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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战术与作战·第十一

现代战术与作战·第十一

作者:韦恩·休斯·美

出自————《舰队战术与海岸战斗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罗比森兄弟(The Robisons)提出著名之成功战术名言后,对攻击提出更详细之说法:「系一种以全面火力开始作战,俾遂行所有完善之战术。」 [ 译注:Robison and Robison,p.896. ] 读者对此会感同身受,这是研究历史后归纳出的结论,惟未提及后备战力之维持。然吾人检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与之后的空中与水面作战时却发现,集中兵力的作法似乎有不妥之处。

  为了解自罗比森兄弟时代迄今发生何种改变,笔者将就现代作战动能提出一套新模式,火力调配的问题笔者不再赘述。明智之道是直接探讨兵力集中之程序,从而发现其原则。

  第一,航空母舰曾被视为具备无与伦比的打击力,一个航空联队可击沉数艘航空母舰,然太平洋战争并未出现此种情形。第二,所罗门夜战时许多舰船被一波波鱼雷击毁,这种攻击类似飞弹攻击。现代配备弹道与巡弋飞弹之军舰,加上充分军事系统之支援,显然能击沉数艘军舰。

  三叉战飞弹潜舰如被击中,将会有192枚弹头随之沉入大海,以核武击沉此型潜舰根本无需如此数量。此型潜舰之执设计极具成本效益;为了节省成本,每一艘计有24枚飞弹,每枚配备8颗多目标独立重返大气层弹头,但却未将未来侦测技术发展至可以侦测此型潜舰时的可能性纳入考量。一旦美国认为此型潜舰可能被追踪,或者在港时会被攻击,即使此种可能性相当低,美海军可能会将三叉哉飞弹分配部署至更多潜舰上,尽管此举并非良策。 [ 译注:除经费问题外,还有管制问题。潜舰愈多愈难管制,危险性愈高。 ]

  核弹头集中储存所产生之问题以携带10枚弹头之MX飞弹为最佳写照。第一阶段战略武器限制条约(SALT I)限制发射系统数量,弹头并未含括在内,因此敌人得有机会在第一波攻击中一举摧毁大量MX飞弹。

  此类武器由于必须集中储存,容易遭受敌人第一波强烈攻击,因此产生若干战术问题。容吾人略过个案不谈,仅就全般状况分析,既有观念先搁置一旁,以开放态度面对任何集结、集中以及后备部队可能性等问题。吾人先质疑一项其理,亦即「永远以优势兵力打击敌部份兵力,并防止敌军采取相同行动」之适切性。

  现代战争之飞弹齐发模型

  首先界定我们拥有相关战斗资料的小型飞弹舰之核心特性,并将之应用于海军研究期刊以及军事行动研究学会(Military Operations Research Society)出版刊物中提及之「齐发模型」(salvo model)。 [ 译注:见Hughes(1995)。文中包括38项参考资料,可供进一步研究。 ] 假设双方军舰数量为A与B,其他资料如下:

  • 持续战力:舰船在失去作战能力前,所能承受攻舰飞弹命中之数量,设为a1与b1。
  • 齐发规模:系成功发射之飞弹数量,设为a2与b2。这个数字不会出现在下列两项公式中,因仅有部份飞弹击中目标,定为Ha与Hb。
  • 打击力系指命中目标之飞弹数量,分别为α与β,条件为对方无防御时。
  • 防御力系处于警觉状态或备战状态时,摧毁来袭飞弹或使其偏向之数量,分别为a3与b3。(存活力系防御力与持续战力之总和)
  • 公式中双方因飞弹齐发而受损且失去战力之军舰数量为△A与△B。以下为两项公式:

结果系A齐发后,B失去作战能力之舰船数量。

结果系B齐发后,A失去作战能力之舰船数量。

   [ 译注:此公式可运用于分析菲律宾海战之空中攻击行动。军舰改成航空母舰,齐发之武器为飞行联队,对美国与日本而言,α、β、a1与b1均为1,a3与b3分别为1/2与1/7。 ]

  此模型系依敌舰数量平均分配飞弹,然此举未必是上策,如各舰均可有效摧毁来袭飞弹或使其偏向,此次攻击全然无效,故对某些目标以较多飞弹攻击,应可使其无法作战。计算如何分配飞弹以达到最大损害效果并不难。以往即使目标已在目视距离内,仍无法将火力分配发挥至最大效果,未来在飞弹齐发上,亦不太可能获致最佳分配效果。平均分配之假设利于吾人计算。

  持续战力系采线性方式计算,设若两枚飞弹能使一艘军舰失去战力,一枚飞弹命中时,将使其打击力与防御力均减少一半。

  公式中并未将穿越防御网之飞弹纳入考量,吾人假设舰队防御能力毫无时隙,直到飞弹攻击超越饱和,突破防御。将穿越防御网之飞弹纳入计算并不困难,稍后将于「集结防御」段落中探讨。

  两军舰炮作战以及航母作战之发展与运用模型相当简单,因此飞弹齐发作战的本质亦不难了解。

  如一艘军舰之火力足以摧毁一艘以上之敌舰,吾人将一些假设数字置入公式中,俾说明飞弹齐发作战之基本特性。为说明小型军舰之庞大火力,假设B舰队中,一艘军舰可发射8枚飞弹,其中6枚命中目标,换言之,β=6枚飞弹命中;1枚即可使敌舰失去战力,故a1=1;采行防御的一方运用点防御系统时,一次仅能对付一枚来袭飞弹,故a3=1;B方的一艘军舰可能使A方的三艘军舰失去战力:

  然此三艘军舰被击毁的前提是,B所需之各项条件均搭配无误,包括能先行侦测与追踪敌舰,火力分配完善,发动同步攻击时目标均在射程内。即使将误差因素考量在内,规模较小之部队仍可有效攻击兵力集中之部队。因为一旦编队中某艘军舰遭侦测与追踪并受攻击时,其余军舰亦难逃一劫。本例中防御舰队之防御力与持续战力不佳。稍后吾人再探讨如防御力增强时,战术上会产生何种效果。

  吾人如制作一份类似表4.1的表格,但加上前述惊人之打击力,即使B与A的数量为1:3,B仍有胜算。表11-1列出几项可能性。

 表11-1 第一波攻击后所余军舰数量
原有飞弹舰数量(A/B)
2/2 3/2 2/1 3/1 4/1
A先攻击 2/0 3/0 2/0 3/0 4/0
B先攻击 0/2 0/2 0/1 0/1 1/1
同时攻击 0/0 0/0 0/0 0/0 1/0

  上表中两军皆采集中兵力战术,双方火力强大,但却容易遭敌奇袭。较佳的战术是将飞弹舰疏散部署,避免所有单位为敌侦测,遭受同步攻击(图11-b);抑或采单舰循序攻击方式,至少让一艘军舰避开第一波攻击(图11-c)。吾人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航母作战计画即采图11-b或11-c的方式,以其他兵力为饵,让行踪不明的舰队发挥强力奇袭作为。

图11-a 集中兵力攻击

图11-b 分散兵力攻击

图11-c 循序攻击

  依据前述状况,作战决胜因素在于侦搜能力与武器射程。另外,战术之选择亦受到侦测效能与武器射程之影响。为便于讨论,假设侦搜作业可由舰上感测系统完成,每艘军舰均可独自侦测敌军。设若B采战术3之循序攻击方式,且其感测系统性能与A不相上下,侦得对方军舰的机率相同(被动瞄准之间题容后再论),则A的任何一艘军舰在侦得B的先导舰前,B侦得A的机率为1/8。B反而因A的总体侦测能力优势,而非火力优势,失去奇袭A的有利机会。

  在相同状况下,假设B采战术2。就一般情形言之,战术2未必优于战术1。然设若B、A两军侦测能力相当,A为避免本身三艘军舰遭袭,必须侦得所有B舰,然此举并非易事。诚然,部份B军舰可能被A军侦得而折损,但只要有一艘军舰能率先侦知A军,则A所有军舰在劫难逃。

  另外,设若A飞弹射程较远,B侦测范围较广。在战术2中,B应设法使一艘军舰进入射程内。若B通信能力良好,仅需一艘军舰开散感测系统;由于A可能采被动瞄准方式,该艘军舰可能被击毁,但其他军舰可接近A军,予以致命的一击。若B能侦知A军,并保持在A射程外,B军负责侦搜之军舰可导引友舰匿行至射程内发动奇袭。

  设若双方皆有其他感测系统协助例如卫星,整个情形完全改观。如A射程较远,则整个战事由A唱独脚戏。如B必须作战,则须尝试战术2,并期望A在火力协调与分配上发生错误。

  假设A系地面兵力,B在侦搜不会有太大问题(精确瞄准另当别论)。B应试图秘密接近,在未被发现时发动攻击。中途岛战役时,驻扎该岛的美国空军对日军作战计画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如A军的陆基部队拥有一支小型但火力强大之海上兵力,陆基兵力将会吸引B军所有注意,而A军海上部队将可重创B军。上述例子仅需在齐射公式中加上侦搜效能(笔者以σ为代表)作为剩余兵力的一部份(亦即σβB)即能明白表示。侦搜效能值以0至1衡量。0代表缺乏有关敌军之情报,无攻击敌舰之能力;亦代表目标虽已侦得追踪,但位于射程之外。1代表所有敌舰皆已侦知,位于射程之内,(如有充裕飞弹)皆可攻击。

  如欲取得σ值,须如笔者适才所为,进行缜密思维,故σ系战术思维之精华。另一个颇有助益之辞汇为防御警觉度(defender alertness,笔者以δ为代表),以修正公式右方之数值(例如δb3B)。和σ一般,δ值由0至1衡量。侦搜能力会影响δ值;如对敌人之存在与位置毫无概念,防御能力无法充分发挥。σ与δ亦代表人为因素,例如训练与战备状态;人为因素会影响齐发(αA或brtaB)与防御(a3A或b3B)之效能。

  上述观点系现代飞弹作战之范本,特别与与核战有关:单舰之武力相当庞大,集中防御火力相互支援并不容易,侦搜范围与武器射程对攻击产生新的影响,火力可分配至小型军舰。然这是否代表由于小型兵力武力强大,遇上大型兵力时,须采循序攻击方式?答案取决于侦搜能力之对比。

  弹道或巡弋飞弹潜舰执行任务时与以往单纵队编队之军舰一般,存有诸多问题:指挥管制不良、几无防御能力、无相互支援能力、几乎完全仰赖率先侦得敌军方能遂行任务 [ 译注:许多人认为核战取决于何者先行瞄准对方固定阵地,并发射飞弹。就许多角度而言此种观念有瑕疵,吾人希望相关讨论能从全般状况衡量。 ] 。在公开文件中,对核战时的战术未见任何着墨。或许公开讨论尚未必要,也未必是吾人所乐见。然核动力弹溅飞弹潜舰在某种状况下易遭侦测与攻击,其影响已在丹尼尔(D. C. Daniel)所着之「反潜与强权之战略稳定性」(ASW and Superpower Strategic Stability)一书中有所探讨。然是书与其他著作多将重点置于科技、战略与政策事务。吾人不可忽视有关作战详细作为之战术层面。

  丹尼尔精辟的分析显示,核动力弹道飞弹潜舰在海中不易被侦测、追踪与瞄准,然一旦被标定位置后,易遭摧毁。这就是吾人所须探讨之战术问题。然而,除核武外改变集中兵力战术的,尚有现代传统飞弹之庞大威力。运用优势兵力系吾人向来遵循之法则,如今已不适用,原因在于小型兵力亦可能具备庞大火力而赢得胜利。主导现代战术的两项概念为:(1)集合足够兵力,(2)发挥侦搜与指挥管制能力,率先发动有效攻击。至于防止敌人采取相同作为上,除传统之运动与武器射程较远外,亦须加上反侦搜。

  变数与历史数据

  齐射公式中任何数字的改变皆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例如,假设B军每艘舰之持续战力为A军的两倍(b1=2),A军的防御能力减半:

  艘(而非3艘)战舰失去战力

  如B军之防御力为A的两倍(b3=2),结果为

  艘战舰失去战力

  军舰各种不同条件均可透过公式计算,部份结果相当有趣。吾人须信任此模式方能讨论各种数字间之关系,何况本章尚有诸多基本事务有待讨论。尽管如此,吾人前述齐射模式之研究获致四项结论,反映出全面适用且极为重要之特点:

  • 齐射作战时状况会有变化:稳定意味在各种不同作战型态中,一方永远能胜过另一方。然公式中只要分子其中任一项因素产生些微变化(如持续战力与防御力),损失战舰之数量亦将产生变化。
  • 持续战力弱时会增加变数:当分母小于分子时持续战力薄弱。情形通常如此,因现代军舰只需一、两枚飞弹命中即无法作战。(鱼雷与水雷亦然)。
  • 持续战力系受作战特性(包括不良战术)影响最小的一项舰船设计要素。战果如何将取决于战备、侦搜、装备性能及战术协调等因素,且或多或少难以预测。而持续战力优异,精密打造之军舰(提升分母值)可弥补战术缺失(此项会影响分子)。
  • 数量上之优势永远是最重要的优势:例如,设若A军之打击力、持续战力、防御力均为B的两倍,但B军数量为A之两倍,双方损伤相当。此系依据公式计算之结果。

  设若他人以相同公式计算飞弹作战,是否会获致其他答案?是的,但仅限于小规模作战。攻船飞弹被水面舰长程防空飞弹击落之情事仅有一例:伊拉克以二枚蚕式飞弹(Silkworm)攻击美舰密苏里号(USS Missouri)之细节,第六章已讨论过。此外所有作战大多为护卫船团或快速攻击艇间之交战。修尔特(John Schulte)研究1967年至1992年发生之攻船飞弹攻击行动,总计222枚 [ 译注:Schulte. ] 。结果如下:

  目标无防御能力——大多为商船,63枚中57.5枚命中 [ 译注:1970年,埃及发射之一枚冥河飞弹虽击沉以色列奥利特,但几乎错失目标,故其命中值为1/2。 ] 。计击沉12艘,瘫痪42艘。命中率=0.913。

  目标具备防御能力,却未发挥功能,例如美舰史塔克号 (USS Stark)与英舰雪菲尔号(HMS Sheffield),38枚命中26枚。计击沉6艘,瘫痪13艘。命中率:0.684 [ 译注:两项命中率有所差异的理由如下。第一,无防御能力之目标通常体积较大,故较军舰容易命中。第二项原因纯属臆测,面对商船时,攻击者时间充裕,且可大胆行动。 ] 。

  目标具备防御能力并采行防御作为。121枚仅命中32枚,击沉13艘,瘫痪16艘。命中率=0.264

  由上述资料尚可归纳出一项重要数据,即防卫者击毁攻船飞弹之表现。因为飞弹虽可因对方之防御而未命中目标,亦可能错失无防御能力之目标。假设对军舰与商船之失误率均等,但加入飞弹成功穿越防御网之机率,则第三项之命中率则非0.264,而是为0.320。因此防御成功机率为0.68,或约2/3。修尔特无法确定主动点防御系统是否系防御成功之关键,因任何防御成功的行动中,电子干扰与干扰丝均派上用场。由此观之,软杀系统系重要性较高之防御措施。

  以齐射公式进行计画作为

  笔者已透过简单的战斗公式说明战舰、航母与飞弹舰等舰队作战本质。其目的在于超越旧有思维,如火力、排水量、舰炮数量等,直指作战动能。部份海军军官亦使用类似之公式实验新装备之设计与战术准则,笔者则准备将齐射公式运用于此。

  笔者深知模拟作战与兵棋推演如今正如耀眼明星般受到重视,吾人亦就相关架构与运用投注庞大经费与心力,然模拟作战或兵棋推演内容过于繁琐,超越吾人所知之过去或未来之作战。笔者在后述例子中将以简洁易懂之方式说明全般状况。

  有些读者或许对数字与公式无甚兴趣,渠等可直接阅读本章稍后之「概述」,该部份就此处计算结果予以总结,然阅读下一章之模拟作战时,读者可能必须回头再了解下列计算。

  截至目前为止,笔者已提出一个重要观点:现代飞弹已使吾人质疑,甚至推翻集中兵力之原则。一艘小型舰艇配以大量飞弹,能摧毁许多军舰。海军军官或许需要一些状况不明、情势紧绷之例子。海军战术人员须习于思考数量问题,因战术与后勤往往需要计算。有多少、有多远、有多快、以及是谁等,皆为执行军事行动时之要素。

  1、基本状况

  舰队规模相同 A=B=10艘小型水面舰(排水量介于500至1500吨)

  打击能力相同 α=β=3枚命中(a2=b2=6,H=0.5)

  持续战力相同 a1=b1=2枚命中后,舰艇失去战力

  防御能力相同 a3=b3=2枚被击毁或因敌舰防御措施失效

  套进公式后,两军结果相同:

  5艘敌舰失去战力,一次交火后双方各折损一半兵力。

  2、以先发攻击取胜

  若B侦搜能力优于A,且先发动攻击,A军所余5艘军舰战力不足,无法发挥效果:

  B军舰全未被命中,还有能力多防御5枚飞弹。

  3、以数量取胜

  B军改为15艘军舰,其余数字与基本状况相同。A军如欲对15艘军舰平均分配飞弹予以攻击,效果为:

  B军战果如下

  A军全军覆没,B军还多余2.5艘军舰,游刃有余。

  读者可发现,公式中数字的更改会产生相当影响:B军稍微增加数量后,战局随之对其有利。笔者认为这就是实际情形,尽管其重要性未若其他因素,例如透过严密指挥管制网路达成之协调攻击与战备警觉。读者可以试试将侦搜能力不足值(假设σ=0.7)或警觉值(假设δ=0.7)置入任一方,即可了解结果。

  4、以数量优势胜过较小兵力之质的优势而取胜

  范例3中B之优势在于数量较多,且运用得法。假设B之数值如下:

  舰队数量:B=20(原为10)

  打击能力:β=2(原为3)

  持续战力:b1=1(原为2)

  防御能力:b3=1.5(原为2)

  假设双方指挥官平均分配飞弹对敌攻击,结果如下:

  (数量较多,分布范围广,无军舰折损)

  (虽享有质的优势,但数量较少,全军覆没)

  此系前述齐射公式中之实际例子。(就公式而言)数量优势永远是舰队最具价值之要素。如B的数量为A的两倍,而A如欲取得战力平衡,其打击力、防御力及持续力须皆为B的两倍。

  战事开始前齐射公式之运用

  截至目前,笔者仅利用上述公式说明两军对战之各项因素。如何将公式运用于实际情况?这有赖吾人是否充分了解第十章所述各项变数。如对即将进行之作战仍存有诸多不确定因素,模拟作业则缺乏充分资料,因此无法协助吾人深入预期战况。此外,模拟需要事前准备,一再地试验与分析结果,此一过程相当费时。如时限压力不大时,模拟作业有助作战计画作为。1991与1992年初,美陆军、空军与联参大量运用模拟与兵棋推演,研判对伊拉克之作战,并研究各种兵力运用方案。

  战术阶层之作战计画与执行类似齐射公式,浅显易懂,功效较佳。由于此一方式并不复杂,指挥官及其参谋均知计算结果并非仅是臆测数字。而公式亦可作为重要情报检查表。运用齐发公式时,须依指挥官意图以及参谋对敌军能力与计画之判断,充分了解敌我资料,俾取得正确数值。笔者所言之「战术计画」包括侦搜作为、编队、运用通信网路协调行动,以及达成目标之战术决心(火力自由运用,避免误击友军)。战术计画影响σ值与δ值甚巨。如无相关数据资料,指挥官难以制定决策,故参谋务须提供相关数值。

  前述四个例子系同型舰,然一般舰队多由各种不同型舰组成,将各项数值纳入公式运算后之结果显示,舰队损失益形惨重。吾人运用公式说明战术状况,并修正指挥官之战术计画,再看其结果如何。

  在实际计画时,吾人须有真确数值。笔者由以往经验归纳出舰船各项数值与效能,亦即以往飞弹舰参与之战役中飞弹齐发数量与命中率、防御效能及持续战力。

  笔者将以两支兵力截然不同之舰队为范例。兵力较小者称为S,拥有7艘800吨飞弹护卫舰,总计配备56枚飞弹, 性能类似鱼叉飞弹。兵力较大者称为T,拥有25艘军舰,排水量自400至3,000吨不等,配备180枚飞弹,性能类似鱼叉或企鹅飞弹。防御系统包括点防御武器、干扰丝、电子干扰系统以及诱标。将各项要素平均化获得下列数值:

小型舰队 大型舰队 备注
S=7艘军舰,56枚精准飞弹 T=25艘军舰,180枚精准飞弹
飞弹发射可靠率=0.9 平时概括数据
S2=0.9×56=50枚 t2=0.9×180=162枚 飞弹齐发数量
飞弹枚命中率H=0.6 依据海战史资料
σS=0.6X50=30 τT=0.6X162=97 精确瞄准的飞弹或齐射中有效的飞弹之数量
s1=1.0 t1=1.5 取自战斗资料,T舰队持续战力较强
s3=1.0 t3=1.5 单舰防御力
s3S=7 t3T=37.5 舰队总体防御力

  劣势兵力折损结果

  如双方所有兵力皆参与作战,S舰队遭受的后果如下:

  T之打击力足以击败S舰队12次之多!

  T之防御力游刃有余。

  S被击败并非意外之事:当所有舰船皆可攻击时,S将全军覆没,而T毫发无伤。即令S采取奇袭战术,先发制人,亦无任何效果,对T无法造成任何损害。毕竟与T相较,S之火力比小于3:1。仔细计算后,S将不会投入作战,除了注定吃败仗外,还会全军覆没,换来的却是T仍毫发无伤。

  截至目前为止,吾人尚未赋予S舰队任务。假设S必须与T作战,尽管注定失败,仍须竭尽一切努力,尽可能对T造成损害。如S指挥官对吾人前面所述了然于胸,则可估算,如将所有飞弹攻击敌部份兵力,会获致些许成效。战术作为向来难以完全依据计画行之,故吾人之战术将简单可行。此时指挥官面临之问题为,攻击那些目标?容易攻击之目标可作为选择方案,包括大型军舰,此类军舰之防御力与持续战力不若小型舰。

  运输舰与两栖舰亦在易攻击目标之列。1982年5月英军登陆圣卡罗斯(San Carlos Water)时,阿根廷空军战斗轰炸机并未掌握此一要领。阿根廷战机并未攻击两栖登陆舰,渠等认为摧毁护卫船团后即可取得优势,但此举太过艰难。飞行员事后回忆,当时仅凭直觉,攻击对其射击之军舰。如渠等事先运用公式,即可了解应攻击滩头上运载部队之舰船。

  目前吾人探讨之重心集中于B如何分配火力攻击T部份兵力,俾获致些许战果。S舰队指挥官知道,旗下7艘护卫舰,每艘可发射8枚飞弹,其中4枚将可命中目标。而敌舰每艘如遭3枚飞弹命中随即沉没(1.5枚失去战力,1.5枚击沉)。为使战术简单化,S舰队指挥官下令各舰8枚飞弹一次发射,集中攻击敌某舰。如一切顺利,可击沉7艘T舰。假设T舰队为求集中火力,将25艘军舰采单一编队作业,二艘S舰同时攻击同一目标之机率不高。

  假设S打算攻击半数敌舰,亦即约12艘。所有飞弹除以12平均分配,结果如下:

  8艘失去战力(遭到攻击的军舰为12艘)

  击沉7或8艘总比0来得好,故S舰队指挥官应两者择其一。

  读者或许有意了解S舰队最多可摧毁多少数量,如将目标定为10艘,则△7=10。最大估算系作战分析人员较中意之结果,但不切实际。从实际角度观之,S舰队指挥官必须了解:第一,渠毫无胜算;第二,如上级下令务必接敌,必须就前述两项方案择一行之,俾使敌军受创。计算敌最大损伤并不重要,因作战时有太多未知因素会影响火力分配与攻击成效,且攻击时可能误击现场之中立船只。运用公式时如采平均值,上述未知因素的影响将降至最低。

  如何在作战计画时,将战斗环境之实际资料运用于齐射公式中?吾人须谨记,敌军亦有其战术选择方案。假设T舰队指挥官运用公式计算后,了解S舰队将攻击其部份兵力,渠将致力降低S舰队之攻击效能。渠亦深知,胜利是轻而易举的,故可集中适量军舰发挥齐射火力,无须将25艘军舰全数投入行动,此举太过浪费飞弹,且可能使太多军舰遭敌攻击。渠亦了解,如侦搜能力优于S舰队,且能先发攻击,不会折损任何一艘军舰。同样地,当渠执行追踪、协调攻击及发射飞弹之时,S亦可能在被袭之前侦得T,并发射飞弹。而S侦搜能力可能较为优异,此时T容易遭受奇袭。

  故T指挥官可将舰队分成数个战队实施周波攻击,各战队轮番上阵。各战队应足以摧毁S所有之军舰,平均打击力如下:

  T并依此结果计算需多少枚方可获致△S=7的结果。

  答案是每周波5艘军舰。实际上,指挥官会考量各周波之兵力搭配,例如,企鹅飞弹快艇亦或鱼叉飞弹舰,或者两者混合编队于同一周波。编队间距可依据准则行之,其他诸多决策则依战场实际状况而定。

  T指挥官应采何种作为方能在交火中降低损失?如一周波有5艘舰艇,S(此时即占数量优势)就有多余火力:

  十五艘远超过实际的三倍,故T之第一周波全军覆没。但充其量损失5艘军舰胜于平均损失7或8艘。实际上T以5艘军舰足以摧毁S之7艘。S可能会有部份军舰躲过第一周波攻击,除非S之战术计算极为精确,否则所余军舰此时已无飞弹,而T所余20艘仍配备齐全。

  吾人已就战事即将开始且获得部份资料时如何进行战术规画作了说明。如战机加入侦搜与攻击行动时,会产生许多影响,然仍可运用齐射公式加以计算。有些作战取决于侦搜范围与武器射程能否大于敌军。1986年3月美海军攻击雪特拉湾(Gulf of Sidra)利比亚军舰之行动即为一例。当时美军行动之遂行在于优异侦搜与长程打击能力,而利比亚之防御力与持续战力毫无作用。训练、欺敌以及指挥管制作业之精良亦为决胜因素。1973年10月以色列与叙利亚或埃及间之海战即为一例,这些战役系战术状况不明下之飞弹作战。叙利亚与埃及海军飞弹射程优于以色列,却未命中任何目标,以色列之命中率反而相当高。

  如欲计算出比本章所提更为精细之数值,包括侦搜、欺敌、武器射程及战机等,的确有可能,惟须更多资料,以及更复杂之计算方式。有关1986年版所提之侦搜范围与武器射程之计算方式将于本章结尾部份再次提出讨论。

  战术网路

  美海军致力于研发战术网路,最新的方案系「以网路为中心之作战」(Network Centric Warfare) [ 译注:此名称系由海军中将Arthur Cebrowski所创。由于此一概念仍在发展中,文内相关描述系笔者对此概念之诠释。 ] ,其内涵超越指挥管制与资讯作战。以网路为中心之作战包括三个网络:第一,感测网络,用以比对情报;第二,指挥管制网络,各单位可交换作战计画、战术任务、命令,或依状况改变计画、任务与命令;第三,武器网络,旨在分配目标与协调火力。各网络系采垂直连结,故各项作为由感测系统送至决策人员,再传达置武器系统。从外表观之,笔者并未发现任何反制功能,但实际上,以网路为中心之作战隐含各种反制能力,包括反侦搜、指挥管制反制措施与反制武力等,俾削弱敌战术能力,同时干扰其网络运作。

  此处齐射公式假设上述三种网络皆彼此构联,因此A和2、20或200艘军舰构联皆无关紧要。公式中则假设网路可能仅具雏形,大多靠准则之完善作为主要协调工具,亦可能已完成网络整合,成为自动化网路,后者系美国「以网路为中心作战」系统之目标。就最大程度而言,公式代表网路可横向与纵向运作。

  指挥管制(C2)无须以其他辞汇代替。例如aA代表一艘军舰最大命中率乘以军舰数目。在作战迷雾中,不允许有两艘船攻击同一目标,其他浪费飞弹或不符合效率之情事亦不被容许。防御火力与软杀措施无法由外在行为观察得知。事实上,整个公式代表一支网路连结兵力。吾人切不可期望网路连结作战之结果会超越计算结果。一旦网路连结失效,后果惨重。这也是何以σ值与δ值是由0(网路连结效果极差)至1(完美的网路连结)。

  集中兵力从事防御

  网路可使散布各处之军舰在同一时间对特定地区实施同步攻击。然各舰间距过远时,即无法相互防御,从而易遭攻击。水面舰之主要战术特性在于能相互防御。若舰艇透过相互防护可达到整体防护之目的,则适用兵力集中。航空母舰飞机执行战斗空中巡逻任务时,舰队已具备区域防御之能力。地对空飞弹有效射程如能达20浬,已可防护一个船团。如能因应来袭攻船飞弹,效果更佳。

  舰队最重要的因素是数量优势;小型军舰数量愈多,在战术上就愈具弹性。舰队中最小的单位就是军舰。美海军系由性能优异之大型军舰组成,其中许多军舰具备区域防御能力。美海军大多基于防御理由,而牺牲数量换取品质 [ 译注:另一项原因系节省成本。大型军舰之排水量如为小型军舰之三倍,可携带三倍酬载,而成本可能仅为二倍。有时候为了酬载之故,军舰体积必须够大,例如舰载机。大型军舰适合在各种天候下执行长程巡弋。 ] 。美海军作战舰队须能摧毁敌人可能发动之奇袭,故利用广大的海上空间与层次防御,第一道防线为F-14战机,第二道为对空飞弹,最后是点防御系统。持续战力(承受飞弹命中之能力)曾经是重要因素,如今已式微。

  由于大型舰队采疏散编队时,军舰易遭攻击,故应采密集编队或分割成数个船团,俾能集中兵力,构建坚实防御能力。此时舰队有无网路构联并不重要。即令船团间协调未尽完善,相互防御之功效仍不容忽视。

  此项原则并非新颖概念。舰队采疏散或密集编队向来系基于防御考量。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航空母舰战术即以此为原则,成效良好。如相互防御能构成强大防御力,则应集中兵力,1944年美国航母舰队之作为即为一例。反之防御力薄弱时,则须采疏散编队,1942年美航母舰队即采取此一作为因应空袭,但需要优异侦搜能力,并能先发制人。如反制武力不足,但指挥管制网络若能充分协调散布各处之火力,发挥集中攻击效能,图11-b战术2(分散广正面攻击)为可行方案。

  就目前环境言之,战术3(循序攻击)之优势较适用于滨海作战。因滨海水域容易发动奇袭,舰队于短时间内即遭摧毁。1943年所罗门海战中,勃克凭借雷达侦测范围与鱼雷齐放之优势,采用此战术。集中兵力从事防御着重于数量,然美海军神盾级巡洋舰却可称为单舰舰队 [ 译注:笔者提过,战术单位起码应由两艘可相互支援之军舰组成,谈到神盾级时,此概念仍然适用。 ] ,具备优异之侦搜打击能力,系统包括雷达、直升机与飞弹等,并可自卫星取得情报,能管制其作战空间,防范来自空中、水下或水面之攻击。神盾级巡洋舰之功能与一般舰队无异:摧毁邻近敌舰队,掌握制海权。依据兵力集中原则,一艘军舰不足以防御时,则须增加一至二艘,但神盾级巡洋舰未必如此

  事实上,一艘神盾级巡洋舰就相当于图11-1之A军,只是将图上的三个黑点结合成为一个。神盾级巡洋舰体积大,功能强,以极具成本效益的方式获致强大防御力。舰上配备之追瞄雷达与指挥管制设施造价高昂(约为整艘军舰造价之一半),故需要强大防御能力提供防护。神盾级巡洋舰之作战能力亦因其庞大火力而发挥至极。

  当吾人研究以少量大型舰艇从事防御时,并无以往之相关作战资料可供参考,但这不构成无法进行明确研究的理由。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对舰炮所进行之研究,后来发挥相当大的功效。尽管其研析未尽精确(平时之研析向来过于乐观),却有助改善舰炮效能:测距、预测敌位置、严格保持间距,以及采取最佳编队等。下列计算将有助吾人了解,公式中之数值未必精确。

  神盾级巡洋舰携带32枚防空飞弹,俾因应来自空中、水面与水下之攻船巡弋飞弹。依据准则,每枚来袭飞弹将以两枚防空飞弹拦截之,故其防御力a3=16。此处假设点防御系统能弥补防空飞弹能力之不足,确保无攻船飞弹穿越防御网。另外,敌我距离远,能充分获得早期预警,故δ=1.0。在攻击上,该舰配备32枚飞弹,命中率H=0.75,故其攻击力α=24。持续战力不确定,约需2至4枚攻船飞弹方能使其失去战力。敌军各项诸元与图11-1相同,亦即打击力β=6,防御力b3=1,持续战力b1=1。敌舰队可能由飞弹快艇组成或类似P-3C之海上巡逻机,携带8枚飞弹,可命中6枚。

  神盾级巡洋舰可摧毁多少具备上述诸元之军舰?假设δB/B=1,可摧毁12艘(架)军舰或飞机。设若神盾级巡洋舰遭敌(B军)奇袭,敌需多少军舰方能遂行任务?假设δA/A=1,B军仅需3或4艘火力强大之军舰即可。B军最多4艘军舰即可使巡洋舰失去战力,但仍有诸多武器尚未使用而全然弃置,就滨海水域作战寿期期间所需投射之武力言之,神盾巡洋舰之打击力过大。

  设若B军=10艘军舰,A军则需4艘神盾级巡洋舰提供相互防御:亦即以数量充分之巡洋舰摧毁敌之攻击。如这4艘军舰之128枚飞弹能执行战区飞弹防御或攻击岸上战略目标,则较具价值。

  另一个作法是改变舰上之武器数量。设若A携带16枚攻击飞弹,其打击力a=12,可摧毁6艘敌舰。但其防空飞弹则可增加至48枚,足以防御4艘敌舰之攻击。

  第三种作法是在侦搜范围与武器射程上大幅超越敌军。如能先发制人,将飞弹依据目标数量平均分配,则α=24,一艘神盾巡洋舰可摧毁12艘B舰。然须在侦搜与武器上付出高额成本。这与航空母舰之情形一般,运用现有航母成本不高,但如欲发展新型航空母舰与舰载机,则须付出高额成本。

  吾人获致原则如下:舰队如无法有效地先发制人,则应集中兵力于防御。如防御力无法增加,则须具备长程侦搜能力,俾能闪避攻击。

  大型军舰之部份问题可透过增强持续战力加以解决,俾防范穿透防御网之飞弹,然吾人忽略了此点。

  吾人可从过去飞弹作战史归纳出穿透率:平均每三枚飞弹就有一枚可穿透防御网。然此数据并不具任何意义,因飞弹穿透与否取决于防御行动之效能。对神盾级巡洋舰防御网之穿透率并无任何实战资料可供参考,仅有性能测试数据。如能确定穿透率,则持续战力问题不难解决。如穿透率为十分之一,(防御效能为90%),则神盾级巡洋舰防御10枚飞弹时,势必有1枚命中。故二艘B舰,总计发射12枚飞弹即可能有1枚命中A。如巡洋舰承受2、3或4枚飞弹攻击后,战力虽受损,但仍能继续作战,则B须发射更多飞弹。如飞弹确能穿越防御网,则吾人设计军舰时须增强持续战力。

  由于滨海水域环境复杂,空间受限,对巡洋舰之威胁更大。笔者看不出有何必要,将造价高昂性能优异之大型军舰派赴狭小之滨海水域,除非这些军舰在遭受数枚飞弹命中还能持续作战。事实上,自从鱼雷艇、滨海潜舰及雷区于本世纪初问世后,滨海水域成为杀伤力高之小型快艇的天下,对大型军舰而言则变成禁地。

  概述

  本书此一版本虽然增加了滨海作战,并以新素材来协助读者了解过去卅年之飞弹作战。然这个部份的概述在内容上仅作些许变动。读者应了解,滨海作战中有相当部份属于陆基兵力,是一种联合作战的缩影。

  攻击艇拥有庞大火力,却无防御系统,易遭攻击,而且是战术状况中的不稳定因素。攻击艇完全仰赖先发攻击采隐匿奇袭或具备较佳之侦搜范围与武器射程。攻击艇如具备这些能力则可称为异数。为何建造只具备攻击而无防御能力之快艇?原因在于成本效益。如就火力效益言之,一攻击艇之飞弹命中率可达数枚,两军对阵之作战不在考量之内。更精确之效益为「作战寿期内可投射之火力」,此为攻击力与反制武力之结合。

  可投射火力之研析有时显示,攻击火力最好集中于一个载台,除节省载台建造经费外,加装飞弹之成本亦不高。然而火力集中于单一载台有其不稳定因素,前述讨论亦指出此举需搭配(一)科技能力(更多防御力,例如点防御或千扰丝,抑或增加舰体强度俾提升存活力),与(二)良好之战术(采循序攻击,或从各个方位发动攻击,使敌之侦搜与管制能力无法负荷)。上述两项因素结合后方能有效发挥攻击。

  在战术架构上,需要多少打击力方能一举摧毁敌威胁。如由一艘或多艘军舰在一处或多处发挥集中火力,有效攻击则需更大火力。

  至于兵力集中则有赖防御力之分析。集中火力之战术端视吾人欲从事攻击或防御。然各项考量切不可仅以武器威力与射程为依据。其他因素包括,网路构联之良剽决定吾人是否可有效集中散布各处之火力,侦搜网络(敌我之舰载或他处之侦搜系统)搜索范围与计画,以及滨海水域之假目标与电子辐射皆影响防御与攻击能力。反侦搜能力如匿踪等亦影响最终之计算。

  兵力对比无法确切估算,系吾人面临的实际问题之一。平时吾人习于高估自身之打击力。故规划防御与攻击行动时,应额外增加火力。

  战术后备兵力须处于安全区域,无被攻击之虞。保存部份飞弹攻击能力俾利第二波攻击之前提在于,本身安全无虞以备不时之需。如后备兵力离战场太远,无法发挥作用,则不具有后备功能。周波攻击并非保存后备兵力之作为,而是攻击之一种模式。

  集中兵力之缺点在于敌人可知舰队所在,故电战作为不应着重于隐匿本身行踪,而是使敌人难以追踪与瞄准舰队中执行任务之主要兵力,亦即打击力。此外,切莫为了闪避敌侦测与追踪而大幅牺牲防御能力。主动干扰措施与辐射诱标系公开行动时之主要扰敌作为。设若主动防御并不足以在发动攻击前有效防护舰队,则整个行动须重新评估。行动计画如须集中兵力俾利防御,却因电子辐射严格管制限制了搜索与射控作业,而丧失防御效能,后果将极为惨重。神盾巡洋舰防御能力无与伦比,然其电子辐射却是致命伤,除非其兵力相当强大,足以公然发动攻击。

  未来由于侦搜能力之缺陷,加上反侦搜能力提升,两军对仗距离将益形接近。一且飞弹仓促发射完毕之后,勃克比喻以短弯刀作战之情形可能发生。

  滨海作战的距离短,而海上并无侧翼可攻击,或高地可占领。海军岸置单位以独特方式结合感测器、飞弹与其他武器发展新战术,透过准则、训练与通信使彼此密切配合。另外以杂波为掩护发动奇袭,益使滨海作战风险性增高。防御愈难,舰艇与飞机面临之风险相对增高。

  是否有任何方法今战术指挥官与其参谋在面对滨海作战的繁杂问题时,冷静思考,仔细检验各项因素。当某国不仅能防御其海岸线,且具有相当之海洋作战能力时,吾人与之作战须着重侦搜、指挥管制与武器射程。

  现代海战模式:以武器与侦搜系统涵盖范围为中心

  本模式之目的:协助战术人员比对敌我侦搜与武器系统效能,俾比较彼此实际可投射之武力。本模式显示,能掌握环境状况者,将能先发制人。

  除火力比较外,侦搜系统之效能、感测系统之电子辐射管制(EmCon),以及两军间距离,亦为重要因素。

  这些因素将使得分析作业益加复杂,然这是无可避免之事,因侦搜与感测系统能有效能地运用系战术首要之务。本模式系以最简便之方式展现现代海战中最重要之因素。

  状况描述

  1、蓝军与红军可由各种射程各种方向发动攻击,打击力以每次攻击之命中率计算。此处所言命中日标之飞弹数量系依据射程而定。红、蓝军可集结、分散,或分割成数个单位,最小单位为军舰。

  2、两军防御力包括软、硬杀系统(拦截器、防空飞弹、干扰丝等),两种系统结合运作只能作为消耗之用,摧毁部份来袭武器,仍有若干将穿越防御网。

  3、如无侦察、监测、电子反制拦截等系统或其他情搜系统提供之情报,即无法发射武器或充分发挥防御能力。打击力与防御力皆取决于侦搜情报。

  4、侦搜情报之取得系依对敌采主动侦测或被动拦截而定。被动侦测之距离较主动为远,且可取得各种战术资料。

  5、侦搜情报内容可分为三个项目:

  a、侦测:了解敌人所在,足以防御即可,无须攻击。

  b、追踪:对敌位置与行动资料不足,但仍可发动攻击,惟其效能将受影响。

  c、瞄准:详细了解敌兵力组成,可瞄准敌各单位,只要在射程内,命中率可发挥至极致。

  6、就主动侦测言之,方位与距离、目标定位、瞄准等侦测效能取决于电子辐射管制程度的三个等级:

  一级(EmConA):严格限制 (最小或无)搜索

  二级(EmConB):中度限制 (部份)搜索

  三级(EmConC):无限制(开放)搜索

  某些主动系统之性能取决于扫描率,亦即某个单位时间内扫描之范围。其他系统则视某个单位时间内在某个地区之侦测机率。就整体搜索而言,在搜索区内之可能作业密度端视时间与作业模式而定。无论追踪或瞄准敌军时,亦需要进行攻击,此时需更多时间与侦搜作为。无论何种状况,(敌军位置、航向、航速以及部署细节)情报皆须回报,故侦测作业时间包括将情报送达至指挥官所需的时间。侦搜作为不易概念化,管理上亦相当困难,无论如何实施,其效能取决于扫描范围、精确度及回报时间。 [ 译注:侦搜方式概述见Koopman。 ]

  7、被动侦搜亦包括测距、定位与瞄准,其效能取决于敌军电子辐射管制。电予辐射管制旨在防止敌军透过被动侦搜取得主要目标(航空母舰与旗舰)之瞄准资料。

  8、实际可投射火力(有效打击力减防御力)能在攻击后降低敌攻击与防御力。实际上,敌原本之战力(攻击、防御与持续战力等)与主动侦搜能力降低程度系依被命中之程度而定。

  9、红、蓝军之机动单位皆可四处游动。

  10、舰载感测系统亦随载台而动。卫星属移动性,而陆基雷达属固定式感测系统。各军感测能力等于涵盖范围之大小。搜索系针对有利害或影响关系,或者须以管制之地区采小区域逐步搜索敌军。 [ 译注:另一种搜索模式系一次涵盖大范围地区,以较长之时间进行侦测、追踪或瞄准该区之目标。读者在研究后述之例子后,可自行研判何者为佳。 ] 本模式中,两军同时采取侦搜作为,然其电子辐射程度与电子管制作为决定孰优孰劣。侦搜系统与其运用方式系本模式之重点。作战结果取决于第一次攻击发动前两方对取得之情报以及电子辐射之管制程度。

  11、一旦认为已取得足够情报,即可下令攻击。汇整情报资料与下达命令需时甚长,往往以小时计。如敌之攻击先于吾人下达命令前到达,则我无法进行攻击。若敌之攻击于我发射武器后抵达,则两败俱伤。

  12、(1)被命中,(2)损失飞机,以及(3)飞弹发射后仍存活之部队,可再发动攻击。

  现代战术范例

  假设蓝军意图攻击红军陆基侦搜系统与武器,如图11-2所示。红军在海上部署两艘飞弹潜舰,任务为在蓝军接近红军有效射程前进行攻击。为利讨论,同时将重点置于双方之侦搜作战,吾人假设蓝军防御力强大,并能集中兵力成为一支舰队。尽管蓝军战斗序列中已包括其他战略侦搜系统与陆基单位,仍须仰赖舰载系统负责作战侦搜。红军侦搜系统稍后再论。

图11-2 现代海战想定

  本例中,美海军航母作战舰队以战机与飞弹展开攻击,红军亦配备陆基战机与飞弹。航母舰队之使命为取得制海权,亦即压制或摧毁对美军海上活动之威胁。红军使命为摧毁蓝军,俾能继续对蓝军海运发动空中或潜舰攻击。本范例属传统作战,如核武涉入,则兵力、任务与战术将截然不同。

  蓝军在距离红军基地1,800浬外开始行动。由于蓝军在500浬射程内之打击力异常强大,故红军潜舰部署于距基地前500至600浬之水域。

  蓝打击力(BB)见图11-3a。图中射程达1,000浬者为飞弹。发射后即无飞弹使用。其余则为可重复攻击之战机,除非在行动中遭击落。战机可在300浬外发射飞弹,过了这个距离后,其武器携带量成直线下降,到600浬时为0。

  红军打击力见图11-3b。红军在短距离内有150枚之命中数量,1,500浬时其打击力为0。红军射程大于蓝军,但在最大射程却不足以发挥充分有效之攻击。红军亦可在攻击后,以所余战机再次展开攻击行动。

图11-3b 红军在各种距离内命中蓝军之飞弹数量

  蓝军认为,如有所警觉,其防御火力可摧毁40枚来袭飞弹;因此在1,100浬外,能摧毁所有红军之攻击。在这个距离内,会有若干飞弹穿越防御网,命中目标。蓝军估计,如红军全面戒备,可摧毁其发射之20枚飞弹。故蓝军只要在1,000浬内成功发射飞弹,即可对红军造成损害。然单凭飞弹攻击并不足以发挥所欲效果,故蓝军必须接近至500浬,混合运用战机与飞弹,命中数量可增加至100枚,如将红军防御纳入考量,可命中80枚。之后,蓝军可攻击潜舰基地与相关支援设施,且不会面对空中兵力之严重威胁。假设蓝军估算正确,结合飞弹与战机,在500浬射程发动决定性攻击,但前提是其打击力在同时无任何损失。在这个射程内,蓝军毫无失误空间。

  蓝军承受红军攻击的能力如何?据其估计,可承受红军100枚飞弹攻击。因此在红军100枚命中之射程,蓝军可发动攻击,但本身将严重受损:500浬时,红军可发射100枚,蓝军可有效防御40枚,所余60枚将命中,蓝军作战效能将降至40%。如红军在500浬射程采先发全力攻击,蓝军持续战力成为40枚,红军还可将其减半。20枚之持续战力并不足以造成红军之严重损害,俾利空优之取得,亦无法减低红军下一波攻击。以下为蓝军作战状况之评估:

蓝军
防御力、全面戒备 防御40枚
持续战力 100枚
红军
防御力、全面戒备 防御20枚
持续战力 80枚

,吾人尚未考量蓝军运动能力。25节系蓝军合理之快速运动速率。红军在距蓝军500浬处发动攻击后,需6小时方能再度攻击,此期间蓝军所余兵力可接近至350浬处,蓝军在这个距离之攻击力较500浬处高60%,命中飞弹数为70枚。红军可防御20枚,所余50枚将摧毁红军5/8兵力,蓝军此时面对红军,已有起码胜算。若胜算不大,蓝军尽其所能后撤,到了650浬处,红军再度发动全力攻击,蓝军将面临85枚飞弹,以其所余40%防御力,仅可防御16枚,69枚将命中,而其持续战力仅余40枚。因此蓝军如欲撤退避免攻击,反而招致反效果。如能撤至750浬处,蓝军即可与红军对战。

  此时蓝军人员尚不可骤下结论,还需评估双方侦搜能力。蓝车之优势在于机动性高,而红军却须固守阵地。蓝军如在侦搜作业上超敌胜敌,以制衡红军射程优势,则可有效结合机动力与火力。

  蓝军电子辐射管制计画须运用红军属固定部署之特性,但不包括两艘潜舰。由于蓝军系移动性威胁,红军必须搜寻其所在,故蓝军须利用红军不得不实施之主动搜索。设若红军拥有足够之卫星监侦情报(或其他侦搜系统能标定蓝军位置并发动奇袭者),能首先发动大规模有效攻击,蓝军必须取得额外之防御力 [ 译注:多少防御力方足够?就本段所言,约需两倍防御力,以摧毁80枚飞弹。 ] (吾人已知红军具备充分攻击力),并实施二级电子辐射管制措施。蓝军此时切不可寄望红军兵力较弱或能力较预估为低,故唯一行动方案系放弃兵力集中计画,将兵力分散——依状况观之并非最佳方案。

  设若蓝军能避免被红军长程监测系统侦知,可在未被敌军标定位置的情况下,先行发动攻击。吾人假设红军配备两种主动侦搜系统 [ 译注:第三种系哨戒潜舰,然红军因欲将两艘核动力潜舰接近蓝军俾实施飞弹攻击。其实红军有许多方式可将潜舰用于侦搜,吾人将探讨其中一种方式。 ] 。第一,可涵盖广大海域之超地平线雷达,侦测距离达800浬。蓝军务须假设雷达已开敢,且可能在800浬处为红军侦得、追踪、瞄准,以及1至2小时内,以陆基或潜射飞弹攻击。第二,长程侦察机,侦察距离远至2,000浬,惟距离愈远,涵盖宽度愈窄。

图11-4 红军整体侦搜能力

  蓝军向红军推进时,将实施一级电子辐射管制,并以被动方式侦测长程侦察机雷达波以提供预警,再快速将电子辐射管制降为二级,俾发挥全数防御效能,同时防止红军测得所有目标。长程侦察机发现蓝军之机率为何?双方皆知搜索距离与宽度皆由红军所掌握,故应仔细精算。蓝军假设红军可能对1,000浬(红军命中数不多)与600浬(蓝军于此处可发挥强大攻击力)间之水域发动攻击。红军如对1,000浬处攻击,较有利蓝军,故蓝军可保持于远距离外,引诱红军发射飞弹(这部份不再详述)。蓝军另可采隐匿快速运动,选择敌侦测机率较低之路线,同时采电子欺敌作为,误导长程侦察机。假设长程侦察机侦测距离达1,500浬。蓝军以25节航行24小时,方可自1,500浬处推进至900浬处,如欲推进至600浬处,须再航行16小时。尽管本模式已相当简化,但图11-4仍相当复杂。

  于1,000浬处,蓝军可先发攻击,敌未侦知机率50%;900浬为40%以下;800浬(超地平线雷达)时势必为红军发现。然蓝军亦拥有数项优势。如在1,000浬以外得知已为长程侦察机发现,可有效防御红军攻击。如蓝军对自身防御能力信心不足,可取消或延后行动。如在1000浬内被侦测,在敌军飞弹抵达前,蓝军有2至4个小时可发动攻击,双方皆会遭致严重损伤。读者可依据公式计算双方损伤。

  另有一项可能性,见图11-5a与11-5b。图11-5a显示,红军在500、700以及1,000浬三个距离全力攻击后,蓝军所余打击力。距离愈近,显然蓝军所余兵力愈少。斜线以上之区域系指红军成功防御20枚蓝军飞弹后,仍遭蓝军命中之飞弹数量。图11-5b显示蓝军在600-1,000浬范围内遂行攻击后,红军所余打击力。尽管蓝军并未完全摧毁红军打击能力,但在400海浬处已足以因应红军反击。

图11-5a 红军于500、700、1,000浬处攻击后,蓝军所余打击力

图11-5b 蓝军于600、1,000浬间攻击后,红军所余打击力

  蓝军在500浬以外之距离虽无法完全摧毁红军战力,但只要在1,000浬以内,皆可发挥相当大效果,使红军战力大损。综合红、蓝两军武器与侦搜能力后,吾人可获致蓝军最佳战术。

  蓝军应在未被侦知的情况下,推进至1,000浬处,在这个范围内发射所有飞弹。如在飞弹发射后与命中目标的两个小时之间(假设飞弹为配备精确终端导引之巡弋飞弹)能保持未被侦知之状态,红军将损失惨重。吾人可预期蓝军50枚飞弹几乎全数命中。若红军已有警觉,则有效命中数为30枚,但仍可摧毁红军八分之三的战力。如蓝军未将防御力考量在内,红军所余八分之五战力将构成严重威胁。

  下一步是蓝军务须推进至400-500浬处,原因在于飞弹用罄,必须接近至飞机航程内,发动最后一次决定性攻击。在蓝军推进期间,红军可反击(有24小时)。然蓝军采取兵力集中战术,并将电子辐射管制取消,防御力达到最大效果。即令红军时间掌握精确,于蓝军到达500浬处时发动攻击,其所余飞弹数约为60枚,蓝军可防御40枚。由于蓝军可在承受100枚飞弹之攻击后仍能存活,故蓝军空中战力仍维持80%,足以击败红军,赢得胜利。

  截至目前,笔者尚未提及红军二艘飞弹潜舰。吾人多视潜舰之功能在于打击。在本想定中,红军将二艘潜舰部署于500至600浬处,足以在蓝军发挥全数战力前削弱蓝军实力。距离愈近,潜舰愈能发挥效果。吾人尚未界定其打击力。任一艘潜舰如能发射飞弹攻击航母或神盾级舰,即可严重打击蓝军战力,即使因情报不足致使仅有部份飞弹命中,亦可降低蓝军战力,在后续交战时有利红军。然红军潜舰战术如欲获致最大效果,有赖潜舰在蓝军发射飞弹前予以攻击。然此种情形不太可能发生,因蓝军最佳之战术系尽早发射飞弹

  然由于蓝军必须以25节运动,有助红军潜舰行动。高速航行时,难以进行反潜作战,而声纳可在远距离(50-100浬)测得高速水面船团之噪音,并以飞弹攻击。然蓝军如于1,000浬处发射飞弹,却使潜舰战术效果受限。潜舰无法在蓝军发射飞弹前实施攻击,其后亦无法重创蓝军,俾使红军取得优势。

  然红军可将潜舰另作他用,进行秘密侦搜。蓝军计画系以一级电子辐射管制接近,并反制红军长程侦察机俾有足够时间将电子辐射管制层级降至二级,以恢复所有防御能力。如红军将二艘潜舰部署于1,100-1,200浬处负责哨戒任务,搜索蓝军,蓝军可能在毫无防备下遭长程飞弹奇袭,损失将极为惨重。在1,100浬处,红军可发射40枚飞弹,蓝军防御能力足以摧毁40枚,但前提是必须集中兵力。如蓝军因奇袭之故,遭40枚飞弹命中,所余兵力不足以继续作战。

  当蓝军有赖红军主动搜索以提升防御层级,却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追踪瞄准,后果极为严重。蓝军如因准备防御之故开散雷达等电子辐射装备,势必暴露行踪,然其兵力集中之战术又有赖坚实之防御力。舰队以25节航行时,面临二艘哨戒潜舰之威胁程度如何?在1,200浬处,任一艘潜舰测得目标之机率介于四至五分之一,此外潜舰回报情资时还须不被敌军侦测。故红军潜舰侦搜成功率并不高,然蓝军如的确被潜舰发现,后果将不堪设想。

  红军主要打击兵力为舰队时,蓝军面临之问题至为庞大繁杂。原本蓝军作战计画之基础在于红军系固定目标,一且舰队成为红军主力后,威胁大增,并使蓝军在最大距离发射飞弹时,无法发挥所欲效果。故蓝军须制定主动侦搜计画,改变整个作战计画,所有因素皆须列入考量。双方舰队在广大的海域运动,致力于侦搜作业,期先发现敌人,使敌人计画受挫。双方打击力此时如压缩之弹簧,一且任一指挥官认为已获得充分情报,立即反弹,先发攻击。

  本范例之优点:结论

  吾人务须从各角度检视本范例。第一,假设所有资料系透过分析所获之精确真实资料。符合各种条件,且所有变数或战术方案皆已研究;换言之,所有资料系实际完整之战术资料,可用于实际作战。此时指挥官与参谋首要之务系考量还有那些不确定因素,容许之误差范围为何。例如,渠等应关注伯诺提(Bernotti)对鱼雷有效射程之看法。设若蓝军在1,000浬处发射飞弹攻击陆地目标,使敌军有所戒备后,却未准备空中攻击,后果将如何?在飞弹命中前,吾人根本无法预判命中率。作战模式如虚拟实境之电脑模拟,容易让使用者误认这是最好的模式。了解海军作战者使用笔者之模式时,更容易犯下相同错误。然另一项危险因素是,海军决策辅助系统提供之作战命令往往被视为一种预测。至于计画方面,完善之计画将可发挥相当效果,但其中尚有诸多变数。例如,纳尔逊将军在尼罗河与特法拉加(Trafalgar)作战时,计画简单明了,但在执行时却杂乱无章。作战分析之目的并非精确预测未来,作战计画亦不代表实际作战情况;其目标系协助计画并赢得胜利,研析与计画本身并不足以赢得战争,然不可或缺。

  本模式并未显示实际战力,仅着重于军舰之机动性与运动性,两者在面对位置固定之敌人时极具价值。红军如有机动兵力,蓝军须重新制定战术,包括电子辐射管制计画。设若红军亦拥有舰队,蓝军须开散更多感测系统,攻击计画势必另行制定。集中兵力防御之优势亦体现于本范例,文中未提出者是,蓝军如为因应红军侦搜系统而采疏散部署,其集中火力攻击非但无法奏效,反而容易遭受红军之循序攻击。

  本模式之缺失在于将打击力与防御力平均分配于为数不详之各型军舰。如今美海军系将打击火力置于航空母舰,防御则由神盾级舰与舰载机共同负责。依据本模式,其战力损失较严重。研析结果显示,两艘航空母舰之作战舰队,剩余战机打击力为50%,空中战力全数损失的机率为25%(两艘航母皆失去战力);而空中战力几乎全数保持之机率亦为25%(两艘航母仍可作战)。

  计划战术时须谨记一句名言:「军舰与岸上的堡垒作战是件愚不可及的事。」本范例亦证实这个说法。红、蓝军间之相对存活力与复原力虽难以计算,仍须加以评估。美海军的计画中,即使旨在制海与维护美国海上利益,仍常考量陆、海兵力对比问题;故相对存活力之关系有赖专家深入研究计算。

  本范例最重要之目的系呈现现代海战之程序——动能。即令最简单之研析亦不能避免繁杂之侦搜过程。在探讨历史海战的章节中,笔者以简单之两军对战模式即可说明海战本质,并可展示兵力架构与兵力对比;此外还特别展现出弱势兵力具有之优势。但当吾人探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长程武器使吾人之分析趋向复杂,侦搜作为亦须列入消耗战之考量因素。在攻击上强调一次行动之威力,而非以往之持续摧毁力。持续战力所代表的不仅是存活力;而主动防御已益形重要。

  总言之,现代海战须考量下列因素:

  • 双方皆配备攻击性武器,射程决定其效能。
  • 双方皆具备防御能力。
  • 双方皆配备侦搜系统,至少须能追踪与瞄准敌人,俾利遂行攻击。
  • 一方进行侦搜作业时,另一方可能因此获得情资,作为攻击或防御之依据。
  • 双方皆可透过秘密或欺敌作为、诱使敌不使用感测系统、或者反侦搜(包括攻击他处感测系统)等方式,迟缓敌侦搜作业。
  • 双方可攻击对方旗舰或扰乱通信,以干扰敌指挥管制。
  • 双方之指挥管制才是行动关键所在。指挥官之目标系集中火力遂行任务。火力集中系指攻击时间与地点之有效结合,亦是在重要位置发动一波摧毁性之攻击。与集中火力同等重要的是攻击时机。从历史经验吾人可归纳一项真理:海战赢家之特质不在于知道做什么,而是何时做。海战指挥之难题在于如何掌握最佳时机,发挥最大攻击能力。

  就火力言之,现代海战速度快,毁灭性强,一触即分出高下。结果往往在开火之前胜负已定。

  战术人员仅专注于先敌发动攻击之想法并不全然正确。先发制人之意义在于能有效地达成吾人所欲目标——使敌无法恢复战力或遂行反击。

  由于当今舰队军舰数量不多,指挥官可有效严密管制,并可在疏散编队时,协调各单位集中火力攻击。舰队潜力化为实际能力之关键在于准则、训练、稳固之团队、良好通信系统,以及行动时能在适当时间下达命令。

  指挥官面临情报不足时,须下定决心,如何在敌军行动之前遂行有效攻击。如一方容易遭敌攻击,显示其战略、战术与武器发生问题,在大白天派长矛手与引箭手对决无异以卵击石。武器射程与侦搜能力两者应合而为一,不可分别看待,因此长矛手应在月黑之时执行任务。完善之侦搜计画包括搜集敌情报与防护己方情报。

  如敌之侦搜范围与武器射程均处于优势,则己方战力,尤其是防御力,更须十分强大才行。

  指挥官可能先发动些许攻击,俾利火力集中。然渠亦可能需要短程武器因应后续状况。战果获致决定不代表作战已结束。短距离之扫荡行动将成为紊乱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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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