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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隋唐至元时期的军事后勤·第七节·元朝

第三章·隋唐至元时期的军事后勤·第七节·元朝

主编:廖德清 等

出自————《中国古代军事后勤史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第七节

        元朝

          一、历史概况

        蒙古族的祖先蒙古部落在唐朝中叶以前游牧于黑龙江上游额尔古纳河东南一带,唐朝中叶后,西迁到斡难河(鄂嫩河)、怯绿连河(克鲁伦河)流域驻牧。当时蒙古高原上散居着许多部落,除蒙古部而外,较大的部落有塔塔儿部、蔑儿乞部、汪古部、克烈部、乃蛮部等,大多数过着游牧生活。

        蒙古部的杰出领袖铁木真在斗争中利用各部之间的矛盾,先后击破了塔塔儿、蔑儿乞、札只刺、泰赤乌、克烈部、乃蛮部等部,于公元1206年完成了蒙古高原各部的统一。铁木真被推戴为大汗,号称成吉思汗,建立了蒙古国家。建国后,成吉思汗建立了一整套军事与行政合一的制度,将蒙古各部牧民原有的氏族组织打破,统一划分为十户、百户、千户、万户,分封他的亲信和归附他的部落首领为万户长、千户长、百户长、十户长;同时为加强大汗,设立了怯薛制度,即从贵族子弟和牧民中挑出一万名身体健壮、武艺超群的人充当怯薛军,平时轮番宿卫,战时随大汗出征。这是一支护卫大汗的亲军,是当时蒙古最精锐的军队。

        ①《金史·列传》。

        ②《金史·列传》。

        在建立起统- -的政权组织和强大的军事武装之后,成吉思汗和他的后继者们便开始发动一场大规模的西征和东征战争。三次西征先后攻占了原苏联中亚、伊朗、阿富汗和俄罗斯黑衣大食及西亚各地,建立了钦察、伊儿、窝阔台、察合台四大汗国。

        南征的目标是统一中国。公元1209年,成吉思汗率军攻打西夏,西夏战败,献女讲和。公元1227年,成吉思汗在西征归途中乘胜灭掉西夏,不久病故。窝阔台继任蒙古大汗后,加紧对金进攻,公元1234年灭金。蒙古灭金的第二年即进攻南宋。公元1259年,蒙古蒙哥大汗在进攻四川合州受伤死去,其弟忽必烈继位。忽必烈即位以后在经济_上政治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汉化改革。改变了过去变农田为牧场、掠人为奴的旧俗,采取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同时还采取反对割据、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公元271年忽必烈宣布废除蒙古国号,定国号为元;第二年迁都燕京,称为大都(今北京)。公元1279年灭南宋,统一中国。

        元世祖忽必烈统一中国后,依据中国历代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在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分掌政事军事;设御史台,掌管监察和司法;在地方,设立行中书省,即行省,管辖路、府、州、县;在边骚地区设宣抚使司、宣慰使司、安抚使司、宜慰使司都元帅府,加强了对边疆的管理,把西藏地区正式划为行政区,设立宜慰使司和万户府,在今新疆地区设立统治机构和驻军,在澎湖设立巡检司,管辖台湾等,从而进一步促进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的发展。

        元朝后期,政治日趋腐败,皇室内部争夺皇位和大臣争权的斗争非常激烈,政局很不稳定;统治者又穷奢极欲、腐朽荒淫,不仅官吏贪污,军队也腐化,沉重的赋役和剧烈的土地兼并,加之又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政策,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不断加深,公元1351年爆发了反对元朝腐朽统治的元末农民大起义。由刘福通领导的北方红巾军首先举起义旗,曾派三路大军北伐,一直打到大都外围。起义军未能互相配合,被元军各个击破;继起的南方红巾军不断地壮大;郭子兴所部红巾军将领朱元璋在群雄角逐中发展自己的势力,后来终于在公元1368年推翻元朝统治,削平群雄,建立了明朝。元朝从公元1260年元世祖即位建年号起至1368年灭亡止,共十一帝,历时一百零八年。

        二、军制与后勤体制

        1、军制概况

        元代在中央设与中书省平行的枢密院以掌兵权,枢密院下设枢密使、枢密副使、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佥书枢密事。枢密院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元朝在地方设行枢密院。行枢密院的设置初无定制,“国初有征伐之事,则置行枢密院,大征伐则止曰行院,为一方一事而设,则称某处行枢密院,或与行省代设,事已则罢。”①

        元朝军队按职能分为侍卫亲军和镇戍军两大系统,分别担负维护中央和地方统治的任务。

        侍卫亲军是保护皇帝戍卫京城的部队。这支军队是在成吉思汗所建立的“怯薛”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成吉思汗时以木华黎、赤老温、博尔息、博原术四功臣统领怯薛军。成吉思汗以后各朝仍用“四杰”的子孙掌领侍卫军。忽必烈即位后,从诸军将领中抽调部分精锐组成武卫亲军,作为皇帝的卫队。后改武卫亲军为侍卫亲军,立左、右、中、前、后五卫,每卫万人。随着对汉军防范的加强,忽必烈又以河西军(西夏军)组成唐兀卫亲军、钦察军组成钦察卫亲军,忽必烈的后继者又陆续增置西域卫亲军、阿速卫亲军及康里卫亲军。

        ①《元史·百官一》。

        侍卫亲军环戍京城,设都指挥使统领,隶于枢密院,他们担负着各种警卫任务。大朝会时充当围宿军;大祭祀时充任仪仗军;车驾巡幸则成为扈从军;替皇帝守卫财富时又称为看守军。此外,侍卫亲军还负责夜间巡逻,看守粮仓,保护漕运等。

        镇成军是宿卫以外分驻全国各地镇守地方的军队。各地军队仍编为万户、千户、百户。万户之下设总管,千户之下设总担,百户之下设弹压。各地设镇守所,由各行省的镇抚司统领,由枢密院和行枢密院调遣。镇戍军包括由蒙古人和色目人组成的蒙古军;由北方各族(如契丹、女真)组成的挥马军;由北方汉人组成的汉军;由改编宋朝武装组成的新附军;由辽东的紈军、女真军、高丽军、云南的寸白军等地方武装组成的乡军;还包括以军士的一技之长组成的“炮军”、“驽军”、“水手军”。

        镇戍军种类虽多,但因元朝统治者歧视汉人,被元朝统治者视为核心的只有蒙古军和探马赤军。这在镇戍军的分布上也能反映出来,边关要地,包括河南、河北、山东等地由蒙古军和探马赤军镇守,淮河和长江以南由汉军、新附军镇守。

        元朝实行军民异籍、军民分治的政策,使军职不得干预民事,军队的调遣、军官的任命都由枢密院直接掌握。这样做的结果,打击了分裂割据势力,保证了政治上的巩固与统一

        2、后勤体制

        元代“起自朔土”,成吉思汗时“部落野处,非有城郭之制”,“非有庶事之繁,唯以万户统军旅,以断事官治政刑,任用者不过一二亲贵重臣耳。及取中原,太宗始立十路宣课司,选儒臣用之。”世祖忽必烈继位后,才仿唐制,建立元朝,“立朝仪,造都邑”,“定内外之官”。①

        元代的中央后勤组织机构,包含于中央行政机构之中。元代设三公,地位崇高,但并无实权,真正掌握行政最高权力的是三公之下的中书省,(元代不设门下省,尚书省则屡设屡废,到武宗至大四年以后不再设,权归中书)。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使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所以,元代的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

        中书省设中书令一员,“典领百官、会决庶务”②,常以太子兼领之;中书令下设右左丞相各一员(元代以右为上),正一品,“统六官.率百司,居令之次,令缺,则总省事,佐天子,理万机”③;平章政事四员,从一品,“掌机务,贰丞相,凡军国重事,无不由之”④;右、左丞各一员,正二品,“副宰相裁成庶务,号左右辖”⑤;参政二员,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子右、左丞”⑥;参议中书省事,秩正四品,“典左右司文牍,为六曹之管辖,军国重事咸预决焉”⑦;左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员,正七品。所掌除吏礼房之九科,知除房之五科外,与后勤有关系的有户杂房七科,曰:定俸、衣装、羊马、量计、田土、太府监;科粮房六科,日:海运、漕运、边远、帐济、事故、军匠。银钞房二科,曰:钞法、课程。应办房二科,曰:饮膳、草料;右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员,正七品。右司所掌除刑房六科外,其它两房与后勤有密切联系,其中兵房五科包括:边关.站赤、铺马、屯田、牧地。工房六科包括:横造军器、常课段匹、岁赐、营造、应办、河道。除上述外,中书省还设椽属若干。

        ①《元史·百官一》。

        ②《元史·百官一》。

        ③《元史·百官一》。

        ④《元史·百官一》。

        ⑤《元史·百官一》。

        ⑥《元史 ·百宜一》。

        ⑦《元史·百官一》。

        元代在中书省下设六部,吏、户、礼为左三部,兵、刑、工为右三部,与后勤有关的是户部、兵部、工部及所属机构。

        户部,元代刻部编组庞大。设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三员,从六品。户部“掌天下户口,钱粮、田土之政令。凡贡赋出纳之经,金币转通之法,府藏委积之实,物货贵贱之直,敛散准驳之宜,悉以任之。”①下属有:都提举万亿宝源库,“掌宝钞、玉器。”②都提举万亿广源库,“掌香药、纸、札诸物。”③都提举万亿绮源库,“掌诸色段匹。”④都提举万亿赋源库,“掌丝、绵、布、帛诸物。”⑤还设有诸路宝钞提举司、大都宣课提举司、大都酒课提举司、都漕运使司、新运粮提举司,作为后勤体系中最基层单位的全国仓库也统归户部掌管,有名可查的有:京师二十二仓、河西务十四仓、通州十三仓、河仓十七仓。此外还有船三十纲,以每纲三十只船计算,共有船九百余只。

        兵部,设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兵部“掌天下郡邑邮驿屯牧之政令。凡城池废置之故,山川险易之图,兵站屯田之籍,远方归化之人,官私刍牧之地,驼马、牛羊、鹰隼、羽毛、皮革之征,驿乘、邮运、祗应、公廨、皂隶之制,悉以任之。”⑥兵部设大都陆运提举司、管领随路打捕鹰房、民匠总管府,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并以令史分掌旧库部及驾部职事。

        工部,设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工部“掌天下营造百工之政令。凡城池之

        ①《元史·百官一》。

        ②《元史·百官一》。

        ③《元史·百官一》。

        ④《元史·百官一》。

        ⑤《元史·百官一》。

        ⑥《元史·百宜一》。

        修浚,土木之缮葺,材物之给受,工匠之程式,铨注局院司匠之官,悉以任之。”①工部设诸色人匠总管府,诸司局人匠总管府、提举右八作司、提举左八作司、荣迭儿局总管府、各路织染提举司等。除六部之中的户部、兵部、工部之外,元代还有一-些机构是与后勤有直接联系的。这其中有:

        大司农司,秩正二品。“凡农桑、水利、学校、饥荒之事,悉掌之”。②至元七年始立,置官五员。

        太医院,秩正二品。“掌医事,制奉御药物,领各属医职。”③通政院,秩从二品。“国初,置驿以给使传、设脱脱禾孙以辨奸伪。至元七年,初元诸站都统领使司以总之,设官六员。十三年,改通政院。”④.

        武备寺,秩正三品,“掌缮治戎器,兼典受给。”⑤原名军器监,几经更改,至大四年才定此名。

        太仆寺,秩从二品,“掌阿塔思马匹,受给造作鞍辔之事”。⑥中统四年,设群牧所,至元十六年,改尚牧监,十九年,又改太仆院。尚乘寺,秩从三品。“掌上御鞍辔与辇,阿塔思群牧骟马驴骡,及领随路局院鞍辔等造作,收支行省岁造鞍辔,理四怯薛阿塔赤词讼,起取南北远方马匹等事。”⑦至元二十四年始设,领资乘库,大德十一年,升为院,秩从二品。至大四年,复为寺,延祐七年,降从三品。

        都水监,秩从三品。“掌治河渠并堤防水利桥梁闸堰之事。”⑧至元二十八年置,领河道提举司。

        ①(元史·百官》。

        ②《元史·百官三》。

        ③《元史·百官四》。

        ④《元史·百官四》。

        ⑤《元史·百官六》。

        ⑥《元史 ·百官六》。

        ⑦《尤史·百官六》。

        ⑧《元史·百官六》。

        元代的地方后勤体制与前代不同,有特殊之点;除了中书省直辖的地方(山东、山西、河北称为“腹里”)以外,在全部版图中,分设十一个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之名,开始于此),分辖一百八十五路,三十三府,三百五十九州,一千一百二十七县①。“行中书省”虽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但实际上是地方最高政权机构(元初有尚书省时,设过“行尚书省”,后撤销),“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②每个行中书省均设丞相一员、平章二员,右、左丞各一员、参政知事二员、甘肃、岭北二省各减-一员、郎中二员、员外郎二员、都事二员,还有掾史等官若干.行中书省是大行政区,行省之下,有的再设宜慰司。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③

        行省以下的行政区为“路”,各“路”-般设总管府,规定十万户以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以下者为下路,重要地区不论户口多少均为上路。上路设“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另设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员,下路不置治中,而同知如治中之秩,其余与上路相同。“达鲁花赤”均以蒙古人任之。

        路下有府,元代之府颇为杂乱,有属于“路”者,有属于“行省者”,有直属“中书省”者,有统州县者,也有不统州县者。一般各府有“达鲁花赤”、知府、同知、判官、知事等官。

        路、府之下设州,有上、中、下州之别,也是根据户数而分,各州有“达鲁花赤”、知州、同知等官。

        州下设县,分为上、中、下三等,有“达鲁花赤”、县尹、县丞、簿、尉、典史等官。

        ①《元史·地理志》。

        ②《元史·百宜七》。

        ③《元史·百宜七》。

        另外,元代所建立的庞大的工匠组织,是从中央到地方,从事军工生产的一支重要生力军。

        元代起自朔漠,以弓马之力人主中原后,深知中原地区的能工巧匠对于社会生产与发展的重要意义,把从中亚各地和中原地区俘获的手工艺匠人集中起来,成为元初官手工业中的主要劳动力。元政府采取拘括户口的办法控制工匠。工匠的户籍编人另册,称为匠户,匠户以其从事生产的部门分属各专门官匠局管理。匠户的数量很大,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江南籍民为工匠的有三十万户①,三年之后,北方籍民为工匠的有四十二万户,立局院七十余所。

        元代匠户主要有以下几种,为各局院生产,受局院管辖的是官局人匠,总称系官人匠。受各贵族王公直接管辖的称投下匠户。为军队生产,受军队管辖的是军匠,可称为专职的后勤专业人员。《元史·兵志二》载“太宗…七年七月佥宜德、西京、平阳、太原、陕西五路人匠充军…”。这是“取匠为军,故曰匠军”。匠军的最高指挥机构有工部之诸色人匠总管府、诸司局人匠总管府及大都人匠总管府等。

        《经世大典》序②“诸匠”条对工匠制度作如下说明:“国家初定中夏,制作有程,乃鸠天下之工匠之京师,分类置局,以考其程度,而给之食。复其户,使得以专其艺。故我朝诸工,制作精巧,威胜往昔矣。”

        ①《元史·张惠传》。

        ②《戴元文类》卷四一。

        三、平时战时后勤保障

        1、武器

        元朝“鸠天下之工,聚于京师”,使工匠之间可以互相取长补短,发挥整体研究之功能,因此元代的兵器制作精巧威胜往昔。元代使用的武器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宋、辽、金各代遗留下来的武器,这些武器品质不佳,一般为汉人军队所用,另一类是蒙古人自制自用的武器,大多制造精美。

        蒙古是游牧民族,军队以骑兵为主,步兵次之。蒙古人灭金后也开始造弩,据《元史》记载,有神臂弩、神凤弩等,据说神凤弩可射八百余步。同时骑兵还善用标枪,标枪有长标枪和短标枪,标枪两头均可刺敌,亦可掷出杀敌。蒙古军作战时远射用弓箭、长标枪,近战用剑、斧等,锤与短标枪及刀用得较少。

        元代也大量使用火器。蒙古军队在对金和宋的作战中掳掠了金和朱的火药、火器和制造火器的工匠,以后便开始生产和使用。蒙古军队在战争中曾使用过火瓘、火剪、火炮、火油简及震天雷等爆炸性火器。震天雷用生铁铸成,有四种样式,即:罐子式、葫芦式、圆体式和合碗式,可由抛石机发射,也可由上向下抛掷或用铁线沿城壁吊下,到达目标爆炸,其效能可以炸毁防御物、杀伤人马。到了十四世纪,元人在南宋发明的突火枪和火简的基础上,进-步制成了金属管状火器,现存的元代至顺年间铸造的铜炮,至正年间铸造的铜火铣都是这类武器,这是世界上巳经发现的最早的金属管形火器。元代在溧阳、扬州等处都设有炮库、制造火药,足见火器使用已达到相当规模。

        元代投石机的制造也比较先进。投石机是元代攻城的主要兵器,这种投石机又叫回回炮。据《元史》记载,至元八年忽必烈遗使宗王额将布格处征炮匠,宗王以西域茂萨里人阿喇卜丹、伊斯玛音应诏,至元十年,伊斯玛音随军攻襄阳,置炮于城东南隅,重一百五十斤,机发声震天地,所击无不摧毁,人地七尺.①在《多桑蒙古史》《世界征服者史》中也多有关于蒙古军队用投石机攻城的记载。除了回回炮外,元代还制造有十五梢、九梢、七梢、五梢、三梢等投石机。

        在防御武器的制造上,元代能生产一种“叠盾”,“张则为盾,敛则合而易持”②,深得世祖欣赏,以为古所未有。

        2、舟车

        元朝海运发达,船的制遣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有很大进展。元朝每年通过海运的粮食最多时达到三百多万石,参加海运的船只每年数千只。如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浙西平江路刘家港开洋一千六百五十三只,浙东庆元路烈港开洋一百四十七只。当时所造的船有遮阳船和运粮船。海船大者可载粮八九千石,小者二三千石。运粮两千石的船底长五丈二尺,其板厚二寸。大型船有三帆至十.二帆,四层甲板,可载一千人,这种船无风则用十人至三十人摇橹,也可用纤夫拉纤。船有布帆与利篷。正风用布帆,偏风用利篷,河船数量更大。

        元朝时船不仅用于海运,也制造大量的战船用于海战。元朝对内对外都进行过海战。《元史》中屡见关于海战和造船的记载:围襄阳时,世祖诏“教水军七万余人,造战舰五千艘,。”(至元十年)三月辛未,刘整请教练水军五六万及于兴元金、泽州、汴梁等处造船二千艘,从之。”③至元十年六月“癸已,敕襄阳造战船千艘。”④至元

        ①《元史·阿剩卜丹传·伊斯玛音传》.

        ②《元史·张戚传》。

        ③《元史·世祖纪》.

        ④《元史·世祖纪》。

        十一年,“将屯田军及女真军,并水军,合万五千人,战船大小合九百艘,征日本。”①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当时海战的规模是比较大的。

        元朝军队作战时还有一种特殊的渡河装备。《出使蒙古记》载,贵族们有一.张圆形的轻皮,他们在这张皮周围的边上做成许多圈,以一根绳穿过这些圈,把绳抽紧,就做成一个皮袋。他们把衣服和其他物件放人皮袋,把袋口捆紧,把马鞍和其他硬的东西放在皮袋上面,人也坐在上面。渡河时,他们把皮袋系于马尾,派一个人在前面同马一起游水,以便牵着马前进。有的时候,他们有一对桨,他们就用桨把皮袋划到对岸,这样就渡过了河。用这种办法渡河时,他们把所有的马赶人水中,由一个人在最前面的一匹马旁边游水,牵着这匹马前进,其他的马都跟随着它。较为贫穷的人有一个牢固地缝合起来的皮袋一这是每个人都需置备的一他们把衣服和他们携带的一切东西都放在这个皮袋里,把袋口拥紧,把皮袋拴在马尾.上,按照上面的方法渡河。

        《元史·石抹按只传》载;“叙州宋将,横截江津,军不得渡,按只聚军中牛皮作浑脱及‘皮船’,乘之与战,破其军。”车对于元朝军队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元朝军队出征打仗没有固定的驻地和营房,面是用很多的车拉着宿营的帐棚和所有生活用虽甚至妻子儿女。一个富有的蒙古人和鞑靼人往往都有一、二百辆装饰华萬的车子,出征时男人骑马前行,女人驱车随后,一个妇女可以赶拴在一起的二、三十辆车子。元朝时已能制造一种以“铁裹车轮”的车。

        3、衣甲

        蒙古兵的冬季服装用毛皮制成,每人至少有两件毛皮长袍,一

        ①《元史·世祖纪》。

        件毛向里,一件毛向外,后一种通常是用狼皮、狐狸皮或猴皮做成的。当他们在帐幕里面时,他们穿另一种较为柔软的皮袍。他们也用毛皮做裤子,他们还在衣服里铺絮丝棉或羊毛用来御寒.①在夏季他们穿用从契丹和东方的其它国家以及从南方和波斯运来的丝织品、织锦和棉织品做成的衣服。

        元代骑兵身披连环锁子甲,是用铁片与铜、铁丝和皮绳连缀而成的。胸甲用牛皮或其它动物的皮制成,上面涂上树脂,从脖子到大颶皆有护甲,将帅之甲饰以金银,皇帝之甲镶有宝石以增其美。

        元代士兵的头盔上部用铁制成,保护颈部和咽喉的部分用皮革制成,盔的种类较多,有的形状怪异。

        骑兵作战时骑乘的马也都有护甲,从头到尾,从背到腿都有皮甲防护,头上的护甲有的用铁片制成。

        4、粮秣

        元朝军队解决粮饷的办法,一是靠沿途掳掠,取之于敌;二是靠国内军民屯田,生产足够的粮食;三是靠賦税。

        元代屯田自成吉思汗时就开始了,当时屯田是为了对付战争中遇到的草原区和农业区的所谓“坚城大敌”,以解决持久作战中军队的粮草供应问题。公元1212年,阁里必在镇海阿鲁欢屯田,并置海城戍守;公元1221年金降将石抹孛迭儿在固安屯田;太宗窝阔台时曾拨人户牛种屯耕水田,又令军队屯田于奥鲁、襄城等地;蒙哥时,在唐、邓、申、裕、窝、汝等河南地区大开屯田,置屯田方户府于邓州。此时北起塞北、南达中原.西至四川,皆有屯田。但是,上述的屯田还属于暂时性的,没有成为制度固定下来。征服中原及周边各族后,“海内既一、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

        ①《出使蒙古记》。

        立屯田,以资军饷。”①

        中央的枢密院以其所辖的诸卫军开展屯田,司农司主要招募无业农民开垦荒地,此外还有宣徽院和腹里所辖的军民屯田,在外有行省屯田。

        这些屯田散布于全国各地,尤以边疆地区收效显著。在北方蒙古人居住地区,从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到至元三十年(公元1293年),元政府曾十多次调动大批汉军、南宋降附军、南人及蒙古军民,给予耕牛、农具、种子、衣裘、钞币等物,于怯鹿难(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克鲁伦河)、乞思吉思.谦州(今叶尼塞河上游一带).杭海(今杭爱山)、五条河、和林、上都等地开樂辟田,从事屯种;在至元二十- -年(公元1284年)至至元三十年(公元1293年)间,四次调派乞思吉思、蒙古和汉族军民在东北忻都察、金复州(今辽宁金县)、合思罕(今辽宁旅大市北)、瑞州(今辽宁绥中西南)、咸平府(今辽宁开原北)、茶刺罕(今黑龙江通河北)剌怜(今黑龙江阿城南)等处利用荒地屯田;武宗至大年间,重新恢复称海(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哈腊乌斯湖和哈腊湖南)屯田,每年得米二十余万斛。

        在西北,今甘肃、宁夏一带,元时称为唐兀,属甘肃行省,蒙古军队在灭西夏和诸王叛乱过程中,便这里的生产力遭到很大破坏。元朝建立后,在这里兴修水利,移民垦殖、军民屯田,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发展。

        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后忽必烈又将不少蒙古人和南宋降附的“新民”安置在西夏中兴等路垦荒。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 年)起,又先后建立五个屯田机构,在中兴、甘、肃、瓜、亦里黑、亦集乃等地屯田,参加生产的有蒙、汉、畏兀儿等族广大军民。元代在新疆地区的屯田,主要是在斡端和别失八里,至元十八

        ①《元史·兵志三》.

        年(公元1281年)调肃州汉军- -千人开始屯田,次年又有李进率军队来参加,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又增加南宋降军一千四百人,并置元帅府管辖,由于屯田规模不断扩大,还专门设立冶场,铸造工具。

        云南地区,忽必烈派回回人赛典赤·瞻思丁当云南行省平章,他在中庆、大理、威楚、鹤庆、曲靖等地建立了民屯,开垦田地三万多双(每双四亩)。

        在南方的广西地区,居住着壮族和黎族等少数民族,元朝在这.里兴修水利,发展屯田。

        元代的军民屯田既巩固加强了边骚地区的建设,也为军队提供了足够的粮食,尤其是军队的屯田已不仅是“守边之计”、“补助军食”,而是成为军队粮饷的重要来源。如枢密院在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奏:“前遣蒙古军万人屯田,所获除岁费之外,可崇钞三千锭,乞分麋诸翼军士之贫者。”边远地区的屯田也使“军食悉仰足焉”。

        元朝军队的粮饷来源,除屯田和掠夺之外,赋税也是重要的一项。

        蒙古国时期的赋役采取“中原以户,西域以丁,蒙古以马、牛、羊”①的征收办法。元代的赋税制度很复杂,南方和北方也不一样。北方的赋税基本上是窝阔台以来的税制加以调整后确定的,有“税粮”和“科差”之分。根据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所颁布的则例,“税粮”包括丁税和地税。J税的全科户每年每丁纳粟三石,驱丁纳粟一石;地税每亩纳粟三升。丁多地少的纳丁税,地多丁少的纳地税。根据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所定户籍科差条例,“科差”包括户税、包银、俸钞三项。户税在太宗时原规定每两户出丝一斤,交给政府;每五户出丝一斤,输于本位(获得份地的封主)。到世祖时,交

        ①《续文献通考·户口考二.》。

        纳办法又有了改变,“其法每户科丝二十二两四钱,二户计核丝二斤一十二两八钱,其二斤即系纳官正丝…外将每户剿余六两四钱攢至五户满二斤数目付本投下支用,谓之二五户丝。”①包银在宪宗时规定每户每年纳银四两,其中二两输银,二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俸钞规定每户每年纳纱一两,作为诸路官吏俸禄。

        江南地区的“税粮”沿袭宋代的两税制,即夏税和秋税,秋税输粮,夏税输木棉、布绢、丝棉等物,其数量则根据土地肥瘠、产量多少而定。“科差”分户钞和包银。江南户钞,规定一万户由租中输钞百锭,每户折交中统钞五钱,这是专供份地主人享用的附加税,相当于北方的五户丝。江南包银相当于北方的俸钞,每户纳二两。除了这些正税外,还包括盐、茶、酒、醋税和其余三十二种杂税,如:金银铜铁、铅矾竹木,以及山泽、河泊、鱼苗、日历等。

        5、交通运输

        元代在交通运输方面颇有建树,海运的利用便是其一。元朝建都于大都(今北京),在地理形势上十分优越,但由于不在当时最重要的农业生产区之内,当地农产品又不足以满足首都的需求,为了供应“百司庶府之繁,卫士编民之众”,京都的粮食不得不“仰给于江南”②。如何把江南粮食北运,就成为统治者很关心的一个问题。在海运开通以前,这些粮食是靠陆运和河运到大都,由于路途曲折,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却收效不大。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丞相伯颜根据自己的经验命造平底船六十艘,载粮四万六千石,由海道运至京师。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立行泉府司,专掌海运。此后海运规模日益扩大,从事海运的船只一次开洋近千艘,运粮数量也一年比一-年多,由最初的四万余石递增到天

        ①王恽《秋涧集·中盘事记上》。

        ②危素《元海运志》。

        历二年的三百多万石。明陈邦脆在所撰的《元史纪事本末》中这样评价:海道的开通,使“江南之粟分为春、夏二运,盖至于京师者,岁多至三百万余石。民无挽输之劳,国有储蓄之富,岂非一代良法与!”由此可见,元朝深得海运之利,这也正是“终元之世,海运不废”的原因所在。①

        元朝在交通运输方面的另- -建树是大运河的开凿和疏浚。元朝之前,沟通南北的大运河还是隋场帝时凿通的。这条运河的路线是先从苏北黄河旧道逆黄河而.上,到中滦(河南封丘)后改由陆运至淇门(河南汲县),再由淇门人卫河,北上至大都。如此迂回曲折,水陆并用的运河,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当时南北之间没有直达的渠道。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 ,元政府利用汶泗诸河的水源,沿着山东丘陵地的西北边缘,向南开凿了济州河,从山东的济宁到东平开辟了一条人工河道。公元1289年,又开自东昌路须城县的安山、经过寿张到临清进人御河的一段,叫会通河,到了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当时任都水监的科学家郭守敬建议,在金代运河的基础上,开凿一条通惠河。这条河自大都至通州,利用北京西山泉水及白河水接济是河水量,总长一百六十余里,这样从通州就可以顺白河到天津。济州河、会通河、通惠河这三条河道的修成,就从当时黄河所经的徐州,向西北直达卫河上的临清,打通了一条捷径。粮船可以从徐州直接北上,不必再绕道河南了,省去了六七百里的路程。从此,北自大都,南至杭州的大运河贯通起来了。这条运河的开通对南北交通、漕运的发展、农田的灌溉都有很大好处。在政治上也起了巩固统一的作用。

        元代在交通运输方面的建树还应包括驿站制度的建立。元代的驿站制度,在窝阔台时代就具备了雏形。元朝建立后,驿站制糜的规模又进- -步扩大,以大都为中心修筑了四通八达的驿道,在全

        ①丘浚《大学街义补)。

        国交通线上设置了站赤(蒙古音译,意为管理驿站的人)。据《元史·兵志》记载,全国共设驿站一千三百八十三处,这个数字还不包括边远地区和四大汗国间的驿站。有了这些驿站,皇帝的政令可以“朝令夕至,声闻毕达”。驿站分陆站、水站两种,陆站用马、牛、驴、狗和引车,水战用船。站赤设备良好,“四方往来之使,止则有馆舍,顿则有供帐,饥渴则有饮食。”①元代站赤组织庞大,内地驿站由兵部统领,北方由通政院统领,与驿站相辅而行的有急递铺,每十里、十五里或二十里设一铺,每铺置铺丁五人,铺丁一昼夜行四百里,用徒步奔驰,辗转传递朝廷及州县的紧急文书。

        为了维持驿传交通,元朝政府特别设立站户,与民户异籍。站户人身固定在驿站上,耕地四顷以下者不输租税,他们的田地不能卖给非站户。驿站上一切交通工具和使臣饮食供应,除由政府津贴一部分外,大部由站户负担。站户的义务是供应驿马、驿递夫的食粮,以及运输贡物的车辆。

        元代的驿传制度对当时的波斯、俄罗斯、埃及和中亚、西亚诸国都产生了影响,在俄罗斯竟沿用了数百年之久。

        6、军马

        蒙古人“俗普骑射”,是以弓马之力取天下的民族,马与他们的生活战斗息息相关。平时,军民以马乳作为主要食品和饮料;战时,军队出征有大批马队跟随,兵士日轮一骑乘之。军食、帐棚、日用器皿也需驮在马上。士卒饥渴,可饮马乳。有一-种应付紧急任务的探马军还可以在关键时刻割断坐骑的一-根血管,以马血充饥,正因如此,整个元代,始终十分重视马匹的畜养。

        马匹的数量之大,据《元史》的说法是,“太仆之马,殆不可以数计”。虽然没有具体的数字可考,但从“正军每名备马三匹”一语中,可以知道元代军马之多。

        ①《元史·兵制.站赤》。

        与大量军马相应的是广大的牧马场,据《元史》记载,“东越耽.罗,北逾火里秃麻,西至甘肃,南暨云南等地,凡一十四处,自.上都、大都以至玉你伯牙,折连怯呆儿,周回万里,无非牧地”。

        元代对马的驯养也有一套办法:“其马初生一二年,即于草地苦骑而教之,却养三年,而后再乘骑。”元代还专设太仆寺作为管马机构,元代的军马来源,在太宗时期,曾从蒙古牧民中征集,“敕蒙古民有马百者输牡马一”,后来多由兵卒自备。遇战争缺马;官府拘括,忽必烈一朝大规模的刷马就有五次,其中一次多达十万匹。元朝还规定“禁私杀牛马,贩马者罪死”

        7、水源

        游牧民族的生活特点是逐水草而居,为了满足大群牲畜饲养的需要,他们一年四季,根据气候的变化,不断变换居住地。元朝军队在中原地区作战时,其水源供应与历朝无异。大规模远征及在草原上作战时,则也本着逐水草运动的原则。

        元朝军队的“每一个首领,都知道在冬、夏、春、秋四季到哪里去放牧他的牛、羊”①。冬季,他们来到较温暖的地区,为他们的牲畜寻找水草丰满的草甸,他们也可以把牛、羊赶到没有水的地方去放牧,因为这时有雪,可以化之为水。夏季,他们又迁移到山区里比较凉爽且水草充裕的地方。②除此之外,在水源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元朝军队还可以用马乳充饥止渴,这一特点是其他军队所不具备的。

        ①《马可波罗游记》六二页。

        ②《出使蒙古记》一一页。

        8、医疗卫生

        元朝军队征战频繁,为了保持军队的战斗力,元朝政府特别重视医疗卫生方面的建设,特设有医学学校。“世祖中统二年,夏五月…诸路设立医学”①至元二十五年置官医提举司。“至元二十二年四月,定选试太医法。每三年- -次…..试.十三科。…三科者,大方脉杂医科、小方脉科、风科、产科、眼科、口齿兼咽喉科、正骨兼金疮科、疮肿科、针灸科、祝由书禁科。其法考校医经,辨验药味,合试经书,则素向难经,聚济录、本草、千金翼方也。”②

        在医疗机构的建置方面,“(至元十年)改回回爱薛所立京师医药院名广惠司。”③此外还有大都、上都回回药物院、御药院、御药局、御香局、大都惠民局、上都惠民局等④。

        9、战争后勤保障

        “生战一致”的后勤建设:

        “生战一致”,即强调生活条件与战斗条件的一-致。这是为了使军队能够适应战争期间难以想象的艰难环境,使军队无论在什么恶劣的条件下都能保持战斗力而采取的一种后勤政策。它的主要做法是有意创造一种与战时环境相近的日常生活环境,以训练兵士适应艰苦生活的能力,使军队不致于在和平时期优裕的生活环境中腐化堕落。这种政策曾为我国历代所采用。

        在以自然经济为生的古代,人们所能想出的最好办法是窝兵于农。在土地上耕种的农夫,同时也是战场上的土兵,就连从事耕作的农具也可以作为战争期间的武器。龙韬的农器篇里就有“攻战

        ①《元史·选举志·学校》。

        ②《续文献通考·选举考九》。

        ③《元史·世祖纪五》。

        ④《元史·百宜四》。

        守御之具尽在于人世”,“来耜者,行马蒺藜…..”的说法。我国古代的井田制,以及历代采取的屯田政策都是使兵农合一的政策。“作内政寄军令”更进-步使平时之农民即为战时之军队。元代之所以能够创下席卷欧亚的赫赫武功,在他们的生活环境与当时的战争环境天然相似有很大关系。

        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战争中的骑兵比之步兵具有明显的优势,而蒙古人从孩童至老人在“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橐牧养”的日常生活中无一不善射,更何况是从这些人中选出的丁壮组成
的军队了。

        大规模的远征需要军队能从心理和生理上适应异国他乡的环境,于长途跋涉、持久作战中保持战斗力,这对军队的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往往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这也是很多军队打败战的原因所在。而蒙古人的生活方式就是逐水草而居,一年四季不断迁徙,可以说从生活中已经奠定了大机动作战的基础。

        另外,战争无常,战争期间即使有最好的补给线也难免出现物质的匱乏,战争期间的生活要求简朴,一-支日常生活奢侈浮华的队伍是难以适应长期艰苦的战斗生活的。而蒙古人的日常生活恰恰简单得很。为了适应辗转迁徙的需要,他们除了必要的生活用品外,没有过多的用于享乐的东西,饮食穿戴都来自于马、牛、羊以及猎取的动物。食用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用火烤就可以了。而他们在战时所携带的东西也不过这些。正是这种生活方式,臧轻了他们在战争中的后勤负担,他们可以从对征服地的掠夺中得到补给,也可以猎取动物充饥。

        除了这些天然形成的素质优势外,他们也在有意识地训练自己的军队。成吉思汗提出“蒙古人不与人战时,应与动物战”。①所谓与动物战即指狩猎。成吉思汗极其重视狩猎,他认为行猎是训练

        ①《多桑蒙古史》上册一五六页。

        军队将官和士兵的最好方法。在军队不打仗时,他鼓励军队从事狩猎,通过狩猎,既可以学习猎人如何追赶猎物,怎样摆开阵式,怎样视人数多寡进行围捕,又可以使士兵熟悉弓马,养成吃苦耐劳的习惯。这实际上是一种以动物为对象的战斗演习。据《多桑蒙古史》记载,蒙古人视“冬初为大猎之时,其围猎有类出兵”。元代把生战一致的军事后勤保障为其南征西讨的战争胜利奠定了组织条件。

        正是这种生战- -致的后勤体制,使元朝军队具有了其他军队所不具备的素质。志费尼在《世界征服者史》中这样赞扬蒙古军队:“整个世界上,有什么军队能够跟蒙古军相匹敌呢?战争期间,当冲锋陷阵时,他们象受过训练的野兽,去追逐猎物。但在太平无事的日子里,他们又象是绵羊,生产乳汁、羊毛和其他许多有用之物。在艰难困苦的境地中,他们毫不抱怨倾轧。他们是农夫式的军队,负担者各类赋役,缴纳分摊给的一切东西,无论是忽卜绰儿、杂税、行旅费用,还是供给驿站,马匹和粮食,从无怨言。他们也是服军役的农夫,战争中不管老少贵贱,都成为武士、弓手和枪手,按形式所需向前杀敌。”

        “因补于敌”的战时后勤保障:

        “民以食为天”,这是孔夫子的至理名言,而对于戎马倥偬的军队来讲,物质供应更显其重要,它直接影响军队的战斗力,影响战争的胜负。由传统的“兵马未到,粮草先行”可以看出古代军事家对后勤的重视。然而,由战争的特殊情况所决定,就是这种“先行”的后勒也往往不能尽如人意,因粮草断绝,物资匮乏而导致失败的战例不胜枚举。

        蒙古军队解决后勤问题的办法就不存在上述弊病,他们的军队出征时没有大量的辎重,也不必粮草先行。据《多燊蒙古史》记载,蒙古军队出征时每人只带“革制甲一、兜一、携弓一、斧一、刀一、矛一,及仅需草原之草为食之马数匹。有畜群甚众隨军之后,军队急行时,每人自携少量肉与乳。”①除此之外,军队长期作战中所需的一切都从征服地的掠夺中解决。后人将蒙古军队这种掠夺的后勤称之为“因补于敌”。蒙古军队之所以建立震惊世界的武功,除了他们强悍、野蛮 的民族特点外,独特的后 勤方式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在《世界征服者史》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蒙哥可汗继位后,派其弟旭烈兀西征,在西征军队出发之前,“额勒赤们被遣先行,去保存世界国王的军队可望通过的所有牧场和草地,始自哈刺和林和别失八里之间的杭海山;一切牲畜都被禁止在那里放牧,以免牧场受害或草地受损。所有花园一样的山区和平原均被封禁,不许畜群之齿在那里嚼草。于是从突厥斯坦到呼罗珊及遇远的鲁木和谷儿只,草木变成了‘不得接近此树’的种类,乃至拿它的一片叶子喂他的牲口的人,都被没收了牲口;到头来,说实在话,草木变成罪恶,绿茵遍野。额勒赤们这时离开,为的是把他们自己从草地和牧场挪至国王的军队不会通过的地方,因为他们实际是由一整支军队组成。”②

        “在士兵的供应方面,有命令叫所有地方为每人提供一塔格耳即一百芒特的面粉,五十芒特即一皮囊的酒。因此异密们和地方诸候,无论他们是谁,都开始准备粮草并集中图苏湖即食物献纳;他们在(军队行进的)每一站准备他们的供应。与此同时,蒙古和穆斯林异密带来成群的雄马,各自轮番生产忽迷思,直到士兵移到另一异密处为止。而且预计国王要通过的道路,荆棘瓦砾段段地被扫清;江河上架起桥梁,渡口备下舟船。”③

        从这两段生动的文字可以看出,蒙古军队在大规模远征前也

        ①《多桑豢占史》上册六七页。

        ②《世界征服者史》七二五页。

        ③《世界征殿者史》七二六页。

        做一些后勤准备,所不同的是,这些准备不是在他们的本土,而是在他们即将征服的地区或是行军的沿途,这种独特的后勤准备是前所未有的。当然这种后勤准备不可能是长期战争中后勤供应的唯一形式,要解决长期战争中的后勤供应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对征服地的掠夺。

        蒙古军队在对内对外战争中,每走一地,都要把城里的居民赶出城外,然后让他们的士兵进行为期几天的抄掠。从金银财宝到衣物食品,不管是堙在地下的,还是吞入腹中的,一切在他们看来有用的东西都不放过。不仅如此,他们还强迫征服地的人民以赋税和贡纳的形式,定期向他们缴纳各种物品。蒙古军队在西征期间的抄掠在《多桑蒙古史》《世界征服者史》中多有记载,仅举几例如下:

        “回历650年(公元1252–1253年)蒙古军侵入美索波塔米亚,抄掠底牙儿别克儿、蔑牙发儿斤两地,进至莱司阿因、苏鲁治。此役杀人逾万。有商队自哈朗赴报达,蒙古军杀其人而掠其货,得物甚多,中有糖及埃及棉线六百担,别有金钱六十万底那。”①

        “公元1243年7月…蒙古军不围马刺迪牙而进至阿勒波,统将牙撒兀儿命城人纳币,得之即退。回军时复过马刺迪牙,伪作攻城之势。守城官吏征集货币金银,连同主教堂所藏宝物,和值四万金银之物输纳蒙古军,牙撒兀儿乃退军。②

        公元1258年2月15日,旭烈兀入报达城,“大宴诸将于哈里发宫中。召谟斯塔辛至语之曰。‘君为室主人,我为客,何以款我?’哈里发以其言诚,惟战傈不复识其宝藏之锁钥,乃破键出衣二千袭,金底那一万,暨宝石无数以献。旭烈兀日:“此为可见之宝货,不难觅取之,祗可犒吾从者,应出示伏藏之物。’哈里发指示宫廷一处,命人掘之,见一池,满藏金银,每锭各重百两。蒙古人于宫厨得

        ①《多柔豢古史》,下册三三页。

        ②《多桑蒙古史》下册三一页。

        金银食器无数,视之如同铜锡焉。”①

        蒙古军队进攻鲁木国时,该城算端部将和阿马西亚之法官前去与蒙古人求和,所定的一份契约规定:“塞勒术克算端应岁贡希培几一百二十万,绢五百匹,骆驼五百匹,羊五百匹,应由鲁木国人自运至大汗所。此外呈进之物,价值不得少于岁贡之额。凡鞑靼使臣在鲁木国中者,应供给其所需之马匹粮食等物。”②

        除了用掠夺、索取贡赋的办法满足军队的物资供应,聚敛财畜外,蒙古军队还大量利用被征服地的人力作为军队力量的补充。在攻城略地时,他们用抓来的俘虏和强行征来的当地居民筑垒、填沟、运石,做攻城的前锋,同时也让他们做各种杂务,以此来保存自己军队的力量,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多桑蒙古史》也有记载:“脱合察儿兵至奈撒城下,役俘虏签军架炮二十具以攻城,并强其负梃以破城,退者斩之”。③

        “每至一地,即聚乡民,驱之赴其欲取之城,役之使司攻城器械…..凡地主亦应率其臣民,携其战具,从鞑靼军,至其所欲取之城下,违者则攻其堡而屠其人。”④

        对于这一点,《多桑蒙古史》还做了下面的分析:“蒙古人由其强迫俘虏之劳役,由其征发藩国或战败民族之签军,由其收容贪得文明国家卤获之其他游牧民族于其磨下,由其在最危险之境况中役使俘虏及辅助军队。种种事实,所以虽在长期远征之中,多数围城流血之役,蒙古兵数未见减少。”⑤这一分析应该说是对“因补于敌”的后勤政策的最好说明和总结。

        ①《多桑蒙古史》,下册八三页。

        ②《多桑蒙古史》, 下册三十页。

        ③《多桑蒙古史》,上册–一六 页。

        ④《多桑蒙古史》,上册一-六页。

        ⑤《多桑蒙古史为,上,册一五六页。

        四、耶律楚材、刘秉忠的军事后勤思想

        1、耶律楚材的军事后勤思想

        耶律楚材字晋卿,号玉泉,法号湛然居士。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的长子东丹王突欲的后裔。生于金朝,并在金朝做官。蒙古军攻占金中都后,二十八岁的耶律楚材做了俘虏。随即又以他的文才成为成吉思汗帐下的一位文臣,追随成吉思汗西征,又得到窝阁台汗自始至终的信任,在元朝统- -过程中起过重要作用。耶律楚材的军事后勤思想主要表现在,他积极主张发展中原经济,确保军资供应。

        第一制定律令,保护中原经济。耶律楚材生活的年代,是蒙古政权草创阶段,而蒙古政权的军民一直过着生战-致的游牧生活,要想取代中原王朝,不采取措施制定律令是很难保护中原经济的。为此,他制定了《便宜一十八事》及《陈时务十策》,其内容大致是:“郡宜置长吏牧民,设万户总军,使势均力敌,以遏骄横。中原之地,财用所出,宜存恤其民,州县非奉上命敢擅行科差者罪之。贸易借贷官物者罪之。蒙古、回鹘、河西诸人种地不纳税者死。监主自盗官物者死。应犯死罪,具由申奏待报,然后行刑。贡献礼物,为害非轻,深宜禁断。”①

        在这里耶律楚材首先提出了一个“军民分治”的问题,军队不得干预行政,行政也不能与军队结盟,这就铲除了形成地方割据势力的根源,避免了历代藩镇割据、国中生国,最后导致尾大不掉,威胁中央的弊病的产生。同时在财政上又规定,地方政权不得擅自科差,既保护了中原百姓的利益,也限制了地方财权的扩大。

        ①《元史·耶律楚材传》。

        维护国家的统一这是耶律楚材的一贯思想,在后来窝阔台欲“裂州县赐亲王功臣”时,耶律楚材又力陈其害,指出“裂土分民、易生嫌隙,不如多以金帛与之”,于是遂定天下赋税:“每二户出丝一斤,以为国用,五户出丝- -斤,以给诸王功臣汤沐之资”。①

        在耶律楚材的《便宜一十八事》及《陈时务十策》里还指出,要对侵犯国家利益的“监主自盗,贸易借贷官物”的行为予以严惩。为了保证国家的财源,并提出要加强税制管理,连一向受到特殊待遇的蒙古人也不能免。健全法制,避免官报私仇、枉杀无辜,他提出要健全死刑的申报手续,更令人深思的是耶律楚材竟然提出皇帝收受贡献礼物“为害非轻,是万祸之源,强烈要求”禁断。

        耶律楚材的这些措施除最后一项未被采纳外,其余均颁行全国,并作为汗国的基本政策和行政准则。

        第二,发展中原经济,确保军资供应。蒙古政权建立之初,由于游牧民族的特点,虽然不断地东征西讨,攻城略地,也只是满足于掠夺财物,对土地和人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西征离开本土很远,他们无力经营所攻占的每一个地方,因此除了将攻占的城市抢劫一空外,按照惯例,如遇抵抗,城破之日便采取屠城的办法。这种办法在后来攻打南宋时也曾被采用。太宗窝阔台时,因征西夏及中亚等地,无暇顾及中原,汉族地主官吏趁机聚敛财富,官库却空无存储,近臣别迭等言“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②作为政治家的耶律楚材深知土地和人民对于以统- -全国为目的的蒙古政权的重要,于是他力陈“陛下将南伐,军需宜有所资,诚均定中原地税、商税、盐酒、冶铁、山泽之利,岁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余万石,足以供给,何谓无补哉?”③在得到窝阀台汗的

        ①《元史·耶律楚材传》。

        ②《元史·耶律楚材传》。

        ③《元史·耶律楚材传》。

        允许后,耶律楚材设立了燕京等十路征收课税使,由汉族官吏负责,后窝园台到云中,十路课税使呈√籍及金帛于廷中,帝笑谓楚材日:“汝不去朕左右,而能使国用充足,南国之臣,复有如卿者乎?”①

        在汴梁即将攻破之日,因金人抵抗,大将速不台请求在城下之日屠城。此时又是耶律楚材站出来说,“将士暴露数十年,所欲者土地人民耳。得地无民,将焉用之!又说“奇巧之工,厚藏之家,皆萃于此,若尽杀之,将无所获。”②促使皇帝同意不再屠城。类似的记载在《元史》中还有:“壬辰春,帝南征,将涉河,诏逃难之民,来降者免死。或日:此辈急则降,缓则走,徒以资敌,不可宥。楚材请制旗数百,以给降民,使归田里,全活甚众。”③

        “时河南初破,俘获甚众,军还,逃者十七八,有旨:居停逃民及资给者,灭其家,乡社亦连坐。由是逃者莫敢舍,多殍死道路。楚材从容进日:河南既平,民皆陛下赤子,走复何之!奈何因一俘囚,连死数十百人乎,帝悟,命除其禁。”④

        耶律楚材的这些努力既保护了中原人民的性命,所收上来的赋税又补充了国用和军需。

        在为蒙古政权保存了大批人口和土地的同时,耶律楚材还致力于恢复和发展中原经济,所采取的措施也不外乎是历代封建王朝所实行过的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他多次上奏皇帝,要求惩治琊些“取货财,兼土田;擅征发”的贪官污吏,在他制定的便宜十八事中也做了类似的规定。

        正是由于耶律楚材的苦心经营,中原地区才获得了生机从公元1229年太宗窝阔台继位,公元1234年平金,到公元1236年在漠北大会诸王的时候,中原已经流民归土、生产恢复。耶律楚材的一系列措施卓见成效,深受元帝赏识,窝阔台帝才在大宴群臣时亲执觞赐楚材日:“非卿,则中原无今日,朕所以安枕者,卿之力也。”这无疑是对耶律楚材所作贡献的最真诚的肯定。

        ①《元史·耶律楚材传》.

        ②《元史·耶律楚材传》。

        ③《元史·耶律楚材传》。

        ④《元史·耶律楚材传》。

        2.刘秉忠的军1不后勤思想

        刘秉忠(公元1216- – -1274年),字仲晦,初名侃,元初邢州(今河北邢台)人,通天文术数。忽必烈为亲王时,召人藩邸,参与机密。刘秉忠事忽必烈三十余年,“参帷幄之密谋,定社稷之大计,忠勤劳绩”①,为元代开国重臣。他的军事后勤思想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减轻赋税,薄取于民。刘秉忠针对元朝初期,因战乱杀戮人口锐臧,土地因兵马践踏和无人耕种而荒芜的实际情况,认为必须重视民力的恢复。为此,刘秉忠在给忽必烈的上书中指出:“自忽都那颜断事之后,差徭甚大,加以军马调发,使臣烦扰,官吏乞取,民不能当,是以逃窜.宜比旧减半,或三分去一,就见在之民以定差税,招逃者复业,再行定夺。”②他还指出,百姓“纳粮就远仓,有一废十者,宜从近仓以输为便.当驿路州城,饮食祗待偏重,宜计所费以准差发,关市津槊正税十五分取一,宜从旧制。禁横取,威税法,以利百姓。”③刘秉忠减轻赋税、薄取于民的建议,达到了稳定人心,恢复民力的目的。对初建的元朝,起了巩固政权的重要作用。第二,发展生产,富国强兵。刘秉忠认为,元朝正值大有作为的时期,军队所需的一切费用从何而出,关键是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即发展生产,生产发展了,人民富裕了,就会有能力应付各种赋税,

        ①《元史·刘秉忠传》。

        ②《元史·刘秉忠传》。

        ③《无史·刘秉忠传》。

        国家自然就随之强盛。军队所需的一切费用才能得到解决。刘秉忠在其上书中指出:“今地广民微,赋敛繁重,民不聊生,何力耕耨以厚产业,宜差劝农官一员,率天下百姓务农桑,营产业,实国之大益”①。“关西河南地广土沃,以军马之所出人,治而未丰,宜设官招抚,不数年民归土辟,以资军马之用,实国之大事。”②他还指出,国家要与百姓建立-一种鱼水关系。“国不足,取于民,民不足,取于国。”“有国家者置府库,设仓廪,亦为助民;民有身者,营产业,辟田野,亦为资国用也。”他还建议象窝阔台汙在位时那样,由国家代百姓偿还他们无力偿还的债务。忽必烈继位后,多采纳刘秉忠的建议,确实下了很大气力着手恢复生产、发展经济,并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元朝之所以能迅速灭宋,且能供养宠大的军队,与其经济实力强大密切相关。

        ①《元史·刘秉忠传》

        ②《元史·刘秉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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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