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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唐朝府兵制的盛衰

九、唐朝府兵制的盛衰

作者: 邵石

出自————《中国隋唐五代军事史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九、唐朝府兵制的盛衰

        (一)唐初府兵的恢复及组织

        1、十二卫与十二军

        李渊进入长安,建立唐朝,即任命元从功臣和招降军将为卫大将军、将军,完全因仍隋制。唐初十六卫的组织都已恢复,分别任命了军将,但这仅仅是官名的恢复,并不是当时军队的组织系统。十二卫所属的骠骑、车骑将军也是领兵官的官衔,其所统之兵实际上大多属于建成、世民、元吉三王府,十二卫大将军一般也是尊崇的名号。

        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关中部队进行整顿,置十二军,统领关内诸府。具体办法是把关中分作12道,诸道都有骠骑、车骑府。次年,十二军各立军号,万年道为参旗军,长安道为鼓旗军,富平道为玄戈军,醴泉道为井钺军,同州道为羽林军,华州道为骑官军,宁州道为折威军,岐州道为平道军,邠州道为招摇军,西麟道为苑游军。泾州道为天纪军,宣州道为天节军。军有将、副各1人,以督耕战。下有坊,置坊主1人,由本坊五品勋官担任,负责检查户口,劝课农耕。六年一度废止十二军,八年由于突厥入寇,重又设置。这种分道分军,以督耕战,劝课农桑的军队组织体系,是一种战时的、居民军事化的组织系统,因为它不仅包括军人,而且包括了民户。他们一般都驻屯本地,但有时也调驻别处。

        十二卫、十二军之外,建成、世民、元吉三王还各开府领兵。当李渊起兵于太原时,建大将军府,置左、右三军,长子建成为左领军大都督,统左三统军,次子世民为右领军大都督,统右三统军,另有中军,由元吉统领,镇守太原。建成被立为太子后,东宫有左、右三卫府,秦王世民、齐王元吉各置左、右六护军府及左右亲军府、帐内府,分掌亲勋卫及外军,其统领系统与十二卫、十二军不同。

        当时的禁卫军是由太原起兵时的3万元从兵充任,称为元从禁军。它负责京城及皇城的戍卫工作。

        以上几种部队虽属不同的统领体系,但其军将则可互任,十二军军将可由三王府的军将出任,他们亦可带兵宿卫。

        2、骠骑、车骑的分与合

        唐在建国过程中,为了笼络武人,一方面提升武人的职位,一方面提高军将的官号。把鹰扬郎将、鹰击郎将改为军头、府副,其上是统军。后又加“将军”名号,称作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当唐朝逐渐稳定后,又力图将军将名号降低,骠骑将军在唐初使用了六七年后,又称为统军,再过六七年,又降称都尉,并固定下来。

        唐初的军府称作骠骑将军府,以骠骑将军为军府的长官,车骑将军为其副职;此外还另有车骑将军府,以车骑将军为军府的长官,与骠骑将军府并存。虽名位较低,但在军事组织系统上仍是平行的机构。这是武德三年以前的情况。此后,只有三卫(亲卫、勋卫、翊卫)中仍保留骠骑、车骑两府。到武德七年,三卫中骠骑、车骑的名号都统一改为中郎将,车骑将军成为骠骑将军的副职,二者分设军府的情况不复存在。

        (二)折冲府的建立与全盛

        1、军府名称与折冲地团

        太宗贞观十年(公元636),军府的长官改称为折冲都尉,军府的名称也确立为都尉府,简称折冲府。折冲都尉的名号略低于隋的鹰扬郎将,其实际职权也有所降低,州或郡的长官虽不直接管辖折冲府,但点兵、发兵、练兵等事务,刺史或太守都要参与。军府的副职为左右果毅都尉。

        折冲府分布在各地,即就其所在区域,因地定名,比如,京兆府的云阳县有甘泉山,汉代曾于此设甘泉宫,此地所设之折冲府即名为甘泉府。长安城内的永乐坊内设置的折冲府即名永乐府。各个折冲府的兵源和军人家室居住有一定范围,叫作“地团”,即在一定地域内立为团伍,其户籍属于州县,其军籍属于折冲府,其地域区划,类似州县的境界。折冲府地团的大小并无一定,依折冲符分布的疏密和兵役轻重的情况而定,没有设立折冲府的州县就不存在地团。兵役重、兵源多的,折冲府设立越多,地团区域就小。反之,则地团区域越大。

        军人分居于地团之内,与民户杂居,不脱离本土、本业,平时同一般居民一样劳作,在上番、教阅时,才分别集中于折冲府或上番所在的京城或征戍所在的地区,执行军事任务,过军人的生活。到京师上番的府兵,集中屯聚于军营内,家属不再随营。

        2、卫府组织与分布

        唐因隋旧,以卫统府,“左右卫皆领六十府,诸卫领五十至四十,其余以隶东宫六率”。十二卫和东宫六率所领的折冲府都不集中在一个地区,比如,左右骁卫所领折冲府分属京兆、河东、河南、江南、山南诸道,左右武卫所领折冲府分属京兆、河东、河南、山南诸道。一个卫所领折冲府分散各地,军将不易专其兵。卫大将名位虽高,但在平时仅统领所属上番卫士宿卫京师,战时受命出征,其军队由朝庭从各卫及募兵中调遣。就一个道或一个州而言,折冲府虽多,但其所隶属的卫、率不尽相同,如河南道74府,分别隶属于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圣卫等,平时上番宿卫事务与统领系统不同,战时受皇朝调遣接受行军元帅或行军总管的指挥,而所隶行军元帅或总管,往往不是本卫将军,这样就不易形成割据势力。而且卫大将军和地方长官都无调遣军队之权,即使在教阅集中时,由于各自统领系统不同,也可收到互相牵制之效。

        唐代折冲府的组织和编制已制度化。折冲府分作上中下3等,上等1200人,中等1000人,下等800人。一个折冲府,上等有6个团,中等有5个团,下等有4个团。每团下有2旅,每旅下有2队,每队下有5火,每火有10人组成。队和火的人数一般是较固定的,团旅在战时有时会根据这种平时编制有所调度,如以3旅为1统,或以3团编成2统。另外还有一种特别的折冲府,总人数为1500人,下设5团,每团300人,下设3旅。

        唐朝折冲府最多时达到630多个,其分布范围很广,但具体到各地,又或多或少,差别很大,极不平衡。折冲府绝大部分分布于京城附近,关内道占了近20%,关内、河南、河东占了80%,这就是所谓“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强干弱技政策。

        折冲府的廪禄、器械、马畜、廨宇、田园、食料、卒伍籍帐、宿卫、征防、番第以及官吏考课、勋阶等有关事务,都直接上隶于卫。府兵的调遣、征发,掌握于兵部,但须皇帝下勳书,兵部与诸卫亦不得专决。在发兵、练兵、查阅军备、点兵时,地方官负有责任。发兵的兵符下达后,要由州刺史与折冲对证核查,练兵时地方官要检查、督促,军备的淘汰、补充,刺史也要参与核实,点兵是以每户的男丁多少、贫富强弱、财力高下为依据的,而民户户籍由地方官掌管,故点兵也非地方官参与不可。

        3、府兵的主要任务

        府兵的主要任务,一是上番宿卫京师,二是征防。宿卫京师是按番来进行的,一般来说距京师500里内的折冲府为5番,1000里是7番,1500里是8番,5番是指一个折冲府的兵分作5组,轮番执勤。7番是分作7组,上番期限均为1个月。例如上府1200人,5番则每次派出240人,7番为171人,8番为150人。500里内5番,一年两次承番还不足,其在京城宿卫每年平均要有66个实际天数,加上两次承番旅程往返的日数,如距京城500里的一个折冲府,卫士往返和休息时间约为24天,两次为48天,加上实际上番日数66天,共计114天,仅为3个月。7番,每年平均上番实际天数为52天,旅程和休息时间约为84天共136天约为4个月。由于上番宿卫花在旅程上的时间较长,距京城较远的折冲府可以交钱免番,大约要交两、三千文钱。

        府兵本身有内府、外府之分,相沿为内军、外军,内府指亲卫、勋卫、翊卫三卫,其余则为外府。内府三卫由势官子孙担任,可以宿卫内庑,称为内仗。凡朝会、出行,三卫、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等兵交错立仗。京城诸门及京师诸衙由十二卫负责宿卫。三卫每月上番者数千人,诸卫上番者近10万人。不领府兵的左右千牛卫可以带刀升殿护卫。

        宿卫又有南衙、北衙之分,十六卫是南衙,禁兵属北衙,南衙由宰相掌管,北衙则由皇帝亲自命将统领,禁兵主要为羽林屯兵,屯于玄武门,又称北门屯兵,最初由太原起兵的元从3万人担任。贞观时择其中善射者于北门长上,称为百骑,又置北衙七营。百骑扩充后,择其中骑射兼优者为飞骑,后发展为千骑、万骑,成为左右龙武军,高宗时还另有左右羽林军,肃宗时又成立左右神战军,总称北衙六军。

        征是征行,指临时派遣,防则有固定番期。自从隋代实行军民同籍之后,军队就开始居民化了,唐代的折冲府制度更为严密,军人平时劳作,该上番时上番,有事则临时被调遣,已完全居民化了。换言之,军人成了一种予备兵,而非职业兵。这不利于全国防御。于是,有镇、戍、守提的体系,即在军事要塞或边防要地屯驻军队,这部分军队是常备军,主要由府兵担任,也是分番上防。一般都是连续两年服役,每年的十月,新旧人员交替。有战争时,要征调府兵参战,但在各种战役中,所占比例并不大,往往与地方兵、边防兵、临时召募的士兵结合在一起作战,但府兵在其中却是中坚力量。

        4、府兵的拣点、训练及其负担

        唐代府兵的拣点,有资财、能力、丁口3项标准,尤重资财的比较与先择。按照法令,亲、勋、翊三卫要从二至五品官员的子孙中选拔,一般折冲府的府兵则从六品以下官员的子孙以及百姓中未负担其劳役的人员中选拔。具体在选拔时首先要看资财,财富者先取;资财相同,则看应选者本人的能力,能力高者先取;能力相同,再看其家丁男的人数,丁男多者先取。府兵每3年拣点一次,一旦被点则终身为兵。一般从21岁入伍到60岁才能退伍。

        府兵平时居家,有练习武事的任务,“居常则皆习射,唱大角歌”,这是最基本的两项,每年上番时还要集中教阅,并要考察平时练习的成绩,此外,每年冬季,还要有一次试阅,每年冬季,折冲都尉把自己所属的士兵分作左右两队,由两个校尉带领。两队相距百步,每队又各有10组步兵,1组骑兵。两队都要卷起稍幡,展开刃旗,相对散立。角手在吹完第一遍大角时,两队都要将本队人马依阵法排列整齐,第二遍大角吹完,都要偃旗稍、解幡,第三遍大角吹毕,都再举起旗稍,这时左右两队带队的校尉击鼓,两队人马合噪而进。右队队校击钲,其队要稍稍后退,左队则跟进到刚才右队站立的地方,右队队校击钲,其队也稍退,右队则前进到刚才左队站立的地方,右队队校再次击钲,其队归复原位。左队再进战,这时两队都同时击钲,两队就各归原位。大角再吹第一遍,两队士兵都卷幡、摄矢、弛弓、匣刃,吹第二遍,两队都举起旗稍,向前进走,吹第三遍,两队都再退回。训练的这一天,要合围打猎,猎物归己所有。唐代两军作战时,都要列阵,这从前面所讲的历次战争即可知晓。阵法也是平时训练的一个主要项目,以上所述阵法的练习虽很机械,但在战时却是根据这种最简单的阵法来加以变换,组合出更多更复杂的阵势。兵士对旗鼓都要很熟,吹大角时有词有曲,不了解词曲,就无法辨明军令,平时“唱大角歌”,其意义即在于此。

        宿卫京师的府兵平时要教射,冬春要讲武或狩猎,这在太宗、高宗时几乎每年都进行。讲武有直、方、锐、曲、圆五阵,五挑而五变,狩猎较为灵活。

        折冲府常备有征行器仗和马匹等,府兵出征时,除重兵器(甲、稍、弩、矛、具装等)和战马外,其它如弓、箭、刀、楣、短矛、资装等都由府兵自备。每火10人,要自备6匹驮马,用于军事运输,还要具备马布幕、铁马盂、布槽、锸、锼、凿、碓、筐、斧、钳、锯各1把,甲床两张,镰3张。一个队有5火,共50人,要自备火钻1个,胸马绳2条,首羁、足绊各3个。每个士兵要自备弓1张、矢30,胡禄、横刀、砺石、大觸、毡帽、毡装、行滕各1个,麦饭9斗,米2斗。士兵将这些东西备齐后,交给折冲府统一蓄存,到用时再发给他们。征防在路上所需粮食,由官府供应,一般士兵在征行时还要随身携带一些钱和绢。被点为府兵后,可以免其本人对国家的其它负担,但可依常人一样按均田令授田。

        (三)府兵制的破坏

        1、禁军地位的提高及取代府兵宿卫

        前已述及,京师的宿卫工作是由府兵与禁兵共同承担的,但府兵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京城的守卫,禁军则主要负责宫城的守卫。太宗、高宗、武后时,都曾扩大禁军的力量,成立于高宗时的左右羽林军只是“大朝会则执仗以卫阶陛,行幸则夹驰道为内仗”。”武则天时,又扩充禁兵,并置仗内六闲,其一为飞龙,以宦官为飞龙使。则天和韦后当政时期,充任左右羽林大将军的,都是其本家或亲信,羽林大将军的荣宠与地位非诸卫大将军所能比,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张柬之诛“二张”,逼武则天还政于唐也是争取到了羽林军的支持。景云元年(公元710年)玄宗率万骑入北军,废杀韦后。在这一系列政变中,禁军起了很大的作用。

        唐初人们之所以愿意充任府兵,是由于任府兵后,出征打仗一旦立功,即可授以勋官,并按勋官的高低加授田地,还可以荫子孙入仕,免除赋役。到高宗时,这种勋官授得太多、太滥,官府不再依名兑现,立军功就不再有实际意义,加上到京师宿卫的府兵,往往被官宦人家役使如同僮仆,其社会地位一落千仗,况且兵役本来就是一次非常沉重的负担,要自备资装,还要耽误农时,这远远比一个普通百姓的负担要重得多,因此从高宗以后,人们渐渐都不愿充任府兵,力图逃避兵役。

        玄宗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命令从宿卫京师的府兵中挑选优秀者充任羽林飞骑等禁军。十年,张说又建议,官府出钱召募壮士充任宿卫,是为骑。第二年,又命尚书左丞与京兆、蒲同、岐、华州长官,选府兵及白丁12万,分隶十二卫,每卫万人,分为6番,轮流上番服役。平时近营为堋,教阅习射,皆免征镇赋役,资粮由官府供应,这使宿卫京师的府兵也成了募兵。十六年,骑弩手并入左右羽林军飞骑,只存步兵、骑兵的弓箭手,其作用与地位大为降低,宿卫兵已禁军化了。至天宝八载(公元749年),终于停止折冲府上下鱼书,从法令上正式停止其上番宿卫。宿卫之兵不再分番,而完全成了职业兵。

        2、府兵征防任务的消失

        唐太宗时期,屡次用兵边地,征服了周边民族,所以居民化的府兵可以平时务农,战时出征,动不经岁。但高宗、武后时,突厥再次复兴,契丹、奚等部族也不断南下扰边;青藏高原上吐蕃也开始兴盛,唐与吐蕃对峙。先前的府兵制是战争发生时,临时征集府兵,出征攻战,兵罢则散归原地。平时,仅有镇、戍、守提等不足10万兵力分布于各地的交通要道、军事要塞。在新的边疆形势下,这种府兵制不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每次征战之后,都要留一部分军队镇守。这种情况早在太宗时就已出现,如平定高昌后,留兵1000人镇守。高宗、武后时,为防御周边部族的侵扰,专门派驻军队,这种长期屯驻于边地的情况,是亦农亦兵的居民化府兵所无力承担的,它要求有职业兵来承担。于是,官府就出资召募军队,前去屯守,年限是2年至4年,

        但是由于往返路程很远,允许士兵的家属同去,住于防地,士兵也可以长期屯戍,不必再定期更换。从军队的性质上说,他们已是职业兵。从征兵的方式上讲,他们是由官府出资雇佣的募兵,但并非完全出于自愿,而带有强制性。随着屯防军队的增加,唐廷又不断调整屯防部队,逐渐形成了完整的、严密的防御体系,这就是十大节度使的设置。它们各自有各自的主要防御对象,同时又互相配合。这种召募而来的士兵不再被称作卫士或府兵,而被称作“健儿”或“长征健儿”。府兵征防的任务渐渐被“健儿”这种职业兵所取代。

        总之,唐代府兵制的破坏,有其内在的原因,如自备资粮、社会地位等,但作为国家的强制力量,不可能因为这些内在因素而致使折冲府无兵可交,进而迫使朝廷停止其上番宿卫,而是还有一个外部原因,即新的边疆形势,使居民化的府兵不得不向职业兵转化,这才是府兵制破坏的最根本的原因。

        在武后时,地方上出现了团结兵制度。首先在河南、河北道实行,后又扩展到关内道,其大意是挑选丁户殷赡、身体强壮者充任团结兵,免其征赋,平常要练习弓矢。到代宗时更明确地规定,春夏归农,秋冬集合,并由官府发给兵器、资粮。团结兵是地方兵,主要负责地方治安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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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