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中战争与大本营·第五 – 吴起兵法网
450本兵书,全网唯一最全兵法电子书集合下载(188元/套) 微信(15074818522)添加备注:兵法
 

日中战争与大本营·第五

日中战争与大本营·第五

作者:森松俊夫 ·日本

出自————《日军大本营

出自————《战争通史

   第一节 战前的国防政策

   走向孤立之途 华盛顿条约的有效期截止到昭和十一年(一九三六年)底,伦敦条约的期限也与华盛顿条约一致。以满洲事变为契机,在海军内部和国民中间,对外强硬论都占支配地位,这样,日本摆脱裁军会议的约束已成定局。

   要在期满时废除华盛顿条约,必须在两年前发出通告。昭和九年(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日本政府通知美国,要单方面废除该条约。

   昭和九年十月,召开了研究下期条约的第二次伦敦会议的预备会议(山本五十六少将出席),但以个别磋商而告终。此期间,天皇敦促海军首脑们注意:“不管协约是否成功,军备的扩充都不要太过分。”

   昭和十年(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召开了正式会议。全权代表永野修身坚持撇开传统比例的“共同最大限度方案”,未被接受,便于翌年一月退出了会议。这样,从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初,终于进入海军无条约时代。海军为适应这一形势,计划建造装备有457毫米舰炮的“大和”号、“武藏”号航母 [ cdhyy注:原书如此,该二舰应为战列舰。 ] ,发挥氧气鱼雷的威力等,以“质”来与其他国家的“量”相抗衡。

   当时海军正在实施条约允许范围内的第二次海军军备补充计划(一九三四年至一九三七年),预计在计划完成的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底,将拥有十艘主力舰,六艘航空母舰,四个半甲型巡洋舰支队,一个半乙型巡洋舰支队,五个水雷舰艇支队,五个潜艇支队,三十九个常备基地航空队。

   北进还是南进 陆军以大正年代的军备状况迎接了满洲事变的爆发。为适应形势的变化,从昭和七年(一九三二年)度起,以四年计划进行了旨在充实驻满洲兵力、改善装备等应急的军备建设。

   但是,苏军从昭和八年(一九三三年)春开始构筑坚固的边境阵地,同时迅速增兵。据估计,昭和九年(一九三四年)六月份远东苏军已有十一个步兵师、二个骑兵师、六百五十辆坦克、五百架飞机,总兵力约二十三万,在符拉迪沃斯托克还有十几艘潜艇。而我驻满兵力只有三个师、一个机械化旅、骑兵集团、三个独立守备队、约八十架飞机,兵力约五万人,即使加上驻朝兵力,也不及远东苏军的十分之三。

   日苏战备上的均衡濒于破灭,重建我大陆国防成为当务之急。因而,参谋部认为,在与苏军远东兵力的对比上,驻满洲和朝鲜的兵力至少要始终保持相当于苏军的十分之八,并尽早将航空兵力增强到相当干苏军十分之八的水平,以此为目标,迅速扩充军备。由于必要的军需工业对日军的整个作战必不可少,因而,必须着手扩充旨在加强国防力量的日本和满洲的经济实力。特别是昭和十年(一九三五年)八月,担任参谋部作战科长的石原莞尔上校认为,现在不是仅靠军备便可保障国防安全的时代,必须迅速拟定战争计划,制定国防国策大纲,并积极设法加以贯彻。

   石原上校认为,“从我国国力上说,不可能同时针对世界最强的陆军国家苏联和世界最大的海军国家美国,来加强我们的陆海军军备,仅仅军备得到加强,而不具备战争的物质力量——资源及生产能力,也是不可能支持长期的战争的。现在的形势发展下去,可能去陷于把苏、美、英、中同时都作为敌国对待的困境。为此,必须把对苏战备作为重点,排除来自北方的威胁,防止与中国的关系破裂,尽力保持同美、英的合作,此期间还要培植满洲国。”

   为实现这一目标,先决条件是在国防国策上与海军取得思想上的一致。昭和十年(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开始同军令部作战科长福富繁上校等进行了讨论。

   参谋部的这一设想,必然是重视优先加强当前陆军的军备,因而遭到海军方面的反对。海军自昭和十一年(一九三六年)来,已处于无条约状态,因而,已有必要着手加强在国防上可充满信心的海军军备。而且对满洲事变以后陆军在华北和内蒙的活动中毫无控制的做法,持强烈的不信任态度。为此,海军主张,“北守南进”,即北方维持现状,把日本将来的发展方向指向南方。

   陆海军的协商未能取得顺利的进展。

   《帝国国防方针》等的第三次修改 昭和十一年(一九三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军令部提议:当前应对《帝国国防方针》等进行第三次修改,不要再讨论国防国策问题。其理由是,自大正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修改以后,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海军处于无裁军条约的地位,有必要确定国防所需兵力。

   参谋部也承认,由于日苏间的军事形势发生了变化,用兵纲领失去了它的现实性,在拟制年度作战计划时反映每年的形势。但对于修改,态度并不积极。他们的意见是,说是帝国国防方针,也只是军部的国防,是与国策不相关的“时代产物”,已失去了权威,因此,适应当前形势的国防国策更为实际。

   在这方面,双方的意见也不一致,不过参谋部向军令部妥协了,同意国防国策由政府和统帅部决定,并从以此为依据的军部的狭义国防的立场来修改国防方针,于是便开始研究和讨论。

   因当年发生了“二·二六事件”,曾一度中断,事件过后又继续进行了研究。主要假想敌国还是未能确定为一国,而是确定为苏、美两国。但是以苏、美的顺序,还是美、苏的顺序,仍是陆海军争执的一个大问题。最后商定:“以美国、俄国的记述顺序,并不表示国防目标的重要与次要”,问题才得到解决。

   最后形成了一个调和陆军的主张和海军的要求的折衷方案,这一最后修正案中规定:“鉴于帝国国防之本义,帝国之国防以同我发生冲突可能性最大,且有强大国力,特别是有强大军备的美国、俄国为目标,同时应防备中国和英国。”还规定:“未来战争可能是长期战争,为此,必须有适应这一情况的决心和准备。”其中还论述了增强国力的必要性。

   主要假想敌国已按上述原则确定下来,因而陆海军在国防上就需保持能控制东亚大陆和西太平洋地区的兵力。关于这一兵力问题,陆海军各自拟定方案,未发生争论。

   陆军确定,战争初期所需兵力大体以五十个师为基础,特别需要立即完成的主要事项是:

  (一)航空兵力,战时要保持约一百四十个中队;

  (二)平时驻满洲兵力至少要以六个高满员率师为基干;

  (三)二十个常备师。

   海军决定保持以十二艘主力舰、十艘航空母舰、二十八艘巡洋舰、六个水雷舰艇支队和七个潜艇支队为基干的海外作战部队,此外尤其想发展六十五个队的常备基地航空兵力。由此判断,在今后约十年的时间里,估计将能保持相当于美国的十分之七到十分之八的兵力。

   在用兵纲领中,是按美国、俄国,还是按俄国、美国的顺序记述,是一个不影响实质的形式上的问题,陆海军为此争论不休。结果决定,国防方针按“美、俄”,用兵纲领按“俄、美”的顺序记述,双方才达成了妥协。

   当时参谋总长是闲院宫载仁亲王,军令部总长是伏见宫博恭王,因而有关《帝国国防方针》等三个问题的具体业务处理由参谋副总长西尾寿造和军令部副总长嶋田繁太郎负责。这些问题经过例行的手续,于六月三日被批准。在上奏及元帅回奏时,天皇曾垂询“新增加对英作战的理由、国防所需兵力特别是造舰费与财政的关系、对美英大规模造舰的对策”等。天皇通常以垂询的形式来表达他的忧虑,敦促注意,要求三思,这已是惯例。

   在审议上述决定日本发展方向的三个文件时,总理大臣广田弘毅在天皇垂询关于《帝国国防方针》修正案时,回奏说:“国防方针的修改十分正确,将尽力付诸实行。”

   昭和时代的元帅府 明治三十一年(一八九八年)和明治三十六年(一九○三年)分别设立了元帅府和军事参议院,作为协调陆海军军务的机构。

   元帅府作为天皇军事上的最高顾问,在明治时代曾经发挥过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自大正时代后期起,元帅府的活动力明显减弱。昭和初期担任元帅的只有陆军的闲院宫载仁亲王,上原勇作(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八日去世),海军的井上良馨(一九二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去世)、东乡平八郎(一九三四年五月三十日去世),他们虽有作为长老的权威,但已经丧失了活力。

   昭和七年(一九三二年),伏见宫博恭王(海军)和梨本宫守正王(陆军),翌年,武藤信义(陆军)被任命为元帅,但武藤元帅不久便去世,闲院宫、伏见宫就任两统帅部的总长后,元帅府的实体基本上就不复存在了。

   太平洋战争期间,陆军的寺内寿一、杉山元、畑俊六,海军的永野修身等各位元帅曾任总司令官或大臣、总长等职务。山本五十六和古贺峰一两位元帅则是在她们战死后为表彰其功绩而授予元帅称号的。

   军事参议院的情况也一样。军事参议官由元帅、陆海军大臣、参谋总长、军令部总长,以及天皇特别任命的陆海军将官组成。昭和十一年(一九三六年)初,陆军由荒木贞夫、真崎甚三郎、林铣十郎、阿部信行、西义一、植田谦吉、寺内寿一等上将和朝香宫鸠彦王、东久迩宫稔彦王等中将专任军事参议官。海军有山本英辅、小林跻造、野村吉三郎、中村良三、末次信正、永野修身六位上将专任这一职务。

   军事参议院是重要军务的咨询机构,但是,专任的军事参议官对最高统帅部的机密事务却了解甚少,因而在达成军事参议院设置的最重要目的,即在陆海军间进行协调方面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另外,在专任军事参议官中,为使其了解作为战时集团军司令官、舰队司令长官等应指挥的兵团之能力,而让其担任视察和演习的总监这一意图,以前也未严格贯彻执行。

   陆军或海军单方的军事参议官会议,时常举行,但陆海军联合的参议会却很少召开。军事参议官这一职务,成了一直坐等下一期任命的闲差事或名誉职务。

   “国策之基准” 在制定《帝国国防方针》的同时,只陆海军双方在秘密的情况下,对国防国策进行了研究。海军中央部门于昭和十一年(一九三六年)三月组成了以长谷川清海军次官为首,由海军省、军令部首脑参加的“海军政策及制度研究调查委员会”,其目的是为了同满洲事变以来政治影响力逐步增大的陆军顺利地进行磋商,以及对付陆军强调向北方发展的思想。

   四月十六日,委员会编写的《帝国国策之纲要》中规定,“以对内更张庶政,对外确保帝国在大陆之地位,同时向南方发展作为根本方针。”

   陆军中央部门在“二·二六事件”以后,省、部首脑更迭一新,紧密团结,努力推行国防国策。六月上旬,修改了参谋部的编制,新设第二科,主要负责战争指导和形势判断,由石原上校任科长。第二科起草了《国防国策大纲》,并得到闲院宫参谋总长的批准。该草案是以上述石原设想为基础的,其基本想法是,“首先竭尽全力使苏联降服,尔后以实力驱逐英国在东亚的势力,谋求日中亲善,准备与美决战”。 [ 译者注:1927年7月25日,日本首相田中义一向天皇提出的“满蒙积极政策”即《田中奏折》称:“将来欲制中国,必以摧毁美国势力为先决条件”;“不得不与美一战”;“最近将来,在北满地方必与苏俄冲突”,可见,所谓“谋求日中亲善”是假,“欲制中国”是真。 ]

   陆海军的争论并未顺利达成妥协。但最后对对方的主张,双方都予认可,确定了“南北并进”的方针,于六月三十日,由海军方面负责把《帝国国策之纲要》和《国防国策大纲》捏和在一起,制定出《国策大纲》。

   七月开始举行关于国策问题的内阁会议,八月七日,在广田弘毅首相、有田八郎外相、马场锳一藏相、寺内寿一陆相、永野修身海相参加的“五相会议”上决定把《国策大纲》作为《国策之基准》。与此同时还在当天的首相、外相、陆相、海相的“四相会议”上决定了陆、海、外相一直在协商的《帝国外交方针》。

   在制定这些方针政策时,海军的态度异常积极,他们主要是同参谋部进行协商拟定和通过的。其主要目的是为海军扩充军备打下基础。但特别值得注意是,在制定国策时,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倾向,即陆海军部站在主动的立场要求政府采取行动。

   此后,海军取得了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度海军补充计划的预算,以昭和十二年度以后六个年度的八亿多日元的连续拨款着手实施第三次补充计划。陆军也制定了昭和十二年度以后为期六年的陆军军备扩充计划,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大步迈进。计划内容如国防所需兵力项中所述。

   对中国的形势判断 昭和十一年(一九三六年)前后,陆军军备现状极为落后。当时,对苏战略态势相对减弱,即使投入陆军的全部兵力也难以保障国防安全,因而,陆军认为应竭力避免战争,力求加强日、满国防体制。

   当时同中国的关系很不融洽,存在着重重困难,形势日趋紧张。但是,参谋部采取的方针是竭力避免对中国作战,即使万不得已,也要把作战限定在一个方向上。军令部的意图是,由于中国的统一和军备不断发展,因而仅以过去那种局部的作战行动就有可能达不成政略目的,考虑到万一,制定一个能适应全面战争的计划是必要的。但是,参谋部把促进对苏作战准备放在首位,因而企图把对中国的作战始终局限为局部战争,其用兵纲领中也规定:“根据形势,以歼灭华北、华中、华南地区中必要方向上的敌人,占领诸要地为目的。”

   据此,起草了陆海军的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度作战计划。但在根本上,陆海军间还存在着上述形势判断上的分歧。即使在陆军内部,用兵思想也不统一,陆军省和参谋部的大部,尤其是参谋部第二部(情报)以及关东军等,对中国用兵的问题依然考虑轻率,仍未抛弃满洲事变以来积极进取的思想,即为了保障我国权益,保护侨民,或者为了挫败日益高涨的抗日、排日之锐气,必要时不得不使用部分兵力。

   第二节 日中战争期间的大本营

   战火蔓延到华北 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七月八日晨,陆军中央部门收到爆发芦沟桥事件的报告后,大体分成了两派:一派是主张诉诸武力来解决悬而未决的华北诸问题的激进派,另一派是主张尽早收拾事态的慎重派 [ 译者注:日本新大陆政策《田中奏折》的总战略是:“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之间的不同意见,只是侵华手段和速度上的分歧。不论是“激进派”还是“稳重派”,都是侵华派。 ] 。参谋部第一部部长石原莞尔少将、第二科(战争指导)、陆军省军务科等属于后者;其他部局属于前者或中间派。但第一部(作战)立即确定了不扩大事态的方针,同日傍晚,闲院宫参谋总长指示现地的驻华军队避免诉诸武力。

   政府(首相近卫文麿、外相广田弘毅、陆相杉山元、海相米内光政、藏相贺屋兴宜)也在同日午后的内阁会议上决定了“不扩大事态,局部问题局部解决的方针”。
然而,根据以后中国军队增加兵力等形势的变化,认为有必要增强驻华军队的兵力,遂于七月十一日将关东军和朝鲜派遣军之一部派往华北。

   与此同时,在华北,为争取就地解决,一直同中国方面进行谈判,七月十七日起,在南京也开始了外交谈判。但是,局势在时好时坏中逐步恶化了。陆军内部的激进派强烈主张动员派遣内地师,而石原少将等慎重派对此持克制态度,始终寄希望于不扩大事态和就地解决。

   但是,二十五日和二十六日相继发生廊坊事件和广安门事件,看来已无就地解决的可能,为保护侨民和权益,参谋总长允许驻华军队司令官行使武力。二十七日,内阁会议决定动员三个内地师,参谋总长传达了派遣这些师的命令。二十八日,驻华军队向北平、天津附近的中国军队发起了攻击。这样,当初不扩大事态的方针遭到了破坏。

   海军从事变发生前,由第三舰队负责保护中国沿海的权益和侨民,事变发生后,进一步加强了警备。七月二十八日,第二舰队担任华北,第三舰队担任华中、华南沿海的警备。政府从八月一日起决定将长江沿岸的日侨逐次撤向上海,由第三舰队负责保护。

   战线在大陆延伸 进入八月以后,上海方向的形势急剧恶化。令人担心的长江流域侨民的撤退工作,于九日顺利结束。但当天傍晚,突然发生大山事件 [ 译者注:日本为一举占领上海,控制进攻南京的大门,配合华北战场,以求战争的速战速决,自7月中旬起,驻上海的日军特别陆战队多次制造事端。1937年8月9日下午5时左右,日军特别陆战队中尉大山勇夫和一名水兵,驾驶汽车直闯虹桥军用机场,并开枪射击机场哨兵。警卫机场的国民党保安队开枪还击,两个日本军人当场毙命。日军就以此为借口,发动了“八·一三”进攻上海的事件。 ] (陆战队的大山勇夫海军中尉等被中国保安队枪杀),局势立时趋于紧张。

   军令部早就要求米内海军大臣作出派遣陆军部队的决定,但海军大臣期待着外交谈判取得进展,对此采取了忍耐和克制的态度。为把事变限定在华北地区,参谋部也不同意向上海方向派遣陆军部队。

   但是,形势日趋紧迫,在十三日午后的内阁会议上终于做出了为保护侨民而派遣陆军部队的决定。同日夜,海军陆战队与中国军队发生冲突,十四日,形势发展到双方航空部队反复进行轰炸的地步。海军发表声明,决定发起大规模的作战行动,并将采取必要而有效的各种手段。

   十五日,政府发表《帝国政府声明》,在叙述处理这次事变的目的时说:“此次出兵之目的,是膺惩中国军队之暴戾恣睢,促使南京政府什出反省。日本所期望的是日中合作,为此,应杜绝排日、抗日运动,取得日、满、中团结合作之成果。”显然,这比事件当初“保障权益,保护侨民”的目的更进了一步。但是其真正的意图是不使事件进一步扩大,谋求尽早解决。

   陆军于十四日动员两个师,编成上海派遣军,并于十八日以后陆续地紧急派往上海,加入战斗,战线不断地向上海北方地区扩大。

   十八日,天皇向参谋总长和军令部总长垂询关于收拾时局的方案问题。当时,参谋部的设想是:(一)增加华北的兵力,占领河北省北部和察哈尔省的主要地区,阻击敌人向北进攻;(二)将陆军兵力之一部派往上海,必要时派往青岛,负责保护当地侨民;(三)以上述布势迎接可能出现的持久战,等待议和时机;(四)为寻求战争的终结,期待着海军强大空袭取得成果。

   而军令部则认为:“眼下的重点是确保上海。使用必要的兵力,在上海作战中迅速获得最大战果,以便在防止各国干涉、破坏经济枢纽、实施大规模要地空袭、消磨中国的志气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效。”

   两统帅部同陆、海军省进行了协商,二十一日回奏天皇。其内容是方案的调和:一是军令部方案,主张在迅速使用武力获取成果,力求尽早解决事变问题的方针指导下,以上海为重点,实施短期决战;一是参谋部方案,主张以华北为重点,预计将进行一场长期的持久战。这样的妥协不会产生英明果断的统帅。

   不宣而战 关于是否宣战的问题,从事变发生初期就进行过反复研究。上海战役开始后,陆军省、部的部分人主张宣战,以保障作战行动的自由,但大部分人持慎重观点。在九月四日第七十二届帝国议会的开院式敕语中阐明了日本方面的坚强决心,用以代替了宣战书。

   九月中旬,近卫首相认为,从一个国家应采取正当行动看,还是宣战为好,并试探了陆海军方面的意向。但陆海军次官都提出:“陆海军的一致意见是希望暂不宣战。”他们的理由是,“一宣战;就会妨碍中国同第三国之间的贸易,而日本从外国进口军需物资也会受到相当的限制,从而将极大地影响国防力量,产生严重后果”,并以数字作了详细说明。

   与中央的这种态度相反,十月份现地军队的总的意见是,多数人主张“如不宣战,就不能接收海关(海港税关),并给邮政、金融等占领地区的行政带来诸多不便。作战将受到限制,不能彻底实施。亲日派的中国领导人对日本的决心有疑虑,因而对建立政权的运动缺乏热情。应果断地宣战,明确日本的正当理由和基本立场。”

   政府为了研究宣战之利弊,内阁于十一月一日组成第四委员会(会长为企划院总裁)。除此之外,在陆军省、海军省、外务省中间也进行了研究,但到十一月上旬,都得出了宣战对日本不利的结论。

   设置大本营的经过 设置大本营的问题,实际上从发动上海战役之后就开始议论了,并由两统帅部事务当局联系宣战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是,陆军省首脑反对在不宣战的情况下设置“战时大本营”,因而只得暂时作罢。

   十月二十一日,参谋部的领导者们决定立即设置大本营,急忙着手进行事务性交涉。陆军次官也表示同意,因而,陆军省、部的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此事起因于,九月中旬近卫首相为使政略、战略一元化起见,曾提起过把首相作为其成员之一的大本营的设置问题。

   根据十一月二日陆军省军务局制定的方案,设想把大本营作为谋求政略和战略一致的机关,也可以说是最高战争指导机关,而不是单纯的统帅机关。这一设想是要“在大本营陆军部内设立省、部首脑合一的中枢机构,省、部各机关作为执行机构。对于政略和战略上的紧急重大的政务问题,需召开大本营御前会议。参加会议者包括主要内阁大臣、两统帅部长、枢密院议长。”

   参谋部及海军省、部首脑想把大本营作为单纯的统帅机关,因而反对上述方案。海军次官山本五十六也持这样的意见:“海军并不认为有必要设置大本营,但如果始终在狭义国防的意义上作为海陆协同作战的指导机构,也并不反对。”关于设置的时间,米内海军大臣认为应在上海战役的战局告一段落之后,根据形势决定。

   此后,大本营的设置问题取得了逐步的具体的进展,并进行了频繁的磋商。十一月十五日,陆军省军务局长来到海军省,提出:(一)对于统帅事项应加强中央的统一控制;(二)为便于统一陆军省各局长的意见,只军务局长和人事局长,其他局为科长以下参加大本营;(三)要便于陆军间协调。为此希望迅速设立大本营。海军大臣认为,如果是出于统帅上的理由是可以的,对此表示同意。

   大本营的设置 过去由敕命决定的《战时大本营条例》只适用于战时,因此,在十一月十六日的内阁会议上废除了这一条例,制定了在战时或者发生事变时可根据需要设立大本营的《大本营令》,而且为使编制能适用于现实情况,决定发布军令加以修改。

   十七日,在奏请批准时,闲院宫参谋总长、伏见宫军令部总长上奏道:“此次在设置大本营之际,统帅部与政府之间,要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和合作,努力实现政略和战略之一致。为此,陆海军大臣在分别作为国务大臣出席内阁会议的同时,还以统帅部成员的身份参加大本营,负责双方的密切联系。对于同政略和战略相关的重要问题,还应根据需要举行有关内阁大臣和统帅拧脑问的会谈,对于特别重要的议案,应奏请召开御前会议,请求天皇圣断。”

   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作为第一号军令,制定了《大本营令》,其条文如下。

  第一条 在天皇之大纛下,设置最高统帅部,称为大本营。大本营在战时或发生事变时根据需要设立。

  第二条 参谋总长及军令部总长,分别作为各自参谋之首长,为最高统帅部之机密事务而尽力,参与作战的计划,并根据最终目的,负责陆海军间的协同配合。

  第三条 大本营的编制及勤务另行规定。

   大本营令于十八日公布,同日发布动员令,二十日动员完毕,大本营设在皇宫内。新的《大本营编制》和《大本营条令》二十日制定。

   大本营陆军部的组成如下:大本营陆军参谋(大本营陆军参谋部,大本营陆军副官部),大本营陆军各机关(隶属于参谋总长,包括兵站总监部〔辖运输通信长官部、野战兵器长官部、野战航空兵器长官部、野战经理长官部、野战卫生长官部〕、大本营陆军报道部、大本营附属陆军谍报机关、大本营陆军管理部),以及陆军中参加大本营的陆军大臣(包括处理有关军政事务的必要的随从人员)。

   大本营海军部也同陆军部一样,由大本营海军参谋、大本营海军各机关(明确指示隶属军令部总长,包括大本营海军通信部、大本营海军报道部、大本营海军战备考察部、大本营附属海军谍报机关)、海军大臣组成。

   此外规定,侍从武官随从天皇参加大本营。

   《大本营条令》同过去的《战时大本营条令》相比,其基本精神无多大差异。同时还制定了《大本营工作要领》以及陆军部和海军部各自的《工作要领》。根据这一要领,“陆军部和海军部的工作,分别由参谋部和军令部进行。但参谋总长及军令部总长以下的参谋,根据需要在皇宫内办公。”“陆军部按以下原则开展工作:不受平时省、部相互间业务分工的约束,确定以统帅部为核心的大本营陆军部的决心,省、部各机关是其执行机构。”(据认为,海军部工作方面的规定也是如此)力图使省、部融为一体,事务的处理迅速灵活。

   大本营会议 大本营在组织上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参谋总长和军令部总长并立而形成的二元化。日俄战争时的战时大本营曾设立过军事参议院,以协调陆海军间的龃龉,但如前所述,军事参议院在平时也未有效地发挥作用。

   此次企图通过设“大本营会议”来寻求解决的办法。

   《大本营工作要领》中规定:“与陆军部和海军部均有关系的重大议案,由两个部协商制定出一个大本营的方案,根据需要召开大本营会议予以研究。”

   “大本营会议”由陆海军两统帅部长、陆海军两位大臣、两统帅部次长、两统帅部第一部长组成,此外,在讨论与军政有关的议案时,陆海军省两位次官参加,根据议案情况,在参谋部或军令部召开,或者在召开御前会议以及特别必要时,在皇宫内进行。

   还决定设“大本营参谋会议”,由两统帅部次长以下人员,主要是负责作战的部、科长组成,根据议案情况,陆海军省次官、必要的陆海军参谋、大臣随员参加会议。

   第一次大本营御前会议于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在皇宫内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闲院宫参谋总长、杉山陆军大臣、多田骏参谋副总长、下村定第一部长、伏见宫军令部总长、米内海军大臣、嶋田繁太郎军令部副总长、近藤信竹第一部长。这次会议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作出重要的决策,而是由干不久将要对军令部首脑进行部分人事变动,因此需在变动前对现在的作战计划作一说明。

   首先,两位总长分别叙述了陆海军的作战方针,两位第一部长作了具体说明。下村第一部长介绍了最近将要决定的陆军《作战指导大纲》的要点。其内容包括对山东及南京方向实施积极的作战以及对华南航空基地的占领已在进行准备等,体现出比以往更加积极的意图。

   大本营政府联席会议 由于首相未参加大本营,因而为协调国务和统帅,身兼这两方面职务的陆海军大臣将肩负起重要任务。但是,近卫内阁希望组成一个协议会,以进一步密切政府和大本营的联系,为此,同大本营达成了以下协议。

  、关于大本营与政府间的联系问题,决定在政府和大本营成员间组成“随时会谈”的协议会,随时召开会议。双方的这种会谈不特意规定名称,也不受什么编制体制的限制,而作为一个事实上的会议。

  、“随时会谈”由参谋总长、军令部总长以及陆海军大臣和必要的其他大臣参加。内阁大臣的人选,由内阁书记长、陆海军军务局长根据讨论的事项确定。但在实际活动中,参谋总长、军令部总长(均为皇族)都不出席,而主要由参谋副总长和军令部副总长参加。

  三、在特别重要的情况下,奏请召开御前会议,参谋总长、军令部总长、陆海军大臣出席,以及奉敕命,总理大臣列席;根据情况,有时内阁大臣也出席。

  、上述协议会的干事职务由内阁书记长和陆海军军务局长担当。

   这一协议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于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在首相官邸进行。首相、陆海军两位大臣、两位副总长以及作为干事的两位军务局长、内阁书记长出席了会议。两位副总长分别介绍了作战现况。但多田副总长很重视对苏关系,他说:“陆军必须时常考虑对付苏联的问题,因而在同中国的战争中使用兵力要有限度。”而嶋田副总长却强调对美关系,他认为:“应针对美英努力提高战术技术水平,以防万一。”这是陆海军战略的基本思想。

   这种会议,本来“不特意规定名称”,但当初就通称为“大本营政府联席会议”,随着会议次数的增加,大本营和政府都开始重视起来。联席会议在法制上没有任何权威,严格地说,会议作出的决定也只不过是单纯的协议。必要的事项还要由内阁会议决定,政府和大本营都充分予以尊重,并努力付诸实现。因而,联络会议也可以说是日本的战争指导机构。

   另外,昭和时代的元老只有年迈的西园寺公望,再也没有人能起到明治、大正时代元老的作用了。

   优柔寡断的大本营统帅 陆军统帅部虽想坚持尽量不扩大事态的方针,但受现地军队作战形势的左右,战线逐步扩大。在华中,十二月十三日占领了南京,在华北,十二月下旬渡过黄河进攻到山东。海军负责协同地面作战,歼灭敌航空兵力,切断沿海航线等。

   与此同时,在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的斡旋下,自十月下旬开始和解活动。希望日中战争早日解决的陆军统帅部的主流派对和解取得成果寄予很大希望。

   进入十二月后,大本营政府联络会议多次开会协商,确定了处理日中战争的目的,制定了议和谈判条件和在中国方面答应或不答应时定持何种态度的《处理日中战争的根本方针》。统帅部从赋予其权威的必要性出发,希望御前会议作出正式决定。

   召开联席会议和内阁会议之后,又于昭和十三年(一九三八年)一月十一日召开了审议上述《方针》的御前会议。闲院宫参谋总长、伏见宫军令部总长、多田参谋副总长、嶋田军令部副总长、近卫总理、杉山陆相、米内海相、广田外相、马场内相、贺屋藏相以及奉敕命平沼枢密院议长出席了会议,外相对原案作了说明,两位总长陈述了意见,枢密院议长表示同意并提出了希望,会议作出决定后宣告结束。

   平沼枢密院议长出席会议除以枢密院议长的资格外,还意味着他是重臣的代表。

   御前会议审议的实施,由总理大臣负责,这是一种按预定顺序发言的极其形式主义的作法,预先未同枢密院议长协商,便进行了郑重其事的答辩。天皇一言未发,闭会后便批准了会上通过的议案。

   直到十五日,还来收到中国方面对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就解决条件作出的答复。

   为决定日本的态度,大本营政府联席会议整整开了一天。政府坚决主张中止谈判,陆海军统帅部则认为中止谈判为时尚早,双方发生激烈争论。结果,统帅部妥协,并表示完全由政府处理,这样,事情才算了结。然而,此后政府和大本营间却产生了思想上的隔阂。

   政府于十六日发表了“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这是要把战争问题的解决寄托于培植加强现地政权上,堵死同国民政府之间的和平途径,进入长期战争。为此,陆军统帅部的主流派决定今后停止积极的作战,不扩大战争范围,充实军备,以适应时局的变化。为使这一方针坚定而不动摇,二月十六日召开了大本营御前会议,并作了决定。

   但是,这一不扩大战争范围的方针也于四月破产了。整个军内外强烈主张实施积极的作战,大本营也改变了企图,要以武力降伏中国,并进行了徐州和以后的广东、武汉战役。

   在上述战役进行的同时,又采取了再次以中国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实现日中全面和平的政略措施。六月,改组内阁后的近卫首相设立了由首相、外相、陆相、海相和藏相组成的“五相会议”。设立这一会议不是为了审议特定事项,而是为了组成事实上的少数人的强有力内阁。

   这一时期,大本营政府联席会议自三月以来一直未召开会议。鉴于在一月十五日的那次联络会议上,政府特别是陆海军大臣与陆海军统帅部的意见尖锐对立的深刻教训,采取了首先确立陆海军省、部的意见,统帅部的措施通过陆海军大臣同政府协调后提出的方式。陆军采取的方式是,简单地召开陆军省、参谋部的各科长审议会,称为“十科长会议”,协调事务当局的意见,并将其提交部局长会议。昭和十三年(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上旬,召开了陆军省、部首脑会议,企图在处理日中战争的方针政策上统一思想。出席会议者有大臣、次官、军务局长、军事科长、军事科的高级工作人员及参谋副总长、作战部长、作战科长、战争指导班高级科同等。此后,直至昭和十四年(一九三九年)秋,此种会议仍频繁地召开。

   政府于十一月三日发表关于“建立东亚新秩序”的声明,十一月三十日,召开御前会议,决定了《日中新关系调整方针》。这一方针是要结束“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局面,决定仍同国民政府来往,并表明为此而提出和平条件。但国民政府对此并不予理睬,日本只是让国民党的一名领导人汪兆铭成功地逃脱出了重庆。

   由于未召开大本营政府联席会议,因而陆海军大臣虽然担负起了相互联系的任务,但互不协调的现象并未轻易消除。

   令人苦恼的中国战线 攻占武汉后,陆军决定首先努力加强军备,以准备对苏、中两国进行战争,同时,作为暂时的对策,要以必要的最低限度的兵力确保占领地区,并在必要时适时进行有限的进攻作战,以压制敌方势力抬头。

   根据这一方针,昭和十四年(一九三九年)在武汉周围地区进行了主动积极的作战,在占领区反复进行了“肃正作战” [ 译者注:侵华日军在其占领区采取的“扫荡”我军、镇压抗日力量、扶植亲日反动政权等一系列措施和行动,称为“肃正作战”。 ] ,此外还在华南进行了海南岛和南宁战役等,以切断补给线,加强封锁。但是中国军队的抗战力量方兴未艾,年底,中国军队在全线发起了大规模的冬季攻势,在华中,敌我形成决战的态势。

   昭和十四年(一九三九年)九月,欧洲爆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世界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保持适应国际形势转折的国防应变能力,必须全力充实和加强军备。为此,研究了在中国战场转入长期持久战的方法。但是也估计到在昭和十五年(一九四○年)内如仍不能解决日中战争问题,日本将陷于严重的困境,因而决定在政略、战略、谋略上尽一切可能,努力在年内解决日中战争问题。

   昭和十五年(一九四○年)三月,建立了汪兆铭政权,但对战争的解决并未起到作用。旨在谋求同国民政府和解的“桐工作” [ 译者注:日本对重庆蒋介石政权施加压力,进行诱降工作的代号。 ] 也未取得进展,只得罢手。五月开始的宜昌战役和陆海军航空兵对内地的进攻作战也未对战争的解决产生效果。到昭和十五年底,战争更明显地呈现出长期持久战的性质。

   但是,大本营决定,在尚无解决战争问题的办法就被迫陷入大规模持久战之前,中国派遣军要维持现态势,继续对中国施加压力,在夏秋时节实施积极的作战,力求战争问题得以解决,待秋季以后转入长期持久状态。

   到昭和十六年(一九四一年),中国派遣军动员全部力量企图击溃和消灭中国军队的兵力,保障占领区的治安。二月至五月,为实施经济封锁,在漫长的华南海岸各要地登陆,以切断其补给线。五、六月份,在华北进行了中原会战,取得了很大战果,同时在占领区周围实施了积极的“肃正作战”。在华中,实施了保障占领区安定所必需的一系列战役,九、十月份,实施了曾期望使战争得以解决的长沙战役。五月至八月,陆海军航空兵还全力持续地进行了进攻内地的作战。

   但是,这一系列武力行动也未成为解决战争问题的灵丹妙药。此期间,围绕日本的内外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自战争爆发以来,英美特别是美国并不对日本持友好态度,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十月五日,美国总统发表演说,指责日本为侵略者,昭和十四年(一九三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废除日美通商条约等行动,促使日美关系逐步恶化。

450本兵书,全网唯一最全兵法电子书集合下载(188元/套) 微信(15074818522)添加备注:兵法
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