劳塞维茨所云,防御虽然是一种较强的战争形式,但不能达到积极目的。换言之,只能为不可胜,而不能胜敌。 [ 注:Carl von Clausewitz,On War,tran.by Michael Howard and Peter Paret (Princeton,1976),p.358. ]

   这也正是何守法的意见:“敌何以不可胜我,以我自守之有道也;我何以可胜敌,以我攻人有其道也。” [ 注:何守法:《音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九册,425页。 ]

   “守则有余,攻则不足”,出自汉简本,至于过去的传本则均作“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对于后者有很多不同的解释。现在既已改从汉简本,则似可不必赘言。至于汉简本所云可以视为一种通则,其解释应为在正常的情况之下,防御所需之兵力一定比攻击所需者较少。换言之,以同样数量兵力来计算,则采取守势感到有余时,采取攻势时就会感到不足。这实在很易于了解而无须加以解释。

   “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只是一种修辞上的形容,所谓“九天”、“九地”并无特殊意义,不过是强调防御必须力求深密,攻击则必须充分发挥机动而已。若既能善守又能善攻,则采取守势应能自保,而转移攻势时又应能获得全胜。

   如何能获全胜,其关键即在于别具慧眼,比任何人都能较早发现敌方所呈现出来的可乘之机,此即所谓“见胜”。假使此种机会是大家都能发现,此种胜利是大家都能了解,则也就没有什么了不起,所以,孙子说:

  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闯雷霆不为聪耳。

   后面的三句话是作为一种加强的比喻,其意义即为大家都能做到的事情就没有什么稀奇。因此,古之所谓善战者能够发现众人所不能知的机会,其能获胜的原因也就不是众人所能了解。孙子遂又说明如下:

  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故善战者之胜也,无奇胜,无智名,无勇功。故其战胜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必胜,胜已败者也。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

   “无奇胜”仅见于汉简本,其意为并非偶然,故无人称奇。“不忒”意为绝无失误,即所措必胜。所以善战者是胜于易胜,因为其敌方是已败。于是孙子遂提出其所独创的千古名言:“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孙子首先把“兵”分为两类:一类为“胜兵”,另一类为“败兵”。对于这两个名词,他又作了明确的界定:先胜而后求战者为胜兵,先战而后求胜者为败兵。所谓“胜兵”是在战前依照理论来判断它应该胜,换言之,未战时即先已有胜相。但这又只是一种形象,仍须寻求一次决战始能获得真正的胜利(并非不战而胜)。所谓“败兵”是照理论来判断,它应该败,即未战时已有败相,但又并非已经真正失败。战争中充满了意外因素,往往该胜而不胜,该败而不败,所以“败兵”也还是有以战求胜的机会。不过,“败兵”即令侥幸获胜,那又非善之善者也。照理论来看,它依然还是“败兵”。反而言之,“胜兵”虽未能真正战胜,但也并不因此而丧失其“胜兵”的资格。

   然则又如何始能构成“先胜”的形象?孙子的答案为“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正”。此处有两点需要解释。(1)所谓道与法者,究竟指何而言?一般的看法都认为就是“计”第五事中的道与法。但何守法则作较广义的解释,他说:“道法二字所包者广,乃用兵之本,敌之不可胜我者也。要虚虚说,犹云道理法度之谓。” [ 注:何守法:《音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九册,439页。 ] 何守法又指出:“或曰道是上文攻守先胜之道,法是下文度量数称胜之法。” [ 注:同上书,440页。 ] 此外,还有其他不同的解释。总之,古人对此并无定论。我个人认为作较广义的解释似乎比较适当。(2)“能为胜败正”的“正”字是以汉简本为根据,“正”字作“主”字解,意谓能在胜败问题上成为最高权威。至于传本均作“胜败之政”,疑为后人所窜改。 [ 注:吴九龙主编《孙子校释》,61页(校记二)。 ] 接着孙子就说:

  (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故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称胜者之战民也,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者,形也。

   这一段话非常重要,不仅构成本篇的总结论,而且也对本篇命名提供解释,同时更足以充分表现孙子的科学精神。

   从“法”字说起,武经本和十一家注本均作“兵法”,但汉简本则无“兵”字。过去注《孙子》者多认为这一段是引自古兵法,例如何守法说:“此因上(文)胜兵先胜,由于修道保法,故引古兵法以见安营布阵皆有其法。”但照原文观察,似乎是轻视了这一段话的重要性。孙子之语绝非只是引述古书(?)以为佐证,而是精确地说明一套部署兵力的法则,而这一套法则即令到今天也还是可用。同时,这一段话在逻辑上也非常合理,足以显示孙子在治学时的精密分析方法,所以未尝不是其创见,至少不能断言这个“法”字即代表古兵法。

   孙子所列举的是在战前决定兵力部署时所必须采取的五项连续思考步骤。其起点为地,因为所有的战争都不是在纸面上而是在地面上打。决定任何军事行动都必须以地理为基础。“度”是对地理(形)作全盘的了解,“量”是根据此种了解以来推测不同地区对兵力的容量,“数”是根据容量来决定兵力部署的数字,“称”是把双方的部署兵力数字作精密的比较。于是根据此种对比的结果即能预知谁是“胜兵”,此即所谓“称生胜”。

   为何称能生胜,其理由非常简单。因为在正常情况之下,数量优势,尤其是在决定点上的压倒优势即为胜利的保证,古今中外的战略家,未有不同意此项基本观念者。孙子用一种非常强烈的比喻,甚至于有一点戏剧化(dramatic)的说法,以说明此种观念。“镒”和“铢”都是古代重量单位:镒为两的二十倍或二十四倍,两为铢的二十四倍,所以,镒为铢的四百八十倍或五百七十六倍。假使双方兵力的数量相差如此巨大,则胜负之分自属不言而喻。

   接着孙子又用另一种比喻来形容压倒优势的威力。“称胜者”即拥有数量优势的“先胜者”,这个“称”字出自汉简本具有深意,为其他传本所无。“之战民也”意即为发动攻击,“民”就是部队,“战民”就是驱使部队进入战斗。“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是要先把兵力(水)集中(积)在决定点上(千仞之溪),然后发动攻击(决积水)。这种优势之所以能出现即由于兵力部署(形)适当。简言之,交战之前的兵力部署实为决定胜败之基础。

   从这里又可以对本篇的命名提供一种合理的解释,何守法说:“……铢镒积水总是喻攻守之形。然一篇虽以(军)形为名,而议论反复有如风生,中间不露一形字,至末方点出,何其妙欤?学者最宜深味。” [ 注:何守法:《音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九册,421页。 ] 何守法的话固然对孙子文笔之美妙作了高度的赞许,但可能很少有人注意到他所说的“攻守之形”,而这才是本篇的真正主题。战争必然包括两种形式,即为攻与守。所谓善战者必须同时既善攻而又善守。善守始能自保,善攻始能全胜。这两种形式平行发展,彼此互赖,交相为用。必须如此,始能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唐代的李靖曾指出:“攻是守之机,守是攻之策,同归于胜而已矣。”他认为此即所谓“攻守两齐之说”,换言之,即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平行互赖的关系。 [ 注:可参看《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下。 ]

   因此,若照实际内容来衡量,则本篇的篇名若改为“攻守”则似乎应更较恰当。同样地,第五篇的篇名也可改为“奇正”,于是加上原已命名为“虚实”的第六篇,则三者一气呵成,连为一体,更足以凸显此三篇的确构成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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