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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本马克狐狸·第一

拉本马克狐狸·第一

作者:艾伦·帕麦尔·英国

出自————《俾斯麦传

出自————《战争通史

   1815年4月1日星期六下午,一个普鲁士庄园主的二十五岁妻子威廉明妮·冯·俾斯麦在柏林以西一百公里的申豪森的家里生下一子。她的丈夫费迪南德心花怒放。夫妻俩婚后九年间有过一些遭遇:他们是在兵荒马乱的战争年代成的家,经历了敌人占领的种种苦难,他们的头两个孩子幼小时就已夭折了。第三个孩子伯恩哈德活下来了,但体弱多病,因此费迪南德对自己在四十三岁时终于又得一子而感到宽慰。男孩取名奥托·爱德华·利奥波德。星期日他的父亲在柏林几家报纸上登了一条简短启事:“敬告诸亲好友:内子昨生一男,谢绝祝贺。”

   申豪森位于勃兰登堡中心的阿尔特马克区。历史曾在这里留下深刻的烙印。北德意志的生命线易北河就在庄园以西不到八公里的地方流过。河对岸是阿尔特马克区首府施滕达尔,城里有一座建于十二世纪的大教堂。五百多年以来,俾斯麦家族就居住在施滕达尔附近。申豪森庄园从1562年起就一直是他们的家产。无论是战时或和平时期,他们世世代代为勃兰登堡的君主效劳,但并无特殊建树。到了1700年前后,奥古斯特·冯·俾斯麦拆毁了十六世纪的庄园住宅,按照当时的风尚在原地建造了一座巴罗克式 [ 译者注:十六世纪末至十八世纪初出现的一种艺术样式,从罗马传至北欧各国,在建筑上多活泼轻快的漩涡形曲线。 ] 府邸。1775年,费迪南德的父亲又增建了图书室和音乐厅,认为俾斯麦家族在教养上也不应比他们的国王有所逊色。岁月流逝,但俾斯麦家族的地位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十四世纪时,俾斯麦家是庄园主;到了十九世纪初叶,他们属于乡村贵族。

   他们属于容克。容克是中世纪初期在易北河以东的斯拉夫荒地上建立首批日耳曼定居点的骑士和征服者的后裔。容克是一种贵族等级,但从来不曾有过西欧各国或哈布斯堡国家贵族所拥有的那种财富、势力和社会地位。俾斯麦家族绝非大封建主。他们炫耀自己的贵族出身——一张可以颇为洋洋得意地一直追溯到查理大帝时代的家系图,在奥托出世前若干年就已挂在申豪森——,但他们对自己出身于名门世家这一点并不抱有过分的想法。例如他们得经常去施滕达尔亲自监督自己羊毛的出售情况。在自己的领地上,他们集警察、法官和家主这三者于一身。他们满足于这种独立自主的地位。申豪森俾斯麦家的人在阿尔特马克地区以外去谋求社会声誉,已是好几百年前的事情了。

   同任何其他容克家庭一样,俾斯麦家族认真履行其军事义务,但并不过分热情。费迪南德·冯·俾斯麦十二岁就进了柏林武备学堂,这通常是进入普鲁士军官团前的预备阶段。后来他毕生引以为荣的一件事是,国王腓特烈大王 [ 译者注:即腓特烈二世(一译弗里德里希二世)(1712―1786),普鲁士国王(1740―1786),在位期间从未称帝,故旧译“腓特烈大帝”不妥,现改译“腓特烈大王”。 ] 七十岁时曾屈尊同他相谈。还有一件使他感到庆幸的事是,他曾在腓特烈的侄子路易·费迪南德亲王——一个英勇的骑士——的麾下同法国人打过仗。可是,在尼德兰进行的一次半心半意的征讨未能激发起费迪南德在军事上的抱负,只要各级参谋部被参加过从前的战争的老家伙所把持,晋级的机会反正是微乎其微的。因此,冯·俾斯麦上尉二十三岁时就转入预备役,三年后终于退伍。这样他就避过了1806年的耶拿失败和1813―1814年的解放战争,而他有一个兄弟在这次战争中当上了将军。在奥托出世前的二十年中,他把全部精力用来经营申豪森领地。只是在1813年4月下令普遍征兵的时候,他才又一次穿上军装,组成周围地区的军事辅助队。

   在他的庄园里要做的事确实很多,尤其是在1807―1812年间实行一系列早该实施的改革,使农奴成为拥有自己地产的自由农民的时候更是如此。仅仅由于他的精心经营,他家才没有破产;许多较小的容克则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改造庄园而濒于破产。但是,几年后当奥托要在同学中树立自己威信时,父亲没有“为德意志祖国”冲锋陷阵对他并不有利。可是,爸爸和老弗里茨 [ 译者注:指腓特烈二世,即腓特烈大王。 ] 有过友好交谈,这件事在1820年前后无疑是挺神气的,不过奥托的同学家长都是些较年轻的人,他们之中有不少人曾随同布吕歇尔 [ 译者注:布吕歇尔(1742―1819),普鲁士名将。1793―1794年参加反对法兰西共和国的战争,1806、1813―1814和1815年在反对拿破仑法国的战争中任指挥官。 ] 和格奈泽瑙 [ 译者注:格奈泽瑙(1760―1830),普鲁士将军,军事改革的主要代表,1813年至1815年任布吕歇尔的参谋长。在德国人民反对拿破仑统治的解放斗争中起了卓越的作用。恩格斯称他为“人民抵抗的理论家”。 ] 一直打到法国首都。厕身于这些英雄子弟之中,还是不谈父亲建立申豪森后备军的功绩为好。无怪乎奥托后来成为一个好斗的学童,一个咄咄逼人的不合群的孩子,那个时代的爱国情绪的余辉使他感到尴尬。他的《思考与回忆》表明,他不如周围的人那样容易接受德意志民族感。后来俾斯麦感到应该用另一种眼光来看待他父亲的军事生涯。“要是我生在1795年就好了,这样1813年也就有我的份了,”他写道。接着他又说,好几代人以来,“我的祖先没有一个不曾同法国厮杀过。我的父亲和他的三个兄弟同拿破仑一世打过仗。此外,我的祖父参加过罗斯巴赫战役 [ 译者注:在普奥七年战争中,普军于1757年11月5日在罗斯巴赫附近战胜法军和帝国军队。 ] ,我的曾祖父同路易十四打过仗。我的高祖也在莱茵河畔的几次战争中同路易十四打过仗。”1871年1月首相是这样看的;要在1820年如此自豪地回顾家史,对一个学童来说则是比较困难的。

   奥托的母亲威廉明妮并非出身于容克家庭。她的父亲路德维希·门肯在腓特烈大王和腓特烈·威廉二世 [ 译者注:腓特烈·威廉二世,一译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1744―1797),普鲁士国王(1786―1797)。系腓特烈二世之侄。 ] 的手下当过高等文官,短期担任过普鲁士驻斯德哥尔摩大使,后来实际上是内政大臣。门肯家世世代代精通繁复的德国法律制度,他们充当教授或开业的法学家,却不是土生土长的普鲁士人。他们的老家是来比锡。

   路德维希·门肯于1801年死于肺结核。那时他的女儿才十二岁。这个小姑娘引起了心肠慈善的路易丝王后的同情。王后召她进宫,作王子们——六岁的“弗里茨”即后来的腓特烈·威廉四世和比他小十七个月的威廉 [ 译者注:即后来的普鲁士国王和德国皇帝威廉一世。 ] ——的游伴。弗里茨称她为“我的明妮·门肯”,珍视同她的友爱。威廉明妮渐渐长大成人,对充当年轻王子的游伴兼保姆越来越不感兴趣。她聪明美丽,十六岁时却出人意料地嫁给勃兰登堡的一个容克,在此人身上并不具备她所具有的这两种禀赋。

   毫无疑问,要是她不是早年丧父,她无疑会物色到更好的伴侣。于是她就成了自己所未曾见过的易北河畔一座庄园的女主人。她把自己的智慧(即使不是外貌)传给了她那活下来的次子:在俾斯麦的外表后面隐藏着门肯的聪明才智。

   奥托满周岁的时候,他们家把申豪森庄园托付给一个代理人经管,全家迁居波美拉尼亚的克尼普霍夫。费迪南德在那里继承了三个小庄园:克尼普霍夫、屈尔茨和雅克林。这儿土地贫瘠,自然条件更差。克尼普霍夫位于施特丁东北约四十五公里,距离波罗的海也有这么远。它离柏林一百七十多公里,而威廉明妮感到这个距离似乎还要远得多。可是,克尼普霍夫有森林湖泊,海风可以畅行无阻地向岸上吹来。这对于一个小男孩来说是一个美好的家园,对于这个未来的乡村贵族来说是一个理想的学校。那时威廉明妮同丈夫的关系已相当紧张,当然不希望路德维希·门肯的外孙在这种乡间过日子。伯恩哈德和奥托进武备学堂以前,本来是可以请一位家庭教师来克尼普霍夫给他们上课的,但他们的母亲抱负更大。她坚持要把两个儿子送到柏林普拉曼学校去上学。该校追求裴斯泰洛齐 [ 译者注:裴斯泰洛齐(1746―1827),瑞士教育家。他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促成人的天赋力量的和谐发展。 ] 的理想,重视个性的培养。受这种教育,比起迁居到波美拉尼亚来意味着同俾斯麦家的传统实行更大的决裂。

   1822年至1827年,奥托在威廉街139号普拉曼学校上学。这所学校是在他诞生前十年由一个福音派牧师建立的,在普通贵族和公职人员中间享有很高的威望,因为普拉曼合乎当时的社会潮流。他努力实现爱国的理想主义者路德维希·雅恩 [ 译者注:雅恩(1778―1852),德国作家和政论家,爱国体操运动的创始人,被称为德国体操之父。曾积极参加反抗拿破仑统治的解放斗争。 ] 的教育思想。雅恩本人曾在该校任教。他相信使每个人体格健全就能振兴整个国家;他认为,通过经常的体育锻炼就能够训练智力去从事更高级的活动。威廉明妮·冯·俾斯麦同她那一代的许多人一样,深受这种思想的熏陶,但她的小儿子却并非如此。

   他生来就非常有头脑,不会轻易接受这种哲学。这个男孩子学会游泳和击剑,参加雅恩制定的体操活动来增进身心健康。同其他学生一样,他也在校园里耕种一小块土地。但他并不感到幸福。保存下来的他双亲的书信表明,父亲对两个儿子很难理解,母亲尽管对奥托十分宽容,却无法掩饰对伯恩哈德的偏爱。奥托作了良好的开端。“他性格开朗,热情奔放,受到大家喜爱,”他上学第一年的成绩单上这样写着。四年后。在他十一岁生日的前夕学校的评语变得严厉了。“他应努力克制发脾气,无论是认真做作业还是无节制的娱乐在自己的生活中部应注意适度。”如同大多数成绩单一样,这个评语与其说是指学生,倒不如说是指学校。

   “在普拉曼学校,”俾斯麦后来写道,“在与老师同学的接触交往中,我名字前的‘冯’字 [ 译者注:在德国,姓名中的“冯”字代表贵族出身。 ] 对我的幼稚举动是不利的。”但是使他感到不幸的还不仅仅是等级的问题。这个男孩子喜欢在假期里骑上他的小马在克尼普霍夫周围地区漫游。他讨厌柏林和都市生活。1851年他在访问母校时回想起,“我总要用笔把钟点和时刻标上。看看离假期和施特丁邮车的到来还有多久”。他性格刚强,不会自我怜悯。弗朗茨·克吕格尔 [ 译者注:克吕格尔(1797―1857),普鲁士宫廷画师。 ] 在普拉曼学校学习的最后一年为他所画的那张肖像上是一个脸颊丰满的男孩,乱蓬蓬的头发,翘鼻子,下巴颏儿很明显,脸上带有嘲笑的神情。人们猜想,他并非想要微笑,他那双活泼的眼睛在流露出调皮神情的同时也闪露凶光。俾斯麦在晚年把自己比作是被冷酷无情的城里人剪短了翅膀的波美拉尼亚沼泽的大雁。克吕格尔画的肖像与其说是一只大雁,倒不如说是一只完全清楚自己将会逃离牢笼的狐狸。

   奥托·冯·俾斯麦十二岁时离开了普拉曼学校,但仍在柏林继续上学。他在腓特烈大街腓特烈·威廉文科中学上了三年学,在他十五岁生日后不久就转学到灰衣僧修道院文科中学。他在那儿感到比在过去的学校里心情要舒畅一些。他住在老师波纳尔博士家里。这位老师确实比普拉曼更善于激发孩子的志趣。当时正处于全盛时期的普鲁士文科学校在理论上给予学生以广博的人文主义教育,特别是高中阶段学生要着重学习希腊语和拉丁语、德国古典作品和数学。但并非所有文科中学都能真正达到此理想,而奥托·冯·俾斯麦在这两个着重因袭陈规学校里从未超过中等生的水平。古希腊和古罗马对他格格不入。他老师也不认为他是一个优秀的数学家。他爱读歌德和席勒的作品。他的法语相当不错,尽管不久以前的那些事件损害了法国文化对德国精神生活的传统影响。他对英国作家特别是莎士比亚的兴趣,超过了他对任何一个法国作家的兴趣。使他最感兴趣的当然还是过去几个世纪围绕战争与和平问题所进行的斗争史。

   他的母亲对这种发展感到失望。她以两个儿子在柏林为借口,越来越多地呆在首都或波茨坦,并经常抱怨克尼普霍夫的无聊生活使人无法忍受。她指望伯恩哈德或奥托“比我这样的女人有更高的思想境界”。可是她的两个儿子没有一个是使她满意的。有时她觉得奥托在社交场中表现得如此粗鲁和冷漠,以至于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他遇事究竟会不会思考?

   宗教对母子俩都成了问题。威廉明妮在严格的不可知论和风行一时的唯灵论之间动摇不定——这取决于她是呆在乡村还是呆在首都。她的丈夫笃信马丁·路德的上帝,从未想到要同儿子们谈论宗教信仰问题。奥托从小就习惯于在晚间向万能的上帝祷告,按照常规他十六岁时就应受坚信礼。在母亲的劝说下,1831年秋他到三位一体 [ 译者注:指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位一体。 ] 教会牧师、柏林大神学家弗里德里希·施莱尔马赫那里去上宗教课。施莱尔马赫三十多年以来力图使唯理主义哲学同宗教实践相结合,他是这个年轻人迄今所遇到的最杰出的人物。尽管他的学说对威廉明妮十分具有吸引力,但在她的儿子看来却过于玄妙。只有一句平凡的话“不管做什么,都应看作是上帝的差遣并全心全意去做!”唤起了俾斯麦的兴趣;至少这一条圣训他从未忘记过。到行坚信礼时,他还未形成明确的宗教观念。他猝然停止了他的晚间祈祷,因为据他说,施莱尔马赫说过,上帝的意志不会因为人们的祈求而受影响。直到许多年以后他才明白过来,施莱尔马赫指的是谦逊的祷告,而不是任意的请求。宗教宣扬的俯首帖耳,同这个十六岁的青年是十分格格不入的;一直到行坚信礼十五年以后,他才树立了个人的信仰。“作为我们国家教育的正规产品,1832年的复活节我作为泛神论者(虽然不是作为共和主义者)从学校毕业,”俾斯麦在他的《思考与回忆》一书中的第一句话这样写道,“但是我深信共和国体是最合理的国家形式。”但是这种信念并不十分牢固;直到很久以后,他才去关心严肃的事情。他的下一步深造又是由他的母亲来决定的。既然上过名牌学校,又在一位备受各界人士尊重的牧师那里上过宗教课,现在就该上德国最先进的大学了——到汉诺威的格廷根去上大学。威廉明妮希望他学法律,然后进入外交界,这对门肯家的人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奥托却喜爱年轻人的造反精神。他对听课和考试不感兴趣。格廷根的大学生生活有着其他的方面,他想尽情享受一番。1832年5月10日,他注册入学了——这是他在那里作为学生参加过的唯一的大学典礼。

   俾斯麦在大学的熟人绝大多数属于德意志贵族,虽然并非全都来自普鲁士。可是他最早结识的朋友之一却是一个美国人:比他大一岁的约翰·洛思罗普·莫特利。此人不久前从哈佛来到欧洲。二十五年后,他由于对荷兰史的研究而出了名。但在出版这些著作之前很久,他写过一部自传体小说《莫顿所希望的莫顿》,1839年在纽约和伦敦出版。仅从文学观点来看,除了冗长得令人吃惊以及主人公扣人心弦的惊险场面之外,这本书几乎不值一提。正如作者本人一样,小说的主人公也横渡大西洋,到格廷根和柏林上大学。他在那儿结识了一个桀骜不驯的大学生并对他很欣赏,这个大学生就是奥托·冯·拉本马克。

   “格廷根是一座坚固面漂亮的城市,带有明显的中世纪特征,”莫特利就莫顿到达这座大学城信笔写道。“每当我站在街上抬头向楼房仰望的时候,所有的窗户里都露出大学生的脑袋和肩膀。他们头戴肮脏的便帽,身上穿着不整洁的晨衣,嘴里叼着饰有红缨的长烟斗。有不少次我看见他们身边有一只冷静地向下张望的长卷毛狗,脑袋若有所思地搁在前足上,长着同自己年轻主人一样的乱蓬蓬的小胡子,好象正在聚精会神地观察着到街上抽水机旁去打水的健壮的女佣人。”当莫顿突然看见一个穿着古怪的人从街上走过的时候,他立即就猜到,这位一定就是以拉本马克狐狸而出名的那个大学生了。

   “我很少见过一个乍一看如此不起眼儿的人,但当我们进一步认识之后,我觉得他长得挺不错。他长着一头乱莲蓬的头发,头发的颜色难以确定,介乎红色和浅褐色之间。他满脸雀斑,眼睛显得没有精神,周围好象有一道红圈。他身上穿着一件不象样的大衣,没有领子和扣子,没有明显的样式或颜色;还穿着肥得出奇的裤子和带有铁后掌和大马刺的靴子……他的头发垂挂过耳,直到颈项,腰间佩带着一把很长的剑。跟随在他足后的不是体面的长卷毛狗,而是好几头(犭更) [ 译者注:一种狗。 ] 。站在窗口的大学生们拿他的外表和他所中意的狗开玩笑。‘狐狸’用要求进行决斗来回答这种侮辱。”

   莫顿的描写无疑采用了夸张的漫画手法。十七岁的俾斯麦确实并没有一举征服格廷根。但他的奇特的外表——他身高一米八以上,身材修长,一头略带红色的金发垂到肩膀——在当代的其他报道中也曾被提到。他象莫特利小说中的拉本马克,身穿奇装异服,也许是一件几年没有什么颜色的长斗篷,并且通常喜欢“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弯曲的铁棍”。他喜欢的狗并非(犭更),而是一种浅褐色的猎犬。但是,莫特利把他的朋友的傲慢态度却刻画得入木三分。

   在中学里俾斯麦适应了周围的市民环境,但在格廷根他决心不让人们忘掉他名字前的“冯”字。他在1832年7月的第一个星期参加了最排外的大学生组织汉诺威大学生联合会。一个月后,8月9日,他首次进行了大学生式决斗。在其后的九个月内又进行了二十四次这种决斗。有一次——并且只有这一次——他受了伤这次经历使他一直耿耿于怀。后来他担任普鲁士首相时还把这次受伤归咎于他对手的不正当的一击。俾斯麦在上大学期间喝酒,有过桃色新闻,不读法学著作,却爱读拜伦 [ 译者注:拜伦(1788―1824),英国浪漫主义诗人。 ] 和司各特 [ 译者注:司各特(1771―1832),英国作家。 ] 的作品,并且还负债累累。校方不满他的行为;他被关了三天禁闭,却毫无悔改之意。在那个时候,除了他那大胆妄为的粗俗习气外,他同其他大学里的那些身穿镶金花边衣服的浪荡公子是很少有什么区别的。

   也许这种举止只是一种伪装?在所有这些装腔作势的表现后面一定隐藏着卓越的才智和诱人的魅力,不然的话他就不会博得莫特利和出身于波罗的海地区贵族世家的有教养的凯泽林兄弟的持久友谊。俾斯麦在格廷根进一步结识了赫尔曼·冯·凯泽林伯爵,而同赫尔曼的弟弟、后来成为著名自然科学研究家的亚历山大·冯·凯泽林的毕生友谊则是在柏林大学开始的。看来俾斯麦也是通过凯泽林兄弟爱上贝多芬的音乐的。莫特利在《莫顿所希望的莫顿》一书里让拉本马克狐狸这样说过:“我也可以不开玩笑,讲道理。”或许莫特利确实曾经从拉本马克的模特儿俾斯麦的口里听到过这句话。

   一般地说,他看不起搞学问的人——他一生都抱着这个成见,但是在上大学时却愿意听同自己观点一致的教师的课。例如他对不来梅籍的阿诺尔德·黑伦教授很尊敬;黑伦教授写过一本探讨十八世纪贸易和欧洲政治制度的书。面对当代最杰出的格廷根历史学家,当时作有关英国立宪政体发展历史的重要讲演的弗里德里希·达尔曼,他却不予理睬。整整一代大学生——他们中有不少人后来成为俾斯麦在议会中的反对者——受到达尔曼的自由主义民族主义的热情的熏陶。这位未来的首相却并非如此。汉诺威大学生联合会的会员从不去听同他们的社会政治观点不同的教授的课。

   俾斯麦并不是在这里结束自己的学业的。格廷根大学的社会生活给他经济上造成巨大亏空。当恼怒的校方重又以禁闭相威胁时,他就离开了这座城市。柏林的生活费用要便宜一些。他在普鲁士首都的新大学里上了一年学,更确切地说:他办了入学注册手续,复习了功课。1835年5月,他通过法学考试的第一部分,取得了司法见习生的资格。一年后他完成了关于哲学好政治经济学的论文,取得见习官的头衔。他的大学生涯结束时没有取得威廉明妮·冯·俾斯麦期望于她父亲外孙的那种学术上的荣誉,却具备了他的母亲期待以久的担任外交职务的前提。

   在《莫顿所希望的莫顿》一书中,拉本马克同一位伯爵夫人的热恋事件断送了他所计划的外交生涯。他在一次格斗中打死了两个人,在法庭上最后一次大辩论中又刺死了主要的证人;他服毒自尽,从而逃避了绞刑。与此相比,历史人物俾斯麦的外交抱负最初的挫折并不那么富有戏剧性。

   普鲁士外交大臣约翰·冯·安西隆劝他先在德国任职,不要进入欧洲外交界。俾斯麦遭到了首次挫折。他既感到意外,又感到失望。“大臣有这种印象;我们这些土里土气的普鲁士乡村贵族不能为我国外交事业提供他所想要的接班人,”他在将近六十年后写道,“这种印象非毫无道理。”普鲁士的外交官确实绝大部分来自王国之外,但俾斯麦根据自己的出身,认为自己从事外交工作比“那些出身于我国乡村贵族的大多数候补官”要合适得多,这些人“很难跳出他们当时柏林人的狭隘眼界,换言之,不能跳出乡土观念……”。无论怎样,他的外祖父毕竟当过大使,他的母亲通过不断保持同柏林的一切关系而使他是门肯家的后裔这一点不致被人遗忘。由此而产生一个问题:安西隆是否出于另外的原因拒绝了俾斯麦?也许他的放荡不羁的大学生生活使人得出结论:他还未能给自己过份的容克习气涂上一层欧洲的色彩?安西隆是不大可能想要把一个舞刀弄剑的狂妄自大分子派往伦敦或维也纳去的。

   俾斯麦没有去伦敦或维也纳,而是前往亚琛。这座城市在大多数地图上叫做埃克斯―拉―夏佩尔,是在他出生的那一年在维也纳会议上划归普鲁士莱茵兰的,可是法国的影响仍保持了下来。俾斯麦发现,他的行政工作一直还得遵循1804年亚琛属于法国时实行的拿破仑法典。俾斯麦被分配到莱茵政务参事手下任职,他的工作是把这个边境地区并入受普鲁士控制的关税同盟。关税同盟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中期使普鲁士新建的经济实力得到巩固。“可是,”正如俾斯麦后来写道,“工作很少。”他有许多空闲时间用来看书、骑马和从事其他娱乐。有时他到比利时去,在美丽的阿登原野打猎。

   还有一些其他的消遣。亚琛正在发展成为一个受人欢迎的欧洲温泉休养地。它由于地处承担各种社会义务的布鲁塞尔和景色宜人的莱茵兰之间,特别是对英国贵族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喜欢读司各特和拜伦以及“老莎士比亚作品”的二十一岁的“冯·俾斯麦男爵”,不久就发现自己在这座城市的英国居民区很受人喜欢。1836年6月20日,他才到达亚琛;可是到8月10日,他就已搞得很熟,以致他已能怀着喜悦的心情来描写自己置身其中的上流社会:“现在同桌就餐的有十七个英国人、两个法国人和我自己,”他向克尼普霍夫的家里写信说,“坐在贵族那一头的是我们,即克利夫兰公爵和公爵夫人,公爵的侄女R小姐,她十分和蔼可亲。”他在同一封信中写道:“今晚我要去看歌剧《马赞尼洛》 [ 译者注:原名托马佐·安尼洛(Tommaso Aniello,1620―1647),渔民,1647年领导那不勒斯人民起义反抗西班牙统治。有些诗歌和歌剧以他作为歌颂的对象。 ] ,my friend(我的朋友)公爵夫人送给我一张入场券。”信中夹杂一些英文,似乎是想向他那住在乡下的双亲强调,他们的儿子是多么容易而又多么理所当然地为上流社会所接受。

   其实克利夫兰公爵夫人的出身要比俾斯麦家差得远。她是约克郡一个花匠的女儿,起初是作为银行家库特的“好友”进入伦敦社交界的。在那个认识她已有二十五年的尖酸刻薄的日记作者克里维的笔下,她简直是一个“老巫婆”,可是年轻的俾斯麦对英国贵族的每一个代表都很敬重;在这一点上,他同另一个浪漫主义的保守的上流社会的门外汉本杰明·迪斯累里没有什么不同。要是说俾斯麦对公爵夫人已抱有好感,那么,他对她的侄女劳拉·拉瑟尔就更是如此了。公爵在亚琛逗留了几个星期,料理一些公务,因此俾斯麦就可以陪同夫人和小姐去看戏或听音乐会,或是坐车出游。有数月之久,他的信中都包含想要结婚的暗示,但也可能是他在想入非非。同“R小姐”的关系,向他提供了求之不得的大好机会,来摆脱他那无所事事的百无聊赖的公务员生活。冬天他又搞了另外一些恋爱活动,例如他同一位名叫西尔丝的三十六岁的已婚女子调情。

   次年夏天,维多利亚女王登基时,俾斯麦仍住在亚琛。十二个月的社会冒险,并末使他对出身高贵的英国女人的爱慕之情有所减少。有一位使他特别中意,她就是帕森哈姆地方的英国国教会教长的十七岁女儿伊莎贝拉·洛林―史密斯。有两星期之久,俾斯麦天一亮就起床,只是为了能及时遇到伊莎贝拉——医生们推荐清晨喝水,而教长对大自然的治疗力量(以及其他)坚信不移。7月中旬,俾斯麦已经发现了这位新欢,她甚至比去年夏天令人神往的R小姐更加使他倾心。7月19日他给哥哥的一封信包含了一个亲密的警报:他向伯恩哈德断言,教士的女儿是真正英国美的顶峰。他神魂颠倒,立即请假两周,陪伴伊莎贝拉全家到法兰克福和威斯巴登去试一试新的温泉。这位“倾国倾城的金发”女郎,如同他在另一封信中所述,打开了俾斯麦男爵的心房:“她使我热血沸腾。”他在威斯巴登任意挥霜:早餐前洗矿泉浴,在月光下举行香槟酒会,到了一个周末,他认为自己和伊莎贝拉已订下婚约了。传说过次年春天他们将在英国举行婚礼。

   后来,俾斯麦在回顾中把威斯巴登这段时期的生活时称之为年轻人的越轨行为,并且毫无疑问是一种挥霍行为。9月初他告诉一个朋友,单是在威斯巴登他就花了一千七百塔勒 [ 译者注:德国银币名。一塔勒相当于三马克。 ] 。想通过赌博来重新充实自己腰包的企图都以失败而告终。可是他下定决心,留在他的“英国女郎”的身边,使她的双亲接纳自己为他们未来的乘龙快婿。当时他完全确信自己的感情是真诚的。他为了伊莎贝拉的缘故超假三个多月。洛林―史密斯一家前往施特拉斯堡和瑞士,俾斯麦也跟了去。他们甚至计划在及时返回英国赶上狩猎手节之前,作一次穿越阿尔卑斯山的旅行,到伦巴第去。俾斯麦写信给克尼普霍夫求借一笔款子,并且大略介绍了自己的打算——他想经巴黎去伦敦。9月底,他终于从伯尔尼写信给他在亚琛的上司阿尼姆―博伊岑堡伯爵,为擅自延长假期表示道歉,并说,现在他不能干脆丢下自己的旅伴——他在信中称之为“我的家庭”——不管:阿尼姆伯爵对这种解释毫不理会,暂停了他的职务,不付给他薪俸。

   克尼普霍夫对奥托的蠢行感到吃惊。正如奥托自己在信中不得不承认的,伊莎贝拉“迄今还不会说一句德国话”,人们很难设想她能作一位在外交上具有前程的普鲁士庄园主的妻子。

   从社会地位来看,洛林家同俾斯麦家几乎不相上下。他们也属于乡村贵族,老家原先在诺森伯兰郡;他们在累斯特郡的恩德贝里地方继承了一块男爵领地和一份家产以后,在自己的姓氏后面加上了“史密斯”。 [ 原注:俾斯麦后来把这个姑娘多半叫做伊莎贝拉·洛林,而不是用全名。这种简称他一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自己也只是在想和自己家族的其他成员表示区别时才叫自己为俾斯麦―申豪森。 ] 洛林―史密斯家族的男子有好多代都是在剑桥基督学院上学,上大学前在伊顿公学 [ 译者注:伊顿公学是英国的贵族学校。 ] 受教育;除此之外,他们还作为英国最棒的狩猎活动中的优秀骑士而著名。伊莎贝拉的父亲可能在社会上没有多大的抱负;从1814年到四十三年后他去世时,他一直担任帕森哈姆的教长,并且他只到过邻近的米尔顿―凯恩斯市他舅父的教区去相亲,以便同他的大表姐结婚。但他无疑是一个有骨气的人,曾受到《绅士杂志》的赞美:“他无论是在乡村或伦敦,到处都给人留下好印象。象他这样的教士今天已越来越少。”由于俾斯麦的父亲并不了解这些情况,因此一想到俾斯麦―申豪森家的成员有可能同一位英国乡村教士的女儿结婚,克尼普霍夫的家人便感到惊恐失色。当奥托于11月1日出人意料地回到家里的时候,他发现家里人对他的整个举止,特别是对他不负责任地放弃在亚琛的职位一事十分恼火。从这时起就不再有希望举行婚礼了。

   现已无法查明,解除婚约的是洛林―史密斯家还是俾斯麦。这次分离清楚地说明,奥托和伊莎贝拉的共同兴趣甚少。12月中旬,当一切都已过去时,奥托伤感地写信给一个朋友说:“我所打算的结合已完全无可挽回地告吹了,现在留下来的只是对四个月无限幸福的蜜月的回忆,还有一个富有意义的矿泉浴场。”

   这次浪漫的经历本来是有可能毁掉俾斯麦的官场前程的,因为对职责和服从抱有军人般严厉要求的普鲁士国家机关对无故缺席是要给以严惩的。幸而俾斯麦家同宫廷和首都很有势力的权贵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大概是由于这些关系,主管地方工作的波茨坦当局慈父般地宽容了他的“开小差行为”。有三个月之久,他甚至在波茨坦获得了工作。他的前景仍然不明;虽然他厌恶单纯的伏案办公,但他推迟了自己的辞职。一个负债累累的年青人在采取这样一个不可更改的步骤之前一定要具有充分的自信,而去年发生的事件已大大地削弱了他在格廷根的那种自负。

   按照俾斯麦的记述,伊莎贝拉·洛林―史密斯后来成为一个英国乡村贵族的“战利品”,他以嘲讽的口吻称这个英国贵族是一个“拥有四匹马和一万五千塔勒年金收入的五十岁独臂上校”。即使这一点属实,但她不久也就厌倦了她的征服者,她从未和他结婚。1840年9月,她嫁给哈罗市二十九岁的银行家理查德·李·贝文,继续幸福地在北安普敦郡的田野上打猎,而她在威斯巴登曾使之神魂颠倒的那个容克却得在危险得多的萨多瓦和色当的田野上经受其他的考验。看来他们从未再见过面。伊莎贝拉死于1885年1月,她的丈夫虽然比俾斯麦大四岁,却比他多活了二十多个月。

   俾斯麦只要在地方政府任职,就可以推迟服兵役的时间。但当他在亚琛失宠以后,他就无法再逃避“志愿服役”的义务了。1838年春,他参加了一个近卫猎兵大队。“我抬起右臂就感到疼痛,”他向医生诉说。可是,毫无疑问医生们早已从其他新兵那里听说过这类事情,认为一个具有象俾斯麦这样体质的人完全有可能平安无事地度过十二个月的兵役。于是他就穿上草绿色军装,被分配到柏林卫戍区。

   他确实度过了这道难关,但是兵役如同公务一样使他感到苦闷。在柏林服役一段时期以后,他们的大队调防到波罗的海沿岸的各赖夫斯瓦尔德。格赖夫斯瓦尔德同格廷根一样还留有中世纪的历史遗迹,该地甚至还有一所拥有数百名学生的大学。但除了自由主义狂热分子同警察偶尔发生冲突外,再也没有别的东西破坏这个地方的沉闷的平静生活。那里的生活更加无聊,但费用幸而也比莱茵兰便宜。大冬天在河口的沙丘上站岗放哨,并没有能使俾斯麦感受到什么军事浪漫色彩。不久,他就开始计算离他3月底将作为后备役军官退伍回家还有几周时间了。”但后来他家里发生的事情缩短了他的服役期。1838年深秋,威廉明妮身患重病。她的幼子获得了较长的特假。但是,无论是他或是任何人都已无法挽救他的母亲。多年来她一直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精力,动员自己迅速衰老的丈夫积极参与生活,对她来说决非易事,面对她唯一的女儿玛尔维妮(她是在1827年三十七岁时生下这个女儿的,当时她的两个儿子已在柏林上学)的教育,把她搞得筋疲力尽了。最后她还承担了家产的经管工作,因为费迪南德已无法胜任这一工作。早年她曾希望,她所嫁的庄园主家庭至少有一个成员将会继承门肯家的传统,可是到头来她自己却成为俾斯麦家生活习俗的牺牲品。为使自己的幼子不再过这种生活,她把他送到普拉曼学校和格廷根大学去求学。她的梦想没有实现。1839年元旦,她含怨死去。

   母亲的去世并未使俾斯麦深感痛苦:一直到后来,他才意识到她的长处。但她的死至少引起这样一个问题:他退伍后应从事何种工作。他想协助伯恩哈德管理波美拉尼亚的庄园,这时父亲已回到申豪森,那里的管理工作十分简单,回去等于是退休。1839年夏季,俾斯麦利用这段时间熟悉庄园的管理职责,同年10月他向波茨坦当局提出正式辞呈。在亲友中间,俾斯麦用来解释自己这一决定的理由是,按照他的天资,他是不适合担任下级职务的。“我知道,我的抱负是指挥别人,而不是听人指挥,”他用有一点儿老的格廷根时期的狂妄口吻写道。他的父亲在二十三岁时退伍,从那时起就满足于“在乡村过一辈子”。奥托作出类似决定时只比他父亲大一岁。他的前途似乎完全在易北河以东的沼泽和田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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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