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中国原始社会军事史 – 吴起兵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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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中国原始社会军事史

第一章中国原始社会军事史

作者:中国·高锐

出自————《中国上古军事史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第一节中国的原始社会

        中国是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四千多年前(公元前21世纪),中国就进入了文明时代。在进入文明时代之前,中国有一个漫长的原始社会时期。根据考古新发现,约在170万年前中国就有了原始人一一中国猿人(元谋人)的出现,约在距今30万年时,就出现了古人群(广东马坝人,湖北长阳人,山西丁村人),到距今约3~1万年,出现了“新人”广西“柳江人”四川“资阳人”北京“山顶洞人”内蒙古“河套人”),新人的形成和氏族制度的产生是大体一致的,这就说明中国原始社会从原始人群到氏族制度的演变,是经过了上百万年时间的。氏族制度即氏族公社制度。“氏族,直到野蛮人进入文明时代止,甚至再往后一点(就现有资料而言),是一切野蛮人所共有的制度”,是“国家产生以前原始时代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氏族,是一个共同祖先的血缘亲属成员组成的劳动和生活集体。氏族成员被血缘纽带牢固地连结在一起,共同占有一定的土地和其他自然产物共同劳动,共同消费,互相协作,一起作息,过着平等的生活。每个氏族都用一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为本氏族命名,以有别于其他氏族,并将其作为徽号,此即图腾。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首脑,负责管理氏族的日常事务和处理突然发生的冲突事件。首脑是由氏族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的,它与一般氏族成员处于平等地位,一样参加劳动。以这样的氏族为社会单位构成的社会形态,就是氏族公社制度的社会。

        氏族公社制度又分为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两个相互衔接的阶段,而以母系氏族公社制度为其典型形态。依据中国境内已发现的原始社会遗迹的考古证明,氏族制度在黄河流域出现较早,其中约距今六千年的仰韶文化,大体上是属于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阶段。距今约四千多年的龙山文化,大体上是属于父系氏族公社阶段,而1987年在河南省濮阳县西水坡地下发现的距今约六千年的古墓葬中人骨(主人为男性壮年人骨)及陪葬物(蚌壳摆砌的龙虎)的分析,有可能将父系氏族公社的年代提前,但即使提前,也不会缩短进入文明时代之前约数万年的整个氏族制社会的漫长年代。

        氏族在繁衍发展中,人口不断增多,并逐渐产生分支,成为新氏族。若干近亲氏族结合在一起,构成部落。每个部落有一定聚居地和劳动生产活动地域,各部落聚居地之间往往隔着中间地带,一般是和平相处,各不相犯。一个共同祖先的诸氏族部落,可以结成联盟,以维持本氏族的利益。

        氏族制度在其发展的早期和中期,人口稀少,地域广阔,并常取食于自然。氏族部落聚居地之间山河阻隔,各自处于闭塞状态,生产力很低,劳动产品除维持氏族成员生活外,没有什么剩余,积蓄下一点,也是为氏族公有,因而,整个社会是和平的,没有战争。古书传说中有关原始社会的描述不少,如《抱朴子·诘鲍》中载:“曩古之世,无君无臣,穿井而饮,耕田而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恢尔自得,不竞不营,无荣无辱,山无蹊经,泽无舟梁。川谷不通,则不相煎并;士众不聚,则不相攻战”“势利不萌,祸乱不作;干戈不用,城池不设”“身无在公之役,家无输调之费,安土乐业,顺天分地,内足衣食之用,外无势利之争。”这样一个自然和平状态,延续了不知几千年乃至万年以上。在这个时期,不排除氏族部落在迁移游牧中与其他氏族部落发生冲突,但这种冲突绝不是古代传说中开始出现的“战争”。

        氏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初步的保证。在氏族成员共同劳动生产中,人们凭藉集体的力量得以利用各自所处环境的自然地理条件及本身的历史条件,发展自己的生产,由利用自然界现成的东西维持生活,进而把自然界的东西改造和再生产出来,以改善和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由于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不同,因而,不同地区的氏族部落在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上,便产生了愈来愈大的差别,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便逐渐显著起来。黄河流域有适于农业生产的条件,因此,黄河流域的氏族部落很早就形成了以农业为主的综合经济。而西北和北方的草原地区的氏族部落,则形成了以畜牧业为主的经济。南方的许多氏族部落则形成了与黄河流域不同的农业经济,并且渔猎占有较大比重。

        随着氏族部落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原始农业的发展,使黄河流域的一些氏族部落较快地发达起来,形成了母系氏族公社繁荣兴盛的原始共产主义时代。

        母系氏族社会后期,由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生产的发展,男子逐渐在生产中占主要地位,促成了原始公社组织和社会关系的变化,母系氏族社会逐步转变为父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是按男子(父亲)确定血统和亲属关系的(由一个父亲所生的子女及繁殖的后代,组成一个父系大家族。父系大家族是父系氏族社会的基本单位)。父系氏族制的形成也是财产私有的结果。氏族社会中,生产的发展,产品除氏族成员生活消费外,逐渐有了剩余,产生了私人(首先是氏族首领)占有的生活用品并逐步扩大占有范围的现象。由于人口逐渐增加,氏族部落不断扩大,原居住地自然环境的被破坏,氏族部落之间争夺新的采集、渔猎、放牧地的斗争,逐渐增多。斗争的形式必然是以使用渔猎工具的械斗。在械斗中胜利的一方将失败的一方驱走,除了占据土地外,还会夺得对方的生产工具以及牲畜、食品等。在分配胜利品时,会由起初的归氏族部落集体所有,逐渐出现分给个人所有的现象(斗争中有功者及氏族首领)。这就加速了私有制的发展。由于各地区氏族部落经济发展不平衡,富裕的氏族部落财富积累逐渐增多,而夺得一个部落的财物比自己辛苦生产要有利得多,那些从斗争中得到过胜利的氏族部落,便逐渐把掠夺其他氏族部落的财物当成了一种正常的营生;而在掠夺中勇于冲杀者,还被看作英雄,谁掠夺得多,谁分得胜利品就多,氏族首领是掠夺战斗的指挥者,也是带头冲杀者,自然会分到更多的财物。在不断的战斗中,氏族酋长树立和提高了自己的权威,逐渐成为凌驾于全体氏族成员之上的特殊人物,它的最亲近的家族也自然形成比其他氏族成员富有的一些人,阶级在氏族社会内部产生了。

        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是原始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前提。父系氏族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大的氏族部落以至部落联盟。它们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不断向其居住地周围扩展,用武力掠夺、驱走乃至全部俘虏其他氏族部落。俘虏来的人,初始全部杀死,后来则用作奴隶。氏族部落酋长的权力也越来越大,出现了王权的萌芽,社会已趋向阶级分化并渐次向奴隶制度过渡了。以氏族血缘系统管理人群的办法,逐渐为以地区划分和管理人群的办法所代替,国家萌芽了。

        从氏族制社会转变到奴隶制社会,从部族转变到国家,是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渡阶段的,这个过渡阶段是充满了战争的,这就是传说中的黄帝、尧舜时代。

        第二节中国古史传说中黄帝时代的战争

        一、黄帝时代的氏族部落

        距今约四千年至五千年(公元前三十一世纪一三十世纪)前,黄河、淮河、长江中下游地区,逐渐形成若干个大氏族部落联盟(部族),它们围绕今河南为中心的中原地区,展开了争夺战争。古文献记载中的著名氏族部落(部族)大致有:

        炎帝族        传说发源于姜水(今陕西岐山东,渭河的一条支流),沿渭河流域到黄河中游(今河南省西部),是该部族的生活区域。相传炎帝的后裔有四支,其中一支是烈山氏,其子名柱,会种谷物和蔬菜,前夏代被奉为稷神。另有一支是共工氏,曾治水,失败了,到他儿子后土治水成功,被奉为社神。共工氏曾“伯九有”,即“霸九州”,可能是九个氏族分居九个地方,而以共工氏居中为首。古时“九州”系指今河南西部地区,共工氏部族居住地,据史学家考证,当在今河南辉县一带。另两支一为以伯姜为始祖的四岳;一为奉台骀为始祖的汾水流域的部族。

        黄帝族        号轩辕氏,也号有熊氏、缙云氏。《国语·晋语四》中说“昔少典娶于有娇氏女,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有的近代史学家据此和其他传说推断黄帝族从陕西北部发祥,沿北洛水东南下到与黄河汇流处,东渡黄河,进入晋西南地区,继而沿中条山、太行山麓东北移,进入今河北地区。也有的史学家认为,黄帝是中国北方的一些氏族部落想象中的祖先,是发祥于中国北方氏族部落的代表,后来南下到黄河中下游,经过战争,逐渐在中原地区定居下来。

        古书传说中,黄帝曾“习用干戈,以征不享”(《史记·五帝本纪》),经过“五十二战而天下咸服”,就是用武力征服了许多氏族部落,在战胜蚩尤和炎帝两大部落后,成了中国中部地区的最强大的部落联盟酋长。据说“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西、祁、己、滕、箴、任、荀、僖、結、儇、衣是也”(《国语·晋语四》),随着黄帝氏族的繁衍及与其他各氏族间的逐渐融合,于是形成了一个民族(称华族),黄帝被尊奉为华族的共同始祖。

        九黎族        在黄河下游的泰山以西及西南地区(今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等省交界地区)的氏族部落联盟。它们的首领是蚩尤。传说蚩尤“兄弟八十一人,并兽身人语,铜颈铁额,食沙石子,造立兵杖、刀、戟、大驽,威振天下”《太平御览》卷七八)。又说,“蚩尤氏耳鬓为剑戟,头有角…以角触人,人不能向。”同上),当代史学家研究推断,蚩尤属于夷人,九黎可能就是九夷,(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我国古代以山东为中心的东部沿海地区,是属于夷人生活繁衍地区,史称东夷。蚩尤有“兄弟八十一人,”当为八十一个氏族。九黎,当为九个部落,每个部落九个氏族,乃是一个庞大的氏族部落联盟。

        太皋族       生活于淮河支流颍河、涡河流域的一个夷人氏族部落。相传太皋居陈(今河南淮阳县),在颖河与涡河之间《左传·昭公十七年》)。太皋风姓,当是九夷中风夷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得名”《左传·昭公十七年》),即以龙为图腾,其后代在春秋时尚保留有任、宿、须句、颛臾四个小国,均在今山东曲阜附近,他们都奉祀太皋为祖。风姓氏族在九夷中居于首要地位,因此太皋也是所有夷人崇奉的祖先。传说太皋曾参加蚩尤对黄帝的战争。

        少皋族        是与太皋的传说相联系的“少皋之墟”在今山东曲阜。少皋氏族部落生活繁衍于泰山以南(今山东南部)地区。春秋时代的郯子(郯国贵族,郯在今山东郯城)说少皋是他的祖先,名挚。少皋氏以“鸟名官”,以凤鸟、玄鸟等二十四种鸟的名字命名的官名,当是二十四个氏族组成的部落。考证古代文字中,风即凤,风夷也就是凤夷,故少皋氏族可能是与太皋氏族从一个凤鸟氏族分出来的两个兄弟氏族。传说少皋也曾参加蚩尤与黄帝的战争。

        三苗族      是长江、汉水之间的氏族部落。曾经从南向北与中原诸氏族进行过长期争斗,其后发展到长江中游及以南地区。

        除了上述一些传说较多的氏族部落外,还有分布在黄河上游(西部)地区的羌人、华北及内蒙古地区的狄人、戎人;长江上游西南地区的统称为“蛮”的许多氏族部落;长江中游以南及东南地区,有后来称为百越的诸氏族部落,只是由于山水阻隔,后来才与中原各氏族发生接触。

        二、黄帝时代的战争

        处于氏族社会晚期的黄帝时代,战争已经很频繁了,但一般中、小规模的战争,是难于在民族古老传说中保存下来的,古书记载下来的战争,是当时规模很大,影响很深的战争。这类战争,流传下来的有蚩尤与炎帝战争,炎帝与黄帝战争,黄帝与蚩尤战争,共工与颛顼战争。

        蚩尤与炎帝战争。《史记·五帝本纪》载:“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蚩尤最为暴,莫能伐。”《逸周书·尝麦》中说“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河(阿),九隅无遗。”从这两段传说推测,在炎帝族沿黄河向东扩展其领域时进到了约今河南北部地域,与蚩尤为首的九黎族部落发生了冲突,蚩尤族据说善作兵器,武功可能也比较强,双方在涿鹿交战后,蚩尤族战斗胜利,不仅打败了炎帝族,而且占领了炎帝族居住的“九隅”即“九州”。炎帝族被迫向黄帝族求援“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逸周书·尝麦》)

        黄帝与蚩尤战争“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今河北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史记·五帝本记》)《史记》对这场战争记载很简单,但其他一些古书上,却把这场战争传成了神话。《山海经·大荒北经》载:“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蓄水,蚩尤请风伯、雨师从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日魃,雨止,遂杀蚩尤”。从神话传说中反映出,这场战争开始前,黄帝族可能曾在河流上筑土坝蓄水,以阻挡蚩尤的进攻。战争开始后,可能恰好逢到雨季,风云雷雨大作,冲破了黄帝的水阵。待到雨季过后,天气放晴,才把蚩尤打败了,并在追击中,于冀州之野擒杀了蚩尤。接着,黄帝率众追到泰山附近,因而有黄帝“封泰山、禅亭亭”的传说,又据说黄帝“命少皋清正司马鸟师”,大概是让少皋统领九黎各部,并且相互结为联盟了。

        这次战争,史称涿鹿(今河北涿鹿)之战。

        黄帝和炎帝战争。“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軀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涿鹿附近)。三战,然后得其志”。这段记载中反映出,炎帝曾与黄帝争夺盟主地位,黄帝设法把各氏族部落首领(诸侯)争取过去,同时,作了充分的战斗准备,然后,与炎帝在阪泉地方进行战斗。战斗连续打了三次,才把炎帝打败了,从而,两个氏族部落联盟重新和好,并逐渐融合为一个民族。黄帝、炎帝也就成了华夏族的共祖。

        上述三次战争,都发生在黄帝、炎帝时代。是中国上古传说中时代最早的战争。这些战争,是氏族社会晚期的氏族部落联盟之间的战争,战争的规模已超出氏族部落之间的战争,战争的性质已超出部落间争夺生存地域的范围,带有氏族酋长争夺统治权(盟主)的性质。战争指导上已注意从政治与军事两方面作好战争准备,出现了争取同盟军的活动,已注意选择和准备战场,利用有利于己不利于敌的天气条件。双方战斗的情况,已不可考,但战争结果证明,单凭武力强劲,不足以战胜取得多数人拥护且有智谋的对手。这个时期的战争,从古书传说中还看不到有文明时代(阶级社会)战争的那种奴役统治战败者一方的情形,大概还保留有原始部落战争的遗风一胜利者一方或提议和失败者一方结为联盟,或把失败的一方赶出原住地方,便不再穷追不舍。因此,黄帝战胜了蚩尤、炎帝及其他氏族部落后,黄帝便逐渐被各氏族承认为盟主,并进而承认为始祖了。战争起了促进各氏族融合的作用。

        从传说看,这时期还未出现专业军队“兵”,仅指武器,不是后来用以代指军队的“兵”。战争是由氏族部落成员共同参加进行的即原始社会的全民战争。战争统帅和指挥是氏族部落酋长和联盟首长。黄、炎时代是中国军事史的开创时代。

        第三节尧舜禹时代的战争

        一、黄、炎战争后的和平时期

        黄帝战胜蚩尤和炎帝之后,得到原炎帝和蚩尤各氏族部落酋长的拥护,成为中国北方及中原诸氏族部落联盟的盟主,“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并且“北逐荤粥(匈奴),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开始设置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举风后、力牧、常先、大鸿以治民”,重视农业、畜牧业生产的发展“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史记·五帝本纪》)。于是中国北半部出现了一个和平发展的时代。这个时代,从黄帝到尧舜,当不下数百年。

        黄帝、尧、舜时代,是传说中的中国古代文明的开创时代。《易经》载:“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黄帝、尧、舜通晓事物的变化(包括前人的创造),使人民利用不厌;又能神妙的改造之,使之适宜于人民使用。说明这个时代是一个懂得变化发展并善于创造的时代。又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创造了缝制衣服)“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辑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创制了舟辑,便利交通)“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发明了用牛马驾车,运重物,行远路);“重门击柝,以待暴客”(发明了设置双层门,夜间敲梆子警戒盗贼)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杵之利,以济万民”,(发明了春米用的杵、臼)“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飞发明了以木材制做弓、箭,以弓、箭为武器威慑天下)。从考古中发现,约在3万年前新石器时代后期,朔县峙峪遗址,便已出现了石镞。说明弓箭这种在人类原始社会史上有决定意义的工具,远在黄帝之前,很早就发明了,黄帝时代当又有了新创制。

        以上所说衣裳、舟辑、服牛、重门、杵臼、弧矢等六项发明创造,都列为黄帝和尧舜的功绩,以下还有三项(宫室、棺椁、书契)的创制,则是说“后世圣人”的功绩,这“后世圣人”也都属于黄帝尧舜时代人物的范围内。在别的古书传说中,还有黄帝以玉作兵器,染五色衣;黄帝妻嫘祖养蚕,仓颉造字,大挠作干支,伶伦制乐器等。古书的传说,不是信史,但也不能完全否定,从社会发展史观之,黄帝开创的时代,至夏朝立国之前,为中国上古文明的开创时代,大致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传说,黄帝“在位百年而崩”《史记·五帝本记》集解)虽不足信,然反映其在位年代很长。黄帝死后,据说由他的孙子颛顼高继位,颛顼在位时,据传很善于“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化,絮诚以祭祀。”因此,他的“统治”范围很大,“北至于幽陵,南至于交队,西至于流沙,东至于蟠木。动静之物,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属。”《史记·五帝本纪》凡是日月照到的地方,没有不归属于他的。因此,近世学者有的认为颛顼是当时的宗教(巫术)大主教;借助宗教的力量,推广华族(黄帝族)的文化影响。这在中华民族形成史上,也是一项有巨大意义的创举。

        二、共工和颛顼的战争

        颛顼时,传说发生过一次战争,即他和共工的战争。据说属于炎帝族一支的共工氏族“与颛顼争为帝”《淮南子·天文训》)。又说,共工“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祸乱并兴”《国语·周语下》)。据史家考证,共工居地在今河南辉县,颛顼居帝邱即今河南濮阳,两地均处于黄河泛滥区。共工地在河西,据上游,靠丘陵地;颛顼地在下游,河东,地势低洼。战争起因大概是由于共工氏族堵塞河流,引水灌溉,堤坝为洪水冲决,殃及地处下游的颛顼氏族,因而引起冲突。可能爆发了一场大战斗,从双方争夺与水利有关地区的控制权来看,“争为帝”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这次战争以颛顼氏胜利而告结束。共工氏虽被打败,但不肯屈服,神话传说他“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晨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移焉”《淮南子·天文训》)。可见战斗之激烈和影响甚巨。

        这次战斗虽很激烈,但从整个中国北半部看,还是属于局部的氏族冲突,对整个中国的和平发展影响有限。颛顼死后,由其“族子”即黄帝另一个儿子玄嚣的孙子高辛继位。高辛被传为“生而神灵,自言其名”“聪以知远,明以察微”。从小就有德行“普施利物,不于其身”,说他十五岁就辅佐颛顼,三十岁继位,能“顺天之义,急民之急,仁而威,惠而信,修身而天下服。取地之财而节用之,抚教万民而利诲之,历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溉执中而徧天下”。因而“日月所照,风雨所至,莫不从服”《史记·五帝本纪》)。这是说他能以身作则,廉洁奉公,节用爱民;又善于结合人民的切身利益,借助明鬼神而敬祀之,以推行教化,达到协调各民族之间的矛盾,进而以华族文化融合非华族。

        三、尧、舜、禹与三苗的战争

        高辛死后,他的两个妻子生的两个儿子挚和放勋,先后继位,挚先在位,时间不长,因其“不善”,为其异母弟放勋即帝尧所代替。尧是中国古史传说中最受到尊崇和颂扬的一个领袖人物。主要是说他很民主,很能团结各氏族、部落“亲九族”,“便章百姓,百姓昭明,合和万国”,重视历法,按季节“授民时”,指导农、牧业生产;物色会治水的人去领导治理泛滥的河水;民主选拔了舜为他的继位人。在舜的辅佐下,惩治了不称职的部落酋长,征服三苗。华族的尧舜、禹与三苗族的战争,《史记·五帝本纪》仅说尧时“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尧“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而据《吕氏春秋·恃君览·召类》记载“尧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丹水即今之丹江,发源于秦岭东南部终南山,汇入汉水的一条河流,南蛮即是三苗及其附近的一些氏族部落。这次战争,大概把三苗氏族部落打败后,强迫三苗族某些部落迁移到“三危”地方(约今甘肃河西地区),而尧族的一些部落则趁机迁移到汉水流域去了,但三苗族系的许多氏族部落仍留在长江中游地区,并继续与华族进行交往和斗争。

        舜,是继承尧为华族部落联盟首领的。舜是有處氏氏族部落的酋长,故也称虞舜。孟子说“舜生于诸冯(今山东诸城….东夷之人也”。《史记·五帝本纪》载“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又说,舜从尧举荐辅佐尧管理公共事务起,即重视“选贤与能,曾举八恺”“举八元”使之分别管理治水、农耕、手工业、畜牧业、教育、礼乐等,放逐了四个为本部落不满的氏族部落酋长,辟四门,明通四方耳目”即开放反映意见的门路,实行检察、考核、赏罚制度,因而治水、生产、教育、争讼的处理、社会秩序、各方面的团结,都取得很大成功“舜有大功二十而为天子”(《左传·文公十八年》),于是“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史记·五帝本纪》)。舜的治理之功,反映了当时氏族部落贵族的统治已大大加强,实际上已形成了一套国家统治机构的雏形,这就为夏朝国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虞舜年代,没有进行战争的传说和记载,与三苗的斗争,似乎处于缓和状态,见于古书记载的仅有《韩非子·五蠹》中的一段话:“当舜之时,有苗不服,属将伐之,舜日‘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这段记载反映出三苗在舜时并没有完全服从于华族首领的统辖,但双方矛盾似还未激化,故舜对三苗尚未采取武力征服的政策,而是采取了先加强黄、炎、夷诸氏族部落联盟内部团结,然后以武力威慑的政策,达到迫使三苗服从的目的,这也可以算是“威慑战略”的原始创作。

        然而,与三苗的战争终不可免。因为,中国当时处于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直接转化的时代,已形成氏族部落联盟的黄、炎、夷三族,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多,对奴隶需求的增大,黄河中下游又不断地闹水灾,因此向地处长江流域的三苗族进行掠夺扩张战争,乃势所必然。禹征三苗,《史记》虽不载,但其他古书中却多传其事。

        禹征三苗,有说是奉舜之命的,有说是奉高阳(神)之命的。征三苗的理由是“有苗弗率(不服从)”又说“苗民弗用灵”,还有一条是苗用刑罚,作五刑。征苗前,先祭祀天地祖先,并举行誓师大会,禹在大会上说“济济有众,咸听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称乱,蠢兹有苗,用天之罚,若予既率尔群对(封)诸群(君),以征有苗”(《墨子·兼爱下》)。意思是说,你们大家都要听我的话,不是“小子”自己谦称)敢于轻举妄动,只因那些不顺从的苗蛮,得罪了上天,上天要给它们以惩罚,选择我率领你们各邦的酋长,去征服有苗。动员以后,“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四(雷)电诱祗(振),有神人面鸟身,若瑾(奉圭)以侍。益矢有苗之祥,苗师大乱,后乃遂几”《墨子·非攻下》)。经过这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三苗族大概被分散迁移到四面八方边远地方,从此就逐渐衰亡了,不少人被俘,成了奴隶。《国语·周语下》载有周灵王(公元前571-545年)的太子晋谏灵王的话,其中讲到历史教训时,追溯到“黎苗之王”被灭亡的结果是“人夷其宗庙而火焚其彝器,子孙为隶,不夷于民”。这说明禹征三苗战争胜利后,是实行“亡其氏姓”,俘其人民以为奴隶的政策的。这与黄帝时战争的传说不大一样。说明,越接近文明时期(氏族社会末期),战争越残酷,以战俘为奴隶越成为战争的目的之一。

        第四节黄帝、尧、舜时代的军制、兵器

        一、军事制度

        黄帝、尧舜时代,是氏族社会末期,氏族部落联盟己开始向国家转变,但国家尚未出现,与国家一起产生的军队,也未在传说中出现,战争仍是由氏族部落酋长率领本氏族的“众”群众)进行的。部落联盟间的战争,则由联盟的各氏族在联盟酋长率领下进行的。因此,这一时期的军事制度还是属于原始氏族的民兵制度。军事统率制度,是氏族酋长的军事民主制度,即军事行动计划,是在各氏族酋长会议上民主商定的,军事首长的人选,一般是氏族首长,也有经选举产生的战斗勇敢的“英雄”人物担任。黄帝与蚩尤战前“徵师诸侯”,而不是命令各部队长官,说明是与后代不同的。

        二、兵器及运载工具

        黄帝、尧、舜时代还处于石器时代的晚期(有的考古学者认为已进入石铜并用时代但铜器尚不发达),这时期的兵器,仍是木石兵器,虽传说蚩尤以金作兵,但考古发掘尚未发现相当于黄帝时代的铜兵器。据《越绝书》“黄帝之时,以玉为兵”,玉也是石,是更坚硬的石。《易经》有黄帝“弦木为弧,剡木为矢”的记载,这说明当时还是以木、石制作兵器,不过,木石兵器的制作技术可能大大提高了。从考古发掘中见到的新石器可以证明,如距今6300–4500年前的大汶口文化遗址(黄帝尧舜约处此时代)中的石器,造型比较规整,并已广泛地应用了穿孔技术,石器种类也比较齐全,锛、凿、斧、铲、锤、刀、镞都有。有的还有雕花,还出现了通体扁薄的精制玉铲及成组的玉、石质装饰品。据此,黄帝时代“以玉为兵”,大致不错。陕西岐山王家咀遗址出土的距今约六千年左右(相当于仰韶文化河南陕县庙底沟类型)的石器中,有磨制相当精细锋利的石镞(《史前研究》,1984年第3期)石斧、石铲,均可证明黄帝时代制作石兵器的技术已相当高级,石兵器除用作箭镞及装上木柄的石斧、石殳、石矛、石戈石刀之类格斗兵器外,石弹丸的使用可能更多一些。我国考古发现,从旧石器到新石器时期,均出土有石球。石球的制作越向后越精细,陕西西安半坡村遗址出土石球二百多个,各时代出土的石球,直径约6-10厘米,重约100-1500克。考古学家认为,石球是原始社会的一种重要的狩猎工具,石球最初用手投掷,打击野兽,后来发明了投石器,最初的投石器是用短竹、木棒一端劈开裂缝,夹住石块,猛力甩出,击中目标,投掷距离可达五、六十米。木棒投石器进一步发展,成为飘石投掷器,即在棍棒的端系有带皮兜的长绳,绳的一头系木棒头上,另一头结一环扣在棒,一端劈开裂缝,夹住石块,猛力甩出,击中目标,投掷距离可达五、六十米。木棒投石器进一步发展,成为飘石投掷器,即在棍棒的一端系有带皮兜的长绳,绳的一头系木棒头上,另一头结一环扣在棒头。将石球放在皮兜内,摇动棍棒旋转皮兜,使绳扣脱开,利用离心力原理,将石球抛出。投石器后来发展成为流星索,弹弓,抛石机。到春秋时代,公元前598年,齐晋鞍之战时,齐国将士高固曾“入晋师,桀石以投人”取得胜利。说明以石块投击敌人持续了很长的历史时期。依考古和古书记载推想,黄帝时代的石兵器中,使用投石器掷石球击敌,可能是大量使用的兵器之一。大量石镞的出土说明原始的弓箭早已出现了。

        骨器、角器、象牙器在大汶口文化遗址中也有大量发现,制骨技艺在中晚期很发达,装饰器雕刻精美,虽未发现箭头之类兵器,但用骨、蚌类制成的杀伤兵器,应当已经出现。

        黄帝尧舜时代的运载工具,古书传说已发明了“服牛乘马”,似已开始用牛马驾车或驮载。如从商代出土马挽战车(约公元前一千三百年)实物推测,以牛马挽车在中国古代的发明是很早的。黄帝尧舜时代战争范围已相当广大,使用牛马做运载工具是可能的。即使发明了车,但由于早期车的构造还比较简陋,还不可能用作战斗工具,因此,还不会有乘车作战,故徒步运动和战斗,当是唯一形式。

        第五节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两大军事家

        黄帝与蚩尤,是中国古代传说中两个最早的大军事家。

        一、黄帝

        黄帝的传说除了《史记》外,其他古书记载甚多。《孙子兵法·行军》在论说了四种地形的军事行动原则后,亦有“凡此四军之利,黄帝之所以胜四帝也”的记载。

        黄帝在军事上的成就,是他以武力征服了黄河流域的许多氏族部落,特别是战胜了当时非常有战斗力的蚩尤氏族,建立起中原地区部落大联盟,并树立了军事首长的权威,而被后人神化,成了战神,其征战事迹亦得以流传。战国时代,有人用黄帝名义写了《黄帝十六篇》,《汉书·艺文志》把这册书列入兵书类。此书早已失传,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中有一种《十六经》,内容主要是讲“兵”,同时用了很大篇幅叙述黄帝的神话故事,考古学家认定此书即《汉书·艺文志》记载的《黄帝十六篇》。这书的军事思想是属于老子的道家思想。而道家是以黄帝为始祖的,其在作战指导思想上,主张以柔制刚,强调弱能胜强,主张后发制人,这与黄帝与蚩尤战时处于劣势的防御地位,终于能后发取胜,是有联系的。《山海经》把黄帝与蚩尤都描写成神通广大的神,可以兴风作雨和息风止雨。

        二、蚩尤

        蚩尤是九黎族(夷族)的酋长,传说他以金作兵器,虽不一定可信,但说明他善于制作兵器。《吕氏春秋·荡兵》载:“人曰蚩尤作兵,蚩尤非始作兵也,利其械矣”。作者认为兵器不是蚩尤发明的,但蚩尤善于改造兵器。蚩尤氏还发明用牛角装在头上,作为格斗兵器,《述异记》载:秦汉间说“蚩尤氏耳鬓如剑戟,头有角,与轩辕斗,以角人,人不能向。今冀州有乐,名蚩尤戏,其民两两三三,头戴牛角而相觚。汉造角觚戏,盖其遗制也”吕思勉:《先秦史·五帝事迹》)

        蚩尤族战斗力很强,蚩尤曾率其氏族部落,打败了炎帝族,将其逐出中原,蚩尤族成为当时“最为暴,莫能伐”(《史记·五帝本纪》)的各氏族部落都对付不了的强大部落势力。与黄帝战时,蚩尤不断进攻,将黄帝族部落迫向后退。黄帝用山、川有利地形才阻止了蚩尤的攻势,同时,联合了炎帝等许多部落,才打败了蚩尤。蚩尤虽战败被杀死,但他的声威却仍震慑天下,古书《龙鱼河图》中说“蚩尤没后,天下复扰乱,黄帝遂画蚩尤形象以威天下,天下咸谓蚩尤不死,八方万邦皆为弭服”《史记·五帝本纪》)。从这个传说证明蚩尤是当时名震天下的战斗英雄,用现代语言说,是英勇善战的军事家。因此蚩尤虽被黄帝战败而死了,但他的名声却久传不衰。据《史记·封禅书》记载:秦始皇三年“东游海上,行礼祠名山大川及八神”,“八神:一日天主..曰地主,三日兵主,祠蚩尤。蚩尤在东平陆监乡,齐之西境也。四日阴主.五日阳主.六日月主,七日日主,….八日四时主…”.可见蚩尤在秦始皇时曾与天地、日、月诸神,并列为“兵主”之神,其地位之高,出于黄帝之上。汉高祖刘邦在起兵反秦被立为沛公时,也曾“祠黄帝,祭蚩尤于沛庭”。足见,蚩尤在秦汉以前,与黄帝同为华夏族的“战争之神”。

        从军事上讲,蚩尤的声誉不亚于甚至强于黄帝,但从政治上讲,黄帝的声誉胜于蚩尤。黄帝不仅是个古代传说中大军事家,而且是个大政治家,他很注意政策(古人称为“德”)善于争取和团结其他氏族部落,以孤立对手。懂得团结本部落的群众,并鼓励士气。他采取防御战略,把作战地域选在本部落生活的涿鹿地区,让敌人进入拥护自己的居民区,以求同仇敌忾。他在打败蚩尤后,及时觅取与蚩尤同族的人(少昊氏)去安抚九黎族的人民,并进而结成部落联盟,取得蚩尤氏族人民的拥戴,这样,黄帝便逐渐成了华夏族的共同始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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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