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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器神威·第八

火器神威·第八

作者:杨泓、于炳文、李力 ·中国

出自————《中国古代兵器与兵书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一)火药走上战争舞台

   北宋初年的战场上,一群战士齐力牵动了大炮的拽索,炮梢猛地翻转过来,皮窝中的炮弹砰然弹出,直射敌方军阵。但这时抛射出去的并不是以往使用的沉重的石弹丸,而是一个用纸和麻皮裹成的圆球,外表还涂有沥青和黄蜡,此球落入敌方阵地,只听轰然一声巨响,随后一道火光腾空而起,并喷发出一股呛人的烟雾。被巨响和火光惊呆的敌人惊魂未定,又受到有毒烟雾的袭击,不少人口鼻流血,昏倒在地,其余的人则四散奔逃,乱了阵脚。

   这种新出现的炮弹便是我国早期火药兵器的一种,名叫“毒药烟球”,《武经总要》中记载了它的名称和性能。同时还记载了当时军队中装备的其他火药兵器,并且开列了火药的三种配方,这就明确地证明,早在公元一〇四四年以前,我国北宋军队已经装备有多种早期的火药兵器了。同时也标志着中国古代以火药爆炸的杀伤力而起主要作用的火器(火药兵器)走上了战争的舞台。

   火药是人类掌握的第一种爆炸物,是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之一,而且被认为是对人类历史所起作用最大的发明,是我国人民对世界文明的一个伟大贡献。英国著名科学史专家李约瑟曾指出:“《武经总要》中,记载着三种关于火药的配方,它们是所有文明国家中最古老的配方。”他还指出:“我们现在则认为,大量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中世纪早期的中国人就首先用硝(硝酸钾)、硫黄和碳源之一如木炭制成了这种独特的混合物。弗兰西斯·培根(一五六一——一六二六)在约公元一六〇〇年左右曾说过,在火药、印刷术和指南针这三项发明中,火药的发明对于人类历史所起的影响最大,尽管他本人始终不知道这三者都起源于中国。

   火药起源于中国古代的炼丹术,其三种主要成分硝石、硫磺以及硫磺中的钾化物,都是炼丹术中常用的药物。秦汉时期,封建帝王为祈求长生不老,崇信方士,寻求不老之药,秦始皇和汉武帝都是此间最热衷者。在他们的提倡下,炼制所谓长生不老之药的方术——炼丹术日渐发展,后经两晋南北朝至唐代,炼丹家的活动方兴未艾。虽然成仙的幻想终成泡影,但在实验化学方面却作出了一定贡献。如南朝时的陶弘景已总结出以火焰实验法来鉴别硝石(硝石,硝酸钾)与芒硝(硫酸钠),其方法已近似近代分析化学所用以鉴别钾盐和钠盐的火焰实验法。后来,又有了使硫黄“伏火”,以摸索各种药物成分而掌握火药配方的试验。这种约始于唐代的试验在进行时如稍有不慎,便可引起爆炸乃至丹房失火等事故,因为这些药料配合起来易点火,能猛烈燃烧并发生爆炸,所以被人们称作“火药”。

   将火药用于兵器制造并投入实战,在我国约开始于唐代末年。唐哀宗天祐四年(九〇七年)。郑璠攻打豫章城(今江西南昌)时,曾利用“发机飞火”烧毁该城的龙沙门。这一战例一般被认为是火药兵器出现的最早战例。宋太祖开宝八年(九七五年)灭南唐时,使用过用弓弩发射的火箭和用炮(发石机)抛射的火炮,正是因为改用装有火药的弹丸来代替石头,于是“炮”字原来从“石”才改为从“火”了。这之后不断有关于制造火药兵器的记录,然而最完备系统的,还是《武经总要》中关于火药和火器制造的记载。

   《武经总要》中记载了被李约瑟博士称之为“最古老的配方”的三种火药兵器配方。包括:一、火炮火药法;二、毒药烟球火药法,三、蒺藜火球火药法。其中第二种“毒药烟球”,就是本节开始时描述的以炮发射的毒烟火器,其配方是:“球重五斤,用硫黄一十五两,草鸟头五两,焰硝一斤十四两,芭豆五两,狼毒五两,桐油二两半,小油二两半,木炭末五两,沥青二两半,砒霜二两,黄蜡一两,竹茹一两一分,麻茹一两一分,捣合为球。贯之以麻绳一条,长一丈二尺,重半斤,为弦子。更以故纸十二两半,麻皮十两,沥青二两半,黄蜡二两半,黄丹一两一分,炭末半斤,捣合涂敷于外。若其气熏人,则口鼻血出。二物(按,指毒药烟球与烟球)并以炮放之,害攻城者。”

   综观二种火药配方,我们可以发现它们的主要成分仍是硫黄、硝和木炭,其中硝所占的比例最大,比另外两种成分的总和还多些。三种成分中硝是氧化剂,加热时释放出氧气;另两种成分(硫黄和木炭)则是极易氧化的还原剂。将以上三种成分混合在一起燃烧,可使氧化还原反应迅猛进行,立即释放出高热,而且体积突然膨胀,迅速突破外壳发生爆炸,并继续蔓延燃烧。同时也可以看出,北宋时已懂得在火药三种主要成分的基础上,为达到不同的军事目的而增减配方中的其他成分,制作出作用不同的火药兵器。“毒药烟球”,爆炸后球内毒剂发烟起毒气弹的作用,蒺藜火球是利用爆炸的强大推力,把球内的铁蒺藜撒放开来,借以杀伤敌人;火炮火药法主要是爆炸后起燃烧作用。

   总起来看,北宋初期虽已掌握了火药的生产技术,生产了性质不同的火药兵器,但仍属火器制造的初级阶段;现代枪械雏形的管形火器还没有出现。尽管如此,以火药用于兵器制造,实在是兵器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里程碑,从此冷兵器时代过渡为火器和冷兵器并用的时代。火药兵器登上战争舞台,预示着将导致军事史上的一系列变革,终将使战争的面貌彻底改观。

   (二)元代火铳

   南宋后期,由于火药的性能已有很大提高,人们可在大竹筒内以火药为能源发射弹丸,并掌握了铜铁管铸造技术,从而使元朝具备了制造金属管形射击火器的技术基础,中国火药兵器便在此时实现了新的革新和发展,出现了具有现代枪械意义雏形的新式兵器——火铳。

   火铳的制作和应用原理,是将火药装填在管形金属器具内,利用火药点燃后产生的气体爆炸力射击弹丸。它具有比以往任何兵器大得多的杀伤力,实际上正是后代枪械的最初形态。中国的火铳创制于元代,元在统一全国的战争中,先后获得了金和南宋有关火药兵器工艺技术,立国后即集中各地工匠到元大都(今北京市)研制新兵器,特别是改进了管形火器的结构和性能,使之成为射程更远,杀伤力更大,且更便于携带使用的新式火器,即火铳。

   目前存世并已知纪年最早的元代火铳,是收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的一件元至顺三年(公元一三三二年)铜铳。铳体粗短,重六点九四千克。前为铳管,中为药室,后为铳尾。铳管呈直筒状,长三十五点三厘米,近铳口处外张成大侈口喇叭形,铳口径十点五厘米。药室较铳膛为粗,室壁向外弧凸。铳尾较短,有向后的銎孔,孔径七点七厘米,小于铳口径。铳尾部两侧各有一个约二厘米长的方孔,方孔的中心位置,正好和铳身轴线在同一平面上;可以推知原来用金属的栓从二孔中穿连,然后固定在木架上。如这一推测不错,那这个金属栓还能够起耳轴的作用,使铜铳在木架上可调节高低俯仰,以调整射击角度。

   一九六一年张家口地区出土了一件火铳,全长三十八点五厘米,铳管的筒部较细但口部外侈更甚,呈碗口状,口部内径十二厘米,外径十五点八厘米,故又被称为大碗铳。此铳与前述元至顺三年铳基本属同一类型,也是安放在木架上施放的,被定为元代遗物。

   与上面铜铳不同的另一类铜铳,口径较上一类小得多,一般口内径不超过三厘米,铳管细长,铳尾亦向后有銎孔,可以安装木柄。最典型的例子,是一九七四年于西安东关景龙池巷南口外发现的,与元代的建筑构件伴同出土,应视为元代遗物。铜铳全长二十六点五厘米,重一千七百八十克。铳管细长,圆管直壁,管内口径二点三厘米。药室椭圆球状,药室壁有安装药捻的圆形小透孔。铳尾有向后开的銎孔,但不与药室相通,外口稍大于里端。发掘出土时药室内还残存有黑褐色粉末,经取样化验,测定其中主要成分有木炭、硫和硝石,应为古代黑火药的遗留,是研究我国古代火药的实物资料。另外,此铳的口部、尾部及药室前后都有为加固而铸的圆箍,共计六道。与这件铜铳形状、结构大致相同的铳,在黑龙江省阿城县半拉城子和北京通县都出土过。这类铜铳尾部的銎孔,是用以插装木柄的。

   将以上两类元代铜火铳比较一下,可以看出它们的不同特点。从重量看,前一类重而后一类轻。以至顺三年铳和西安出土铜铳相比,二者重量之比约为四比一;从口径看,前一类大而后一类小,前类超过十厘米,甚至超过十五厘米,而后一类仅二至三厘米,仍以至顺三年铳与西安铳相比,二者口径之比约为四点六比一,也就是说前者约为后者的五倍;从使用方法看,前一类尾部銎孔粗,銎径以至顺三年铳为例,近九厘米,这样粗的銎孔如装以木柄,柄粗也应为九厘米左右,而单兵用手握持这样粗的柄是极困难的,何况还要点,燃施放,铜铳还要震动,所以非用安放木架固定的做法才成,而后一类的柄径不过三厘米左右,正适于单兵用手握持施放。同时,从火铳本身的特点看,前一类口径大而铳体短,后一类口径小而铳体长。从以上几方面的分析比较看,它们确实代表了两种不同类型,前一类可以视为古老的火炮;后一类则是供单兵手持使用的射击兵器,可以说是近代枪械的雏形。

   火铳这种新式兵器,自元代问世之后,便以其由于青铜铸造的管壁能耐较大膛压,可装填较多的火药和较重的弹丸而具有相当的威力,又因它使用寿命长,能反复装填发射,故在发明不久便成为军队的重要武器装备。到元朝末年,火铳已被政府军甚至农民起义军所使用。《元史·达礼麻识理传》中便记有至正二十四年(一三六四年)达礼麻识理为对抗孛罗帖木儿,布列战阵,军队中“火铳什伍相联”,可见装备火铳数量已相当可观。

   (三)洪武火铳

   元末明初,太祖朱元璋在重新统一中国的战争中,较多地使用了火铳作战,不但用于陆战攻坚,也用于水战之中。通过实战应用,对火铳的结构和性能有了新的认识和改进,到开国之初的洪武年间,铜火铳的制造达到了鼎盛时期,结构更趋合理,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形制,数量也大大提高。

   从北京、河北、内蒙古、山西等地出土的洪武年间制造的铜火铳看,大致是前有细长的直体铳管,管口沿外加一道口箍,后接椭圆球状药室。药室后为铳尾,向后开有安柄的銎孔,銎孔外口较粗,内底较细,銎口沿外也加一道口箍。另在药室前侧加两道,后加一道加固箍。河北省赤城县发现的洪武五年(一三七二年)火铳长四十四点二厘米,口内径二点二厘米,外径二厘米。铳身刻铭文“骁骑右卫,胜字肆佰壹号长铳,简重贰斤拾贰两。洪武五年八月吉日宝源造。”将它与内蒙古托克托县黑城古遗址发现的三件有洪武纪年铭的火铳相比,可以看出它们的外形、结构和尺寸都大致相同。托克托出土的一号铳为洪武十二年(一三七九年)造,全长四十四点五厘米,口内径两厘米,为袁州卫军器局造;二号铳洪武十年(一三七七年)造,长四十四厘米,口内径二厘米,凤阳行府造;三号铳长四十三点五厘米,口内径二厘米,也是洪武十年凤阳行府造。以上四件洪武火铳铸造地点虽不在一处,但形制、结构基本相同,长度仅相差一至十毫米,内口径相差二毫米,说明当时各地铜铳的制造已相当规范化。

   以上介绍的四件洪武火铳形体细长,重量较轻,应是单兵使用的轻型火器,亦可称手铳。明洪武年间还有一类口径、体积都较大的火铳,也称碗口铳,实物如现藏中国军事博物馆的一件,为洪武五年铸造,全长三十六点五厘米,口径十一厘米,重十五点七五千克,铳身铭文“水军左卫,进字四十二号,大碗口筒,重二十六斤,洪武五年十二月吉日,宝源局造。”与元代大碗口铳相比,碗口不再向外斜侈而是呈弧曲状,铳管更粗,药室明显增大。山东地区发现的洪武年铸造的同类火铳,形状相同,唯口径更大,接近十五厘米。口径增大,铳筒加粗且药室加大,使明代的大碗口铳较元代同类铳装药量更大,装弹量和射程也相应增大,因此威力也更强了。

   上述明洪武年间制造的两类火铳,即手铳和碗口铳,无疑是直接继承了元代两类火铳的形制并发展而来,并很快发展成枪、炮两个系列。

   洪武初年,火铳由各卫所制造,如上述数件火铳,就包括袁州卫军器局造和风阳行府造等等,到明成祖朱棣称帝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对武备的控制,将火铳重新改由朝廷统一监制。早在洪武十三年时,明政府已成立了专门制造兵器的军器局,洪武末年又成立了兵仗局,永乐年间的火铳便是由这两个局主持制造的。永乐时的火铳制造数量和品种都较洪武时有了更大的增长,并提高了质量,改进了结构,使之更利于实战。

   从洪武初年开始,终明一代,军队普遍装备和使用各式火铳,据史书记载,洪武十三年规定,在各地卫所驻军中,按编制总数的百分之十装备火铳。二十六年规定,在水军每艘海运船上装备碗口铳四门、火枪二十支、火攻箭和神机箭二十支。到永乐时,更创立了专习枪炮的神机营,成为中国最早专用火器的新兵种。明代各地的城关和要隘,也逐步配备了火铳。洪武二十年(一三八七年),在云南的金齿、楚雄、品甸和澜沧江中道,也安置了火铳加强守备。永乐十年(一四一二年)和二十年,明成祖令北京北部的开平、宣府、大同等处城池要塞架设炮架,备以火铳。到嘉靖年间,北方长城沿线要隘,几乎全部构筑了安置盏口铳和碗口铳的防御设施。火铳的大量使用,标志着火器的威力已发展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但是,火铳也还存在着装填费时,发射速度慢,射击不准确等明显的缺陷,因此只能部分取代冷兵器。而在明代军队的全部装备中,冷兵器仍占有重要的地位。

   综其上述,我国元末明初火器的发展,特别是明初洪武年间火铳的制造和使用,在当时世界兵器领域内是处于绝对领先的地位。从明代中叶以后,长期陷于发展迟缓状态的中国封建经济以及统治阶级的闭关锁国政策,使元末明初金属管形射击兵器发展的势头停滞下来。十五世纪中叶以后,西方的火炮、火枪得到较快的发展,而中国的兵器在很大程度上仍沿袭祖制,有些手铳的形制甚至百年一贯。火药兵器没能在自己的故乡引起革命的变革,而当它传入欧洲后,资本主义新型生产关系的兴起却使它发挥了革命的作用。资本主义制度的胜利,更促进了枪炮的改进和扩大生产。到明中叶,发明了火铳的中国不得不从国外舶来品中汲取养份,仿制了比火铳更先进的“佛郎机”和“红夷炮”,以及单兵使用的鸟铳等。中国火器的制造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四)佛郎机及红夷炮

   公元十一世纪,当火药兵器在中国战场上大显神威的时候,西方还不知道关于火药的知识。二百年后,欧洲的学者,首先是阿拉伯人,通过翻译阿拉伯人的著作,才知道了火药。但火药兵器则是通过战争传入欧洲的。十三世纪到十四世纪,阿拉伯人和欧洲的一些国家进行了长期的战争,在战场上欧洲人开始接触到火药兵器,领略了它们的巨大威力。

   十五至十六世纪,欧洲许多国家在学习中国火药和火药兵器的基础上,制造出了新的火药兵器——佛郎机。佛郎机与其在中国故乡的原型,也就是明初洪武、永乐年间著名的火铳相比,在构造上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主要具有了以下几点优越性:一.采取了母铳和子铳的结构。母铳是炮筒,大型佛郎机的炮筒长达五至六尺,其优点是弹丸射出的初速大,射程远,具有较大的杀伤力,子铳实际上是一枚小火铳,一般备五至九个,事先或轮流装填弹药备用。使用时,先把一枚子铳装入母铳的装弹室中,发射完后便将空子铳退出,换装另一枚子铳。因为子铳可以轮番装换,减少了现场装填弹药的时间,因而提高了发射速度。二.装弹室加大。佛郎机的装弹室一般占母铳全长的四分之一,宽度相当于口径的二至三倍,敞口较大,便于子铳的安放。三.管壁厚,能承受较大的压力和强度,保证了弹药发射时的自身安全。四.装有瞄准具,配有准星、照门等装置,能对远距离目标进行瞄准射击。五.增设了两侧的炮耳,佛郎机的后部都加设了炮耳,从而可将炮身置于座架上。炮耳可以转动,使火炮的射击角度得以俯仰调整,控制射程并提高命中率。也有的佛郎机是在炮身下部安一个尖长的插销,或是在尾部安有导向管和尾柄,通过插销可将炮身安装在炮架上;控制导向管和尾柄,能将炮身左右旋转,调整射击角度,扩大射击范围。

   佛郎机的作用和威力如此之大,且明显优越于中国传统的火铳,这些情况引起了明朝官员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嘉靖元年(一五二二年),葡萄牙派五艘武装舰船驶至广东珠江口外,企图以武力为后盾,占据广东一岛屿。遭拒绝后即开炮轰击守军,当葡舰侵入广东新会西草湾时,被当地守军击败,缴获两艘舰船和船上火炮二十余门,按其国名将船上之炮称为“佛郎机”。当地官员将这些新式火炮献给明朝政府,同时上书朝廷,建议仿制,以改善明军武器装备。当时的明世宗立刻同意了这一奏议。嘉靖二年,原担任过广东白沙巡检,与葡萄牙人有过多次接触,熟知佛郎机性能的明朝地方官员何儒,带领有丰富经验的广东工匠奉诏到南京,在当时设备精良的火器制造处操江衙门开始了佛郎机的仿制。嘉靖三年四月,第一批三十二门大样佛郎机仿制成功。《大明会典·火器》中详细记载了这批佛郎机的情况,它们全部用黄铜铸成,每件重约三百斤,母铳长二点八五尺,另配四个子铳,可分别装填火药,轮流发射。这是中国仿制的第一批佛郎机,因至今未见实物出土,所以具体形制不详,但从长度和重量看,应是一种短而粗的火炮。

   紧接着,明朝又陆续仿制了数量更大、形制更多的各式佛郎机,装备北方及沿海部队,使明朝守边的战斗力大大加强。

   明朝仿制佛郎机的机构主要是军器局和兵仗局,他们在组织工匠仿制的过程中,除保留和吸收国外佛郎机的优点长处外,还作了许多新的革新和改进,使之更适于明军各种条件下实战的需要,明代仿制佛郎机的情况,在《明会典》和戚继光兵书《纪效新书》、《练兵实纪》中有详细的记载。《明会典》记仿制的佛郎机有大样、中样、小样三种。前面提到嘉靖二年生产的第一批重约三百斤的佛郎机,就属大样佛郎机。出土实物中还见有五件中样佛郎机,长二十九点三至二十九点五厘米,口径二点六至二点七厘米,显然是按照统一规格制造的,精密度也已相当高。小样佛郎机的制品较多,出土实物也很丰富,一九八四年河北省抚宁县城子峪长城敌楼内发现小样佛郎机的三件母铳和二十四件子铳,可以组成三套完整的佛郎机子母铳。从器身铭文可知,它们是嘉靖二十四年按统一标准和规格制造,于隆庆四年(一五七〇年)运至城子峪段长城,供守城士兵使用的。

   除佛郎机外,明中期以后还仿制了一种红夷炮(又称西洋炮),是一种大型火炮,在明万历后期由荷兰传入中国。《明史·兵志》记载;“大西洋船至,复得巨炮,曰红夷。长二丈余,重者三千斤,能洞裂石城,震数十里。”红夷炮与佛郎机相比,口径较大,管壁加厚,能承受较大膛压,是当时威力最大的火炮。明末,明朝廷为抵御后金军的进攻,重用徐光启、李之藻等人大量仿制红夷炮。崇祯二年至三年(一六二九年——一六三〇年),徐光启督造大小红夷炮四百余门;两广总督王尊德也先后仿制大中型西洋炮五百门。中国历史博物馆、湖南省博物馆、首都博物馆都有当时红夷炮的制品。

   西方火炮的传入,促进了中国明朝后期火炮技术的发展,改善了军队的装备。据《练兵实纪杂集》记载,戚继光的车营装备佛郎机铳二百五十六门,辎重营装备佛郎机一百六十门。佛郎机在明朝北部防御要地甘肃、宁夏、大同、宣府各镇长城关口要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天启六年(一六二六年)袁崇焕以红夷炮凭城固守宁远(今辽宁兴城),击退后金部队的多次进攻,后金太祖努尔哈赤就是在这次战役中被红夷炮击成重伤,不久死去。

   (五)《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

   明代中叶,隆庆二年(一五六九年),杰出的军事家、抗倭名将戚继光奉朝廷调遣,由东南沿海转至北方边境镇守长城。当他率领着经过他亲自严格训练并参加过抗倭战争的三千浙兵到达北方蓟州城外,准备列队入城时,天空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顷刻间便下起倾盆大雨。浙兵在接到入城命令以前,从早晨到黄昏,坚持列队肃立,虽雷雨交加亦不为所动。这情形使原北方边关军威不整的守军将士深为震惊,从这时起才懂得了军队纪律的重要。据说当时的蒙古贵族闻知此事,也深表惊叹,不敢再轻易侵扰明朝边境。

   戚继光是我国明代著名的军事指挥家,他早年在东南沿海浙江福建指挥抗倭战争,后来又奉诏到北方总理蓟州一线防务,为抵御外侮,保卫边疆作出了贡献。在四十多年的戎马生涯中,戚继光积累了丰富的作战经验,形成了自己一整套独特的练兵思想和方法,他指挥的部队所向披靡,他训练的士兵被人们称为战无不胜的“戚家军”。

   戚继光的军事思想和练兵方法集中反映在他撰写的《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中。

   《纪效新书》是戚继光在浙江福建任职时,为把战斗力不强的明朝军队训练成能胜任抗击倭寇的强大军队而编写的。全书除总序外,包括束伍、操令、阵令、谕兵、法禁、比较、行营、操练、出征、长兵、短兵、射法、水兵等十八卷,各卷并配以插图说明。作者在“自序”中解释书名说:名为“纪效”,即不是空口无凭而说,而是经过自己的真实阅历,亲身体会过的;名“新书”,表明这些练兵方法是源于传统兵法,又不拘泥于传统兵法。全书文字通俗如白话,以便于晓喻全军士卒。

   《练兵实纪》写成于戚继光总理北方边关蓟辽任上,包括正集九卷和杂集六卷。正集各卷为:练伍法、练胆气、练耳目、练手足、练营阵(四卷)、练将;杂集为:储将通论上、下、将官到任、登坛口授、军器制解、车步骑解。

   戚继光的军事思想和练兵思想在这两部书里得到充分体现。戚继光认为,打胜仗的前提是要有一支精锐的部队,数十万之众,必须有誓同生死的决心,个个奋勇向前,才能取得胜利。因此,认真训练士卒,使他们人人有勇有谋,才能有效地提高战斗力。戚继光在练兵中反对搞花架子,他说:战争“是杀人的勾当,岂是好看的?今之阅者,看武艺,但要周旋左右,满片花草;看营阵,但要周旋华彩,视为戏剧套数。”他指出,如此练兵毫无用处。只有平时练兵也“照临阵一般”,“不能徒支虚架,以图人前美观”,才能练就敢打硬仗的好兵。戚继光刚由江南奉调到北方蓟镇时,也曾明确宣布:“教兵之法,美观则不实用,实用则不美观。”他将在蓟镇撰写的兵书命名为《练兵实纪》,也正是取实用之意。

   戚继光还主张练兵要从严,要令行禁止。他强调“兵中号令,不可一字苟且”,“苟一字之种疑,则百法之是废”,也就是说,军中号令一定要十分明确,执行号令才能一丝不苟。他在《练兵实纪》卷三“练耳目”条中规定:“明旗鼓,各官兵耳只听金鼓之声,目只看旗帜方色,不拘何项人员,口来分付决不许听之。如鼓声不绝,便前面是水火也须跳入;如鸣金该止,就前面有贝财缎帛和马匹亦不许一耳顾应。”为训练部队熟知各条军规军纪、号令要求,戚继光将《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等兵书分装成册,发给部队。并规定把要求将官的内容发给将官,要求士兵的发给士兵,每队一次只发一册,熟记之后再发第二册。并说明对于每条军规条款,不必“一字一句顺文背出”,而只要能记得大意要领,“即为背熟之例。”为了便于不认识字的士卒都能通晓熟背兵书,戚继光还具体要求每队“择一识字人诵训讲解,全队口念心记”,从而使全军上下人人知兵,个个会战,便是再愚笨者也“皆得通晓”。“如此可以人自为战,谓之节制之师。”(以上见《练兵实纪》凡例)

   戚继光练兵,还注重对士兵晓之以理,导之以情,要求将帅在身先士卒、为人表率的同时还应关心和爱护士兵。要“常察士卒饥饱劳逸,强弱勇怯,材技动静之情,使之依如父母,则和气生气,和则心齐,兵虽有百万,指呼如一人。”(《练兵实纪》卷二)他说;“夫赏不专在金帛之惠,罚不专在斧钺之威。……有赏一人而万人喜者,有斩首于前而不畏于后者,有言语之威而畏于刀锯,罚止数人而万人知惧者,此盖有机。机何物也?情也,理也。”这里,戚继光把严格执行纪律和深入细致地做思想工作的相互关系,分析得十分透彻。他认为将帅只有爱护士兵,时刻了解他们的冷暖饥苦,士兵才能依将帅如依父母,也才能万众一心。而只有把握住“情”、“理”二字,赏罚分明,才能使三军口服心服,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命令。

   戚继光的练兵思想和练兵方法,是中国古代军事史上的宝贵财富,对今天的实战练兵也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一九四二年,《八路军军政杂志》社曾把他的《练兵实纪》卷九“练将”篇以及其他有关论述条例辑录为《戚继光治兵语录》,加以发表,后来这本语录又被与《孙子》、《吴子》等合编为《中国古代军事思想丛书》,发给人民解放军全军干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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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