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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俄战争后到满洲事变·第四

从日俄战争后到满洲事变·第四

作者:森松俊夫 ·日本

出自————《日军大本营

出自————《战争通史

   第一节 日俄战争后的经营

   陆军的大陆扩张政策 明治三十八年(一九零五年)九月,设立了库页岛守备队,负责库页岛南部割让地区的防守。作为关东州守备机构,还设置了关东总督府。朝鲜驻扎军继续担任警备朝鲜的任务。在台湾、华北等其他海外地区驻扎一个集    团军。日本的势力范围扩大了。

   日俄战争以后,参谋部为防止俄国进行报复,仍以俄国为假想敌国,改变过去的守势作战,以攻势作战为基本方针,制定了《明治三十九年度帝国陆军作战计划》。大山参谋总长于二月十六日将这一计划上奏天皇。

   在日俄战争期间担任参谋总长的山县元帅,在明治三十八年来撤销大本营的同时,辞去了总长职务,由大山元帅继任。大山元帅在四月十一日上述陆军作战计划被批准后也立即辞职。天皇亲自任命陆军所期望的儿玉源太郎上将接替他的职务。但儿玉于七月二十九日不幸去世,又由奥保巩上将继任参谋总长。

   在儿玉任参谋总长、寺内任陆军大臣期间,陆军曾就战后经营问题进行过充分研究,总长和大臣的意见在方针上是一致的,即“战后的经营不只是从单纯的意义上决定陆海军兵力,而是确定与日本的国是相称的大政方针,即在海外拥有保护国和租借地,而且在结成日英攻守同盟(明治三十八年八月缔结)后,不能象过去那样只以守势作战作为国防的基本方针,必须以攻势作战作为国防的主要着眼点。”

   当时参谋部作战科高级参谋田中义一中校为坚定陆军省首脑们的想法,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付出了努力。田中中校是长州人,受到山县元帅的青睐,他作为骨干参谋中的实力人物崭露头角,被看作是未来陆军的领导人。

   田中中校在他的著书《随感杂录》中论述了决定国防方针的必要性,他说:“日本的国是应该始终如一,不因内阁交替等而变化,必须确立基于国是的政略。今后的政略应摆脱过去岛国的处境,要作为一个大陆国家去寻求国家前途,战略也不能与此背道而驰。”他还论述了与所谓国策相协调来确定国防上所需要的兵力问题,他说:“国家的军备要根据政略和战略来决定,政略和战略则要根据国家经济能力来确定。”“日本国军的作战应把俄国定为假想敌国,由守势转换为攻势。特别是必须迅速确定作为国军的作战方针,以便拟定陆海军协同作战计划。”

   就是说,田中中校的企图在于,要政府在战后经营中确定国家的国防方针,使陆海军的意见取得一致,让政府和议会作为一项长期计划承认政略和战略的一致、以及与国防方针相适应的军备扩充方案。为此,首先要在陆海军统帅部之间统一意见,但是,事情并不那么容易。

   陆海军战略思想的对立 伊东祐亨上将自明治二十八年(一八九五年)五月以来,当了十年海军军令部长,明治三十八年(一九○五年)十二月由东乡平八郎上将接替。自明治三十二年(一八九九年)十一月至明治三十九年(一九○六年)一月,山本海军大臣也充分发挥了他的作用,后由斋藤实中将接替了他的职位。

   因此,海军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但它却具有与陆军不同的特点:即使预先详细制定了作战计划,遇事也很难按计划实行,就避免拟定详细方案。这一时期,海军的目标并不明确,这一点也可能缺乏史料依据,但下述事实可以说充分体现了海军的意向。

   海军有一位佐藤铁太郎中校,被称为国防论的权威人士。明治三十五年(一九○二年)已经出版了他的著作《帝国国防论》。他和田中中校一样,在结论中叙述了制定《帝国国防方针》的必要性。但他强调“帝国国防应以防守自卫为宗旨,把关系到获得制海权的军备放在首位,”“军备要确保帝国及其领土安全,不让敌人踏入国内一步,还要保护海上交通,有事时迅速由和平状态转入战时体制,保障战争的最后胜利。”同年十一月,这本《帝国国防论》由山本海军大臣呈送天皇,又由水交社印刷出版广泛发行。

   日俄战争后,佐藤中校是海军大学的教官,讲授过《帝国国防史论》。但据说并未根据战争的经验改变其见解,只是就假想敌国问题做了新的论述,把德国作为主要敌人,对美、英、法则持极为温和的态度。至于对陆军所确定的假想敌国俄国,他说:“如果俄国确立侵略别国的国策,实际上就是亡国的征兆。”他述说:“日本不能以和平的手段来维护它在大陆所拥有的权益,不能削减在国防上为维护这种权益所必需的海上武装力量。”

   佐藤中校的论点是“海主陆从”。的确,他的著作给海军内部以极大影响,这一点刺激了陆军方面。当然,田中中校和佐藤中校的看法均属个人见解,但它表达了当时陆海军统帅部的意见,也表明陆海军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分歧。一方面是陆军的大陆进攻论,另一方面是海军的海上防守论,二者是完全相反的两种理论。

   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对在维持陆海军建设的根本问题上的有关决定进行协商。因而田中中校便拟定了一个秘密方案:“在一切国务中,再也没有比制定帝国陆海军作战的统一纲领更重要的了。但是要达成一个圆满的协定却很困难。此时,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要求天皇对协定的动机问题进行干预,内阁及陆海军的计划起草当局,遵奉圣旨促进协定的达成。”

   当时的枢密院议长、军界资历最深的山县有朋元帅负责要求天皇出面干预。

   山县元帅的上奏 明治三十九年(一九○六年)八月,山县元帅接到寺内陆军大臣递交的准备上奏的《帝国国防方针原案》。原案是田中中校负责起草的。元帅根据这一原案,起草了《帝国国防方针草案》,并把该草案作为附件,于同年十月,以元帅的身份,就国防方针的拟定要点上奏天皇,其主要内容是:平时要制定陆海军协同作战计划,规定双方担负的任务;陆海军的军备要按国防方针的要求实施;为执行日英同盟问的军事协定也必须制定作战计划;以俄国为第一假想敌国,中国为第二假想敌国,也要估计到把俄中两国同时作为敌国的情况,……等等。并表示希望就这一国防方针向元帅府提出咨询。

   天皇把山县元帅的奏章压了约两个月之后,于十二月十四日向元帅府提出了咨询。当时的元帅有山县有朋、大山岩、野津道贯、伊东祐亨。当天的元帅会议决定把山县元帅拟定的草案作为参考资料,分发有关当局,由陆海军共同起草《帝国国防方针》,并把这一情况再次上奏。

   经上述重新上奏之后,奥参谋总长,东乡海军军令部长受天皇之命开始商讨《帝国国防方针》的制定问题。当时统帅部的阵容如下:副总长福岛安正中将、第一部长松川敏胤少将、第二部长松石安治上校、军令部副部长三须宗太郎中将、第一班长川岛令次郎上校。从商讨问题的性质来看,似乎陆军省和海军省都应参加研究,但两统帅部已接受天皇之命,因而任命了以下主要负责人参与上述研究,参谋部的松川少将和田中义一中校,海军军令部的川岛上校和财部彪上校。

   研究工作在进行,明治四十年(一九○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参谋总长和海军军令部长分别同陆军大臣和海军大臣进行协商,二十九日两位大臣答复说没有意见分歧。

   二月一日,奥参谋总长、三须代理海军军令部长拟定了《帝国国防方针》、《国防所需兵力》、《帝国军队用兵纲领》,再次上奏,并提出,由于其中《帝国国防方针》与政策有重大关系,因此希望征询总理大臣的意见,并使之付诸审议,关于《国防所需兵力》,也希望在必要时要总理大臣过目。

   接受敕命的总理大臣西园寺公望于同年三月在回奏天皇时说:“帝国国防方针以帝国之国是为依据,是非常正确的。国防所需兵力要从国家财政状况出发,逐步予以加强。”

   此后于四月三日,侍从武官长冈泽精上将秉承天皇旨意,向山县元帅传达了总理大臣回奏的内容。于是,山县元帅向天皇提出,必须使《帝国国防方针》等三个文件尽快生效。

   四月四日,天皇批准了上述三个文件。冈泽上将在皇宫向两位统帅部长(陆军由副总长代理)传达了“御批”的主旨。接着,冈泽上将在四月十六日按敕命把全部有关文件交给山县元帅。四月十九日召开元帅会议,当天,山县元帅代表四位元帅再次上奏说:“我们认为,《帝国国防方针》适应国内外形势,符合帝国之国是,根据这一方针确定的《国防所需兵力》以及《帝国军队用兵纲领》是万全之策,它考虑了我国的财政情况,成功地找到了保护帝国利益之途径。”四月二十日和二十二日,侍从武官长分别向寺内陆军大臣和斋藤海军大臣传达了“御批”之情况。

   根据这一方针政策制定的经过,元帅府在统帅部和军政机关以及一般国务方面所起的作用便可见一斑。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在军部特别是统帅部主导下产生的这一重要国防国策,已成为今后的国防方针和国策的指南。

   帝国国防方针 在天皇批准的《日本帝国之国防方针》中规定,“以开国进取之国是为准则,以伸张国家权力、增进国家利益和国民幸福为施政之根本方针”,分析世界形势,得出了如下结论:

  (一)帝国之国防以攻势为其特点。

  (二)以俄国为未来的头号假想敌,美、德、法各国次之。

  针对日英同盟,可能会结成俄德联盟、俄法联盟、俄中联盟等。因而必须在确实保持日英同盟的同时,尽量阻止其他同盟的结成和活动。

  (三)国防所需之帝国军备标准,以能在东亚对用兵上最应重视的俄美兵力发动攻势为限度。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把俄国作为头号假想敌国,但它并非是陆海军共同的头号假想敌。在该国防方针的军备项目中,陆军的军备是针对俄国的,而海军的军备则是针对美国的。陆海军的主要假想敌国完全不同。这不仅未能达到要制定陆海军和政府一致的国防方针的根本目的,反而带来了加深陆海军分歧和对立的相反的结果。

   以下是把美国作为假想敌的原因。美国一方面根据门罗主义 [ 译者注:1823年12月,美国总统门罗提出欧洲列强不得干涉美洲事务,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的口号,称为门罗主义。 ] 的原则,采取不准欧洲干涉中南美政治的政策,另一方面又企图在亚洲扩张势力,日俄战争以后,日美关系急转直下,由合作转向对立。美国根据它对亚洲的国策,以建设仅次于英国的第二大海军为目标,积极地推行它的海军政策。

   日本陆军对于把美国作为假想敌国感到意外。然而海军却认为,在美国和德国的海军扩张面前,首要的是海军军备不能落后。从我国国力来看,很明显,要么陆主海从,要么海主陆从,否则很难承受其负担。但是,这一方针却以陆海军对等的形式提出了决定兵力的指标,即各自要求政府保证他们的军备。

   而且,陆海军对于假想敌国的俄国和美国有着不同看法。陆军认为与俄国再战的可能性很大,相信陆海军必定合力予以防备。而海军则认为与俄国再战的可能性不大,倒不如以回避为上策。此外,与其说海军估计到日美必战,毋宁说是企图以美国为目标加强海军军备,并以此作为政策的动力。

   国防所需兵力和用兵纲领 天皇批准的《国防所需兵力》中规定,在国防上陆军必须平时保持二十五个常备师,战时拥有:(一)野战部队(五十个师为基干);(二)攻城部队;(三)后备部队;(四)守备部队;(五)特种部队;(六)留守部队;(七)国民部队。但是由于财政上的原因,暂时还不能着手发展这些兵力,因而首先从明治四十年(一九零七年)度起,着手组建十九个师及其相应的各种部队,其余的六个常备师,待以后财政情况得到缓和时再着手组建,在常备师组建完毕后,以十七年发展战时所需兵力。

   海军设想,始终保持一个最新式的即最精锐的舰队,其兵力至少要以八艘战列舰、八艘装甲巡洋舰为主,辅之以若干艘巡洋舰和驱逐舰等。以这些兵力作为国防上的第一线舰队(所谓“八八舰队”)。装甲舰的二十五年有效舰令分为三期:竣工后的八年为第一期,第九年至第十六年为第二期,第十七年以后为第三期。属于第一期的舰艇编入第一线舰队,第二、三期的舰艇编为预备队。

   《帝国军队用兵纲领》中首先谈到用兵的重点,“帝国军队以攻势为其特点”,接着谈到了陆海军针对俄国的作战要领大纲。还论述了日英同盟条约所规定的军事行动的大纲。但只谈到在与美、德、法各国中的一国作战时,其重点是首先歼灭对方的海上力量,尔后的作战临时制定。然而,以此为转机,海军便可以研究今后对美作战计划了,在这方面,其意义非同小可。

   用兵纲领的最后一项规定:“帝国陆海两军依据本纲领制定每年的作战计划,参谋总长和军令部长互相磋商,申述意见,奏请批准。”实际上,陆海军制定正规的年度作战计划并得到天皇批准,是在大正二年(一九一三年)(当时的参谋总长为长谷川好道上将,海军军令部长为伊集院五郎上将),平时陆海军合作拟定年度作战计划,是划时代的进步。

   《军令》的制定 明治四十年(一九零七年)九月十二日,制定了《军令》,它是“对陆海军的统帅按敕命作出的规定。”其中决定:“对于军令,凡需公布者,应附上谕,由天皇签署后钤盖玉玺,再由主任陆军大臣和海军大臣记入年月日并签字。”

   过去,有关军机军令问题,按《内阁官制》第七条由陆海军大臣“帷幄上奏”,请天皇裁决。需向陆海军外部发表者,按公文式(旧令)在天皇署名下,只由陆海军大臣签字即予公布,但在这一年的二月颁布了《公式令》 [ 译者注:在旧宪法下规定法律、敕令、诏书等各种法令公布的方式的敕命。1907年颁布,1947年废除。 ] ,规定敕命均需内阁总理大臣署名。

   但是有关军机军令问题,是由宪法第十一和第十二条“统帅大权的行使”而产生的,与普通的行政命令性质完全不同,不允许非专门的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干预,这是建军的关键。其理由是,关于统帅问题的规定需以特别的形式即以“军令”予以公布,只由主任大臣在天皇署名下签字,以此同属于行政问题的命令完全区别开,以明确统帅大权的行使。

   由于《军令》的制定,统帅权独立的法律根据比以前更加明确了。《军令》中区分为公布和不公布两类,两者加在一起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对于这种特殊领域的问题,陆海军大臣可不经法制局审查和枢密院讨论,也无需总理大臣过问,按自己的判断直接辅弼天皇,履行发布命令的手续。

   这一时期的首相是西园寺公望,陆军大臣是寺内正毅,海军大臣是斋藤实。据说首先倡导制定《军令》的人是山县有朋。此外,在日俄战争后,对参谋部条例、陆海军省编制体制等作了修改,但无本质的变化,故不再赘述。

   陆海军的军备竞争 陆军在日俄战争初期,曾动员约十三个师投入战争。此后临时编成了四个野战师及其他许多部队。

   后来,在日俄战争后解散了后备部队,但野战师仍原封未动,而且又增建了两个师,平时师和近卫师合计共十九个师。此外还增建了二个骑兵旅、一个野战炮兵旅、三个山炮营、一个交通兵旅、二个重炮兵旅。

   军备的扩充是逐步实现的,至明治四十年(一九○七年)已初具规模。然后继续组建,计划保持二十五个常备师和二十五个战时特设师,这也是战时可动员的第一线兵力的大体界限。

   但是,明治四十三年(一九一○年)八月,韩国被日本吞并,改称朝鲜。这样,为保卫朝鲜和准备对俄作战,需要尽快派出二个师常驻朝鲜。

   另一方面,海军针对英、德、美建造舰艇的激烈竞争,期望为争取世界海军的均势而充实海军力量。明治三十九年(一九○六年)末制定了建造大小舰艇三十一艘的计划,明治四十年度起,以七年的连续拨款着手推行这一计划。

   但是,由于英国新式大型军舰的出现和世界形势的变化,既定计划终归不能满足,于是,海军又制定了明治四十四年(一九一一年)度以后八年间建造五十一艘大小舰艇的计划,并向内阁会议提出了预算要求。但内阁会议未完全接受这一要求,除决定提前实行既定计划外,将此次计划作为第二次充实海军力量的方案暂予搁置。

   日俄战争后,政局不稳,内阁相继更迭。主要因财政困难,政策无法贯彻,以及党派势力扩大所致。因而只得由桂太郎和西园寺公望交替组阁。为此,军备扩充的要求,使政府如牛负重,而且陆海军互相竞争,要实现计划困难重重。例如陆军增建两个师,实际上在大正九年(一九二○年)才得以实现。

   现役将官任军部大臣制度的影响 陆海军省设置以来,关于担任长官者的资格规定屡屡改变。除设置初期外,没有非武官担任大臣的。明治三十三年(一九○○年)五月,山县内阁(陆军大臣桂太郎、海军大臣山本权兵卫)时期,陆海军均采用由武官专任大臣和总务长官(次官)的制度,而且限定大臣由“现役上、中将”、总务长官由“观役中、少将”担任。“现役”的字样出现在法律条文上尚属首次。这是由于当时政党和反政府派的预备役和后备役将官的势力不断增长,因而想通过阻挠对政党有利的陆海军大臣上台,来对付政党和政党内阁,保护军部势力。

   陆海军大臣身兼数职,首先是国务大臣职务。这一职务与其他国务大臣一样,都以国务大臣的身份分别负责辅弼天皇,这是宪法规定的原则,也是根据内阁官制应负的共同的责任。但军部大臣与其他内阁成员不同,在政党的一贯政策上有不承担责任的惯例,内阁更迭也往往留任。

   其次是各省长官的职务。陆海军大臣负责军政管理,统辖军人和军内的文职人员,监督所辖各部队,掌管立法和预算方面的事务。此外负责辅弼天皇行使编制大权,这是与其他内阁成员不同的重要方面。

   陆海军大臣还任军事参议官,在最高统帅部门担负答复重要军务咨询的职务,还规定可列席大本营会议。即陆海军大臣担负着需要同陆海军两统帅部密切协调的职务,负有使国务与军政、战略和政略相一致的责任,可以说他们正是处在统帅部与政府之间的“衔接点”的地位上。

   出于这种想法,便形成了军事行政具有与一般行政不同的特殊性,陆海军大臣根据军部本身的意志决定取舍的惯例。此次又限定由“现役”任军部大臣,从而使当时军部所不喜欢的“非现役”将官无法再任此职。

   因此,只要服从军方意志的现役将官不被选拔为军部大臣,那么任何大政治家、政党都不可能组阁。而且当内阁的政策和军事政策不一致,又得不到调整时,就孕育着内阁垮台的危险。即使改组内阁,如果没有继任的军部大臣,也只得总辞职。因此,军部逐渐保持了对抗政府的势力,军事政策在国家政策中的比重增大了。

   明治四十五年(一九一二年)四月在西园寺内阁中任陆军大臣的上原勇作中将,逼迫内阁将陆军早已提出的增建二个师的要求付诸实施,但是,由于这届内阁把整饬行政作为首要政策,想把海军扩充军备放在优先地位,因而拒绝了陆军的要求。于是上原陆军大臣于大正元年(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二日,单独提出辞呈,内阁因没有继任的陆军大臣而总辞职。自此以后,包括军部大臣为现役将官制的问题在内,政党和军部之间的对立和斗争更加激化了。

   在西园寺之后负责组阁的桂太郎,对海军大臣的起用问题也感到十分棘手。因为前内阁海军大臣斋藤实留任的条件是,要桂太郎对实现海军的补充计划事先作出保证。

   山本内阁对现役将官任军部大臣制度的修改 大正二年(一九一三年)二月,组成了以政友会为执政党的山本权兵卫内阁。陆军大臣木越安纲、海军大臣斋藤实均为从前届内阁留任的。军部大臣的任职资格,从前届内阁开始,就是议会中悬而未决的问题,现已发展到在野党强烈要求山本内阁改变由现役将官任陆海军大臣的制度,废除武官制,采用文官制的地步。

   山本首相从与政党的关系上考虑,在议会答应“待慎重审议后予以更改”。对此,陆军省、参谋部全力进行了反对。

   陆军反对的理由是,陆军大臣统辖军人和文职人员,管理军机军令方面的行政事务,参与国防用兵等军事机密的筹划,因而,如不是具有陆军专门知识和经验、又通晓军务实情的现役将官,就很难期求军务的统一。

   参谋总长长谷川好道再三会晤山本首相,强调其反对的主张。当发现首相未予采纳时,便通过“帷幄上奏”,申述统帅部的反对理由,要求天皇不予批准。

   但是,大正二年(一九一三年)六月十三日,山本内阁召开会议,决定废除现役将官任军部大臣的制度,并在上奏之后履行修改手续。最后,废除“大臣、次官由现役将官担任”的规定,只保留了对大臣、次官军衔的规定。这样,只要陆海军大臣是上、中将,预备役将官也有担任这一职务的机会了。

   木越陆军大臣最初极力反对,但他的实力总不及山本首相那么大。陆军大臣未同任何人商量,便个人决定同意这一修改。这是出于以下考虑,即避免内阁垮台,顺利地在议会通过,不让政党阻挠将来增建二个陆军师的计划的实施。

   木越陆军大臣在内阁会议作出决定的十天后,单独提出辞呈。山本首相提名由楠濑幸彦中将继任陆军大臣。山本首相的实力已强大到足以制服陆军首脑们的程度。

   海军方面对于修改这一制度的意见是:“担任海军大臣者,需具备专门的军事知识和经验,以及作为国务大臣的政治远见,因而,任命的范围以扩大到预备役为宜,以避免埋没人材。”

   明治三十三年(一九○○年)在制定现役将官任军部大臣制度的时候,山本上将曾担任海军大臣,然而今天,他却以首相的身份断然修改了这一制度。

   参谋部权限的强化 陆军对于在有政党影响的预备役将官担任大臣、次官时,如何保持统帅权的独立问题,采取了对策。大正二年(一九一三年)七月八日,陆军大臣、参谋总长、教育总监等陆军三长官对《陆军省、参谋部、教育总监部有关业务分工规定》作了修改,并上奏天皇,十日得到批准。其内容是规定与三大官厅有关的平时分担的主管业务和主管事项间的协商及手续。根据此次的规定,动员计划、维持国内治安的兵力使用等许多过去属陆军大臣主管的事项,移交参谋总长主管。这次修改还增加了协商事项,如军官和相当于军官者的人事,由陆军大臣与参谋总长和教育总监协商后,由大臣处理等,以制约陆军大臣的职责权限。

   这样一来,虽然陆军大臣历来处于优越的地位,保持着对陆军的控制权,但今后参谋总长的地位将逐步提高,以致产生了后人称之为统帅部独断独行的弊端。

   现役将官任陆海军大臣的制度虽作了上述修改,但实际上修改以后仍未见非现役者任陆海军大臣的情况,而且对陆海军大臣的选择仍象以往一样,常常感到棘手。

   大正三年(一九一四年)三月,清浦奎吾组阁时,商请加藤友三郎出任海军大臣,但加藤把悬而未决的海军补充计划作为就任的条件,致使清浦内阁流产。清浦估计,加藤的要求就是海军的要求,因而即使让预备役将官担任大臣,也会遭到整个海军的反对,难以保住他的地位。

   陆军由三长官协商决定人事,也是在选择大臣的斗争中的有力武器。按三长官的推荐来任命大臣,和因拒绝他们的推荐而不得不放弃组阁的情况曾屡屡发生。

   时代在前进,昭和十一年(一九三六年)五月,对陆海军省官制进行了修改,重新规定陆海军大臣、次官只限“现役”将官担任。其理由是“二·二六事件” [ 译者注:1936年2月26日,以荒木贞夫为代表的“少壮派”法西斯军人发动的一次军事政变。政变中袭击了冈田首相官邸,杀死了数名大臣,企图建立军人独裁政权,加速扩大侵略。结果叛乱虽被镇压,但从此政府中军部势力进一步加强,法西斯势力也更加猖獗了。 ] 以后进行军队整饬革新。翌年一月,在广田弘毅内阁提出辞呈,宇垣一成负责组阁时,也曾发生过宇垣内阁流产的事件,原因是陆军强烈反对宇垣内阁的成立,三长官拒绝推荐陆军大臣。

   海军对于现役将官任军部大臣的问题持灵活态度。昭和十九年(一九四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小矶内阁成立时,预备役上将米内光政是在天皇下达只让他任职期间转为现役的圣旨后,就任海军大臣的。

   第二节 大正时代的军备和战争

   参加对德作战 大正三年(一九一四年)八月一日,欧洲爆发了大战。四日,日本公开表示“严守中立”,但在八日的元老、大臣会议上却根据“日英同盟的友谊”作出了参加对德作战的决定。这时,日本参战的立场并不是履行日英同盟条约明文规定的义务,而是企图以对英友好的形式,排除德国在东方的势力,提高日本的地位。八月十五日,日本向德国发出最后通牒,二十三日对德宣战。独立第十八师(师长神尾光臣中将)和第二舰队(司令长官加藤定吉中将)对德国在中国的基地青岛要塞发起攻击,十一月七日占领胶州湾、青岛以及山东铁路全线。此时,英陆军的一个营在我指挥下实施了联合作战。

   在此之前,海军派出第一、第二南遣支队,负责搜索德国舰队,并占领了赤道以北的德属南洋诸岛。此外还派出了遣美支队,负责保护北美西海岸航线。大正六年(一九一七年),随着德国实施无限制的潜艇战,又向开普敦方向派出第一特务舰队,向地中海方向派出第二特务舰队,向澳大利亚方向派出第三特务舰队,以保护同盟国的海上交通。海军未同英国舰队确定指挥关系,始终进行协同作战。

   在日本决定参加对德作战时,海军就有设置大本营的想法,并着手作了准备。而且为了在《战时大本营编制》中充实海军人员,在《战时大本营条令》中扩大海军军令部长的命令传达范围,还企图修改这两个文件。在得到陆军省和参谋部同意后,于八月二十日得到天皇批准。

   这次修改的结果,使海军参谋部的人员超过了陆军参谋部,在海军大臣领导下的各军政机关的阵容也得到了加强。海军军令部长不仅可以对出征的军队,而且也可以对在内地的各独立指挥官传达命令了。

   但是,陆军认为,“此役属于部分动员,不必设置大本营”,因此设置大本营的计划未能实现。

   在不设大本营的情况下,海军采取由军令部计划作战,由海军大臣传达圣旨的形式。为此,大正三年(一九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对《海军军令部条例》进行了部分修改,规定“战时不设大本营时,有关作战的问题,由海军军令部长传达。”

   陆军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因为对明治三十三年(一九○○年)未设置大本营期间动员的各部队的各种勤务,都已作了有关规定。

   防务会议的成立 陆军增建二个师的问题和海军的扩充方案,都是经历了数次类似政变的重大悬案。因而,第三次桂内阁和第一次山本内阁时代就曾提出了要调和以陆海军为中心的国内对立的意见。

   大正三年(一九一四年)四月成立的大隈重信内阁,于六月二十二日设置了防务会议。防务会议在内阁总理大臣的监督之下,负责审议陆海军军备设施方面的重要事项,由内阁总理大臣、外务大臣、大藏大臣、陆军大臣、海军大臣、参谋总长、海军军令部长组成。议长和干事长分别由总理大臣和内阁书记长担任。

   大隈首相在谈到设置防务会议的目的时说,这是为谋求重要的国防和外交、财政问题协调一致,从调查研究陆海军军备问题的必要性出发设置的。在首相监督下又有陆海军统帅部长参加来审议军备的基本问题,在主张统帅权独立的日本是划时代的一件大事。

   大正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向首相提出了关于充实海军的所谓组建“八四舰队”的建议。防务会议认为这一主张是正确的,并同意在国力允许的情况下推行充实舰队的方针。此外对陆军军备问题也进行了调整,大正四年(一九一五年)五月的特别议会,同意了增建二个陆军师所需要的连续拨款。

   这样,实现“八八舰队”这一目标的第一步——组建“八四舰队”,以及多年悬而未决的增建常驻朝鲜的二个师的问题,总算得到了解决。   防务会议在缓和陆海军的竞争方面,执行了十分正确的政策。但是在大正十一年(一九二二年),进入裁减陆海军军备时期之后,它就完全徒有虚名了,同年九月即被撤销。因为在扩充军备时期,它虽是一项有效的制度,但却缺乏统一陆海军对国防方针的信念和调整陆海军统帅部政策的权威。

   《帝国国防方针》等的修改 大正七年(一九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修改了《帝国国防方针》、《国防所需兵力》和《帝国军队用兵纲领》。当时的首相是寺内正毅、参谋总长为上原勇作、海军军令部长为岛村速雄、陆军大臣为大岛健一、海军大臣为加藤友三郎。

   明治四十年(一九○七年),《帝国国防方针》等制定之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是同中国的关系。明治四十年时的中国,虽然被当作在与俄国结盟情况下的假想敌国,但并未被单独列为假想敌。然而,参谋部于明治四十五年(一九一二年)拟定了对华作战计划,又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提出了《对华二十一条要求》(一九一五年五月九日中国方面承认),从此,日中两国关系变得极为紧张。此后,中国国内的排日情绪日趋高涨。于是,参谋部就决定自大正六年(一九一七年)度起,把对华作战计划作为帝国陆军作战计划的一部分。

   加之也有必要对陆海军扩军竞争进行协调,因而自大正四年(一九一五年)起,便提出了对《帝国国防方针》等进行修改的问题。但是,世界形势瞬息万变,过去的假想敌国俄、美、法,成了自己的同盟军,对于想新加入协约国的中国也进行了签订《日中陆军共同防敌协定》(一九一八年五月签字)的谈判。只是由于俄国爆发革命,与德国单独媾和,才开始出现必须对付俄德势力向东扩张的形势。此外,美国也以惊人的速度加紧扩充军备,致力于建设大规模的海军力量。

   副总长田中义一早就主张修改《帝国国防方针》等文件,最后终于作出了正式决定。大正六年(一九一七年)三月着手进行修改,在履行与当初制定该方针时相同的手续后,于六月得到天皇批准。

   由于没有留下当时修改过的国防方针等文件的原件,因而其内容尚不明确,但据认为,在《帝国国防方针》中,把假想敌国定为俄国、美国和中国。在《国防所需兵力》中,陆军根据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经验,把军队的现代化,即加紧装备机枪、火炮、坦克、飞机、通信器材、汽车等,作为当务之急。考虑到财政情况,师的数量减少了十个,把战时所需兵力定为四十个师。

   海军比当初的规定又增加了八艘主力舰,其兵力以所谓“八八舰队”为基干。

   《帝国军队用兵纲领》的修改内容还不清楚,但从明治末年多次研究的对美作战方法的情况看,此次修改的《帝国军队用兵纲领》可能包括以下设想:(一)战争初期歼灭敌在东洋的舰队;(二)陆海军协同攻占吕宋岛;(三)在东洋海面歼灭来袭的美国舰队主力。

   出兵西伯利亚 太正六年(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俄国爆发了革命 [ 译者注:1917年11月7日,俄国工人阶级在布尔什维克党领导下联合贫苦农民所进行的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因事情发生在俄历十月,故习惯称为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出推翻剥削阶级统治而建立的苏雄埃社会主义国家。帝国主义国家为了扼杀这次革命,曾多次进行武装干涉。苏联人民用三年多时间粉碎了他们的干涉阴谋,保卫了新生的国家。 ] ,其无政府状态的混乱局面也逐步波及到远东领土,参谋部为在必要时派遣部分兵力维持俄国远东领土的治安,同时为适应将来可能发生的对俄德作战的需要,进行了必要的准备。

   大正七年(一九一八年)一月,海军为保护符拉迪沃斯托克的侨民,与美英两国同时派出了第五舰艇支队。

   大正七年三月,俄德单独达成媾和,过激派的势力日趋扩大。陆军省和参谋部组成了“军事协同委员会”,由副总长田中义一任委员长,陆军省和参谋部的部局长任委员,秘密进行正式出兵的准备(该机构后来扩充为“时局委员会”,实质上是代替大本营陆军部的一个机构)。

   但是,直至出兵前的整个过程是复杂的。英法两国希望日本西进西西伯利亚,牵制德军,日本政府和美国政府反对。但美国为救援俄国国内的捷克军队,于七月八日提议日美联合出兵符拉迪沃斯托克。于是,寺内内阁在七月十二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了出兵的方针。元老会议和外交调查会(审议最高国策的天皇直属机关,首相任委员长,主要内阁成员、贵族院和众议院的实权者任委员)同意后,又就派遣兵力等问题同美国磋商,八月二日,关于出兵问题得到了天皇批准。

   八月二日以后,陆续派出各部队,八月十日,符拉迪沃斯托克派遣军司令官大谷喜久藏上将统一指挥日军和盟国的联军。九月,派遣军占领贝加尔湖以东阿穆尔铁路全线地区,负责防范过激派,维持社会治安。

   此后,日本企图在远东建立亲日政权,向整个满洲扩张势力;美英等国也另有打算。由于出兵目的各异,因而,联军的共同军事行动未收到实际效果。

   西伯利亚的形势日趋恶化,大正八年(一九一九年)末到大正九年初,英美两国撤军。英美撤军后,派遣军调整守备地区,为防止欧俄过激派势力渗透远东俄国领土,进行了全力以赴的战斗。但是,由于远东各地的过激派势力强大,加之输送捷克军队回国的工作已取得进展,因而,自大正九年(一九二○年)三月起缩小了守备地区,致力于防范过激派对朝鲜和满洲方向可能采取的行动。

   这个时候发生了尼古拉耶夫斯克守备队和侨民约七百余人遭过激派枪杀的事件,为此,紧急派出了萨哈林派遣军。

   此后,在远东建立亲日政权已无望。派遣军也已驻扎很久,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因而,政府终于在大正十一年(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声明撤军。派遣军开始陆续撤退,十月撤退完毕。大正七年(一九一八年)八月出兵以来,历时四年两个月。

   日本企图抓住欧洲大战的机会,使自己在对美战略态势上处于有利地位,加强大陆国防态势,然而适得其反,却更加深了同各国之间的鸿沟。

   华盛顿会议 大正八年(一九一九年)六月签订凡尔赛和约以后,世界各地的动乱仍然不断。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促进各国之间的国际协调的形势。大正十年(一九二一年)七月,美国建议有关各国召开华盛顿国际会议,以讨论限制海军军备以及太平洋和远东问题等。

   当时召开这一会议的动机在于,包括英美在内的各海军国都苦于海军预算的负担太重。日本也因造舰竞争而难以承受国家财政上的困难,于是接受邀请,并于九月任命海军大臣加藤友三郎、贵族院议长德川家达、驻美大使币原喜重郎为全权委员。

   对于即将召开的会议,日本的方针是不再坚持组建“八八舰队”,要保持相当于美英各国十分之七以上的海军力量。但是,日本这个十分之七的主张未能通过,主力舰(战列舰、巡洋战舰)和航空母舰,规定为美英的十分之六,辅助舰的限制未达成协议。

   另外,作为日本同意十分之六这一比例的代价,确定美国对菲律宾、关岛,阿留中群岛,英国对香港,日本对千岛群岛、小笠原群岛、奄美大岛、台湾、澎湖列岛的防守继续维持现状。日本海军认为,维持在菲律宾和香港的设施的现状特别有利。南洋委任统治地的防守,则为《国际联盟盟约》所禁止。

   大正十一年(一九二二年)二月六日,条约签字。从国力来看,可以说裁军是有利的,但海军内部仍有一种势力认为,同意十分之六是一种耻辱,这股势力成了后来发生问题的根源。

   经过这次会议,日本极力加强了它同美英两国的友好关系。

   大正十年(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废除了历时二十年的日英同盟,缔结了关于维持太平洋和平的日、美,英、法四国条约。但这并不是取代日英同盟的密切的国家间的联合。

   在裁军条约签字的同一天,还缔结了日、英、美、法、意、荷、比、葡和中国之间的九国公约,其目的是尊重中国的主权、门户开放和机会均等。该公约构成了企图染指中国的美国远东政策的核心,也是后来发生日美冲突的一个原因。

   此外日中还缔结了关于山东半岛的条约,解决二十一条要求签字后的各种问题。对日本从西伯利亚撤军的问题也作为一个国际问题进行了讨论。

   这样,在华盛顿会议上签订了许多条约,形成了以美英为首的华盛顿体制。废除了日英同盟的日本,从此走上孤立于东方世界的道路。

   《帝国国防方针》等的第二次修改 鉴于俄国崩溃、华盛顿条约签订等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形势,对《帝国国防方针》等进行了修改。参谋部和海军军令部自大正十一年(一九二二年)三月以来便开始修改工作,经过与过去大体相同的手续后,于大正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得到天皇批准。此次修改特别注意保密,这是因为国防方针同现实的外交政策有些矛盾,避免成为议会争论的问题。

   当时的总理大臣是加藤友三郎(海军上将),陆军大臣是山梨半造,海军大臣是财部彪,参谋总长是上原勇作,海军军令部长是山下源太郎。

   《帝国国防方针》在结论中写道:“总而言之,在不久的将来,帝国之国防要以美国为目标,重点予以防备,它同我国发生冲突的可能性最大,且有强大的国力和军备,对同我国接壤的中俄两国,以亲善为宗旨,力求为我所用,同时要始终保持威震它们的实力”。

   值得注意的是,陆海军都把头号假想敌国判定为美国,日美之战大势所趋。而且在强烈主张采取历来的攻势作战和速战速决方针的同时,从重视根据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教训而总结出的总体战和经济战的立场,强调确保从海外进口的物资,准备坚持长期战争。

   国防所需兵力,陆海军均未增加。陆军把作战初期的基干兵力定为四十个师。这是考虑到国际性裁军的倾向和历来的主要假想敌俄国的崩溃确定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改善陆军陈旧的编制装备,重点提高质量而不是增加数量。

   海军也取消了建立大舰队的计划,为保持一支以“六四舰队”为主力的舰队,在全力加强海军的实力。

   在《帝国军队用兵纲领》中,按对假想敌国的判定,以美、俄、中的顺序规定了对一国作战的要领。陆军主张,如不以对数国发生战争为前提进行各种计划和准备,则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然而,要以对数国作战为前提来建设国防,从我国国力上看,又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对数国作战的要领只是空谈而已。

   山梨裁军和宇垣裁军 鉴于军队现代化的需要和国际动向、国内舆论,陆军在精简整顿、筹措经费以改善编制装备,防止降低战斗力的方针指导下,进行了调查。为此,陆军大臣田中义一在大正八年(一九一九年)三月,设立了以陆军次官为委员长的“制度调查委员会”,对整个制度进行了调查研究。

   大正十一年(一九二二年)七月,施行《大正十一年军备整饬要领》,精简人员五万七千人,马匹一万三千头。因当时的陆军大臣是山梨半造上将,所以称这次精简为“第一次军备整饬”或“山梨裁军”。作为此次精简的代价,陆军要求并取得了制造新式武器所需要的约九千万日元的预算。

   大正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三月,又制定和施行了《大正十二年军备整饬要领》。这一次,新编、改编和撤销的部队均较少(“第二次军备整饬”)。

   大正十二年九月,关东大地震使国家财政陷于困境,因而,加紧装备新式武器,改善军队现状的计划终未实现。陆军大臣宇垣一成制定了修改平时编制的根本方针,大正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一月,加强了军制调查会,并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准备进行大规模的军备裁减,中心内容是裁减四个常设师。

   七月,在得出结论后,曾三次召开元帅、军事参议官的会议,进行审议。虽遭到强烈反对,但仍于大正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五月,强行制定和施行了《大正十四年军备整饬要领》,称为“第三次军备整饬”(也叫“宇垣裁军”)。此次规定精减人员约三万三千人,马匹约六千头,把由此节约下来的经费,用于军备现代化。但由于后来经济萧条,财政上发生困难,因而实现这一计划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到昭和六年(一九三一年)的满洲事变时,基本上还是用旧式武器装备作战。直到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以后才真正开始充实军备,推行现代化。

   在制定上述军备整饬要领的同时,还于大正十一年(一九二二年)和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修改了《陆军战时编制》。

   修改大本营编制困难重重 日俄战争后,打算对大本营编制和条令进行修改,并进行了种种研究。明治四十三年(一九一○年),随着战时编制和各种制度的修改,参谋部在调整各官员的职责,明确业务联系的同时,为把修改兵站条令后的兵站统辖部业务移入大本营条令,拟制了草案。在大正四年(一九一五年)前的一段时间里,虽根据同样精神多次拟定修正案,但均未付诸实施。

   如上所述,大正三年(一九一四年)八月,海军对大本营海军部的编制、条令作了修改。当时虽然陆军也在酝酿修改,但其内部意见未统一。

   此后,参谋部又进行过研究,目的是探讨战时增加作战兵力后中央统辖机关的扩充、平时的参谋部与大本营相应机关如何密切业务联系。大正四年(一九一五年)十月、大正六年八月和大正七年三月,总结出了研究成果,但尚未进行修改。

   大正十一年(一九二二年),参谋部随着战时编制的修改,着手起草战时各种条令。此时,开始对修改大本营编制问题进行研究,经多次起草,于大正十五年(一九二六年)六月拟制了一个草案。但在陆军省内部提出不少异议,未能统一看法。这一草案是一个相当深刻的修正案,它甚至认真地考虑了在大本营和内阁之上,设置负责指导战争的战时国家最高机构的问题。

   此后,在做必要的最小限度修改的方针指导下进行了研究,最后于昭和二年(一九二七年)二月才上奏天皇并得到批准。其中经过修改的只有一项,即设置由陆军省兵器局长担任的野战兵器长官,负责掌管兵器业务。看来,当时的陆海军部受到裁军激流的冲击,萎靡不振到了极点,因而缺乏遇事迅速作出反应的气概。

   第三节 满洲事变前后

   出兵山东 明治四十四年(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以来,中国国内动乱不止,这是新中图诞生前的征兆。大正十五年(一九二六年),标榜国民革命的蒋介石国民政府军,对北方军阀张作霖所率部队开始了旨在谋求国家统一的北伐战争。

   昭和二年(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七日,田中义一内阁(陆军大臣为白川义则)为保护侨民,决定出兵青岛(称为“政略出兵”)。陆军派出第十师之一部,海军派出第二遣华舰队担任沿海警备。但因北伐军在徐州败北,因而于九月份平安撤军(第一次出兵山东)。

   翌年四月,蒋介石再次北伐,战乱即将波及华北。为此,日本政府决定第二次出兵山东,迅速派出了第六师等部队。五月二日,日中双方在济南发生冲突(济南事件),因而又增派了第三师。为保护侨民而向中国派兵的国家不仅是日本。本来不该企图对一个独立国家采取行动,因而,频繁的出兵更激起了中国军民的排外情绪。

   日本政府估计将出现蒋介石北伐战争顺利进展,张作霖军队败退和战乱波及满蒙的形势,因而于五月十八日作出决定,无论对蒋介石还是张作霖的武装部队,都坚决阻止其进入满洲。陆军命令关东军准备向锦州出动。但根据后来形势的变化,政府不同意出兵锦州,所以关东军将其主力集结于奉天附近,负责南满铁路附属地区一带的警备任务。

   六月四日,从北京返回奉天的张作霖的专列被炸,张作霖不久便死去。以后查明其主谋是关东军参谋河本大作上校。这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在军内助长了“下克上”的风气。

   伦敦海军条约 华盛顿会议未能就限制辅助舰艇问题达成协议,因而世界各海军国家竞相发展辅助舰艇,尤其对建造条约所允许的一万吨级、装备203毫米炮的大型巡洋舰和潜艇更为积极,各国感到有必要对此加以限制。昭和二年(一九二七年)六月,日、英、美三国代表在日内瓦会晤,讨论了海军裁军问题,但未取得一致意见。

   昭和五年(一九三○年)一月,日、英、美、法、意五国代表在伦敦召开了第三次海军裁军会议。日本任命前首相若槻礼次郎、海军大臣财部彪、驻英大使松平恒雄为全权代表。会前日本确定了三大原则:(一)辅助舰总吨位为美国的十分之七;(二)大型巡洋舰为美国的十分之七;(三)潜艇保持七万八千吨。会议最后规定:(一)辅助舰总吨位为十分之六点九七五;(二)大型巡洋舰为十分之六点○二;(三)潜艇为十成,总吨位五万二千吨。四月二十二日条约签字,但海军军令部对大型巡洋舰的比例和潜艇的数量表示了不满。

   对于条约的签订,浜口雄幸首相和海军省首脑认为,缔结条约是政府的责任和权限,海军军令部的意见可做“参考”,无需明确表示同意,于是便指示在条约上签字。而海军军令部长加藤宽治,次长末次信正则认为,不待军令部长的意见上奏天皇,政府便发出签字的指示是干犯“统帅权”。当时的在野党政友会企图利用这一问题打倒民政党内阁,政府、海军省和海军军令部之间的对立与政治斗争相纠缠,给后来的海军内部带来了深刻的影响。

   加藤海军军令部长于六月十一日辞职,由谷口尚真上将继任。谷口军令部长就伦敦条约问题向军事参议院提出的咨询上奏天皇。海军军事参议官于七月二十三日召开参议会,并回奏天皇:“如按该条约的规定,海军在维持和实行作战计划中将产生兵力不足的问题,因而有在协约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充实海军力量”的必要和对策。

   十月三日,财部海军大臣辞职,由安保清种上将继任,他上任伊始,便向内阁会议提出了《海军主要兵力发展及实力充实计划草案》。据说这是一个从昭和六年(一九三一年)度到昭和十一年(一九三六年)度的《第一次海军军备扩充计划》。这一计划被列入预算遇到重重困难,但于十一月得以通过,并付诸实施。

   满洲事变 张作霖被炸死后,日中在满洲问题上的对立更加激化,形势日趋严重。陆军和关东军企图以武力解决,并秘密进行准备。昭和六年(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夜,部分关东军参谋挑起了柳条沟事件,以此为开端,关东军(司令官为本庄繁中将)对南满铁路附属地带的中国军队开始了“扫荡”。与此同时,朝鲜派遣军(司令官林铣十郎中将)准备派出部分兵力增援关东军。

   在十九日上午的内阁会议(首相若槻礼次郎)上,以及当天下午的陆军三长官(陆军大臣南次郎、参谋总长金谷范三、教育总监武藤信义三位上将)会议上均决定了不再进一步扩大事态的方针,并将这一决定通知了关东军和朝鲜派遣军。

   但是,二十一日晨,关东军以保护侨民和自卫为名,独自决定进攻吉林。朝鲜派遣军也于当天下午独自决定以在国境附近待命的部分兵力进入满洲增援关东军。

   朝鲜派遣军越境的独断行为是个严重的问题,但二十二日的内阁会议却同意这种作法,参谋总长上奏天皇,得到批准。但中央的指挥控制却因此而削弱,现地军队以独断专行,造成既成事实,然后让中央承认的形式,取得了尔后作战的进展。为加强与关东军司令部的联系,参谋部派出了以第二部部长桥本虎之助少将为首的派遣组,但未获成效,一个月之后撤回。

   另一方面,事变发生后,中国向国联提出了控诉。国联理事会作出决议,要“日本军队恢复原态势”。可是,现地的关东军却迅速采取行动,十一月越过中东铁路推进到齐齐哈尔。

   十二月十三日,无力收拾局面的若槻内阁垮台,犬养毅内阁(陆军大臣荒木贞夫中将、海军大臣大角岑生上将)成立。十二月二十三日,陆军的最高长老闲院宫载仁亲王就任参谋总长,提高了总长的威望。翌年一月,真崎甚三郎中将任副总长,此外,作战参谋的阵容也焕然一新。中央统帅部的威信也因此而逐渐恢复,统帅活动逐步趋于积极主动。

   昭和七年(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战火扩大到上海,我陆战队开始同中国军队交战。海军新编并派出第三舰队(司令长官为野村吉三郎中将),陆军出动了上海派遣军(司令官为白川义则上将),陆海军进行了协同作战,在尽早结束冲突的方针指导下,采取了正确的政略和战略,因而于五月五日签订了停战协定。

   昭和七年三月,“满洲国”成立。九月,日本予以承认。昭和八年(一九三三年)二月,开始热河作战,关东军越过长城线进入关内(河北省),五月三十一日签订塘沽停战协定。至此,满洲事变暂告终结。但关东军在关内夺得了立足之地,可以说为它侵占华北地区奠定了基础,也是爆发芦沟桥事变的前奏。

   强化海军军令部的一步 海军省和海军军令部对满洲事变都从内心反对,但并未出面坚决阻止。这期间,海军内部围绕军令和军政机关的权限问题进行了磋商。从历来陆海军统帅部对于陆海军省的关系上看,海军军令部的地位大大低于参谋部,因而,扩大军令部权限的活动从大正时代起就曾多次表面化。但海军省方面实力很强,军令部的努力每次都半途而废。

   本来,是由大臣还是统帅部长辅佐天皇,并对其负责,在明治宪法规定的统帅大权和编制大权中,并没有明确的根据。陆军的传统作法是,对于统帅权,专由参谋总长,对于编制权,由陆军大臣和参谋总长共同负责。而海军的传统则是,对于统帅权,不仅海军军令部长,而且海军大臣也负责,对于编制权,只由海军大臣负责。但是昭和五年(一九三○年),围绕伦敦会议决定兵力数量的问题,就对统帅权的合理规定和省、部之间的权限展开了讨论。

   此前,陆军由闲院宫载仁亲王担任了参谋总长,对此,海军于昭和七年(一九三二年)二月二日由伏见宫博恭王就任海军军令部长。这一时期任副部长的高桥三吉中将在军事参议官加藤宽治上将的支持下,企图加强海军军令部的权限。但这是他的最终目标,而企图修改《大本营编制》和《大本营条令》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从三月份开始进行研究。修正案的要点是,撤销历来在海军大臣领导下的“海军军事总监部”以下各军政机关,通过新设“大本营海军战备考察部”,将大臣以外的海军省首脑囊括于一个机构中,作为军令部长领导下的军令机关,并新设“大本营海军报道部”,实质上要军令部来负责宣传报道。对于这一缩小大臣权限的修正案,海军省方面未轻易地表示同意。

   陆军也采取了同样的步骤,增加陆军参谋及兵站总监部的人员,制定了报道部和谍报机关等的设置方案,似乎想使参谋部编制之大部达到大本营的标准。因未留下这方面的史料,具体情况不清楚。

   此后,在海军省与海军军令部进行磋商的同时,还进行了陆海军间的协调,这方面的重新规定,直至昭和八年(一九三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才正式公布。

   海军军令部组织的扩充 作为修改《海军军令部条例》的前提,高桥中将在大本营有关规定修改之后,推动了对军令部编制的修改和加强。他于昭和七年(一九三二年)六月份着手此项工作。

   修正案中大幅度地变更了机构,定员也一举增加百分之五十。机构变更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军令部直辖负责战争指导的第一班,以及统管综合海外情报的第三班,并新设包括海军省电信科在内的第九班。这种变更是企图使海军军令部不仅在战时,而且在平时也能在实际事务上发挥强有力的指导作用。

   对此量海军省的大臣以下各局长、科长都持反对态度。但是,当时对海军军令部内的编制、各科的任务和定员问题,除增加定员一项之外,海军军令部长都可独自发布命令付诸实行。因而昭和七年(一九三二年)十月十日以海军军令部长的权限发布了改组的命令。

   因为增加定员问题未得到同意,所以只好把现有的定员广泛分散到新设的机构中,但还有的科尚无定员,此类科的业务处理均由其他机构兼顾。以后,在修改《海军军令部条例》的同时,定员立时得到了增加。

   从“海军军令部”到“军令部” 昭和八年(一九三三年)三月二日,海军军令部将军令部条例和省、部交涉规定的修正案提交海军省方面。毫无疑问,这是背着海军省进行准备,并企图以实力排除异议。条例的修改要点大体有如下三点。

   第一,变更名称,将“海军军令部”改为“军令部”,“海军军令部长”改称“军令部总长”。这是联想到了陆军的参谋部和参谋总长,企图与陆军方面取得一致。

   第二,把条例中海军军令部长“参与筹划国防用兵问题,天皇裁决后,移交海军大臣。但战时在不设大本营的情况下,有关作战的问题由海军军令部长传达。”改为由总长“负责制定国防用兵的计划,传达用兵之事宜”。企图始终由总长负责传达用兵,作战行动的诏令。

   第三,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海军军令部参谋分管的事项全部删去,把海军军令部负责的事项具体地写在更低一级的《省、部交涉规程》、《事务分科规定》或《服务规定》中。

   时此,海军省方面表示反对,认为现在没有必要改变有光辉传统的名称;关于总长“传达用兵事宜”一项,可能因用兵定义不明确而扩大解释范围;参谋的分管事项是确定海军军令部负责范围的,删掉后会使权限不明确。

   当时,海军省方面主要存在以下想法:海军大臣在宪法上是负有明确责任的国务大臣,而海军军令部长则既不是大臣的部下,又不是宪法上明文规定的机关,因而不负宪法上的责任,如给予不受大臣监督权约束的军令部长以很大的权限,将违反宪法政治的原则,是危险的。

   《省、部交涉规定》的修正案,企图将过去属于海军省权限和负责的事项中相当的一部分纳入军令部的权限内。

   首先是把关于兵力数量的主管事务明确移交军令部。这件事自伦敦条约签字批示问题以来,就在海军上层争论不休,结果于昭和五年(一九三○年)七月二日,由财部海军大臣奏请批准,决定“有关海军兵力的事项按过去的惯例予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海军大臣和海军军令部长之间应取得一致意见。”但由于“过去的惯例”意义不明确,因而,后来仍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军令部的实力逐渐占据了优势,接着于昭和八年(一九三三年)一月二十三日,由大角海军大臣、伏见宫海军军令部长、荒木陆军大臣、闲院宫参谋总长拟制并签署了《关于兵力数量的决定》的备忘录。其中规定,“兵力数量是国防用兵所绝对必要的因素,因而应由作为统帅之参谋的参谋总长和海军军令部长起草,通过这一最高统帅机关作出决定。”这样,问题便明确了。

   另外还存在许多其他问题,例如人事行政、警备舰船的派遣、教育,特命视察 [ 译者注:旧日军中,元帅和将官遵照天皇的命令,对陆海军部队、舰队、镇守府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的视察。 ] 等主管事务由谁负责等。

   省、部事务当局间的交涉于六月末陷入僵局,七月初开始,副部长和次官、副部长和大臣进行了协商,但有些问题还远未得到解决。大角海军大臣又从七月十一日与伏见宫军令部长进行了磋商,结果到十七日基本上同意了军令部的修正案。当时,人们评论说,大角海军大臣是屈从于皇族的压力。

   此后,由事务当局形成正式条文,确定了省、部的方案,九月二十五日海军大臣请求批准。天皇未立即批准,在进行种种垂问之后,于二十六日才批准。天皇提出的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根据这一修正案,担心在运用中稍有错误,军令部会过分干预政府职权范围内的预算和人事。海军大臣有无把握避免发生此种情况?必须立即写成文书上报。”

   新条例在同一天作为军令部令而制定,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 军令部负责国防用兵之事宜。

  第二条 军令部设总长,由天皇任命,总长直属天皇,参与最高统帅部机密事务的筹划,统辖军令部。

  第三条 总长负责拟定国防用兵计划,传达用兵之事宜。

   《省、部交涉规定》改名为《海军省、军令部业务交涉规定》,于十月一日颁发命令。

   这样,军令部的权限无论在平时还是战时,均得到了大幅度的扩大,海军省和军令部之间围绕伦敦条约而产生的对立,以军令部占上风而告终结。然而,在现代的国家总体战时代,加强很少接触政治的统帅部的权限,究竟能不能适应形势,还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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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