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冲突(1920-1939年)·第七 – 吴起兵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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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冲突(1920-1939年)·第七

三方冲突(1920-1939年)·第七

作者:诺亚·卢卡斯·英国

出自————《以色列现代史

出自————《战争通史

   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与阿拉伯人

   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在早期形成时,对其为之奋斗的这个国家几乎完全一无所知。有记载说,当19世纪80年代第一批移民在“热爱锡安的人”资助下来到巴勒斯坦时,他们吃惊地发现这个国家已有人居住了。

       包括本·古里安在内的第二批移民中的许多年轻人到达他们梦想的这片土地后,也被这里的社会现实吓得退缩了。

   阿哈德·哈阿姆在1891年发自巴勒斯坦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了阿拉伯人存在对犹太复国主义的严重性,但在当时他没有得出结论,也没有得到响应。赫茨尔所阐述的政治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完全是关于权力政治和上层外交方面的内容。当时犹太复国主义代理人曾企图在奥斯曼政治中与阿拉伯民族主义势力合作,这一不成功的努力也是这种上层外交的组成部分。但是下层的巴勒斯坦新移民却没有打算对其邻居采取这种合作态度。早期有人提出从政治上对这一“阿拉伯问题”进行研究,但这种意见没有受到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上层的重视,实际上后来在巴勒斯坦这种意见在激起的一片反对声中沉寂了下来。提出这种意见的其中一个人是早期的定居者伊扎克·爱泼斯坦(1862-1943)。他在1905年写道:

   在与我们的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复兴这个概念相联系的重大问题中,有一个比其它所有问题加起来还要重要的问题。这就是我们与阿拉伯人关系的问题。我们的民族理想取决于这个问题的正确解决。 [ 注:在一次犹太复国主义会议上的发言,发表于1907年。见科恩引语,《以色列和阿拉伯人》,第67页(强调部分原文就有)。 ]

   爱泼斯坦同时代的人对他的看法置若惘闻。他们大都对阿拉伯人态度傲慢,并把对阿拉伯人表现出的任何温和态度与所谓的“少数民族心理”联系在一起,这种心理是典型的欧洲犹太人的心理,并受到犹太复国主义的反对。他们认为爱泼斯坦过多地担心非犹太人的想法,而太不注意犹太人的需要。因此他们无法认识到他的命题里可能包含的政治意义。实际上过了几十年后犹太复国主义者才开始从政治上注意到阿拉伯人的存在。

   虽然巴勒斯坦之外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对阿拉伯人问题提出了各种看法,但直到20年代末,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实质和规模才形成基本一致的看法。犹太复国主义的分析几乎全是对暴力冲突或外交抗议等各种阿拉伯人敌意行动作出的一成不变的反应。这样,彻底分析犹太复国主义–阿拉伯问题,在犹太复国主义意识形态中并不占重要位置。它在决策时很少考虑这样一个客观事实,即被选定作为犹太民族复兴的那个国家居住了另一个民族。不论从千年神话的角度,或是从英国的承诺、国联的合法性、建立国家的社会主义原理等角度来看,只有理解犹太复国主义者所坚信的犹太人在巴勒斯坦拥有绝对权利这种说法,才能理解犹太复国主义者对这个事实的迟钝反应。正是这,才产生了作为少数民族的犹太人在面对阿拉伯人挑战时的一种奇怪倾向,即“诚恳”地向多数民族提供“保证”。像英国人一样,犹太复国主义者既不能正视这个事实,也不能退让,这就是阿拉伯人对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计划和原则都怀有敌意。使犹太复国主义对阿拉伯人的意图模糊不清(进而加强了这个运动的有效性)的一个重要错觉是,只要用时机恰当的妥协或言词适度的温和态度去克服阿拉伯人所反对的各个具体问题,就足以解决这两个民族的关系问题。

   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中有一些人确实比较担心阿拉伯人的敌意所带来的政治影响,同时另一些人则对这一问题的正义性更为敏感。当这个问题在短期内对犹太复国主义事业产生了日益重要的影响时,魏兹曼对此也极为关注,但他没有彻底想透这个问题,未得出任何有用的结论。尽管从他的通信中反映出他了解这个问题的主要内容,但在这个问题上他仍倾向于幕后领导,看来魏兹曼也屈服于对这个问题了解肤浅的犹太复国主义追随者施加的压力。巴勒斯坦以外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对阿拉伯人的态度,是有点软弱、但无疑是真诚友好的语言,加上在具体问题上寻求和解的积极外交活动。这两方面都与巴勒斯坦内部的犹太复国主义政策走向不相符。

   与当时的其他欧洲人一样,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对阿拉伯人的存在采取了一种典型的静态看法,而没有认识到,除在其它方面影响之外,犹太复国主义本身就会引发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民族主义。在土耳其统治下,阿拉伯民族主义活动必须保持地下状态,因而外界对它也难以察觉。这样,犹太复国主义者便一直低估了阿拉伯人感情的强度和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敌意的深度。如果说他们认为犹太复国主义必然会对阿拉伯社会产生影响的话,犹太复国主义者一致认为,运动的经济影响可能提高阿拉伯人的生活水平,这就将足以使阿拉伯人对他们的运动予以默认。虽然犹太复国主义者对阿拉伯人的反抗强度判断有误,但却正确地认识到了相对于犹太复国主义的潜力来说,阿拉伯人在政治上却是软弱的。

   犹太复国主义者与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相遇的时候,也正是阿拉伯人缺乏欧洲式的政治价值标志——一个在政治上作为民族国家组织起来的社会的时候。这样,犹太复国主义者对阿拉伯人力量的任何进一步的了解都是来自对周围半独立的阿拉伯国家政权的了解。有了这些看法,他们便努力去追求,且有时确实能暂时达成这样一种协议,即犹太复国主义者支持其周围国家的宏伟目标,以此换取它们不反对和不妨碍犹太复国主义在巴勒斯坦的发展。这就是费萨尔与魏兹曼之间于1919年达成的谅解的实质。当费萨尔统治阿拉伯的希望落空后,这项谅解就告吹了。当时很多犹太复国主义者支持这一立场,认为到这一方案最成熟时,犹太人国家可能由此被纳入一个大阿拉伯邦联内。这些努力都最后落空了,而且有时从邻国的发言人的谈话中他们明白,阿拉伯领导人与犹太复国主义者或英国人也一样,并不关心巴勒斯坦人的利益。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只能自己与侵入他们生活中的犹太复国主义势力进行抗争。

   在巴勒斯坦定居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对阿拉伯问题表现出更为复杂的反应。他们比国外犹太复国主义者了解的情况更多,因而对这种冲突的规模和难度认识得更清楚。然而,他们一开始也没有注意这个问题,直到英国统治变得不稳之后才开始注意这一问题。

   民族家园的说法虽然十分含糊,但却恰好适合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的情况。由于在希特勒失败之前犹太人对犹太复国主义的支持较弱,定居者只能通过渐进的方式来发展,而且不急于去考虑终极的目标。在本世纪头三十年里,在谁将接替英国的统治这个问题成为焦点之前,这种终极目标一直是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与国外犹太复国主义者一样,巴勒斯坦内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也很少有人愿意制订出最终的目标,至少最不愿涉及阿拉伯人存在这一问题 [ 注:1932年,在一种显然十分沮丧的情绪下,哈伊姆·阿洛索罗夫就犹太复国主义–阿拉伯人关系问题写信给魏兹曼。在信中,他考虑犹太复国主义者以武力夺取政权,作为制止阿拉伯人反对的必要手段。H.阿洛索罗夫,《著作选集及生活琐记》(特拉维夫,1958年),第326-336页。 ] 。

   直到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者才真正重视与阿拉伯人关系的讨论并努力与他们达成协议。这主要是由于英国提出建议,建立一个包括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在内的立法委员会来实现普遍参政。由于要提出一个可行的代表制方案,于是便出现了阿犹双方的政治地位和相互关系的问题。阻碍双方合作协商的核心问题是移民问题,即移民的继续和规模。由于这一问题阻碍,三十年代的大量外交活动实际上成了有关三方的太极拳回合。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主流派展开的内部讨论是出于策略考虑,讨论的也主要是策略问题。要说服犹太人成为犹太复国主义者,到这个国家来定居并建立自己的民族基地,确实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内部只有一个派别将阿拉伯人置于运动面临的挑战的中心位置,并不屈不挠地对巴勒斯坦的犹太精英们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对阿拉伯问题作出更为长远的考虑。这一派内部又分为很多不同的观点,但被统称为“双民族主义”。这个运动的历史意义在于它的失败。这种观点认为,由于巴勒斯坦除了犹太人之外还有其他人居住,犹太复国主义者就必须为了自己的利益与阿拉伯民族主义协商并与之合作,双民族主义是这种观点的简称。双民族主义在犹太人观念上与犹太复国主义者一致,认为它是一个民族,也没有提出削弱这个国家犹太人的绝对权力。但是它提出这种权力应有界限,这与犹太复国主义主流派无限制的民族家园方案是不一样的。犹太人的民族家园必须在内部发展上实行自治,阿拉伯人也一样,但这两个民族必须共同负责这个国家作为一个整体的共同前途和利益。这个观点在某些方面与丘吉尔白皮书中表达的英国的巴勒斯坦概念很相似。不同之处是,英国相当含糊的观点可以被解释为:其巴勒斯坦的设想是两个民族将完全消失在一个更大的整体中。

   这一派曾因为其知识水平高和有很多杰出人物作为其发言人而著名。从事后来看,在四次战争之后,也可以认为,它是以基本分析的准确而著名的。虽然他们永远也不能证明对阿拉伯人采取另一种态度就可能会得到他们的好感并使两个民族走到一起,但事实却证实了他们的看法,即官方犹太复国主义的政策使两个民族分离并走向暴力。多数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没能认识到这一点,但同时他们也认为以和平方式实现犹太复国主义的理想是最为重要的,因此假如他们看到了在这个运动过程中包含着暴力的话,那只可能是他们的愿望不起作用。他们和平的愿望里包含幻想的因素,而这种幻想全然不顾他们需要英国人的保护这一事实。只要英国人控制着大局,犹太复国主义者就不必去战斗,因此便认为他们的目标中根本不涉及暴力。

   犹太复国主义的主要思想家阿哈德·哈阿姆是双民族主义运动的重要先驱。但他在世时,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的阿拉伯问题还没有完全形成,因此他的观点也就未能发展成一种能够应用于实际政治的形式。马丁·布伯(1879-1965)是阿哈德·哈阿姆早期的门徒,后来成了双民族主义运动的导师。这一思想的其他有名望的支持者是希伯莱大学第一任校长犹大·马格内斯(1877-1948)、阿瑟·鲁平和诺曼·本特维奇(1883-1971) [ 注:由于这一派未能对历史事件发生影响,人们往往忽略这些人在历史上的地位。由于他们正确预见到了犹太复国主义政策的后果,在脚注中给他们一点位置,可能不会有什么不妥之处。除了正文中提到的那些人外,主张双民族主义的还包括巴勒斯坦土地发展公司主任雅各布·索恩(1880-1950);PICA(罗斯柴尔德男爵的土地信托会)主任哈伊姆·马加利特·卡尔瓦里斯基(1868-1947);农民协会杰出的主席摩西·斯米兰斯基(1874-1953)。有趣的是,正是那些直接从事与阿拉伯人进行土地交易的人如鲁平等,才一致有了需要两个民族合作的印象。这一派的杂志《火把》是由“便雅悯拉比”(乔舒亚·雷德勒-费尔德曼,1880-1957)发表的。重要的学术界的支持者有希伯莱大学的肖莱姆教授、伯格曼教授和西蒙教授。犹太人协会行政委员会的“非犹太人复国主义”成员W.塞内托尔,第一任高级专员的儿子爱德温(后来成为子爵)·塞缪尔,都和这一派有联系。 ] 。这些人的观点基本来自于开明的人道主义的传统,但他们与青年卫士结成了最重要的同盟。

   许多赞成双民族主义的人来自中欧,与青年卫士一样,他们受到了德国青年运动的文化影响。他们很早便意识到将犹太民族主义与英国的刺刀结合在一起的危险,这种分析使这些气质相反的派别进一步结合了起来。亲英的魏兹曼、相信实力政治的本·古里安和“最高纲领派”的雅博廷斯基对犹太复国主义这方面的问题并不担心。但是,布伯、马格内斯等人却不赞同在帝国主义背景下促进犹太复国主义发展,认为这会不可避免地脱离被他们视为犹太民族复兴的核心价值——“闪族共生依存性”。青年卫士倒没有受到这种神秘的诱惑,但按社会主义的思路来分析,他们也同样反对将犹太复国主义的命运与英国的帝国主义利益结合在一起,坚定地认为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兄弟情谊是犹太民族复兴的必要和最起码的条件。对于正在出现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青年卫士的估计自然完全不同于独立的双民族主义者。对青年卫士来说,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是落后的,不能作为犹太复国主义与阿拉伯人合作的基础。要进行合作,就要求阿拉伯群众积极参加一个联合的犹太–阿拉伯社会主义运动。相反,独立的自由派双民族主义者者则把阿拉伯民族主义看作是有代表性的、进步的阿拉伯运动,认为犹太复国主义必须与之建立友好的关系。尽管双方在世界观和对当地历史的理解存在着根本性的分歧,青年卫士和独立的双民族主义者在致力于双民族主义的活动中不时仍能合作,后来还设法建立了一个共同的组织机构。

   1925年,在鲁平的提议下,建立了第一个代表双民族主义运动的组织“和平同盟”(Brit Shalom),目的在于促进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尤其是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对阿拉伯人愿望的理解。这个组织吸引的积极分子还不足二百人。和平同盟的发言人强调,双民族主义不是一种描绘未来蓝图的意识形态,而只是描绘了犹太复国主义必须了解的巴勒斯坦的现实。远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愿意就与阿拉伯人和英国统治当局的关系形成明确的政治目标之前的二十年代末,和平同盟就已从单纯地研究阿拉伯问题转变为赞成关于巴勒斯坦的宪法和政府等具体的政治目标。和平同盟和犹太复国主义多数派之间的基本问题涉及到了犹太民族生活的条件问题。双民族主义者不愿意考虑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他们认为,如果犹太复国主义能够大致按照(丘吉尔白皮书)所勾划的路线,完全接受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在一个双民族政体内合作的目标,那么,这两个民族就能和平共处,犹太民族家园也能融入东方环境之中。在他们看来,要追求一个犹太人多数,或者犹太人的主权,都是错误的、虚幻的目标。因此,犹太复国主义者应当正式宣布放弃争取多数民族地位的愿望。这个多数民族的地位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的。这种宣传的幻想会把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引入帝国主义的歧途,驱使它滋长好战民族的各种弊病 [ 注:1930年,恩斯特·西蒙(1899年生)向犹太人协会提交了一份备忘录,S.L.哈蒂斯在《托管期间巴勒斯坦的双民族主张》(海法,1970年)中曾详尽引用,见第53-54页。 ] 。

   犹太复国主义多数派认为这些观点近乎背叛。尽管在巴勒斯坦犹太人不多的情况下,犹太复国主义运动还不能把建国或主权当作可行的目标认真加以考虑,然而,它却被主权的神话弄得神魂颠倒。而且,不管多么不现实,它却非常不愿意排除未来取得犹太主权的可能性。如果说原则上排除犹太国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很少,那么,原则上接受对犹太移民的任何限制的人更少,即使犹太人成为多数的前景看起来很不现实,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甚至和平同盟一些独立的支持者也不愿意排除犹太人最后占多数的可能性。这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支持者所鼓吹的双民族主义学说也相去甚远。早在1925年,和平同盟的代表与犹太工总主席本·古里安就讨论过双民族主义,本·古里安的答复表达了犹太复国主义者对这个问题的典型看法:

   你们提出的方案不说明任何问题,它只是迷惑并损害了我们,而且也没有给予阿拉伯人任何东西。难道我们有一个谁也不明白的‘民族家园’方案还不够吗?难道还需要你们加上一个不说明任何问题的第二方案吗?一个双民族国家?

   双民族国家方案是什么意思?斯普林扎克说,我们不希望当多数民族,我们希望有许多人。许多人是多少?十万?十五万?相对于谁有许多人,是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还是国外的犹太人?……我认为只是在犹太复国主义前提下才有一个阿拉伯问题。我想在巴勒斯坦解决犹太人的问题,这就是说,将犹太人聚集在巴勒斯坦,并且使它成为一个自己土地上的自由人民。脱离了犹太复国主义的前提,巴勒斯坦就没有阿拉伯问题,只有犹太问题,就像在所有那些犹太人散居的国家,包括那些我们有“许多人”的国家,都有一个犹太问题一样。……“许多人”的说法恰恰回避了犹太复国主义的中心和原则问题(促进大规模犹太移民),我们不能这样来教育群众……。 [ 注:本·古里安,《备忘录》,第299页。 ]

   不过,当英国人在20年代末提议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参与立法程序时,本·古里安本人也在探讨双民族主义在宪法上的可能。1929年发生的阿拉伯人暴乱,以及英国人打算牺牲民族家园向阿拉伯人妥协的反应使本·古里安十分不安,他向同事们提出了一份详细的实行联邦路线的宪法草案。他的提案语气和缓,但目的并不是为了安抚阿拉伯人,而是要从英国托管当局分取一部分行政权力,并且把它置于两个民族管辖之下。他希望这种目标能够为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合作努力提供一个共同基础。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他在马格内斯帮助下,于1934年开展了一轮与阿拉伯领导人直接讨论的个人外交。如果说他在此以前还一直心存疑问的话,那么这些讨论便证实了他的信念:在现有政治格局中是不可能与阿拉伯人建立和平关系的。移民问题是一个绝对的障碍。1935年1月,本·古里安阐述了移民对于实现犹太复国主义目标的绝对重要性,认为它毫无协商余地:

   降临在德国犹太人头上的灾难并不仅限于德国。希特勒政权使整个犹太人民面临着危险,而且还不仅仅只是犹太人民。德国不仅与犹太人民处于冲突之中。希特勒政权如不向法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其它有德国人口的邻国发动复仇战争,如果不向苏维埃俄国发动复仇战争,它就不可能维持长久。德国今天不会走向战争,因为它还没有准备完毕,但它正在为明天作准备。我不想预言未来,但是只要注意正在发展的一切,我们就可以毫无疑问地看出,我们现在和1914年前一样正面临着战争的危险。现在这场战争如果爆发的话,其破坏性和恐怖程度都将超过上一次大战。犹太人不是一种有能力防止或延缓这种危险的世界因素,也不可能减弱和消除这种危险。但是,在世界上有一个地方,我们虽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却是一个重要因素。这个地方决定着我们作为一个人民的整个民族未来。当世界大灾难开始的审判日到来时,我们在这个地方的力量和分量是什么?谁也不知道,现在我们距离那可怕的一天,或许只有四五年,如果不是更少的话。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必须将我们的人数增加一倍,因为那一天犹太人口的规模很可能在战后安排中决定我们的命运。 [ 注:本·古里安,《以色列国的重新诞生》,一,第57页;本·古里安,《从阶级到民族》,第474-477页。 ]

   继本·古里安的宪法草案和其它提案之后,工人运动调整了它的教条主义作风,以适应阿拉伯问题,但是,大部分成员并没有把它当作首要问题来考虑。本·古里安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不少外交和谈话记录,但比起他汗牛充栋的大量讲演来,这却是无足轻重的。在他获得巴勒斯坦犹太人的领导权之前的大约三十年里,他曾试图通过分析来解决这一问题。这表明他有丰富的政治想象力,并且凭直觉把握了冲突的基本结构,有一阵还曾经希望他能在阿拉伯人需要时领导他们。他从来没有陷入国外犹太复国主义魏兹曼那帮人的那种虔诚的空谈中去,而是一直强调指出,阿拉伯人的反对是必然的、是完全可以料到的。本·古里安与其他定居者一样,而不同于国外的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他抓住了阿拉伯人敌意的本质。他比其他人早很多年就认识到,阿拉伯人的敌意预示着只能用暴力手段达到犹太复国主义的目标。1935年当选为领导人后,本·古里安在巴勒斯坦指导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曲折发展,他很明白这一运动所面临的危险,而他的大部分同伴在许多年里还继续认为有可能和平解决冲突。我们没有理由怀疑本·古里安和解外交的真诚性,但是只要阿拉伯人断然拒绝,他就不允许这种和解外交来影响日臻成熟的战略。他通过这个战略把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引上了另一个方向,即引上了不再可能谈判的方向。

   与此同时,他那些工人运动中的同事们还在继续考虑双民族主义的可能性,将其作为对付当前殖民政治挑战的手段。对犹太领导人来说,双民族主义主要是一种策略手段,而不能作为一种最终目标的方案。由于犹太官方领导人作出这样的判断,和平同盟中有很多人脱离了组织,1933年就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了。

   鲁平得出了阿拉伯人的立场非常坚定,不可能再期望他们会自愿对犹太复国主义作出让步的结论,于是他本人也因为对犹太复国主义的忠诚而断绝了与双民族主义者的关系。因此,他认为问题已经不能够得到和平解决,因为处于阿拉伯多数派掌握之中的犹太复国主义不可能获得国外犹太人的支持,就会变成一个“没有犹太复国主义者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他总结说,犹太复国主义从此以后将陷入与阿拉伯人的长期战争之中。 [ 注:A.鲁平,《建设国土和人民,1920-1942年》(生活琐记,三)(特拉维夫,1968年),第203页,第255-258页。 ]

   1936年阿拉伯人起义爆发后,在开明的知识分子中又一次出现了双民族主义运动的势头。一些很有声望的重要人物又一次努力活动希望与阿拉伯人达成协议,并且还为达到这一目的开展一些个人外交活动。但是,阿拉伯人的起义和即将到来的英国调查委员会创造了一种新局面,犹太人协会的官员们也卷入了这场前所未有的更微妙、更紧张的政治角逐中,双民族主义者方面不愿意像以前的和平同盟那样被斥为犹太复国主义外交中“不负责任”的因素。因此,他们服从犹太人协会的指导或间接控制。犹太人协会口头上赞成他们的目标,但实际上则按照自己的原则行动。本·古里安对此作出了总结:“我们需要与阿拉伯人达成协议,但这不是为了在巴勒斯坦制造和平。和平对我们确实很重要——一个国家不可能在长期的战争状态下建立起来。但是,对我们来说,和平仅仅是手段。我们的目的是完全、彻底实现犹太复国主义目标。只是因为这一点,我们才需要一项协议。” [ 注:D.本·古里安,《与阿拉伯人的会谈》(特拉维夫,1967年),第84页,及夏里特,《政治日记》(特拉维夫,1968年),第159页。 ] 本·古里安一再指出,阿拉伯人对犹太复国主义的要求,尤其是对冲突的核心——移民的反应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从犹太复国主义立场来看,这场冲突是不可调和的,只有阿拉伯人认识到了犹太复国主义的力量,才能最后解决这场冲突。因此,必须采取各种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增加犹太复国主义的力量。很可能,他的大部分同事们把他的话理解成坚定他们意志的鼓动性言论,而不是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暴力冲突的分析。所有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从未认识到需要通过直接接触和说服取得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赞同。因此,我们不可能判断,假如他们一开始就这么做,阿拉伯人的态度会不会有所不同。而实际情况是,阿拉伯上层的敌意加强了。对许多人来说,它证明犹太复国主义忽视阿拉伯人是有道理的。至于作为一股政治力量的阿拉伯群众,许多犹太复国主义者认为要理解这个在生存线上挣扎、在经济和精神上处于其主人支配下的文盲农民阶级的愿望或利益是困难的,因此很愿意忽略他们。只有社会主义者才对农民有兴趣,并认为解决阿拉伯–犹太复国主义的冲突与阿拉伯群众的命运是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巴勒斯坦犹太人中的社会主义派相信他们开出了与农民利益一致的最佳药方;但是,在实施他们提出来的方案时,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者又与农民发生了直接冲突。当劳工犹太复国主义于30年代中期取得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的领导地位时,犹阿冲突早已使把阿拉伯群众引向社会主义道路的任何可能性不复存在了。

   犹太工总与阿拉伯工人

   阿拉伯问题对于犹太工总来说,也与其它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一样,是随着民族家园政策垮台后才逐渐成为其关注的主要问题的。随着犹太复国主义开始关心继承托管政府这一实际问题,在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在巴勒斯坦犹太社团中,以及在犹太工总内部,关于犹太–阿拉伯关系的理论成了重要的政治分界线。

   与其它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不同,犹太工总决策者承担着双重负担,因为他们关于阿拉伯人的意识形态在道德上和战略原则上既要满足社会主义者又要满足民族主义者。为了保持其适当的形象,社会主义学说必须涉及民族主义问题,并且为解决民族问题提供某种指导。但是,犹太工总的理论家们又面临着另一个难题,因为它不仅必须把犹太复国主义对阿拉伯问题的分析与社会主义观点结合起来,而且它还必须在工人团结的前提下处理阿拉伯工人这一特殊问题。

   组织起来的犹太工人在巴勒斯坦的第一次关键的斗争是争取劳动权利。工人开拓者好像从来没有把阿拉伯雇主看作可能的工作来源,而阿拉伯雇主也好像从来没有考虑过雇用犹太移民劳工。阿拉伯经济差不多完全是农业性的,没有必须吸收新劳动力的那种内在发展势头。这样,“劳动征服”只意味着犹太工人拥有被犹太雇主雇佣的权利,在本世纪的头20年里这些犹太雇主大多数都集中在结构上与阿拉伯经济有联系的种植园中。由于期待着有“西方”文化需求的大批犹太移民,第二次移民运动的理想主义者们十分清楚,犹太民族的未来必须建立在一种现代经济基础之上,必须加快发展并大规模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由于开拓者们没能对原来农业方面的犹太雇主的习惯产生什么影响,“征服”战略变成了一种以合作互助为基础在土地上的移民安置运动。随着来自国外犹太人的公共投资开始增加,其委托人也同意工人开拓者的观点,认为只要靠犹太劳工就能够实现投资的民族价值,就可为民族家园建立稳固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在这种共同的意识形态基础上,外国公共投资和工人运动的合作关系建立起来了,使大规模拓殖得以进行。在开展土地定居的同时,犹太工人继续在城市中的犹太私人企业中争取工作。尽管他们在老种植园主那里没有取得什么进展,但是,他们通过利用民族感情,在20年代中期陆续到来的那些犹太企业家的企业中却取得了成功。犹太工总认为,没有理由要修改它的民族主义学说,使其在私人资本方面不同于犹太人的公共资本,因为它认为,为私人投资提供的安全保障,正是以公共投资为基础的民族奋斗的成果。本·古里安称:“尽管他的资本是私有的,一个定居者只有靠犹太复国主义及其成就的庇护,才能保持拥有他的土地”。因此,工人运动把那些没有雇佣犹太工人以承认他们对民族的感激之情的雇主们当作寄生虫来反对。一个私人企业家最首要的民族义务是必须在协助吸收犹太移民方面发挥经济作用,由于这一原因,犹太经济必须脱离萧条的地中海环境,而不是试图去利用这一环境。

   由于存在着对技术工人的需求,而阿拉伯经济中又缺乏技术工人,犹太工总在劳务市场上占的比例扩大了,但它取得的大发展主要是由于它高度的组织性和战斗精神。到30年代初,犹太工总的工会通过实行由它控制的劳务交流系统雇佣规则,成功地取得了对很大一部分劳务市场的控制。这一步骤稳固之后,人们便越来越多地听到这种要求:只能雇佣犹太劳动力,而且这很快就成了犹太工总的正式原则。在阿拉伯人只雇佣阿拉伯人的情况下,工人领袖们觉得要求犹太雇主们只雇佣犹太人,似乎也不是没有道理。

   如果犹太民族主义的企业家们曾经想过的话,他们很可能认为犹太动力将会促进阿拉伯经济。许多犹太复国主义企业家和犹太工总都认为,当犹太人适应了体力劳动职业,从而形成正常的职业结构,这是民族重建的基本条件。但是,不关心这些问题的企业家大概占多数。因此这两种企业家原则上并没有排除阿拉伯劳力在发展中的作用。相反,尤其是早期当“巴勒斯坦主义”被奉为一个新希望的那些年里,许多犹太私营雇主把雇佣阿拉伯人的观念提高到了开明的不歧视原则的高度。许多英国公司以及托管当局本身,或以“巴勒斯坦主义”为名,或是出自一般性的考虑,都积极推进“混合”雇佣。

   这样,犹太工总就发现自己处于一种矛盾境地,它要捍卫一种似乎是反动的学说,使它不受到政治右派那种似乎是自由主义的批判。工人运动内部左翼反对派站在社会主义立场上反对它的劳务市场政策,这更加剧了犹太工总领导层的窘境。巴勒斯坦工人党领导人的社会主义没有像左派那样遵循博罗乔夫的逻辑,最后得出双民族主义的结论。犹太工总政策的民族主义理论虽然对外部的反对派有一定的说服作用,而且也都得到了其组织力量的支持。但是工总还需要一种社会主义理论,来慰藉自己的道德感,并抵挡它内部的左派声称只有他们才有社会主义思想的说法。

   犹太工总主张的社会主义纲领和它的民族主义学说一样,由于简明扼要,在辩论中有相当优势。它宣称,喜欢使用阿拉伯劳力,根本不是一种开明态度,只不过反映了资本家的剥削欲望。阿拉伯工人只不过是降低工资水平的一种方便工具。在犹太工总领导人看来,雇主们利用这个问题作为反对组织劳动原则的幌子,把它作为削弱工人运动力量的一种手段。并不是所有的雇主都像本·古里安援引的这个人那样直言不讳:

   ……很多犹太人都会来这里工作,我们可以不要那种奇怪的(组织起来的)工人,平凡普通的工人会适应农业的严格法规,降低他的标准;主要问题是要在国外预先准备这种工人,并与犹太工总战斗到底。 [ 注:1932年7月,D.本·古里安在犹太工总大会上的一次讲话中引用,《以色列的再生和命运》(纽约,1954年),第75页;比较本·古里安,《备忘录》,第511-519页。 ]

   与工总对抗的大部分雇主们重弹适合阿拉伯问题的自由主义陈词滥调,目的是发起犹太阶级斗争。犹太工总领导人也就这样把他们的政策与内部的犹太阶级斗争联系了起来,这样,他们就能够在与左派的斗争中,加强自己的社会主义性。

   据称,犹太工总对工人的区别对待,不是基于种族或宗教,而是基于反对封建剥削的需要。为犹太人争取工作的斗争,是为阿拉伯工人和犹太工人取得尊严的途径。从长远来看,这是社会主义战胜农奴制的必由之路。有组织的犹太工人不应让便宜的阿拉伯劳动力来降低他的标准,而是要从保证就业的堡垒中进行斗争,逐步把阿拉伯工人也提高到他的标准。阿拉伯工人和犹太工人的平等工资是理所当然的,但工资必须等于犹太工人的工资,通过组织起来逐步达到。人们强调不歧视和平等的原则实际上只是为了掩盖这个事实:当时所提供的工资低得无法维持犹太工人的生活。因此,犹太经济必须摆脱由阿拉伯人劳动力造成的贬值的威胁,直到使阿拉伯标准提高到与犹太标准一样的水平。当然,与此同时,犹太工人运动必须全力帮助阿拉伯工人在他们自己的经济中以战斗的工联主义方法,组织起来,提高他们的标准。

   作为社会主义者,犹太工总领导人认为,犹太人所取得的有利地位,并不是以牺牲阿拉伯群众的利益为代价的。问题不是犹太人是否有权从阿拉伯工人手中抢走现有的工作,而是他们是否有义务与阿拉伯人分享由犹太人投资创造的新的工作机会。他们没有义务与那些对犹太人的民族奋斗未表现出团结精神、只想破坏其目标的、没有组织的工人分享犹太民族奋斗带来的好处。首先,阿拉伯工人必须加入工人运动,就像他最终会做到的那样。本·古里安声称:

   没有思想的雇主们把阿拉伯工人当成机器人,但是,阿拉伯工人将会摆脱麻木状态,加入战斗工人的行列,他也会理解自由对自己的意义……。明天或者后天,阿拉伯工人也将会提出他们的要求,因为谁会这样目光短浅,认为阿拉伯人会温顺地愿意永远受到劫夺?…… [ 注:D.本·古里安,《再生》,第81页。 ]

   至于那些确实已经组织起来了,并且献身于工会理想的少数阿拉伯工人,工总建议他们先集中在阿拉伯人自己的组织中,只有他们才能加入这一组织,直到它不再是降低犹太人工资的一种工具。待到阿拉伯人工资水平升高到犹太人工资水平时,障碍将会清除,工作也将会自由分配:

   在非犹太劳务市场周围有一堵防备犹太工人的高墙。这堵墙有一种奇怪的特点:它不允许犹太工人进去,但却不停地向犹太经济推出大量阿拉伯工人。在这种情况下,犹太工人不能在谁建立了这堵墙的问题上纠缠不休,也不能在阿拉伯工人是否有责任的问题上浪费光阴。……他除了在自己周围也建起一堵保护墙以外,别无其它选择。 [ 注:B.卡茨纳尔逊,《革命建设主义》(纽约,1937年),第31页。 ]

   犹太工总领导人多次指出,尽管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大部分是本地人,而犹太人是移民,但是,犹太人的地位却相当于其他国家中组织起来的本地工人,需要保护自己的标准不受无组织的移民劳工的侵犯。因此,犹太工总从为犹太移民创造工作机会的民族主义需要出发,进一步转为坚持要求组织工人的社会主义立场,然后,为了对付组织起来的阿拉伯工人,它现在又回到用社会主义的措辞来表达民族主义的原则。

   从工人意识形态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民族主义始终是决定犹太工总阿拉伯政策的基本因素。但是,作为社会主义者,工总领导人宁可把问题看作是一种社会冲突,而不是民族冲突。这样他们就可以坚定自己的信心:阿拉伯人一再用暴力行动表现自己的愤怒,并不是因为犹太复国主义和阿拉伯民族主义势不两立。他们可以使自己相信,阿拉伯人的理想不是受到犹太复国主义的阻挠,而是受到落后的阿拉伯政治和社会结构的阻挠。社会主义理论把阿拉伯社会及其统治阶级的僵化当作阿拉伯–犹太冲突的根源,认为是一小撮地主、高利贷者和神职人员阻挡着阿拉伯群众的道路。只要推翻他们的统治,阿拉伯群众就会马上认识到,犹太复国主义和阿拉伯民族主义可以在和平与进步中互相合作。这种理论在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广泛流传,不过,对于工人犹太复国主义者来说,它还具有特别的价值。通过掩饰他们自己运动中基本的民族主义热情,他们的社会主义分析可以使他们回避这样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阿拉伯人的反对也可以用民族主义概念加以解释,可以叫做萌芽中的民族主义。当时与阿拉伯农民和工人合作的事例,或偶尔与知识分子的合作,都被不相称地夸大了。社会主义者对阿拉伯社会的分析虽然大部分是正确的,但是,它却使赞成这种分析的人得出了一种错误的结论:民族之间的冲突将不会出现。社会主义者设想,教育将会洗去阿拉伯农民脸上仇恨的表情。如果积极反对犹太复国主义的阿拉伯知识分子不同意这种设想,那只不过因为他们是非无产阶级,通过血缘关系与统治阶级千丝万缕地联在一起。社会主义理论的经验特征使工总领导人看不到这种可能性:教育不会驱散一个文盲对犹太复国主义的憎恨,只会使他更有力地表达这种憎恨。

   犹太工总用社会主义来解释其阿拉伯政策时,最敏感的一点是,在理论上它攻击的长远目标是阿拉伯统治者,但在实际应用中,受打击的却是阿拉伯工人。这么说有两层意思,第一,阿拉伯工人是劳务市场冲突的直接受害者。第二,时势迫使他承担在阿拉伯经济中掀起一场革命的任务。犹太工总内部对阿拉伯工人的受害感到有些不安。犹太工总中左派抓住这个问题,指责领导者们欺凌弱小,更使他们感到尴尬。犹太工总至少可以试图在阿拉伯工人的斗争中帮助他们,但是,犹太工总又无法进入阿拉伯圈子,主要是因为语言障碍。工总的普通成员对这个问题漠不关心,认为阿拉伯问题是一个相当乏味的外界问题。这就更增加了工总领导人在这方面的困难。

   1920年工总成立大会上通过的决议没有提及阿拉伯人。开拓者们认为,这个问题同他们与犹太种植园主的斗争相比是次要的问题。在这方面工人犹太复国主义者遇到的第一次政策挑战,是来自英国托管当局管理下的交通服务中“混合”雇佣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做法。1925年,加入了工总的铁路、邮政和电报犹太工会希望阿拉伯人一起参加要求增加工资、改善条件的共同斗争,但却没有成功。由于这次经历,1927年犹太工总大会决定成立巴勒斯坦工人联盟,作为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在工会领域内的联合组织。人们设想联盟是一种合作途径,犹太工总可以通过这一途径帮助阿拉伯经济中的阿拉伯人,同时又抵挡阿拉伯劳工在“混合”经济中使工资水平下降的压力。人们当时回避了犹太经济中的联合组织问题,这一问题最终还是被只使用犹太劳工的原则所取代。人们希望,只要在联盟内部实行民族自治,就有可能发展出一种实用的工联主义的共同语言。事实证明,这种希望是不现实的。最初关于联盟的设想,是一个大规模的犹太工会和阿拉伯工会的联合体,但后来却降低为一个在组织上与犹太工总执委会挂钩的纯阿拉伯工会的联合体。犹太工总的医疗卫生服务吸引一些阿拉伯人加入了这个组织,联盟在合作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小成就。但总起来看,它并没有取得期望中的成功。其成员人数从来不到阿拉伯工人的百分之一。

   毫无疑问,犹太工总的民族主义劳务市场政策恶化了犹太–阿拉伯关系,也使冲突的民族主义性质更加明确。同样毫无疑问,这些政策也为民族家园奠定了稳固的经济基础,使它不依赖于殖民剥削。不管这些政策的政治代价是什么,不管当时曾经有什么别的选择,正是工总以及它毅然抓住了对劳务市场的具体影响,才决定了特定的政治条件,正是依靠这些政治条件,民族家园才能转变成主权国家。

   阿拉伯人的起义

   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对英国侵略反应十分迟缓。民族主义运动作为以大马士革为中心的较发达的泛阿拉伯运动的一个分支,在大战结束时第一次初露头角。巴勒斯坦处于军事统治之下。军事统治当局本身不同情伦敦的犹太复国主义政策,决不轻易让巴勒斯坦人了解英国的目的。

   1920年4月的阿拉伯人动乱规模不大,也不是一次有组织的民族主义行动,其间死了六名犹太人和六名阿拉伯人。1920年塞缪尔的文官政府在巴勒斯坦建立。费萨尔在争夺大马士革阿拉伯领导权失败后,在海法成立了巴勒斯坦阿拉伯大会和阿拉伯执行委员会,民族主义运动开始变成一股以巴勒斯坦为中心的力量。大会要求英国撤离,并且成立一个由1914年前居住在此、讲阿拉伯语的居民选出的一个独立代议制阿拉伯政府。

   1921年5月,又发生了一次大暴乱。近一百名犹太人和阿拉伯人被打死(阿拉伯人大都是被英国士兵打死的),二百多人受伤。在此之后,官方作了调查 [ 注:海克拉夫特委员会。 ] ,英国增加了驻防部队,从而有了几年的安宁。调查证实了阿拉伯人仇视犹太移民活动,之后便发布了《丘吉尔白皮书》,并作出了其它姿态,以缓和阿拉伯人的忧虑。

   阿拉伯大会虽然使用的是威尔逊式的民主词藻,但是,事情很快就清楚了,它只不过是富有的地主,尤其是以穆萨·卡吉姆·帕夏(1854-1934)和耶路撒冷穆夫蒂、最高穆斯林委员会主席哈吉·阿明为首的侯赛尼家族的工具。多年来,由于纳沙希比家族与侯赛尼家族的争斗,民族主义运动内部四分五裂。侯赛尼派在20年代末取得了胜利,阿拉伯大会完全变成了哈吉·阿明的个人工具。阿拉伯人内部争夺的时候,也正是魏兹曼通过让非犹太复国主义分子进入运动的领导阶层,以扩大犹太人对民族家园的支持的时候。这个阶段的特点是,犹太移民的步子相对缓慢,经济发展也遇到了许多挫折。因此,阿拉伯人反犹太复国主义的活动似乎也平静下来了。在随后哈吉·阿明统治的阶段,正好是扩大了的犹太人协会成立的时候,同时还出现了雅博廷斯基领导的更富于战斗性的反对派。这便使阿拉伯人的反抗再度爆发。

   1929年暴力活动的大爆发,为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外交力量的较量提供了机会。这场暴乱的起因是关于对“西墙”(一个犹太教圣地,同时又是穆斯林“尊贵的圣地”的一部分,包括岩石圆顶清真寺和阿克萨清真寺)的宗教权利的口角之争。它很快波及全国,阿拉伯人大批屠杀犹太定居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是一场有计划的行动。大约二百五十名犹太人和阿拉伯人被杀,五百多人受伤。和1921年一样,阿拉伯人的伤亡主要是由于英国警察的行动,伤亡人数几乎与犹太人相当。伦敦马上派出沃尔特·肖委员会和霍普·辛普森委员会,调查骚乱情况,并专门就移民和土地转让问题提出建议。这些建议无疑是反犹太复国主义、有利于阿拉伯人的。殖民大臣接受了这些建议,并将它们写入1930年的《帕斯菲尔德白皮书》,但它在国会中遭到了激烈反对,并遭到了魏兹曼和其它重要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发动的有力的外交和宣传活动的攻击。结果帕斯菲尔德收回成命,1931年初,政府重申其民族家园政策保持不变。虽然魏兹曼的外交活动为犹太复国主义者暂时赢得了胜利,但是现在阿拉伯人完全有理由从肖–霍普·辛普森–帕斯菲尔德的过程中判断出,英国的立场是可以改变的。

   30年代初,由于犹太移民迅速增加,阿拉伯民族运动也迅速发展,除阿拉伯大会外,还出现了一系列争夺巴勒斯坦人领导权的政治“党派”。这些党派于1935年底联合起来,目的是用统一的口径与英国当局打交道。

   1936年初,欧洲的局势已经开始比以前更直接地影响着巴勒斯坦的政治。欧洲犹太人的苦难使犹太复国主义产生了一种紧迫感,外交考虑和意识形态上的细微末节已经降到次要地位。1935年的移民高峰后,随着轴心国的宣传进入高潮,战争威胁逼近,英国更加关心地区安全,阿拉伯人开始看到了一个成熟的时机。邻近国家的民族主义最近也显示出可以迫使英国屈从于压力,于是,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变得更好战了。政治“党派”现在把全国各地的下层民族主义串连起来,代替阿拉伯大会,成为阿拉伯人的领导机构。1936年4月,各党暂时停止了竞争,成立了一个新的统一执行委员会(仍由哈吉·阿明操纵)——阿拉伯最高委员会。委员会马上号召开展大罢工。这次罢工一直持续到英国托管当局停止犹太复国主义移民,禁止阿拉伯人将土地转让给犹太人,并且还满足了争取独立的其它民族主义要求。托管当局倾向于中止移民,等待进一步进行调查,但在犹太复国主义压力下,5月份同意按招工计划有限入境。于是,阿拉伯人对犹太经济进行联合抵制,各种暴力活动的规模也在扩大。这些活动很快蔓延成为遍及各地的暴乱,游击组织在来自邻国的志愿者的帮助下,向犹太人定居点、英国的机构发动了持续不断的破坏、掠夺和恐怖活动,和英国军队也交了火。英国高级专员沃科普明确表示,托管当局不会在胁迫下谈判,并将镇压叛乱。不过,开始时,他的行动还是有所克制。经英国人同意,犹太人能够组织自卫。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为了避免激怒或报复,在严格的防守意义上组织自卫。因此,冲突多多少少仍限于阿拉伯人与英国人之间,而没有变成阿拉伯人与犹太人之间的大摊牌。

   外约旦的阿卜杜拉和伊拉克的努里·赛义德当时的外交政策是为了他们自己政权的利益改善与英国的关系。他们试图出面与阿拉伯最高委员会斡旋,但没有成功。犹太人协会拒绝了努里要求他们同意暂时停止移民,作为善意的表示。危机不断恶化,伦敦政府宣布将计划中的皇家委员会调查推迟到混乱结束以后。英国军队增员到二万人,并扩大了高级专员在紧急情况下的权力。由于无法与英国的军事力量对抗,罢工和暴乱很快都停止了。由于犹太经济对阿拉伯经济的依赖并不深,所以阿拉伯人自己承担了罢工带来的经济损失的冲击,失业现象增加了。阿拉伯最高委员会内部的政治团结也开始动摇。10月11日,伊拉克、沙特阿拉伯、也门和外约旦的统治者联合呼吁最高委员会结束暴乱,听任英国的善意和公正。阿拉伯最高委员会趁机下台阶,接受了这个呼吁。其实,当时暴乱也已经差不多停止了。以前印度事务大臣厄尔·皮尔为首的皇家委员会于1936年11月来到巴勒斯坦进行调查。调查到1937年1月结束。暴力活动出现了暂时间歇,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37年夏天《皮尔报告》的发表。皮尔委员会建议在巴勒斯坦实行分治。

   阿拉伯人的暴乱马上重新爆发。在很短时间内就达到了与上一年同样的激烈程度。9月30日,托管当局得到了更大权限。阿拉伯最高委员会被解散,其大部分领导人被逮捕或被驱逐。哈吉·阿明被赶下了最高穆斯林委员会主席的宝座,逃到了黎巴嫩,并从那里继续指挥暴乱。游击队活动日趋频繁,目标不仅是英国机构设施,也包括阿拉伯的持不同政见者。暴力和混乱继续不断,到1938年夏天,英国差不多完全失去了对农村的控制。1938年夏天,出现了一个犹太恐怖组织,他们不顾犹太复国主义官方领导,奉行报复政策,这样一来,危机加深了。到这时候,伦敦政府已经得出了分治不可行的结论,便放弃了这一政策。1938年10月,当局动用于全部军事力量,又一次镇压了暴乱。从那以后,暴乱断断续续地发生,但其形式主要是阿拉伯之间的世仇。但作为一场政治运动来说,暴乱在1939年初世界大战爆发前就结束了。

   1936年是巴勒斯坦冲突的一个决定性的转折点。阿拉伯人的起义及其失败为犹太复国主义的最后胜利创造了条件。在哈吉·阿明统治下,阿拉伯人没有能够发动一场具有建设性的运动,把人民的力量引导到能够实现的政治目标上来。穆夫蒂选择了最坏的时机以暴力手段反对英国统治。只要有一点政治洞察力,他就应该认识到,英国对地区安全的关心确实为强迫它做出让步提供了一次机会,正如犹太复国主义者所担心的那样。但是,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暴力冲突对英国来说必然是不可接受的。分治方案等于承认托管是行不通的。后来,英国又总结出,分治也是不可行的。这些实际上都是阿拉伯民族主义的政治胜利。但是这些胜利的果实却被犹太复国主义者取得。在暴乱中,阿拉伯人有大约三千至五千人被杀。(其中大约有四分之一是阿拉伯人自己杀死的持不同政见者),他们的领导被摧毁了(大部分是被侯赛尼消灭竞争对手的活动摧垮的),他们的经济毁灭了,陷入了最深的危机。他们的精神也崩溃了。从此以后,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成了可以忽略不计的政治力量。罢工和混乱加强了犹太经济,例如,开通特拉维夫港以代替陷入罢工的雅法。而且,经英国人默许,犹太人也第一次能够武装起来,其军事训练和战备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到40年代,只有犹太复国主义者才能在英国被大战弄得精疲力竭之后,对英国统治发起挑战,并且参加了扫清大英帝国的斗争。

   《皮尔报告》及其影响

   派出皮尔委员会的目的是调查巴勒斯坦骚乱的起因和托管政府实施托管的表现。《皮尔报告》从托管的角度,全面观察和分析了巴勒斯坦冲突。报告发现,根据托管条款,阿拉伯人遭受的苦难是不合理的,但是只有压制阿拉伯人才能实现托管对犹太人的义务。因此,托管是不可行的。

   作为目前的“缓冲剂”,报告建议限制犹太人定居区域,并根据“政治、社会、心理及经济考虑”对移民作出规定:应当马上实行每年一万二千名移民的限额,而且有效期应该至少五年。报告认为,这些缓冲办法对于抑制冲突是必要的,但并不能靠它们解决根本问题。因此,有必要废止政府的托管制度。报告除提出这项建议外,还提议把巴勒斯坦分为一个有主权的犹太国,一个与外约旦联合在一起的阿拉伯国,以及包括主要圣地和海港的英国托管区。犹太国将占全国五分之一。在权力移交之前,不允许犹太人在未来的阿拉伯国的领土内购买土地。

   伦敦政府对皮尔的调查结果不以为然。但是,开始它还是批准了这些建议,并派伍德黑德委员会去巴勒斯坦探讨分治的实际问题,以及起草一份详细的计划。与此同时,也实行了缓冲办法,实施了一项移民法令的修正案,授权高级专员酌情对移民实行政治限额。国际联盟的永久托管委员会对分治十分冷淡,但愿意对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探讨。1938年11月,伍德黑德分治委员会提出报告,认为实际上分治是不可行的,伦敦轻而易举地就同意了这份报告,显然它也早已得出了相同的结论。殖民部则宣布它将在伦敦召开一次阿拉伯–犹太复国主义会议。

   正如阿拉伯人的起义使英国人根据欧洲发生的事件扩大了战略范围一样,这些事件同样也第一次使邻近的阿拉伯国家积极地插手巴勒斯坦问题。德、意轴心国第一次从欧洲向英国在阿拉伯世界的霸权提出了挑战,这样就为阿拉伯各国政权反对英国统治提供了机会。在相邻各国代表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进行斗争的主要是处于反对地位的民族主义集团,而不是这些国家的政权,但这些政权也越来越深地被卷入了斗争。1939年2月召集伦敦会议时,英国邀请阿拉伯国家代表参加关于巴勒斯坦的讨论,就表明了它关心的是更广泛的中东问题。事实证明,这对犹太复国主义者和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来说都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新变化,尤其对后者是十分有害的。从此以后,邻国的阿拉伯政权成了争夺巴勒斯坦继承权的竞争者,而不是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保护人。

   英国和阿拉伯人的会议、英国和犹太复国主义者的会议都未能达成任何协议。因此,伦敦政府决定强迫推行一种解决方案。1939年5月发表的《麦克唐纳白皮书》便体现了这一方案。从英国的立场来看,《白皮书》尽了一切可能满足阿拉伯人要求。《白皮书》宣布,政府现在将为建立一个自治政府奠定基础,在自治政府中,阿拉伯人将占绝大多数,但犹太人作为一个社团也将分享行使权力。在未来五年内,犹太移民总数将限于七万五千人,五年后则由阿拉伯人决定移民限额。阿拉伯人向犹太复国主义者出售土地将限定在某些地区,在其它地区禁止出售。实际上,《白皮书》终止了英国对犹太民族家园的支持。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也可以认为,新政策觉得民族家园的建设已经完成,而不是放弃了民族家园的委托义务。

   阿拉伯人和犹太人都反对这项政策,阿拉伯人主要是出于这个原因:如果在自治政府的问题上继续承认犹太人的权力,那么这项政策将使独立成为幻影。永久托管委员会于1939年6月最初考虑这项新政策时,认为它与托管是背道而驰的。英国政府原应该于1939年9月将此事提交给国联大会,但因大战爆发而未能兑现。所以谁也不知道国际联盟是否会为结束托管提出其它可供选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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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