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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军官的基础·第一

一名军官的基础·第一

 作者:巴巴拉·塔奇曼·美国

出自————《史迪威与美国在华经验

出自————《战争通史

   1911年11月,二十八岁的史迪威中尉第一次到中国。那时这个古老的独立国家刚刚蹒跚地步入二十世纪。在他到达中国六个星期以前,革命爆发了,从一座城市蔓延到另一座城市,与大清帝国军队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战斗,革命即将推翻腐朽的清朝政权。这场革命由于是偶然爆发的,后来没有取得彻底的胜利,因为它未能填补上它所铲除的东西留下的真空。这个把世界上四分之一的人口团聚在一起的君主政体还没有稳固的继承人。敌对的派系斗争使国家四分五裂,外国入侵势力蜂拥而至,侵害了它的主权。中国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刚刚到来的世界最动荡时代的狂风暴雨之中的,既失去了团结力量,信心也受到了削弱。

   这位离开在菲律宾的军职外出度假的客人,就传统而言,是最地道不过的美国佬。他是尼古拉斯·史迪威的第八代直系子孙。尼古拉斯·史迪威于1638年从英国迁移到美国,在斯塔腾岛、长岛和曼哈顿置了产业。他母亲的祖先姓福勒,也是十七世纪三十年代到美国的,世世代代都没有脱离定居美国的殖民者的主流:英国人、法国新教徒和荷兰人。尼古拉斯·史迪威的后裔到乔·史迪威出生时大约有一千六百人。其中理查德·史迪威上校和加勒特·史迪威将军参加过美国独立战争。

   置身军界与其说是乔有意选择的生涯,不如说主要是由于父亲的一时心血来潮使他走上这条道路。他的父亲本杰明·史迪威博士是一位仪表堂堂、聪明、英俊的绅士,有舒适的生活条件和多种功夫并不太深的本领。他是约翰·史迪威的儿子。约翰是一位“懂生意经的、习性良好的”绸缎商。他在靠房地产投资获得相当可观的钱财之后退休了,定居在扬克斯,在那里造了一所俯视赫德森河的漂亮房子,成了扬克斯银行的理事和监理会教派的一大支柱。此后,这个家族一直住在扬克斯。

   本杰明·史迪威二十一岁时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了法学学位,但是没有从事法律工作。他于1880年与玛丽·皮恩结婚,生了一个女儿,后来迁移到佛罗里达州的帕拉特卡附近的一座种植园,打算兴办南松木材业。1883年3月19日,他的长子出生在这里,为纪念在他出生时进行照料的一位行医的朋友而取名沃伦。这个名字来自波士顿的约瑟夫·沃伦博士。沃伦博士拒绝了军医署长的职务而担任了危险更大的战地指挥官,结果在邦克希尔战斗中阵亡了。

   本杰明·史迪威放弃了木材业之后同全家一起回到了扬克斯,并去学医,取得了学位,但是这个职业也没有吸引住他,使他真的行医。1892年,他家里增添了二儿子约翰和二女儿玛丽,全家搬到了伯克郡的大巴林顿附近的一个农场。史迪威博士决定在那里做个乡间绅士。四年以后他得出结论,认为自己没有尽到对社会应尽的把才能贡献出来的义务,因而又回到了扬克斯,在那里接受了一家公用事业单位、西切斯特照明公司的一个职位,最后成了该公司副总经理。

   清教徒式的道德心是一个人不干工作就是罪过。这种道德心曾使史迪威博士惶恐不安,现在他终于安心了。后来,史迪威博士就愉快地做扬克斯的一个杰出公民了。他担任了当地中学董事会会长和西切斯特几家银行和公司的理事之职。由于本杰明·史迪威博士仪表堂堂而又和蔼可亲,很有风趣,他家里的人和当地公众都照直视他为一位有教养的人物。他的一个女儿对他的评价是:“爸爸是令人难忘的。”他有表现出明显的才干和杰出人物的姿态所需要的风度和手段。然而,他从未在比扬克斯更艰难的地方最充分地利用过,或者说考验过他的才干。他曾在1889年美国建国一百周年之际带领全家去巴黎,带他们游览了英国、比利时、荷兰、德国、奥地利和意大利,给家乡的《扬克斯政治家报》寄回了一系列写得很出色的有趣的旅行见闻。他能绘画,善弹琴,在抚育孩子方面要求严格,有高度的道德标准,每日三餐前都主持全家的祷告,还滔滔不绝地给他们讲故事,给他们各种启发、忠告和指导,他得到了儿子和女儿的莫大崇敬。孩子们认为——或者被教育得习惯于认为——爸爸真了不起,他总是正确的。

   家里人管乔·史迪威叫沃伦,他是个活泼、精力旺盛、聪明伶俐的孩子,常常干出爬上房顶,把兔子淹死在饮马槽里的事。他极端讨厌每逢礼拜日要他一天作三次的祈祷,包括去教堂、主日学校和晚祷时听人讲道。他六十多岁时在写给女儿的信中回忆了“由于被迫去教堂和主日学校而形成的罪恶的习性。由于看到宗教对任何人都没有什么真正的好处,我劝你不要相信那一套,而要用常理办事”。

   沃伦和他爸爸一样口才很好,但是他的心思和精力都用到体育运动上去了。他喜欢打网球,在赫德森河上划赛艇,还是扬克斯高地橄榄球队的四分卫。一个同班同学说,他是那个球队的“动力、鼓舞力量和战地指挥官”。在他的指挥下,1899年的扬克斯代表队打败了纽约市和西切斯特市的所有预科学校的球队。扬克斯公立中学十分高兴,给其球队队员们发了酬金。在田径队中,沃伦的专长是四百米赛跑。他的兴趣很大,以至出面组织西切斯特校队竞赛联盟的田径赛,他曾帮助建立这个联盟。他还当了《扬克斯政治家报》的体育记者。后来组织体育运动成了他毕生的社会活动,他切望使自己的身体状况保持在运动员水平。

   1899年,他中学毕业的那一年,校长托马斯·贝克博士作结业报告时称他是个模范学生——后来事实证明,这番话说得有点过早了。校长说,这个学生“各科学习成绩优良”,“精力充沛,有办事能力……这些都有益于学校的事业”,他“没有坏习惯”,“完全可以信赖”。

   史迪威博士本来为孩子们选定了耶鲁大学,但是现在他认为沃伦十六岁进大学年纪太小。他有个理论,认为孩子留在家里学习最好,于是他决定让这个有才气、明慧、精力特别充沛、极为能干的儿子留在扬克斯,在他从五岁起除了一个短时期以外一直在那里学习的学校里再留校学习一年。可惜事与愿违,正是这种过份的保护改变了乔·史迪威的发展方向,使他进入了军界。可以预料得到的是,由于感到厌倦,他很快就抛掉了可贵的表现。他拉了几个朋友组织一个称为“四巨头”的俱乐部,在学校的阁楼里用木板搭了一个隐藏处,在那里玩纸牌。有一次他们用绳子把校长的办公桌吊在棚顶上,还有一次在学生们的课桌上分放了林堡干酪。在1900年的高年级舞会上,他们模仿当地的撒野风气干了一件后来被称为冰淇淋大战的恶作剧。在沃伦率领下,这四大强盗袭击了茶点部,同守卫者大战一场,在无意中“猛击”了贝克博士,接着抢了冰淇淋桶和糕点盘子逃之夭夭。第二天,教务委员会举行了特别会议,处理这件丑闻。会议决定对这几个犯过的孩子分别给予停学、开除和不准毕业的处分。只有沃伦例外,因为他已经毕业了。

   史迪威博士最初不相信史迪威家族的人会有什么不循规蹈矩的过失,但是他经过调查证实确有这种令人不快的事。他认为需要训导:必须使沃伦参军。他似乎并没有采取严厉的或惩罚性的态度,只是对沃伦说:“在赫德森河上游有一个好地方。你在那里可以打网球。”虽然爸爸的决定使沃伦不能到耶鲁大学玩橄榄球了,但是就人们所知,他当时并没有表示反对。美国刚刚在古巴结束了一场“打得很漂亮的小小战争”,仍然在菲律宾与叛乱分子作战,美国步兵此时正同其他外国军队一道打开一条道路去北京解救被义和拳分子包围的一些公使馆。在这种情况下,当一名军人的前景对一个遭受着父亲的压力和念够了中学课程的男孩子来说,的确可能是有吸引力的。

   无论如何,看来他已经以他特有的劲头努力争取进入西点军校。一个邻居记得他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因为他有一个有趣的想法,以为这样躺着,身体就可以伸长四分之一英寸,投考军校所需要的身高就达到了。

   由于现在申请进入这所军事院校已经为时过晚,史迪威博士便出面走门路了。通过对街的一个邻居、军校校长麦金利的朋友的帮助,沃伦被定为候补学员。在填写入学申请表时,史迪威博士先用铅笔轻轻地填写之后才让儿子用钢笔照着描写。在录取考试的严峻考验时刻,沃伦觉得数学没考好,但是当校方无情地宣读不合格者的名单时,他吃惊地注意到自己被留在及格者的行列里。

   他现在置身其中的学生集体不是代表一个在欧洲社会中形成的那种军人阶层。到1900年为止,从西点军校毕业的近四千名军官中,只有一百三十九人,即百分之三点五的人,是早先毕业生的子孙。由于国会历来担心出现“黩武主义”,一直保留指定学员进入这所军事院校的权力。由于担心军人阶层会逐渐发展起来,国会倾向于撇开军官们的儿子,而赞成吸收文职人员的儿子。它指定的学员主要是保守的、当地出生的中等和中上等阶层出身的人。入学年龄限制是十七岁至二十二岁。史迪威是最年轻的学员之一。1900年7月录取的这批新学生都奔跑到电报局去给家里报信,然后,正象史迪威在日记中写的那样,就“回到了地狱”。

   对于1900年在西点军校的第一学年,用这几个字来描述并不过份。在那个时候,折磨学生的教学方法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因而在两名学生由于受不了这种折磨而退学接着丧命之后,国会于1901年进行了一次调查。被叫去作证的学生之一是比史迪威高一班的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尽管他本人并不愿意出面作证。他曾在上了一节“操练”课之后,躺在吊床上抽筋。教官要一年级学生蹲在刺刀上;赤身露体地跑步,同时往他们身上浇满桶的凉水;捆住大拇指把他们吊起来;让他们在澡盆里头朝下倒立;长时间地伸直臂膀举枪;让他们“出汗”(7月天气裹在毯子或雨衣里);吞食塔巴斯哥辣酱油;吃大量的食物,例如一大盘子糖蜜或者两百个梅干;强迫他们打架;在桌子底下吃饭和忍受其他各种各样的耻辱。

   这些练习并非完全胡来,这样做的理由是,象政府死板的例行公事一样,据说是为了训练学生自我控制和抑制恐慌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养成服从权威的习惯。军队这一行的核心是纪律,纪律的要素是服从。由于这种东西不是有独立意志和理性的人能自然而然地就具备的,人必须经过训练,养成服从的习惯,因为有朝一日多少人的生命和战斗的胜负可能取决于这种习惯。合乎道理的命令是很容易服从的;反复无常的、官僚主义的,或者显然愚蛮的要求才能培养遵守纪律的习惯。在西点军校,肃立训练——保持挺胸、下颚和腹部收紧的僵硬姿势——就是这类训练的象征和要素。

   史迪或在日记中写道:“肃立、肃立、肃立,操练、操练、操练。老天爷……疲惫不堪、起来做早操、喝水、休息、班操练、午饭、擦枪、班操练、收操、晚饭前在周围地区进行连操练……熄灯号、睡觉、四点半起床号,一直进行肃立训练,吃饭时每吃一口饭之间都不例外,一次肃立训练一个半小时。”高年级学生把肃立训练变成了经常的折磨。有时一年级学生受这种训练时“肩甲骨之间拉上一条薄纸(湿了以后象马肚带一样)”。夏季住露营帐篷期间,他参加了一次折磨人的“晚会”。他只能描述一些零散的情节,“吸烟,用香烟头戳人的下颚。还有十分莽撞的行动。真是少有的娱乐。瞎胡闹。一群疯子。架起枪观看他们几个小时。”乔(从这时开始,除了他家里的人以外谁都这样称呼他)想家了,非常痛苦,神情呆滞,此后他在整个一生中常常担心陷入这种状态。“有一次睡过了头,直到枪声响了——吓死了……整理好床,匆匆收起帐篷,捆起围帐,喝了一大口水,塞进衣领和袖口……一直咒骂不停。”

   他总算在从图书馆借来的惊险小说中找到了寄托。他借阅的书籍有《绑架》、《咆哮营的幸运儿》、《所罗门国王的洞窟》、《在两面国旗下》、《悲惨世界》和他最爱读的德昆西 [ 译注: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1785-1859),英国小说家和评论家。 ] 写的《一个鸦片烟鬼的自白》。最后这本书他借阅的时间最长,有两个星期,而别的书他只借了二至五天时间。

   一年级终于结束了。象走出黑暗的隧道而见到阳光一样,他变成了高年级学生。这时,这所陆军军官学校的课程是为了从头造就一个军官而设置的,集中讲授军人所需要的技术知识,而不怎么注意一个平民的可能更广泛的需要。这里培养出来的学生在绘制地图和观察地形特点方面极其熟练,而对人的历史和人的习性不很通晓。文科只限于一门历史课和一门英语,文学以及作文的综合课程。此外,军校学员除了学习军事科目,还学习法文、西班牙文、数学、化学、法律和“自然哲学”(就是对自然科学的概述)。军事科目中除了操练条例以外,有军械与射击术、测量学、防御工事学、战术学和两年的绘画课,其中包括地形学、测量制图法、阴影和影像绘制法、直线配景法、色彩理论和着色法、战场侦察轮廓绘制法、制图法历史、工程学、军械制图法、徒手风景画等等,项目之多足可以培育出一个莱奥纳多 [ 译注:莱奥纳多,意大利著名画家、雕刻家、建筑学家、工学家(1452-1519)。 ] [ cdhyy注:莱奥纳多·达·芬奇 ] 。

   军校学员军事学习的最后一个科目是由军事工程系教的“战略战术”。最初称为“战争科学”。当时人们认为唯一值得教的内容是工事构筑。后来,这所军官学校杰出的教官之一丹尼斯·哈待·马汉 [ cdhyy注:海权论的创始人马汉的父亲。 ] 把这门课程加以改革和充实,发展成为学习从过去的战斗和著名将领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战术和战略原则。马汉任教的时间是1832至1871年,在这个时期中,拿破仑的各次战役就是范例,其进攻精神就是主题。当时强调的是速度、机动性、突然性和进攻战的其他组成部分。到史迪威进军校时,美国南北战争的经验已经取代了拿破仑的经验。甚至1898年的那个可疑的经验也成了教学内容,因为它主要提供了需要避免的而不是值得效仿的教训。

   乔显示出了善于学习语言的特长。他在第二学年时法文成绩是第一名,其他方面的学习也相当好,但是缺乏当年使罗伯特·李、约翰·珀欣 [ cdhyy注:一般译为“潘兴” ] 和道格拉斯·麦克阿瑟这样一些前辈在毕业时军事才干名列第一的那种高度认真精神和自信心。乔两次因为“操练时发笑”而被记过,而有这种过失是不能当上尉的。另几次记过是因为“吃晚饭时在食堂里扔食物”,“在棒球队离去时在浴室里喊叫捣乱”,“预先安排好使两名学生挥拳格斗”和“下午点名时躲在宿舍里”。

   在干这些事之外,他的体育活动量仍然很大。他养成了早饭前跑步几英里的习惯。他是越野长跑队队长,1903年在一英里赛跑中获胜,1904年在田径赛中获得了几个项目的优胜分数,第二天又参加了两次划船竞赛。把篮球运动引进军校是他的功劳。他组织了1903至1904年的第一支篮球队,并担任了教练员和运动员。尽管他比较瘦小是个缺欠,在校的最后一年仍然当了橄榄球校队的选手。一连两年中,他除从事体育运动外,以余下的精力担任连队“舞会”的组织者,或者叫作社交活动代表。

   取得了尉官学员军衔之后,他毕业于该校,毕业成绩即使不是十分突出,至少也是很不错的,在一百二十四人的一个年级中名列第三十二位。这比起前十名来要差得多。那些人由于可以优先选择兵种,常常把和平时期工作最有意思的兵种工兵的位置全部占据了。乔又不喜欢骑兵。他虽然会骑马但是讨厌马,称马为“吃燕麦的家伙”,说马头的形状表明它们的头脑象恐龙。他选择了步兵。1904年6月15日,二十一岁的史迪威得到了少尉军衔的任命。那一年的年鉴说他成了“填写祖先是美国人的极少数几个人之一”。这时他是个身材挺拔而整洁的人,身高五英尺九英寸,体重一百四十五磅,容貌端正,留着整洁的短头发,一脸直爽的神情,还有一双严肃的黑眼睛。他在日记中写的有关毕业日的唯一的评论是“终于得到了这块羊皮”, [ 译注:羊皮(Sheepskin),指用羊皮印制的毕业证书。 ] 当时和以后一样,一些令人难忘的事件使得他成了一个言谈简洁的人。

        当史迪威在西点军校为进入陆军作准备的时候,陆军正经历着它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改革。在陆军中供职在1900年时还是一种不够理想的职业,而经过清洗、改编和改革之后,到1904年时至少在理论上已成为一种专门职业。即使这种改变大部分还只是纸上的,但是至少职业化的基础已经奠定了。促成这次改革的与其说是不久前的战争,还不如说是陆军部长伊莱休·鲁特。

   1898年动员进兵古巴时发生的混乱暴露了陆军行政系统很不得力,已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陆军当时没有参谋本部,而是在十个实际上是独立的局——诸如军需局、军饷局、军粮局、军令局——的领导下作战。单独一道命令是不能使武装部队的任何一支队伍立即行动的,因为所需要的武器和补给品、辅助部队和运输工具等都要得到主管局的命令。掌管各个局的军官可以长期任职,这往往会助长他们的惰性。

   鲁特于1899年被任命为陆军部长去改革陆军体制。他按照一个很明白的道理和原则行事,这就是“养兵的目的是备战”;正规陆军只是一支核心力量,“绝不是打任何战争所依靠的全部力量”。他的第一步改革是建立参谋本部。这项改革是以西点军校最卓越的毕业生之一埃默里·厄普顿将军和英国人斯潘塞·威尔金森二十年前的基本构思为依据的。参谋本部,正如威尔金森的书名所表示的那样,将起“陆军大脑”的作用。它将取代各个局而行使行政工作职能。它还有一项对美国陆军来说完全是生疏的任务——制订作战计划。

   鲁特创立了陆军军事学院,为战略工作培养人材。他还改进了炮兵、骑兵和步兵学校战斗部队军官进修的课程和设在利文沃思堡的指挥参谋学院的课程。他建立了作为晋升标准的考核制,确立了战斗部队军官与参谋官轮换职务的原则。整个体制还要经常受到实战的考验。鲁特成功地使国会在1901至1903年的几届会议上通过了他的改革方案。虽然陆军部的各个局还不能一下子都放松控制,他确实为建立一支组织统一的陆军奠定了基础。

   在规模上,陆军已经从战前的两万八千名士兵和两千名军官的兵力扩充到了菲律宾战争的高潮时的十万人。其后,国会不顾有人高喊反对“军国主义”仍然授权建立一支最少拥有六万人的陆军。到1904年,即史迪威从西点军校毕业进入部队时,陆军人数又减少了,只有大约五万名士兵和三千名军官。在名义上,陆军有三十一个步兵团和十五个骑兵团。这些部队,再加上炮兵部队和工兵部队,分驻到美国和国外的四十五个地方。一个团的建制是三个营。每个营的满员兵力是八百人,分为四个连。在1904年的和平时期,平均每个地方的驻军仅仅是一个团的骨干力量,大约七百人,还不到一个营的兵力。

   除了在菲律宾仍然有零星的战斗之外,在美国国内,兵营生活并不艰苦。同印地安人的最后一次武装冲突是1890年发生的,但是一些地区和这些地区在国会中的代表反对废除“拴马柱”要塞或者巩固这些地区的企图。这些小兵营继续消磨时间,进行日常的操练、步枪射击练习、擦枪、死记硬背操典,只要能想出办法使士兵和军官闲不住就行。重点是准确性。枪法是最受崇尚的,因而美国军人比欧洲军人枪法高明。工作日到中午结束。普通士兵住的地方从他们的妻子为军官们当洗衣妇的那个时代起就叫做“一排肥皂水房屋”。他们的薪饷在1904年是列兵每月十三美元,上士最低四十五美元,外加合格射手奖两美元,优秀步枪射手奖五美元。那时,军人性情粗野,公众对他们没有好感。

   总的来说,美国不赏识自己的陆军。由于故意避开有尖铁的钢盔、胸甲、熊皮帽和大红领章,他们对这些穿着在欧洲引起的喜爱与尊敬也就毫无感受了。1900年出现短时的帝国热之后,国会对拨款又极端吝啬了。铁路上的运兵车在行车先后次序方面比货车还低一等,必须停在侧线上等待客车和货车走过之后再行驶。由于公众非常轻视军人,国会于1911年感到有必要规定对歧视军人的任何公共娱乐场所罚款五百美元。

   从1904年起看来会出现长期的和平,在这种情况下,史迪威现在已置身其中的军官阶层可望过有保证、相当舒适但是平平淡淡、无法有很大作为的生活了。薪水并不十分可观,一个新任命的少尉年新一千四百美元,一个上校年薪四千美元。生活水平是由级别决定的,1904年时晋级工作处于停滞状态。从指挥官——以及指挥官的妻子——逐级往下,级别决定了在官场和社会生活中的一切,包括住房在内。在同级军官中,是按任命时间再分高低的,因此,一位6月间提升的军官在同新来的但在5月份提到同一级别的军官争夺一套理想的房子时就可能吃败仗。在下午的招待会上,最高级军官的妻子喝的是咖啡而不是喝茶,因为在美国咖啡是更受欢迎的饮料,更多的人往往聚集在桌上有咖啡的那一头,所以人们认为咖啡比茶高一等。

   由于工作地点和住处是在一起的,由于学校设在驻地,由于驻地经常变化使军官不能同当地居民建立联系从而只得彼此结交,由于生活不稳定,由于军报上登载的社交简讯使每个人都知道谁结婚、谁和谁是牌友、谁在哪个驻地宴清了谁,因而,军事生涯逐步变成了彼此关系密切的——同民间生活的紧张关系和政治对立相比——几乎是一个纯洁的社会。尽管级别引起了相互忌妒和相互施展阴谋,军队里还是有一种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其表现形式是敬礼。操典中称敬礼为“军界同胞间相互表示致意和问候的信号”。军校逐步确立的法规规定军官要成为既遵守普通的荣辱和言行原则,又懂得个人对同僚要忠诚老实的有教养的人。法规认为对指挥官——无论是团级上校还是总司令——的忠诚既是军中关系也同样是个人间的关系。

   在同作为“行政官的右手”的总司令的特殊关系中,军队承认自己是从属于民政权力的。军队深知自己处于国家仆人的地位。从西点军校的座右铭“职责、荣誉、国家”开始,军官运用的概念就是职责。为了能够在任何时候都遵从任何行政当局的命令去履行职责并且干得卓有成效,军队必须培养不带党派成见的思想,从而能够不加怀疑地执行命令。从理论上说,军队认为自己有义务自成系统,力戒普通的政治热情,就象宗教界戒肉一样。西点军校毕业生联合会的一条细则是“莫谈政治”。据《军务报》说,军人“几乎没有想到”他们的选举权,也很少使用自己的选举权。

由于生性好动,史迪威选定菲律宾作为他这个初出茅庐的军官首次服役的地方。那里是美国军队当时正投入战斗的唯一的地方。作为一名西点军校毕业生,尤其又是他那个年级名列前茅的学生,他可以表示自己愿意干什么。在被分配到第十二步兵团以后,他于1904年10月乘船出发,他坐的是“谢里登”号运兵船,这条船是陆军于1898年购买的三艘昔日横渡大西洋的运牛船之一,在夏威夷停留了一下之后,这几艘运输船分别花了三十天到四十天时间才航行到马尼拉。乔设法消磨时光,他在甲板上做操,读书,睡觉,吃东西,苦攻西班牙文,同朋友们一起“发牢骚”,同军官太太们谈话和自己写信——有一天就写了八封厚厚的信和十六张明信片。他的文笔已经轻松流畅,此后一生中都是如此。他还记载了另一个特性:不加入“每天晚上都要喝醉的酒徒行列”。这些人当中有一位H上尉,“象喝牛奶一样狂饮”。史迪威从来不是个戒酒者,也不反对别人喝酒,但是他喝酒一直很少。

   美国在发现自己象“旧世界” [ 译注:“旧世界”,指东方古国。 ] 任何对领土贪得无厌的凶恶国家一样参与了到国外进行征服的行动时感到十分难堪,由于这一征服行动遭到了积极抵抗,美国就更加感到难堪。为了美国在良心上过得去,政府赶忙在菲律宾扶植文官统治,在叛乱实际上还没有结束时就宣布叛乱已经结束了。虽然在阿吉纳尔多 [ 译注:阿吉纳尔多(Aguinaldo),菲律宾摩洛族起义领袖。 ] 于1901年被俘之后有组织的民族运动已经瓦解,但是,许多岛屿部落拒绝了他敦促他们投降的要求。他们用可以致命的大砍刀代替供应量日益减少的火器,继续以游击战方式进行抵抗,常常向被占领地区发动猛烈的袭击。史迪威在日记中写道,在他抵达菲律宾前的三个月里,仅在宿务省就有八百零三个摩洛人在“冲突”中被打死。

   他不久就投入了军务,在开往海岸的行军途中“遭到了大砍刀的袭击,差一点吓死”。1905年2月,他所在的部队第一营第四连被派往萨马(三描)境内的甘多拉河上游与普拉杰族叛乱分子作战。他“翻山越岭向圣何塞进发,到处是沼泽地、蔓草、泥浆,山丘、断层、瀑布……天黑时在树林中宿营。士兵们站着就睡着了。整夜下雨。士兵们全身湿透了,满身是泥等等。真他妈的见鬼!”第二天他们又冒雨踏上了一条很难走的山间小路。士兵们相继掉队。到达圣何塞时,他们发现那里已空无一人。派到前面去探路的几名菲律宾侦察员惊动出一群普拉杰人,于是发生了一场小规模的战斗。随后他们又遇到了五十名砍刀手,但是那些人逃跑了。乔在日记中写道,在丛林中奔波了两个星期之后“大口地喝水——呸!”在河边上扎营整休时,他立即就组织了体育活动。“造了一条有座位、桨和桨架的‘巴罗达’ [ 译注:巴罗达(Baroda),印度巴罗达人使用的一种小船。 ] ——有趣极了,萨马河上出现的第一只八桨轻赛艇。”

   恢复行军以后,乔在短短几个小时的军事行动中就接受了一堂在任何军事院校都得不到的指挥课。出发后的第二天,全连就没有食用水了。连长急着要到达有水的地方,快速走在前头,告诉乔留在队尾防止部队散失。乔押着一个普拉杰族俘虏遇到上士躺在小路上,热得昏了过去。在他停下来想唤醒上士的那一瞬间,队伍前进了。他想喊他们停下来,但是他的声音被茂密的丛林遮住了,队伍中没人听到。他只好与俘虏轮流背着失去知觉的上士挣扎着前进,在迷了路时要返回来找路,没有水,口渴难熬,身上只有一支三点八毫米口径的柯尔特式手枪,随时担心普拉杰人“跳出树丛把我们宰掉”。没有人回去找他们。他越来越疲乏,渴望在天黑前抵达某个地方,最后终于听到了前面有谈笑声。当他踉踉跄跄走进营地时,全连在吃晚饭,连长对他们的到来毫不在意,只说了一句“你们回来了?”没有派人去找过失踪的这个上士和这个少尉。多亏乔的耐力他们才活着回来了。倘若他在敌占区精疲力竭地倒下去,他的生命就可能在离他的二十二岁生日只有两天的时候在萨马结束。对于一个指挥官职责的这次体验——或者说缺乏体验——深深地印刻在他的头脑里,使他一直不能忘怀。三十年以后他写道:“我至今不知道,如果我们没有回来,福尔斯上尉是否想到过采取什么措施。”

   在帕奈沿海小小的吉马拉斯岛上的齐斯曼营驻地,生活没有那样艰苦。在将军寓所娱乐的一个晚上很快被概括为“粉黛绝色、军人、侍者、英国式的四对舞”。他对当地的一切事物都很感兴趣,从儿童用羊齿菜当风筝玩一直到当地人偷粮食的办法——凿穿石板楼板,再把楼上的粮袋钻个洞,让粮食漏到在下一层张开等着的口袋里。战术演习,操练,熟习条令,步枪练习,手枪射击,打网球,赛船和与“骑兵笨蛋们”比赛等活动使他忙个不停。乔组织徒步旅行和游戏,为连队舞会布置舞场,为陆军部翻译了一本关于当前日俄战争中围攻旅顺的法文小册子和一部论述“智利军事地理”的西班牙文著作。作为俱乐部执行委员会的首要成员,他“决定把气氛活跃一下”。其中一件事就是他同骑兵举行追击比赛时的一个插曲。在那次比赛中他有意要证明步兵的优越性。他把士兵们排列在战壕里,发给他们一些床单。当骑兵冲锋时,他们都站起来挥舞床单,把那些战马吓得乱作一团,这使乔特别得意。尽管搞了这些名堂,或者说正是由于这些名堂,第四连连长在鉴定报告中称他各方面极为突出,说他“特别聪明、刻苦和办事成效卓著”。

   在菲律宾服役一年两个月后,1906年2月他接到通知,要他到西点军校现代语系任教官。他在日记上作为一件自豪的事写道,他是“1904年第一个回国的人”。他还列出了向他表示祝贺的七个人和没有向他表示祝贺的九个人的名单,这就表露出他是过份敏感的人。

   他立即抓住任用他教外语的机会申请两个月假期和经欧洲回国的许可,以便象他写的那样,从西贡乘法国班船去法国,借机“每天同法国人来往和交谈”,提高他的法语水平。他的申请在各局处转来转去,尽管他连发急电,直到他必须乘4月份的运输船出发时还没有得到答复。在日本的长崎(运输船都要在那里加煤)他又发了一封电报,这次终于收到了复电。(这封复电证明,鲁特的改革对办事不讲效率的恶习仍然无可奈何:这封电报是用在日本没人能译出的电码发来的。乔不得己只能乘那条运输船继续东进,只是到了下一个军队驻地夏威夷(因为那里能译这种电码)才知道上面写着:“假期获准,经欧洲回国。”那时已为时太晚了,他火冒三丈,显然气得说不出话来,这样他途经旧金山回国了。

在军队里,通过实践学习的机会是靠不住的,这样或那样的教学和训练是和平时期军官的主要工作。史迪威在充任教官的前二年里是教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第四年又给他增添了一项任务,担任战术教官,后来又从教外语转为教历史。由于对那些脑子迟钝,不够用功或不诚实的学生已经很不耐烦,他愿意帮助任何真正想学习的人。他在战术系供职期间始终是篮球、棒球和田径队的教练,第四年还充当了橄榄球助理教练。陆军体育协会1908-09年季度报告说:“由于史迪威少尉不倦地工作,篮球队办得十分成功。”把团体运动项目分配给战术系是由于方便还是出于哲理原因,这还有讨论的余地,但是这些运动本身就是战术,尤其是橄榄球,这种运动的方式后来经常出现在史迪威和其他指挥官的计划和谈论中。据1909年级的雅格布·德佛斯将军说,作为一名教练员,史迪威说话是“尖刻的,但是他使你想干好。我真想为他效尽犬马之劳”。

   然而,军校里的活动还不能使他满足,由于离家很近就更是这样。他坐不住,有好奇感,在1907、1908和1909年,每年夏季他都以学习西班牙语为理由请假去“海外”。这三次比他当年请假去提高法文的运气要好,他成行了,三次远航到拉丁美洲的一些地区。第一次是政府出钱,以执行“秘密任务”的形式去危地马拉考察地形。他奉命化名旅行,不准携带有可能暴露身份或表明他是政府人员的任何物品。任务是为现有的略图增添详细准确的地形,提供有关桥梁、浅滩、渡口、铁路、公路、运货马车、拉车马匹、港口、码头、防御工事、电话和电报线、河流、湖泊、运河、城市、小镇、村庄、兵营、人口分布与密度、粮食、燃料、饲料、政治状况、疾病和气候的情报。这次使命的期限是六个星期。

   史迪威在危地马拉徒步和骑骡子周游,有不少新发现。他发觉这个国家到处有跳蚤咬人,枯燥无味,自己也因痢疾和发烧而病倒,几周以后就想回家了。然而他始终坚持观察,把实际情况和他的看法记入笔记本,自己也深为后来在中国也常见到的沉闷压抑局势所触动。这种局势激起了他在国内是不会有的那种对百姓的同情和对他们的统治者的愤怒。他写道,危地马拉人不愿意多干一点工作,因为他们的劳动成果都被那些常常是“贼、甚至比贼还坏”的政府官员所窃取。史迪威对官员、土地所有者和专业阶层形成了“不佳的看法”。他写道,使农民不识字和接受不到教育,这“很符合政府的意图,政府可以随时把他们从农田里带走,放到军队里无限期地当兵,不关心他们的家人是否在挨饿。然而他们什么也讲不出来,默默地忍受着这一切。”他这种感情后来在中国时又重复出现了。他的一位好友说过:“史迪威有出于本能的开明豁达和同情心。但是他在思想和政治上则是保守的。”

   次年,即1908年,他利用暑假与他的一位朋友和同学、外号叫“饥饿”的弗朗西斯·霍尼柯持少尉漫游了墨西哥。他们俩凑成了好斗的一对,因为霍尼柯特是常备军里有名的优秀剑手,而史迪威是优秀射手、陆军步枪射击队队员,当时的一家报纸称他为“美国二十名神枪手之一”。他们从华盛顿开始,参观了军事学院和国会图书馆。乔说:“国会图书馆是个桃子 [ 译注:桃子(Peach),另一意思是“好东西”。下文中的“桃子似的”(Peachy)意思是“极好的”。 ] 。”这是他对它的最高称赞。他把真正喜欢的东西都称为“桃子似的”。

   他们在墨西哥徒步或骑马旅行了两个星期。在此期间,乔作了大量的有关墨西哥文化、历史、风俗习惯、农业、宗教和阿芝特克族的象形文字的笔记。经古巴回国后,他和“饥饿”把墨西哥风味带到了在平静湖举行的一次化装晚会上。他们出席时“打扮成两个女人,袒露着肚子和大腿。扮演一次蒙特佐马 [ 译注:蒙特佐马(Montezuma),另译蒙特斯马,是墨西哥第二十五代国王,在位时间是1503至1520年。 ] 的女儿,大获成功”。这次晚会是8月份在艾迪隆山区举行的十四天娱乐活动中最精彩的一次。他们的休假也就此结束了。在这次活动中他们忙个不停地参加野餐、网球赛、徒步旅行、舞会,同朋友外出打猎,同姑娘们去爬山。这一次他的日记没有刻薄的评论,而是罕有地承认同“诚挚友好的高尚人”玩得很快乐。

   在动身去墨西哥之前不久,二十五岁的史迪威认识了那位后来与他结婚的姑娘。她是他妹妹玛丽在私立学校的同班同学、锡拉丘兹市的威尼弗雷德·A.史密斯。乔除了这个姑娘以外迄今还没有真正恋爱过。他曾在父母的同意下把这个姑娘的照片随身带到菲律宾去。父母之所以同意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有助于使他行为端正”。在毕业那一年,他在西点军校舞会上的舞伴不是照片上那个轮廓不很清楚的姑娘,而是他的当时只有十三岁的妹妹。后来,玛丽为了报答他的情谊,也邀请他参加她们学校举行的六月舞会,并要他带“饥饿”同去,作她的朋友温妮 [ 译注:温妮·威尼弗雷德·A.史密斯的爱称。 ] 的舞伴。温妮是个十九岁的漂亮姑娘,有一双活泼的眼睛和鬈曲的头发。

   霍尼柯特少尉穿了一身很讲究的、带有红臂章的蓝色野战炮兵服装。但是温妮却倾心于玛丽的哥哥、身穿笔挺的白色夏装的史迪威。她觉得“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人,也从未见过这么迷人的深褐色眼睛”。他们在一起感到很愉快。他问她是否可以给她写信。一年以后,他邀请她参加西点军校的军官舞会,但是她母亲不信任军人,未允许她去。然而他来参加了她的中学毕业舞会。此后,在母亲的陪同下,她到西点军校去看他,并会见了他家里的人。他在一封信中称她为“甜桃”,这使她不快。但是1910年春天,她参加了那一年西点军校的舞会之后,他们订了婚并在当年10月结婚。他在婚礼前夕写给她的一对信中说:“结婚以后我将比未婚时更加爱你……我要尽我最大的努力照料你,使你幸福。但是我绝非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我会常常需要你的帮助,也就是说当我烦躁、发脾气和郁闷的时候……如果有时候对我不能忍耐了,亲爱的,你要记住我会纠正过来的。我唯一的希望是永远使你幸福。因为我一心一意爱你。”

   甚至在恋爱时,史迪威也不想只呆在国内。在每年一度的渴望到“海外”的心情推动下,他去中美洲度过了1909年的暑假;1910年,利用订婚与结婚之间的时间再次申请给予考察地形的任务。他在写给陆军部的信中列举自己的条件是懂西班牙文和有以前的经验,斗志昂扬(虽然有点含糊)地说,他不在乎这个工作的性质,“只要我去那些国家是符合美国利益和对付它们的”。尽管他有这样的战斗热情,国务院和参谋长仍然没有批准他的要求。由于新近同尼加拉瓜发生了“磨擦”,国务院希望避免使事情复杂化。而参谋长则“考虑到对过去到过那里的一些人的影响”暗中反对派年轻军官去执行这类任务。

   结婚前不久,史迪威恰好碰上开始实行派遣性任务和团队勤务轮换制的新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在和平时期,少校以下的战斗部队军官六年里必须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团内服务。这些规定是旨在把到华盛顿执行派遣性任务的任职时间限制在四年之内。1912年国会通过法案,把这些规定制定成法律,以后称为满族法令,以纪念同时把陆军官僚赶出华盛顿和把满族人赶出北京的行动。由于发现史迪威在第十二步兵团的第一服役期不够规定的期限,再次分配他回到团里。1911年1月,他同妻子一起乘坐“谢尔曼号”运输船启程去菲律宾。

   他第二次到这个群岛服役只是在距马尼拉很近的威廉·麦金利堡兵营执行日常驻地任务。除了他于3月份晋升为中尉是件新鲜事以外,每天进行全连闭着眼睛都能做的操练,到可以消磨掉时间的下午一点结束的兵营学校去学”,另外,为了把余下的精力耗尽就为士兵们组织“班卡” [ 译注:“班卡”,菲律宾等国使用的有舷外护木和竹篷的独木舟。 ] 划船比赛,以及教他们在河上架竹桥。他一直注意墨西哥正在发生的革命,要求调到边界上去“活动”,但是没有成功。到9月,他已经积蓄了三个月的假期,于是决心同妻子利用些时间多看一看东方的特色。然后她将回国等待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世。

   他们于9月14日乘船去日本,先抵达长崎,从那里开始游览了内海海滨,一直游览到广岛。史迪威逢山必登,疾步至巅。他在笔记中写道,当他花了一个半小时登上宫岛山顶时,“向导对我的腿功惊叹不已”。在以后的六个星期里,在无止境的好奇心和充沛的精力促使下,他同温妮细致地游览了日本。他立即开始学习日语。有一次在火车站买牛奶时闹了个笑话。事后查了字典才知道他误说成要“妈妈的奶”。他记录下来的话是十分详尽的,但是这时他对日本还不很熟悉,他的记录主要是记实,没有判断和看法。

   虽然报纸上满篇是有关中国革命的惊人事件,但是史迪威显然被日本所吸引,而没有去注意,因为他在日记上根本没有提到这些事件。11月中旬,他的妻子回美国,他在送别妻子后自己继续旅行,亲眼去看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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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