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击战的一般原则·第一 – 吴起兵法网
450本兵书,全网唯一最全兵法电子书集合下载(188元/套) 微信(15074818522)添加备注:兵法
 

游击战的一般原则·第一

游击战的一般原则·第一

作者:格瓦拉·古巴

出自————《游击战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一、游击战的本质

   古巴人民反对巴蒂斯塔独裁政权的武装斗争已经取得了胜利。这一胜利,除了被全世界的新闻记者描述为史诗般的胜利之外,它还改变了那些对拉丁美洲人民群众的行为的旧观念,清楚地显示了人民通过游击战从野蛮政府的统治下解放自己的能力。

   我们认为,古巴革命对美洲革命运动的方式作出了三个基本贡献,这就是:

   1、人民力量可以战胜反动军队;

   2、并不一定要等待一切革命条件都成熟,起义中心可以创造这些条件;

   3、在不发达的美洲,武装斗争的战场基本上应该是农村。

   在这三个贡献中,前两个是同那些革命家或假革命家所采取的无为主义 [ 译者注:无为主义,宿命论者所持的对生活抱着冷淡、消极、神秘静规的态度。无为主义的唯心和宗教宣传,引诱人们放弃为改善社会生活条件而进行的斗争。 ] 的态度相抵触的,因为他们躲起来,借口说什么反抗职业军队是万万办不到的,以此来掩饰自己的无所作为。还有些人坐等一切必要的主客观条件自然形成,而不去努力争取。这两条不容置疑的真理,今天大家都清楚了,但过去在古巴争论过,现在可能还在美洲争论着。

   当然谈到革命条件,不能认为都是在游击中心的推动力下创造出来的。但必须随时想到,使第一个游击中心可能建立起来并得到巩固的最起码的必要条件是存在的。就是说,要向人民明确指出,在合法斗争的和平环境中,不可能坚持争取社会权利的斗争,因为和平恰恰使被那些保持其政权而违反所制定的法律的压迫者所破坏的。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的不满情绪日趋表面化,激起日益强烈的反响,形成反抗状态。在某个时刻,由于当局的态度而引起的斗争爆发时,这种反抗就具体化了。

   如果某一个政府是通过人民选举的形式上台的,不管这种选举是不是一种骗局,但至少表面上还能维持宪法的合法性,那末,在这个时候,在没有用尽一切可以利用的合法斗争手段之前,游击队是不可能产生的。

   第三个贡献基本上是属于战略性的。它应该引起这些人的注意:他们抱着教条主义的观点,妄图把群众斗争集中于城市运动,而完全忘记了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美洲所有不发达国家的生活这一事实。这并不是轻视有组织的工人群众的斗争,而只是以现实主义的观点来分析在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武装斗争的各种可能性。因为在城市里,用来装饰国家宪法门面的各项权利保障已告废止或被置之不理。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运动势必要转入地下,他们没有武器,冒着巨大危险,处于非法状态,在广阔的农村,在居民有武装的游击队的支持和在镇压的军队不能到达的地方,形势就不是这样困难了。

   对于从古巴革命经验中所得出的上述三各结论,我们在后面再作详细分析;在这里,我们之所以把这些结论放在本书的开头,是因为把它们看作我们古巴革命的基本贡献。

   游击战是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的基础,虽然争取解放的根本愿望永远是一样的,但却有许多不同的特征和侧面。显然(论述这个题目的作者们对此已经说得很多了)战争是符合一定的科学规律的,谁要违反这些规律,谁就要遭到失败。游击战争,作为战争的一个阶段,必须受到所有这些规律的支配;但就其特殊性来说,又具有一系列其本身附带的规律,而这些规律又是为把游击战向前推进所必须遵循的。当然,每个国家不同的地理条件和社会条件,决定着游击战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和形式,但游击战的根本规律对其本身的任何战斗都是普遍适用的。

   现在,我们的任务就是找出游击战所依据的基础,找出谋求解放的人民所应遵守的规则,把我们的经验加以条理化,上升为理论并进行推广,作为别国人民的借鉴。

   首先必须确定,谁是游击战中的战斗员?一方面,我们面对着的,是压迫者的核心政权和它的支柱–职业军队。这些军队装备良好,训练有素,往往得到外国的支持,得到为这个压迫者的核心政权职务的小官僚仆从集团的支持。另一方面,则是全国或有关地区的人民。必须强调指出,游击战争是群众的战争,是人民的战争:游击队,作为一个武装的核心,是人民的战斗先锋队,它的强大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即使游击队的武器装备劣于敌军,但绝不能认为在人数上少于他们。因此,当自己处在人多武器少的情况下,为了对付镇压,必须采取游击战这种方式。

   所以,游击队要得到当地居民的全力支援,这是绝对必需的条件。很明显,就拿在一个地区活动的土匪来说吧,他们也具有游击队的一切特点:团结一致、尊敬首领、勇敢、熟识地形、甚至往往精通战术。但所缺少的,恰恰是人民的支持。所以,这帮土匪就不可避免地要被治安部队捕获或消灭。

   我们分析了游击队的活动方式和作战形式,了解了它的群众基础之后,剩下的就是这样一个问题;游击队员为什么要作战?我们应该得出的必然结论是:游击队员是社会的改革者,他们响应人民愤怒反抗压迫者的呼声,拿起武器,为改变那个使手无寸铁的兄弟受侮辱受苦难的旧制度而斗争;他们反对一定时期统治制度特定的现状,并全力以赴地(只要环境许可)打破这一制度的框框。当我们更深入一步分析游击战的战术时,便可以看到,游击队员应当完全熟悉其所处的地形、进攻和退却的道路、迅速运动的各种可能性、人民提供支援的情况,自然,也要熟悉隐蔽的地方。这一切表明,游击队员要在人口稀少的农村地区进行活动。而在这些地区,人民谋求自身权利的斗争主要地、甚至几乎唯一地是旨在改变土地占有的社会结构,也就是说,游击队员首先是农业的革命者。他们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占有土地、生产资料、耕畜,以及长期来所渴望和构成他们的生活同时也将他们葬身之所的一切东西。

   就对游击战的通常理解来说,应有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大规模正规军作战的补充形式,象苏联乌克兰游击战的情况那样。对于这种类型的游击战,本文不作分析。我们感兴趣的是另一种游击战:在反对现存政权–不管是不是殖民地性质的–的斗争中逐渐成长的一支武装队伍,它作为唯一的基础建立起来并在农村环境中逐步发展壮大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鼓舞斗志的思想基础是什么,游击队的经济基础却是建立在农民渴望占有土地之上的。

   毛的中国以南方工人组织的萌芽而开始,但遭到摧残并几乎被消灭。只是在长征到达延安后,立足于农村并实现了基本权益–土地改革的时候,革命才取得稳定并开始上升。在印度支那,胡志明的斗争是以法国殖民主义压迫下种植稻谷的农民为基础的。他依靠这支力量,逐步发展壮大,终于打败法国殖民主义者。在上述两种情况中,都有一个反抗日本侵略的爱国战争的共同插曲,但土地斗争这一经济基础,却始终没有消失。在阿尔及利亚,阿拉伯民族主义的伟大思想,在其经济方面,就是反对上百万法国殖民者霸占阿尔及利亚几乎全部的可耕地。在其他国家里,如在波多黎各,海岛上的特殊条件从不允许有游击队的萌芽出现,那里的农民天天受到歧视,而其深受伤害的民族主义精神基本上就是他们(虽然许多场合已经无产阶级化了)渴望夺回被美国侵略者强行霸占的土地。正是这个中心思想推动了(尽管反响不同)在巴东部庄园的小庄园主,农民和农奴的联合。为持续三十年的解放战争中为保卫土地所有权而共同斗争。

   既然上述特点使游击战成为战争的一种类型,又考虑到游击战随着游击队能力的增强可能发展成为阵地战这一因素,所以应当认为游击战是阵地战的雏形和草图,而既然又可能扩大游击战,改变战斗类型直至成为常规战争,那么同样有可能在每个不同的战役、战斗和前哨遭遇战之中打败敌人。因此,一个基本原则是:无论是战役或大小战斗,决部打无把握取胜之仗。有一种令人讨厌的说法:“游击队员是战争的耶稣会分子 [ 译者注:耶稣会是一种教派的名称,1534为西班牙人洛约拉创立。耶稣会分子,在欧洲已成为“奸诈者”、“阴险者”的同义语。 ] ”。这句话是指一种特性:偷袭、突击、夜战。这些显然都是游击战的主要因素。自然,这种特殊的耶稣会的手段,是形势逼出来的,形势有时强迫他们作出这样的决定。而这种决定是和某些人企图使我们相信战争使按照浪漫主义和体育运动的方式进行这一概念不同的。

   战争永远是作战双方力图消灭对方的一种斗争。因此,双方除诉诸武力以外,还采用一切欺骗的方法和可能采取的一切手段,以达到消灭对方的目的。战略和战术都是代表作战一方的目标以及实现其目标的方法的,而这种方法就是伺机利用敌方的一切弱点。在阵地战中,如果把大兵团的每个排的行动分开来,就可以看到它每一个单独的战斗也都具有游击战同样的特点:有偷袭、有夜战、有突击;如果没有这样做,也只是因为对方已有戒备使人无机可乘。但因为游击队是一支绝对独立的小分队,又拥有敌人所不能控制的广阔地带,所以,它常常能够以袭击的方式保证上述任务的完成,而这样做,乃是游击队的职责。

   有人轻蔑地称游击战是“打了就跑”。游击战正是这样。打了就跑,等待,窥探,再打了就跑,如此循环往复,不让敌人有喘息之机。这一切似乎是消极的,然而,这种退却、却不正面作战等特点,都来自于游击战的总战略,而游击战的总战略同其他任何战争的总战略一样,其最终目的,都是要赢得胜利,消灭敌人。

   很明显,游击战是战争的一个阶段,单靠它本身不可能取得胜利。游击战又是一个战争的初级阶段,要逐步扩充和发展,直到游击队在其不断壮大中具备正规军的特征。到那时候,它就会作好准备,以便给敌人毁灭性的打击而夺取胜利。战争的胜利永远是正规军的产物,虽然正规军起源于游击队。

   然而,正象一个师长在近代战争中不应该在士兵的前头牺牲生命一样,游击队员作为指挥自己的将领,也不该在每次战役中牺牲自己。游击队员随时准备献出自己的生命,但是,每一个游击队员不是为了捍卫一种理想,而是为了把这种理想变成为现实才随时准备牺牲的,这正是游击战的积极因素。一小队人,即广大人民群众所支持的武装先锋队,看到比当前的战术目标还要远的将来,坚定不移地要达到一个理想,建立一个新社会,砸烂旧社会的枷锁,最后取得为之而奋战的社会正义,这确实是个奇迹。

   一切藐视游击队的言论,经过这样分析之后,就看出了游击队的真正的伟大,即其追求的目的的伟大。因为很清楚,人们并没有谈及实现这个目的所采用的迂回曲折的方式;他们那种战斗姿态,在任何时刻都不会有所逊色的战斗姿态,他们在对待最终目标的一些重大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不屈不桡的精神,也同样都是游击队的伟大所在。

   二、游击战的战略

   在战争术语中,所谓战略,就是分析所要实现的目标,研究军事总形势和如何达到这些目标的总形式。

   从游击战的观点来看,为了在战略上进行正确的判断,就必须着重分析敌人将采用什么样的活动方式。战争的最终目的是彻底消灭敌方理想。如果这种看法对某个时期来讲是正确的,那么,游击战这种内战形式,就是个最好的例子:敌人力图全部歼灭游击队的成员;相反,游击队员则应分析敌方凭借什么手段来达到这个目的,分析敌军人力、机动性、民援、武器装备和指挥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应根据这种研究来制定我们的战略,同时始终不忘最终目的在于消灭敌军。

   有几个基本方面需要研究,例如:武器装备及利用这些武器装备的方式;精确分析在游击战中坦克、飞机的效果;分析敌人使用何种武器弹药及其行动规律,因为游击队最重要的给养正是来源于敌人的武器装备。如果有选择武器的机会,最好选择和敌人所使用的类型相同的武器,因为游击队最大的危险,就是缺乏武器弹药,而武器弹药是应该由敌方供给的。

   研究了这些情况并且确定和分析了所要达到的目的之后,就应该进一步研究实现最终目标的一系列步骤。这些步骤是可以预先制定的,但在斗争过程中要不断加以修改,使之适应可能出现的未能预见到的一系列情况。

   开始的时候,对游击队员来说,最重要的是不让人消灭。一支游击队(或各种不同类型的游击队)的成员,逐步地、越来越易于做到的,就是适应游击生活方式,并且使逃避和摆脱跟踪之敌等项行动成为一种日常的(因而也是简便的)行动。达到了这个目的,又占据了敌人无法到达的阵地,或者力量已增长到足以阻止敌人进攻之后,就应着手逐步削弱敌方力量。刚开始,要在离敌人猖狂反对游击战的斗争地点最近的地区削弱敌人;随后,向敌占区纵深推进,袭击其交通线;接着,袭击或扰乱其作战基地和中心基地,在游击队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敌人展开全面进攻。

   袭击应是经常性的。不让在作战区的敌军有睡觉的机会,要有步骤地袭击和摧毁敌岗哨,使敌人每时每刻都感到他们处在严密的包围之中。在密林和岗峦起伏的地区,白天开展活动;在平原或敌人巡逻队易于窜犯的地区,夜间发动攻击。为此,需要有人民绝对的配合和对地形的完全熟悉。这两个条件对游击队员每一分钟的生存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要在作战区建立研究机构,在未来的作战区也要建立研究机构。与此同时,还必须积极地去做群众工作,向他们说明革命的原因、革命的目的,并宣传这样一个无可争辩的真理:谁反对人民,谁就一定要失败。谁不懂得这一不容置疑的真理,谁就不能当游击队员。

   这项群众工作,开始的时候,应着重于保密教育,就是说,在游击队活动地区,要求每个农民和其他社会成员,对所见所闻保守机密,不要乱说。接着,争取最靠拢革命的农民的支援。然后,利用这些人在他们所熟悉的地区做联络、运送给养或武器以及充当向导等项工作。再后,游击队的工作就可以伸展到工矿区等有组织的群众活动方面去,其最终结果便是群众性的总罢工。

   罢工是内战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但发动罢工则需要一系列条件,而这些条件不是经常存在的,也很少是自发产生。所以,必须创造这些必要的条件。这种创造要建立在这些基础之上:解释革命的原因,说明是有力量的,而且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也可以使用一些在完成危险性较少的任务中表现突出、战斗能力相近的人组成的小组来从事破坏工作。破坏工作是游击队的另一种震撼敌人的武器,它可以使整个敌军瘫痪,可以使一个区的工业生产停顿,可以使整个城市的居民停止工作,没有电,没有水,没有任何交通往来,除非在一定时间内和走某条指定的道路,否则就不能冒险出城。如果做到了这一切,敌人的精神状态就逐渐颓废,他们军队的士气就日渐低落。待果子成熟,在适当时机,就可以摘取。

   这一切使以假定游击队的活动地区已经扩大为前提的,但游击队的活动地区决不应过于扩大。应当始终保持一个牢固的作战基地,并在战争过程中不断地巩固它。应当采取措施教育该地区的人民,加强对顽敌斗争的措施,并且改进该地区内一切纯粹的防御体系,如战壕、坑道以及交通线等。

   当游击队在武器和人数上已相当强大的时候,就应该去组织新的纵队。如同一个蜂窠那样,到一定时候,就放出一个新的蜂王,带着部分蜜蜂飞到另一个地区去。原来的那个母窠同最有名的游击队首长一起,留在危险性较小的地区,而新的纵队则打进敌占区去,并按照这个公式循环下去。

   有时候,各游击纵队控制的地区太小,没有回旋余地,而当他们向戒备森严的敌占区挺进的时候,又必须抗击强敌。在这种情况下,各纵队就要集结起来,组成一个密集的战线,打阵地战即开展正规军所进行的那种战争。但是,最先的一支游击队不能离开老基地,应当组织新的游击纵队打入敌后。这些新的纵队要以最早的纵队原先在其他区域内采用的那种方式进行活动,并逐步深入敌区,直至占领之。
游击队就是这样地展开进攻,包围敌据点,打垮敌人的增援,迎接全国范围内日益高涨的群众运动,达到战争的最后目标:胜利。

   三、游击战的战术

   在军事术语中,战术就是实现重大战略目标的实践方法。

   战术,一方面,它是战略的一种补充;另一方面它又是战略的一种规则。战术手段比战略的最终目标有更大的可变性和灵活性,因为战术手段要符合斗争每一阶段的要求。有整个战争过程中不变的战术目标,也有不断变化的战术目标。首先应当考虑的,就是要使游击队的活动适应敌人的活动。

   游击队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它的机动性。如果有必要,就能在几分钟内远离一定的战场,在几小时内远离作战的地区,还能不断改变战线,避开任何形式的包围。就游击战的某些时刻而言,游击队要特别注意避开包围,这种包围是敌人迫使游击队进行可能很不利的决战的唯一形式。游击队也要注意组织反包围(估计某些游击小队被敌人包围了,这些包围游击小队之敌,马上又受到比他们数量更多的游击队包围,或者游击小队据守在某一安全地带作为诱饵,等增援之敌和给养到达,就全部包围并设法歼灭之)。游击队机动性这个特点很象一种称为“小步舞”的舞蹈特点:游击队包围一个敌人阵地,譬如说,包围一支在运动中的敌军,游击队从四面把这支敌军紧紧包围,但每个方向只有五六个游击战士,最好相隔远些,以免受反包围。任何一个点发起战斗,敌军必然向这个点冲去。这时,这个点的战土可向后撤,但始终与敌人保持能看得见的距离。于是另一点也向敌人开火,敌人又向那个点扑去,而那个点的战士也照此办理。这样,所有各个点依次循环往复,就可以钳制住这支敌军,使他们消耗大量弹药,削弱他们的士气,而游击队则不至于有重大危险。

   这种方法,也应该使用在夜袭方面。夜袭采用这种方法更容易接近敌人,更富于进攻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敌人对我的包围要困难得多。就是说,夜袭是游击战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它便于接近所要进攻的敌人阵地,而且也便于在陌生的、有被告密危险的地区活动。自然,因为游击队人数少,就更十分需要时常采用袭击的方法。夜袭的最大的优点是能使敌人遭受伤亡而自己不受损失,因为这和以十对百而双方各损一人的那种战斗不同。在那种战斗中,敌方伤亡一人随时可以得到补充,而且只占百分之一;游击队伤亡一人,则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得到补充,因为一个游击队员是要经过精心培养的,而且伤亡一人相当于损失整个战斗力的百分之十。

   如果一个游击队员阵亡了,我们决不应该把他的武器弹药丢掉,武器弹药是战斗中极宝贵的东西。一个战友倒下了,别人就立即拣起他的武器弹药,这是游击队员的责任。弹药,爱护弹药和有计划地使用弹药,正是游击战的另一个特点。在反动的正规军和游击队的任何一次战斗中,都可以根据他们的火力辨别出哪是敌方,哪是我方:反动的正规军火力高度密集,而游击队则进行单发和准确的射击。

   有一次,我们的一个英雄(现已牺牲)须用自己的机关枪进行约五分钟的连发射击,以阻止敌人的前进。这件事情当时在我们队伍中引起了相当大的混乱,因为根据射击的速度断定这个主要阵地是被敌人占领了。因为防御阵地的重要而不顾节约子弹,这种情况是很少有过的。

   游击队的另一个基本特点是灵活性,能适应任何环境并把战斗中的一切意外转化为有利于自己的因素。在如何作战的问题上,游击队不受旧式战争条规的束缚,在战斗的每时每刻都在创造自己的打法,不断地袭击敌人。

   首先,只能有一种机动性的阵地,就是一些敌人不能通过的特殊地区,一种钳制敌人的地区。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情况:敌人向我袭击,顺利地通过障碍,缓慢向前推进,但突然碰到铁壁般的阻挡,不能继续前进。这是因为游击队对地形经过周密研究之后而设置的防御阵地,是不可攻克的。不需要计算有多少敌兵来进攻,只需要计算要多少游击队员来防守它,而防守人数一旦确定了,就可以抵御整营的敌军,即使不说永远能获胜,也可以说几乎永远能获胜。游击队领导人的重要职责,是恰当地选择时机和将要坚守的阵地。

   游击队的进攻形式也是不同的:开始时出其不意,雷霆万钧,毫不容情,然后突然转入一个完全沉寂状态。残存的敌人,认为游击队已经走了,慢慢地平静下来,开始放心了,恢复兵营或被围城市内部的正常生活。突然,一次新的与上次特点相同的进攻,在另一个地方爆发了。与此同时,游击队的主力则在等候敌人可能增援的部队;或者,守卫敌人兵营的岗哨突然受到袭击后,又被占领了,继而整个兵营落入游击队之手。主要的就是突袭和进攻快速。

   破坏活动很重要。但必须把破坏活动这种战争中极有效的革命手段与恐怖主义(即那种不考虑后果的、一般效能极低的手段)明确地区别开来。因为恐怖主义往往使无辜的人们枉受伤害,使许多对革命来说非常宝贵的生命白白损失。然而,恐怖手段在用于处决敌军中某些臭名昭著、凶狠残暴、恶贯满盈的指挥官时,也应被看作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鉴于这些坏家伙的一系列罪行,消灭他们是有好处的。但决不能对那些小人物妄加杀戮,因为这样做就会招致敌人的疯狂镇压。

   在对恐怖主义的评价问题上,有一个争论的焦点。许多人认为,采用恐怖手段会加剧警察的镇压,同时会阻碍同群众多少带有合法性的或半公开的一切联系,并使群众不能在某一必要的时刻进行联合行动。这个论点就其本身而言是正确的,但也有这样一种情况:在内战时期,反动政权在某些城镇所进行的镇压已达到如此残酷的程度,以致一切合法活动实际上已被取缔,而群众的活动如果没有武装的支持也是不可能进行的。因此,采用这种恐怖手段,应特别慎重,并应分析可能给革命带来哪些一般性的有利后果。总而言之,破坏活动,如果掌握得好,则永远是一种极其有效的手段。不应该搞对生产资料方面无益的破坏。这种破坏会使城镇的某一部门陷于瘫痪,也就是说,使人们失业,但不能使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处于瘫痪状态。破坏一个饮料厂,那是滑稽可笑的,但破坏一个发电站,这是绝对正确和可取的。在前一种情况下,会开除几个工人,但不能改变工业生活的节奏;在后一种情况下,也会开除一些工人,但可以使整个区的生活完全瘫痪,这种破坏活动是完全正确的。关于破坏活动的技术问题,我们下文还要谈到。

   飞机是敌军最喜爱的一种武器,他们力图使之成为当代一种决定性的武器。然而,当游击队还处于初级阶段,人数很少,出没于陡峭的山区,飞机就不起任何作用。飞机的作用在于系统地摧毁已结成的、看得见的防线;组成这种防线,需要集中大批人员,而这种情况在游击战中是不可能有的。对于在平原或开阔地区行军,飞机也起作用,但夜行军就很容易避免这个问题了。

   敌人的最大弱点之一,在于公路和铁路的运输。对于一条运输线,一条公路,一条铁路,每一米都要加以守卫,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可以在任何地方放一包适量的炸药,就能把道路毁坏,也能同时颠覆通过的车辆;除炸毁道路之外,还可使敌人在人力和物力上遭受巨大损失。

   炸药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可以从别的地区带来,也可以利用敌人扔下来的炸弹(因为扔下来的炸弹不一定都爆炸),还可以在秘密实验室里以及游击区内制造。引爆技术是多种多样的,因为炸药的生产也取决于游击队的种种条件。

   我们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制造了一种用作雷管的火药,并研制了一些引爆装置,使这些定时地雷爆炸。其中效果最好的,是电发雷。我们爆炸成功的第一个地雷,却是敌机扔下来的炸弹。我们在这颗炸弹里放进几个雷管,再配上一枝猎枪,猎枪的扳机由一根绳索牵引着。当敌人的一辆军车开过来时,我们便拉动扳机,于是炸弹就爆炸了。

   这项技术可以日月日臻完善,以至达到达到极高的水平。据悉:在阿尔及利亚,现在用于对付法国殖民地统治的。有一种遥控雷,即远离埋雷地点用无线电遥控系统引爆的一种地雷。

   使地雷爆炸和消灭残敌而在各条道路上打伏击战这项技术,是补充弹药武器的最有效的方法。惊惶失措的敌人,不会开枪放炮,也来不及逃跑,我们只要耗费少量弹药就会取得可观的战果。

   敌人不断受到打击,也会逐步改变自己的战术。他们出动的,不是零星的车辆,而是真正的车队。然而,如果很好地选择地形,把车队一段段地切开,集中力量打一辆车,那么,也可以得到同样的战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应当随时注意到游击战的几个主要因素:绝对熟悉地形,准备退路并加以守卫,熟悉并监视敌人可能潜来进犯的一切岔道;熟悉当地居民,取得他们的全面支援,如给养、运输、临时和长期掩护需要留下的伤员;在某一作战地点提供足够的人员以及拥有机动性非常强而又尽可能多的后备队员。

   如果这一切必要的战术条件都具备了,那末袭击敌人交通线,就会产生显著的效果。

   游击战术的一个基本方面,就是如何对待当地一切居民的态度问题。如何对待敌人,同样也是个重要问题。这里要遵循的准则应该是,进攻时绝对不讲宽容,对待那些从事告密和杀人行凶的坏分子绝对不讲宽容;但对于那些履行或自以为在履行军事义务而打仗的敌军士兵则尽可能采用宽大的办法。在没有相当大的作战基地,没有巩固的作战地区的情况下,不收俘虏是个好办法,要释放他们;对敌伤兵,应就战时所能做到的一切给予护理。对待老百姓,则应十分尊重他们的一切传统习惯和风土人情,用事实来有效地表明游击队在道德上优于反动军队。除特殊情况外,不应不给罪犯赎罪机会就予以处决。

   四、有利地形上的作战

   如上所述,游击战并不总是在最有利于施展其战术的地形上进行的。但如果是这种情况,就是说,如果游击队处在敌人难于进犯的区域(有稠密的森林,道路崎岖的山地,不可穿越的荒原或招泽地区),那末,它的总战术应始终不变,并且应以游击战的基本原则为基础。

   一个值得注意的要点是同敌人接触的方式问题。如果所处地区的地形如此复杂,如此难于跋涉而使得敌正规部队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到达,那么,游击队就应该把队伍推进到敌正规部队能够到达的地区,推进到可以开展战斗的地区。

   游击队到这个地区站稳脚跟以后不久,就应立即进行战斗,应经常走出自己隐蔽的驻地去战斗。这时,游击队的流动无须象在不利地形上那样频繁,它需要适应敌人的情况,但也没有必要象在敌人能迅速集结大量兵力的地方那样频繁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夜战也就不那么重要了;在许多场合,可以白天作战。尤其是白天运动,都是在敌人地面和空中监视下进行的。同时,还可以坚持历时更长的战斗(特别是在山岭上),可以用少数人进行长时间的战斗而且很可能挡住敌人的援军,使他们无法到达战场。

   虽然游击队决不应忘记的一个明显道理,就是监视敌人可能窜犯的通路,但游击队的进攻能力还是很大的(因为敌人本身也很难得到援兵),它可以更紧地围攻敌人,更直接地向敌人袭击,更能从正面和在更长时间里打击敌人,虽然这一切都受到一系列条件的限制,例如弹药数量的限制。

   在有利地形上,特别是在山区作战,虽然有这么多优点,但也有一个缺点,这就是很难在一次战斗中得到大量武器弹药,因为在这些地区的敌人戒备森严(游击队员决不能忘记弹药和武器的给养应是来自敌人方面)。但游击队在有利地形的区域比在不利地形的区域能够更快地站稳脚跟,驻扎下来,也就是说,可以组织一个能打阵地战的中心,在那里适当构筑一些防空工事或防止远射程炮火袭击的工事,创办一些急需的小型工业,设立医院、学校、训练所以及百货商店、宣传机关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游击队的人数可以大大地增加,甚至可以有一些非战斗人员,对他们进行一系列的训练工作,使受训人员学会使用可能落到游击队手中的武器。

   一支游击队可以有多少人数,这是个极其灵活的计算课题。因为这取决于所在区域的大小、供应的难易、从别的地区受压迫的群众逃来多少、实有的武器数量、游击队本身的需要等等。但是,不管怎样,游击队完全可以站住脚,也会随着新战士的加入而发展壮大起来。

   游击队活动范围的大小,可以按毗邻地区游击队的条件和作战情况所能允许的程度而定。整个活动范围以从作战地点到游击安全区所需的时间为度,就是说,按夜里行军所需要的时间来计算,不能到距离最起码的安全地点五六小时路程以外的地区去作战。因为,从游击安全区派出的游击小分队通过不断地削弱敌占区,自然能够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

   在有利地形作战中最受欢迎的武器,就是射程远而耗弹少的武器。它是一种自动或半自动武器。在美国市场上所有的步枪,机关枪中,最值得推荐的是一种叫做”加仑”的M-1式自动步枪。但这种枪应由有一定经验的人使用,因为它有一个缺点,就是消耗弹药太多。也可以使用一种半重型的武器,如装有三脚架的机枪。在有利地形内作战,对这种武器和使用这种武器的人来说,都更安全。但它永远只能用作牵制,决不应用来进攻。

   一个二十五人的游击队,其武器的理想组合是:十到十五支单发步枪,约十支自动武器,其中除”加仑”枪和手提机枪若干挺外,应有携带方便和轻巧的武器,如勃朗宁式手提机枪或最新式的比利时的FAL自动步枪和M-14式自动步枪。在手提机枪中,最可取的是那种能装很多子弹的九毫米口径的机枪,而且它的构造简单更值得推荐,因为调换零件方便。所有这些武器都要与敌人使用的武器相同,因为敌人用的弹药,就是我们缴获敌人这些武器时要用的弹药。敌人能用的重型武器,我们实际上是不能用的。飞机看不到东西,不起作用,坦克和大炮,由于这些地区行进困难,也很少用得上。

   给养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一般地说,闭塞的地区,正因为闭塞,也就带来了困难。因为农民少,所以直接提供的农畜产品也就少,为了能经常备有最低限度的食粮,以应不时之需,必须保持稳定的补给线。

   在这样的作战区域,大规模的破坏活动,一般说来,可能性是不大的。如上所述,因为地区闭塞,可以被直接进行破坏的建筑物、电话线、自来水总管等等是很少的。

   为了运输给养,重要的是要有牲口。对于在坎坷不平的地区来说,最好的牲口是骡子。应当有合适的、能提供丰富饲料的放牧场。骡子这种牲口,能通过极不平坦的、别的牲口无法通过的地带。在最困难的情况下,需用人力运输。每个人可以背二十五公斤东西,连续走好几个小时甚至连续走好几天。

   对外的交通线路需要有完全可靠的人组成一系列联络点。这些联络点要能够储存物品,能在一定的时候掩护交通员;此外,还可以逐步建立对内的通讯联络网,联络网的范围大小看游击队发展到什么程度而定。过去在古巴革命战争中,前方某些作战区架设了一些许多公里长的电话线,修建了道路,并经常设有通信站,能尽快地向所有地区通报。

   然而,还有在古巴革命战争中未曾应用的、但完全可以应用的其他一系列手段,例如:烽火信号、阳光镜信号以及军用通信鸽。

   游击队迫切要做的事是保养好武器,搞到弹药,而特别需要足够的鞋子。在这个时候,工厂首先应致力于这些方面的生产。制鞋厂,在开始的时候,可以是个给旧鞋钉鞋掌的修理工场。然后,对工作进行组织安排,逐渐建成平均日产量高的各种制鞋厂。制造火药使相当简单的,有一个小型实验室,从外地搞来必要的材料,就能够造很多。布雷区是对敌人的严重威胁,可以大面积地布雷,一次就能埋葬数以百计的敌人。

   五、不利地形上的作战

   在这样的地形上作战,就是说在不太崎岖、没有森林、道路四通八达的地区作战,应当遵循游击战的一切基本原则,要改变的,只是贯彻这些原则的形式。要改变的,也许可以说,只是游击战的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变化。譬如,要执行和在有利地形上相同的战斗命令,游击战在不利地形上机动性应特别大。袭击(以夜袭为宜)应该是极其迅速的,几乎是爆炸性的,而撤退不仅要敏捷,而且要撤往原来出发地点之外的地区,尽量远离袭击区。要经常这样想:决没有反动军队所不能到达而游击队可以藏身的地方。

   一个人在夜间可以步行三十到五十公里。但也可以在凌晨行军,除非战区没有被我完全掌握。或者有这样的危险,就是当地居民看见游击队走过,便把游击队的情况、发现的地点和行军的方向报告给尾追的敌人。如果是这种情况,最好还是夜间行动,在战斗打响前后,尽量保持高度的沉默,战斗应该选择在上半夜进行。但也可能打错算盘,因为有时下半夜反而更好。决不应让敌人掌握我方的战斗规律,应当不断地变换作战地点、时间和方式。

   我们已经说过,行动不能迟缓而要迅速,必须在几分钟之内取得很大效果,然后马上撤退。使用的武器也不应和在有利地形的区域所使用的武器相同,最好有数量较多的自动武器;在夜袭中起决定因素的并不是瞄准,而是火力的集中。近距离射击的自动武器愈多,杀伤敌人的可能性就愈大。

   此外,用地雷破坏道路和桥梁,是不容忽视的十分重要的因素。用地雷爆破攻打,其不足之处是不能持续,因而它的进攻性就大为减弱,但是地雷爆破的威力巨大猛烈,而且还可以配合使用各种武器,如前面讲过的那种地雷和猎枪。对于一般用作运送军队的满载敌兵的敞篷车,以及对于那些没有特别防护设备的象公共汽车之类的篷车,猎枪是一种使敌生畏的武器。一支装满霰弹的猎枪,就能大显神通。这并不是游击战的秘密,猎枪在大规模的战争中也在应用。美国人就曾有过猎枪队,配备了带刺刀的优质猎枪,专门袭击对方的机枪巢。

   有一个要说明的重要问题,就是弹药问题。我们的弹药几乎总是从敌人那里夺来的。因此,要袭击的地方应当是有绝对把握可以补充所耗弹药的地方,除非安全地带有大量弹药可以补给。换言之,如果必须耗费全部弹药而又得不到补充的话,那就不应冒险进行歼灭这支敌军的战斗。在游击战的战术中,赖以维持战斗的基本军用物资的供应,永远是个值得重视的严重问题。所以,除某些武器(指它们的弹药可以在本地区内或城市内搞到的)如左轮枪或猎枪之外,应当相应地使用敌人所用的那种武器。

   一支在不利地形上作战的游击队,其人数不得超过十至十五人。随时注意控制一个单独的战斗集体的组成人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十个、十二个、十五个人什么地方都能隐蔽,同时能给敌人以强有力的反击,并可互相支援;四五个人也许太少,但如果超过十个,那么在驻地或行军途中被敌人发现的可能性就大得多。

   应当记住,一支游击队行军的速度等于其中一个走得最慢的队员的速度。二十、三十或四十个人的行军速度要和十个人的行军速度一样,是很困难的。一个在平原上作战的游击队员,基本上应是个赛跑运动员。平原是最能体现打了就跑的地方。平原游击队如果没有可以进行坚决反抗的安全地带的话,碰到的最大的困难,就是会很快被敌人包围。因此,在整个战斗过程中的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它需要在绝密的条件下度过。所以,不管是哪一个居民,未经充分考察,不能予以信任。敌人的镇压如此疯狂,如此残暴(在一般情况下不仅祸及家长,而且往往牵累妇孺),以致那些意志不太坚定的人随时可能发生动摇并且向敌人泄露和指明游击队的所在地及其动向,从而使敌人立即来个包围,给游击队带来严重的(即使不一定是毁灭性的)恶果。当形势的发展,武器的积聚,人民反抗情绪的高涨等使游击队人数已有相当增长的时候,游击队应当分散,必要时可以集中起来进行袭击。但袭击后,应随即仍按原来分成的十个、十二个或十五个人的小队,再分散到原来的地区去。

   各支游击队完全可以各自组成正规军,成立一个统一的指挥部,要尊重和服从这个指挥部,但无须集中起来。因此,十分重要的是挑选各游击队队长,并保证他们个人能在思想上向全区的最高首长负责。

   火箭筒是游击队所能够使用的一种重型武器。由于携带和操作都很方便,它有很大的使用价值。目前,反坦克枪榴弹可以代替它。当然,火箭筒是要从敌人手里夺过来的一种武器;它用来打装甲车以至无装甲的运兵车辆,迅速攻取驻军少的小兵营是理想的。但必须指出,火箭筒的榴弹每人最多只能带三个,而且还要花相当大的气力。

   对于从敌人方面缴获的重型武器,当然每件都应好好爱惜。但有些武器,如三脚架机枪、五十毫米口径的重型机关炮等,缴获后,在使用时偶然丢失,是可以允许的。就是说,不可以在我们本节所述的这样不利的条件下,只为了保护一挺重机枪或其他重型装备而进行战斗。重型武器只作一般性的使用,到战术上需要的时刻,就可以把它抛弃在阵地上。过去,在我们解放战争中,丢下武器就是莫大的犯罪,尽管现在我们说明那种特殊情况不能构成犯罪行为的原因,但决不允许把这种情况作为借口。游击队员在不利地形上使用的武器,是一个人随身携带的快速武器。

   出入方便的地区的特点,一般说来就是可以居住和农民相当集中,这就大大地便利于游击队的给养。游击队有了可靠的人,取得了与城镇粮食代销站的联系,就可以很好地维持下去,而不需要把很多时间和金钱花在漫长的和危险的交通线上。在这里,还要强调一下,人数越少,越容易搞到粮食。主要的给养,如吊床、毯子、雨布,蚊帐、鞋子,药品和食品都可以直接在这个地区找到,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当地居民的日用品。

   通讯人数多,通讯的渠道就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地区的通讯联络要容易得多,但就进行远距离通讯所必需的安全来说,通讯联络就要困难得多;因为远距离通讯必需有许多可以信赖的联络点,而且经常穿越敌占区的交通员随时有被捕的危险。如果不是很重要的通信,应当采用口头形式进行,如属重要,则必须用书面和密码的形式进行。因为经验表明,口头传信,你传给我我传给他,结果把原来的通讯内容弄得面目全非。

   根据上述理由,游击队除了考虑到在这种地区搞工业生产极端的困难之外,还要考虑到这种工业并不太重要。我们既不能建造制鞋厂,也不能建造兵工厂。实际上,我们只应建造一些隐蔽得很好的小工场,装填猎枪子弹,搞些土造地雷、爆炸物,一句话,就是用土办法造一些适用于当时需要的东西。不过,也可以依靠当地一切有友好关系的工厂生产所必需的东西。

   从上面所说的情况中,合乎逻辑地得出两个结论。

   一个结论是:游击队的驻扎条件是同当地生产发展的程度成反比的。凡对人们生活有利的环境和便利的条件,都吸引人们在那里安家落户,而对游击队则完全相反。凡对人们生活越便利的地方,就是游击队员越要过那种极不稳定的、流动生活的地方。这是因为它们实际上是受着同一个原则支配的。本节的标题之所以叫做”不利地形上的作战”,正是因为通讯发达、大小城镇较多、居民大量集中、车辆四通八达等等造成人们生活便利的一切条件,而把游击队置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第二个结论是:如果伴随游击队的工作而来的必然是极端重要的群众工作的话,那么,游击队在不利地形区域,即在敌人一袭击就会引起极大灾难的区域的群众工作,就更为重要。应该在那里不断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不断争取工人、当地农民以及当地可能有的其他一些阶级的联合,以求达到适合游击队要求的内部阵线的完全统一。在这项群众工作中,在涉及游击队同当地居民关系的这项经常性的群众工作中,也应当注意到个别的顽固敌人,他们一旦构成危险,就要毫不犹豫地把他们消灭。在这点上,游击队应该决不手软,决不能让敌人在不安全地带内的作战区中存在。

   六,在城郊地区的作战

   如果有时游击战逼近城市而打入城郊地区,环境又比较安全可以驻扎下来,那么,这时就应给游击队以专门性的教育,说得更确切一点,应对它进行特殊的组织。

   必须明确,城郊游击队决不能自发地产生。它的产生必需是在创造了使它能够存在的某些必要条件之后。这种情况本身表明,城郊游击队将直接受其他地区的游击队负责人所指挥。因此,城郊游击队的行动,不是独立地进行的,而是按照预定的战略计划、以这样的方式来进行的,即它的行动应有助于其他地区较大的游击队的活动,应特别有助于某一策略的顺利实施,而它的活动范围不能象其他区域的游击队那样广阔。这就是说,城郊游击队不能自动去选择这样那样的行动;或去切断电话线路,或到别处去进行破坏,或到道路上去袭击敌军巡逻队等等,而只能不折不扣地执行指定的任务。如果它的任务是砍断电线杆,切断供电线、地下排水管道、铁路线、自来水总管等,那么它也就只能限于彻底地完成这些任务。

   城郊游击队的人数不得超过四五人。限制人数很重要,因为它所处的地区应被看作是异常不利的地区,在那里敌人的防守要严密得多,随时被镇压和被告发的可能性也大大地增加了。必须把这样的事实看作是严重的情况:城郊游击队不能离作战的地方太远;然而,它应该把离开作战地点较近这一点同迅速行动、迅速转移这三者结合起来,在白天处于完全隐蔽的状态。这是一支名副其实的夜战游击队,在起义力量发展到足以包围城市,而这支游击队已作为一个积极的战斗单位参加攻城战之前,它是不可能改变自己的作战方式的。

   城郊游击队的主要素质,就是纪律严明(其纪律严明也许是其他游击队所不能比拟的)以及严守机密。他们只能靠两三户有友好关系的人家供给粮食。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受围就等于死亡,这是几乎可以肯定的。此外,他们的武器也不同于其他游击队的武器,只属个人自卫的、便于迅速撤退和安全隐蔽的武韶。他们只应有一支卡宾枪或一两支可折的小型猎枪,而其余的队员最好是用手枪。

   他们除对敌军个别一两个人或对敌军密探进行袭击外,决不能采取其他的武装行动,而应集中进行有计划的破坏活动。

   为此,他们必须配备有各式各样的工具,必须有合适的锯子、大量的炸药、鹤嘴锄、铲子、起铁轨用的工具,总之,必须有全套搞破坏用的器械,平时藏在可靠的地方,要用时随手可以拿到。

   如果城郊游击队不止有一支,那么它们就应受一个领导人指挥。这个领导人则通过经受考验而忠实可靠的平民作交通员,领导必要的工作。在某种情况下,城郊游击队可以从事和平时的那种工作,但这样做是很困难的。因为他们具有军队的特色,又处在本节所讲的这种不利条件下,实际上已处在非法地位。

   城郊游击战一直不被人重视,但它却是非常重要的。搞好这种工作,把工作扩展到广阔的地区,就会使这个地区的商业和工业几乎全部陷于瘫痪,就会使整个城市居民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忐忑不安,忧心如焚,几乎渴望暴动的爆发,以摆脱这种处境。如果从游击战一开始,就想到未来的发展可能并逐步培训一些专门从事城郊游击战的人材,那么,就能保证速度更高的行动,从而也就会减少牺牲而赢得民族解放的宝贵时间。

450本兵书,全网唯一最全兵法电子书集合下载(188元/套) 微信(15074818522)添加备注:兵法
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